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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两个示范区 释放中国大市场机遇时间: 2022-11-07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22年11月07日 作者:周子勋 责编:万山


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致辞指出,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而日前,商务部等8部门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俊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增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为了弥补我国建设贸易强国的关键短板而采取的针对性举措。前者是瞄准服务贸易竞争力不足的短板,着力打造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平台,以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后者是瞄准我国货物贸易领域的进口短板,通过打造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我国货物贸易进口的功能和作用,带动国内消费,形成内外贸一体化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格局。

“虽然目前我国已是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服务贸易国,但是距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是监管不适导致制度性交易成本较高,尤其是在服务贸易领域。这与服务贸易监管本身较为复杂有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陈红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我国通过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在服务贸易开放发展及其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实质性进展,也为世界各国推进新一轮全球化提供了经验借鉴。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两者虽然侧重点不同,前者重在服务贸易的引进来与走出去,后者重在商品与服务的进口优化,但有大量交叉重合,需要在监管互促方面加强协调,提升监管合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昭对本报记者说,通过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可控范围内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并将好的发展改革经验不断向全国范围推广,以最终实现我国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而增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体现了新时代我国贸易政策目标的调整与转变。我国贸易更加注重进出口协同发展,实现贸易平衡发展,促进进口、产业和消费,实现外贸政策、服务和模式创新,增强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配置整合资源的能力,更好促进进口贸易与国内产业及消费的深度融合。

“两个示范区都是开放创新平台,可以促进服务贸易和进口贸易发展,不断释放开放和创新带来的政策机遇。”李俊表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旨在引领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探索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服务贸易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内外联通的促进体系。同时,还将瞄准数字贸易等新领域,培育服务贸易新优势新动能,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深层次改革、全方位创新、绿色低碳发展。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四大作用,促进对外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携手各国共享中国开放发展新机遇。

李俊指出,建设两个示范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先行先试,大胆探索。通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探索服务贸易开放新举措、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政策和创新服务贸易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对于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要探索进口贸易便利化政策,营造内外贸一体化营商环境,降低进口贸易的制度性成本,打造进口平台,扩大重点产品进口,形成进口贸易与产业发展、国内消费相互促进、融合一体发展模式。二是复制推广,引领示范。要进一步扩大辐射带动作用,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经验,为全国服务贸易和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提供引领示范,带动全国和区域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

在陈昭看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要以坚持改革、开放和创新为首要任务,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应充分发挥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两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