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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与环渤海经济区的耦合发展——兼论“点轴—群区”发展模式时间: 2022-06-27信息来源:开放导报 2022年第3期 作者:肖金成 张燕 公丕萍 责编:XHY


作者简介:肖金成,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会长,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二级研究员;张燕,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四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开放合作方向)负责人、副研究员;公丕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开放导报》2022年第3期

[摘 要] 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占据重要地位,提升京津冀发展能级带动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深远意义。梳理区域发展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探索构建区域“点轴—群区”耦合发展模式,对京津冀与环渤海经济区耦合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合作重点进行了剖析,可以发现,当前应在增强京津两市龙头引领功能的基础上,加快提升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夯实五大发展轴带支撑功能,引领环渤海经济区重点领域合作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以北京和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以京津冀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带动环渤海经济区深度合作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关键词] 区域发展;京津冀;环渤海;“点轴—群区”耦合

京津冀区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2020年集聚了全国7.8%的人口和8.4%的GDP。环渤海经济区位于我国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结合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和内蒙古等省区市,面积186.3万平方千米,2020年常住人口3.13亿人,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25万亿元,承载了全国约22.2%的人口、21.9%的GDP,在北方地区乃至全国发展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提升京津冀城市群发展能级,辐射带动环渤海经济区深度合作,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点轴—群区”耦合发展模式

积极把握新发展阶段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方向,以区域经济经典理论为基础,以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为主线,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提出以中心城市为引擎、以都市圈—城市群为主要载体、以经济发展轴带为支撑,带动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从而形成“点轴—群区”耦合发展的区域发展模式。

(一)“点轴—群区”的理论基础

1. 习近平经济思想关于区域发展模式的阐述。一是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优势区域要素集聚能力和带动作用。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要尊重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的客观经济规律,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二是认识区域协调发展的辩证法,即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要根据地区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三是完善空间治理,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

2. 区域发展极化与扩散理论。区域增长极理论是在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的增长极理论上演化而来,其核心观点是经济增长率先发生在增长极上,然后通过极化与扩散效应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应对少数发展条件较好的点、地区或地带进行重点开发,逐步实现从不平衡到相对均衡发展转变。此外,梯度推移理论、极化—涓滴效应理论、中心—外围理论、倒“U”字型理论等,也对增长极与周边地区的互动机理、发展模式进行了理论逻辑阐释,强调了从点到面的区域经济增长的一般规律。

3. 要素禀赋及区域分工理论。区域分工理论最早可追溯至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两者认为区域各自的生产优势决定了区域分工。后来,随着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奥林以此为基础系统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的要素禀赋差异催生了国际贸易并决定了国际贸易格局。该理论同样可以运用到区域经济发展中,生产力发展的本质是生产要素的集聚和整合,但不同地区要素禀赋差距显著,这就对区域分工合作提出了要求。

4. 点—轴区域开发理论。上世纪80年代,陆大道先生在中心地理论基础上,提出了“点—轴系统”理论,并被广泛应用到生产力布局、国土开发与区域发展的实践中。“点—轴系统”理论认为,在国家和区域发展过程中,大部分要素将在“点”上集聚,并由线状基础设施联系在一起构成发展“轴”,“轴”上集聚的社会经济设施等会通过要素流动对附近区域起到扩散作用;此外,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点—轴”必然发展到“点—轴—集聚区”,实现由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拓展。该理论进一步明确了区域发展的具体路径,丰富了区域发展的空间演进模式,是区域发展中心极化和扩散理论的有益补充。

(二)中国实践逻辑

我国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实践中,也在不断探索推进区域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政策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强调“推进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发展”路径。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首次提出“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为重点,增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带动全国经济效率整体提升”“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突出了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在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国土空间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中共中央高规格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着力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提高跨区域乃至在全国范围的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三)“点轴—群区”耦合发展的逻辑框架

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于宇宙体系中,城市也是这样,在其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与影响也由近及远,形成了涵盖一定范围的区域发展体系和空间联动路径,并存在内在耦合机理(图1)。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根据不同的内在性质和外在特征,人们可以去认识并界定。

1. 区域发展体系

心城市。城市是区域的中心,引领并辐射带动区域的发展;区域发展依靠城市带动,同时也对城市发展形成支撑作用。其中,部分城市通过要素集聚规模越来越大,并开始出现扩散效应或曰辐射效应,这类城市可称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不以规模大小而论,而以腹地大小与辐射功能强弱而论。我国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数量有上百座。当然也可以按规模或影响进行分级,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等。

都市圈。中心城市与其紧密联系的周边地区形成了一定范围的辐射圈,谓之城市圈。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辐射功能强的大城市为核心形成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经济联系紧密的区域即为都市圈。都市圈是城市圈的特殊形态,是我国人口比较密集、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也是城市群的主体,在我国区域发展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都市圈,就没有城市群。

城市群。城市群是城市化水平进入高级阶段所出现的一种空间形态,由都市圈与周边的都市圈或城市圈空间耦合而成,是经济区的增长中心和辐射源。城市群通常以一个以上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城市为核心,包含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城市间功能互补且具有明确的分工与合作。不同城市群由于发展条件差异,在城市群量级及辐射范围方面也各有差异。在新知识经济时代,城市群规模效应、要素集散效应、产业分工与合作模式、人口迁移方式、资源配置路径都将会发生巨大改变,城市群正处于高级化柔性升级演进的发展阶段。

发展轴。城市、都市、都市圈、城市群之间的交通一般比较发达,有公路、铁路,有的还有水运,经济要素在交通线上的集聚度比较高,谓之经济带;依托交通干线进一步集聚经济要素、发展城市,形成经济隆起带,谓之发展轴,发展轴是经济带的加强版。发展轴具有形态上呈要素密集分布、内部紧密联系、创新支撑能力强、全方位开放性和强有力的带动性的特征。

经济区。经济区具有不同的尺度,也就是有大有小。国家尺度上的经济区是以城市群为核心形成的具有地缘关系、范围相对较大、经济联系较密切的区域。将经济区作为全国性空间规划的基本单元,有利于改变我国人口与产业不匹配、大城市过大、小城镇过小、中等城市发育不良的区域空间结构不合理状况。我国大致可划分为东北、泛渤海、泛长三角、泛珠三角、海峡、中部、西南、西北八大经济区。划分的原则是以城市群为核心,相互不重合,其中,泛渤海的范围与本文的环渤海经济区稍有不同。泛渤海不包括辽宁,而环渤海包括辽宁。现实中,经济区是相互耦合的,不可能截然分开,以京津冀城市群为核心形成的经济区应包括辽宁。

2. 空间联动路径

中心引领根据增长极理论及中心—外围理论,中心城市更多承载着科创、金融、贸易、综合服务等核心功能,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着增长引擎作用。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其他城市难以企及的优势地位,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在更大范围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因此,应通过规划和制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辐射效应,拓展经济腹地。应适当向周边地区疏解一些功能,强化与周边城市的合理分工,延伸面向腹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增强中心城市对都市圈、城市群甚至经济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引领都市圈、城市群乃至经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圈群协同。基于城市群的形成机理,根据中心城市与外围区域的协同作用关系看,都市区、都市圈是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群形成的重要发展阶段。都市圈与城市群之间的协同发展,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要以中心城市为引领推动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升都市圈对整个城市群的支撑作用,以都市圈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城市群整体优化升级。

轴带带动。发挥轴带衔接联动多个地区的优势,提升轴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轴带发展具有阶段性,多会经历两点一线、多点一线到绵延成带,在轴带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选择差异化的策略。初始阶段,随着交通沿线空间可达性提高,人口、产业快速向交通线集聚,临近交通线的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经济带雏形出现。随着轴带上城市的实力不断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规模等级依次递进。当集聚达到一定程度时,扩散效应逐渐发挥主导作用,经济中心以梯度扩散、等级扩散、位移扩散等方式不断向邻近地区传递产业及技术要素,带动轴带沿线地区发展。

群区耦合。通过增强发挥发展轴带的连接作用,可以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紧密联系不同都市圈、城市群,促进这些都市圈、城市群协同发展,由此推动在经济区范围内空间结构优化、功能互补和分工协作,实现城市群与经济区之间的耦合。依托相对发达的城市群构建经济区,通过发展轴强化城市群与周边地区的经济联系,既可以发挥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也可以发挥整个经济区对城市群的支撑作用。群区耦合将突破既有城市甚至省份之间的行政边界,促进要素跨区域流动,推动基础设施、市场与公共服务等多领域一体化。

3. 耦合机理

功能耦合在“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发展轴—经济区”的区域发展体系中,不同区域单元吸引集聚要素的范围和能力有所差别,承担的功能有所侧重,且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即实现“功能耦合”。在功能耦合的情况下,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实现最优化,综合竞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其中,都市圈与城市群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也是功能相对完整独立的单元,内部不同城市之间分工明确且空间联系十分紧密。中心城市作为都市圈与城市群的发展引擎,承担了交通枢纽、科技创新、总部经济等核心功能,城市群内其他城市则承担了生产配套等功能。而经济区内,各城市群集聚了绝大多数经济活动,经济区内其他地区则承担了农业、生态等功能,为城市群发展提供保障。要为资源要素流动创造畅通的硬件条件,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对资源要素流动的支撑保障。着力提高中心城市枢纽功能,加强都市圈、城市群及经济区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发展轴沿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要素耦合。着眼服务不同区域发展单元的功能定位,引导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和高效集聚配置,即实现要素耦合,可以促进区域发展整体效率效益的提升。一方面,通过发展轴促进要素交流互动,辐射带动经济区共同发展。产业向城市群之外转移,人口向城市群流动,通过要素“双向流动”,实现人均GDP差距的缩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加快消除行政壁垒和打破市场分割,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市场主体投资运用资源要素提供一体化的良好市场环境。

政策耦合。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发展轴、经济区覆盖的空间半径依次扩大,后四者往往会跨越多个行政区。推动实现区域内资源要素耦合及功能耦合,需要协调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推动政策协同、互动及有效配合,即推动政策导向耦合。既要根据不同城市及地区发展定位,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又要围绕区域整体高质量发展升级目标,加强不同行政区之间的政策协同配合,提高地方政策之间的耦合度。

体制耦合。涉及都市圈、城市群、发展轴和经济区的重大事项,需要协调跨行政区利益关系。应编制经济区空间规划,划定城乡建设区、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完善覆盖整个经济区的交通体系和物流体系。建立跨行政区、跨部门合作机制,构建不同层次的区域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和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工作沟通衔接机制,为跨区域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和不同层次区域的功能耦合、要素耦合和政策耦合提供组织协调保障。


(四)京津冀与环渤海:“点轴—群区”耦合新模式

京津冀是两市(北京、天津)一省的简称,虽是三个省级行政区,但并非并列相连的关系,而是互相嵌入的关系,在地理上不可分割。其中,京津两个国际化都市,依托发达的交通,要素流动比较便捷,多个轴带将多个城市连接起来,如北京—唐山—秦皇岛(京唐秦发展轴)、北京—天津—塘沽(京津塘发展轴)、北京—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京石邯发展轴),因此,京津冀城市群被认为是一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城市群。京石邯发展轴可以延伸至沈阳和丹东,京津塘发展轴可以延伸至济南、临沂,京津塘发展轴还可以延伸至张家口、大同、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等。因此,京津冀城市群与周边的山东、山西、辽宁、内蒙古中部地区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资源禀赋来看,山西、内蒙古、辽宁的能源、矿产资源,天津、山东、辽宁、河北的海洋资源,互补性很强。京津冀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将有力带动周边省份即环渤海经济区的高质量发展。环渤海,顾名思义就是围绕我国的内海—渤海周围的省份:河北、辽宁、天津和山东,渤海周围的港口及疏港公路、铁路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物流网络。环渤海经济区除了前述4省市之外,还包括北京、山西、内蒙古中部,而京津冀正处于中心的位置(图2)。

环渤海经济区中除了京津冀城市群之外,还包括辽中南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和太原都市圈、黄河“几”字湾都市圈。通过数条发展轴带将其有机联系起来,不仅形成更大范围一体化的市场,也能够发挥各个地区的比较优势,使港口的腹地更大,沿海地区更具纵深感,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条件有了更大改善。


二 

京津冀与环渤海“点轴—群区”耦合发展状况分析

京津冀城市群拥有北京、天津两大高能级中心城市,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之一,且较早就已开始与环渤海其他省份开展合作,但由于“点轴—群区”耦合发展不到位,京津冀与环渤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水平亟待提升。

1. 北京、天津中心城市发展能级不断提升

北京有3000年建城史、800年建都史,文化底蕴十分厚重;天津历史虽然不长,但依托港口优势,近代以来发展迅猛,工业基础十分雄厚。作为直辖市,北京与天津在京津冀乃至环渤海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从人口经济总量来看,2020年,京津冀常住人口及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11040万人、8.6万亿元,集聚了全国7.8%的人口及8.4%的GDP(表1)。2010—2020年期间,京津冀常住人口增加596.5万,人口年增长近60万。


从科技创新来看,2010—2020年,京津冀有R&D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从820家快速增长为5783家,在所有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中的占比从2.9%增长到25.8%。2020年,京津冀研发(R&D)经费投入为3446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总投入的14.1%,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达4%,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4%)。

从企业主体来看,2021年,京津冀共有世界500强企业62家,占全国入围企业总数近一半,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持续发挥。同年,共有124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500强”,占比接近1/4;有61家民营企业入围“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约占全国12.2%。

从开放发展来看,京津冀拥有三大自贸试验区,在国际航运物流、国际交往、文化交流、服务贸易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2020年,外贸规模达到35138亿元,全国占比为10.9%,超出地区生产总值相应占比2.4个百分点,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之一。


2. 京津冀城市群与环渤海经济区耦合已有一定基础

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纲要》,明确以主要城市群为依托,以重要交通轴带为支撑,坚持以点带轴、以轴促面,推进形成内优外拓、协调互动的合作发展新格局。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辐射带动环渤海经济区和北方腹地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带动环渤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同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京津冀城市群与环渤海经济区其他省区的合作已有很好的基础。

一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稳步提升。近年来,京张、张大、张呼、京沈等高铁开通运行,京滨、京唐城际以及津兴、京雄商等高铁加快建设,雄忻高铁、津潍高铁、环渤海高铁等获批建设,京津冀正加快形成放射状交通网络,与环渤海经济区其他省份交通联系大幅加强。

二是生态环保联防联治取得积极进展。2018年6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4省市政府和中交公司联合组建永定河流域治理投资公司,以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永定河流域治理一体化。同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天津、河北、山东、辽宁4省市不断加大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协作。此外,京津冀还与周边地区协同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环渤海经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产业转移合作持续推进。山西及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供应基地,辽宁重化工业及装备制造业优势突出,山东在制造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发展基础明显优于河北,与京津两市呈现产业梯度差异和一定互补性,为深化环渤海经济区内部产业合作提供了现实基础。近年来,山西、山东、辽宁、内蒙古等省区积极对接京津冀,不断加大产业转移合作,其中山西太忻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承接京津冀方向产业转移和科技创新辐射带动。

3. 京津冀城市群与环渤海经济区耦合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环渤海经济区的合作有赖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区某种程度上可谓之环京津冀经济区。山东与京津冀的联系弱于与日韩的联系,虽然依赖于山西的能源,但两者并不接壤,需过境河北。山西、内蒙古的能源及其他产品均需通过京津冀过境,东西的交通并不顺畅。山东和辽宁隔海相望,但经济互补性不强,渤海水运的成本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不足,制约了对环渤海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作为环渤海经济区中心的京津冀城市群,自身面临经济落差大、产业结构偏重、资源环境约束偏紧、一体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北京、天津、石家庄三大都市圈之间以及与京津冀城市群尚未建立有效协同机制,一体化产业体系尚未形成和得到有效延伸,制约了对环渤海经济区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动力不足,限制了群区耦合发展。除京津冀城市群外,环渤海经济区还有山东半岛、辽中南两大城市群,上述城市群拥有较为独立的大型港口及经济腹地,相互之间梯度差较大,进一步加大了产业体系衔接难度,城市群之间合作动力不足,特别是山东半岛与辽中南经济联系较为薄弱。除三大城市群外,内蒙古、山西等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且经济结构畸重,对资源密集型产业依赖性强,制造业基础相对薄弱。

三是功能耦合不到位,导致部分领域同质化竞争依然存在。环渤海经济区主要城市围绕资源要素和经济腹地的争夺较为激烈,在产业、交通物流等方面尚未形成协作合力。如河北与辽宁在钢铁等领域、辽宁与山东在装备制造等领域同质化竞争明显,天津、唐山、青岛、大连等围绕北方航运中心定位竞争激烈。此外,政策和体制耦合度不高,导致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问题突出。环渤海经济区中各省区市的市场化程度不高、经济不够活跃,各省市之间行政壁垒依然突出,进一步制约了环渤海经济区合作深入推进。

京津冀与环渤海经济区耦合发展的战略重点

要置身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着眼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促进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区耦合发展。切实发挥北京、天津中心城市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京津冀城市群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地位和功能,突出高水平“合作”和高质量“发展”两大主题,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环渤海经济区深度合作,以京津冀区域能级提升带动整个环渤海经济区的高质量发展。

(一)发挥北京、天津引领带动作用

北京、天津是京津冀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也是环渤海经济区的龙头,在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作用。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等优势,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优化提升北京首都核心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强化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功能,突出天津全国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功能定位,切实增强北京、天津对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提升京津冀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京津冀城市群是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的中心区域。按照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要求,实质性提升京津冀城市群的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既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的必然路径。一是要促进形成合理的城市体系,在发挥北京、天津辐射力、把河北雄安新区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同时,增强河北各城市的功能,扩大城市规模,重点推动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重点城市加快发展,增强其他节点城市的要素集聚能力,培育更多专业化的中小城市,促进城市之间合理分工、深化协作。二是按照圈群协同的思路,推动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规划建设北京都市圈、天津都市圈和石家庄都市圈,在一体化发展基础上,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提高同城化水平,同时着力促进三大都市圈之间的经济互动合作,提升京津冀城市群的协同度。三是要对标世界级城市群,在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的基础上,在科技创新策源力、新兴产业发展引领力、资源要素配置力、对外开放合作影响力等方面走在全球前列,打造全球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夯实重点经济发展轴带

依托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对外开放合作通道,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向外拓展延伸,紧密联系辽中南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太原都市圈、黄河“几”字湾都市圈等重点区域,有序有效引导人口和经济要素向京石邯(郸)和京沈丹(东)发展轴、京津呼(和浩特)包发展轴、青(岛)济(南)石(家庄)太(原)发展轴、沿海陆海统筹开发开放带、内蒙古沿边开发开放带集聚,切实发挥发展轴带对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的引导作用。遵循人口和经济要素向点、轴集聚的规律和趋势,优先在经济发展轴带上布局发展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开放平台和建设节点支点城市,疏密有致地推进环渤海经济区国土开发和区域发展。

(四)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牵引,推进环渤海经济区重点领域深度合作

一是率先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着眼于支撑区域合作发展、引导要素畅通流动,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跨区域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有机衔接融入全国基础设施网络,优化跨区域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改善微循环,解决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环渤海经济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引领,切实提升内蒙古、山西、山东生态功能和环境保护质量,协调京津冀和辽宁生态保护建设与环境治理,共筑北方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共同保护渤海生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环渤海经济区绿色发展。

三是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协作。加快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在深化京津冀创新链产业链协作的基础上,积极面向山东、山西、内蒙古和辽宁加强产业对接合作,强化北京、天津等科技创新优势地区科技成果向外围转移转化,充分发挥山西、内蒙古等地资源优势,围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深化农业、能源经济、制造业上下游合作,共同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四是协同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发挥对外开放大通道大平台的门户作用,打造陆海统筹、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以区域大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强国际区域合作,构建黄海国际次区域合作框架。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临空经济区、边境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能级提升为重点,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外向型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制度型开放步伐。五是加强晋冀鲁豫、冀晋蒙、冀辽蒙省际交界区域的合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围绕缩小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资源方面的区域差距,补齐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支持建立跨区域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交易合作联盟组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体制机制衔接,引导跨区域加强教育合作、共享医疗卫生资源、深化文化交流合作。


推动京津冀与环渤海经济区耦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按照“中心城市辐射都市圈,都市圈支撑城市群、城市群引领经济区发展”的思路,切实强化战略谋划和政策引导,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纲要》为引领,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环渤海经济区延伸拓展,提升环渤海经济区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

(一)研究制定新发展阶段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战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环境已经且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发展格局下对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应适时开展对《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发展的成效及经验做法,客观评价仍存在的短板、问题和不足,分析下一步合作发展的思路和任务。研究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启动编制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带动北方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等提供新的战略支撑。

(二)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环渤海经济区更高层次区域合作机制

建立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协调机制,同时完善省区市多边合作机制,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合作机制。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体制下,研究推动环渤海经济区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布局、重大改革任务先行先试,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从区域协调机制层面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引领作用,提升环渤海经济区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地位和功能。

(三)以环渤海经济区为重点,探索区域协调发展路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并将其作为首要机制,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环渤海经济区兼有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板块省区市,目前涉及区域重大战略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等,是统筹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在促进区域战略融合发展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为此,要发挥不同区域战略政策优势,促进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框架有效衔接,特别是围绕区域政策协同、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平台载体建设、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推广等方面积极探索区域战略融合发展的路径,率先为全国其他地区推动群区耦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经验做法。

(四)搭建跨区域科技创新联动、产业转移承接、对外开放重大平台

发挥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学城在科技创新上的引领作用,协同天津科技创新资源,在环渤海经济区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推动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向山东、山西、辽宁、内蒙古等地区转移,建设国家级、区域级和省区级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协作体系。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产业协作为基础,引导和促进环渤海经济区产业梯度转移协作,在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等地高规格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交流,研究推动在山西、内蒙古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谋划在环渤海经济区探索建设更灵活的对外开放平台。深化省际区域合作机制,强化改革创新试验,推进跨省交界区域合作发展。

(五)以京津冀市场一体化为引领,带动环渤海经济区统一市场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先推进区域协作,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随着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推进,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为在更大范围的环渤海经济区推动建设完善统一市场体系提供了改革经验。以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建设为引领,在环渤海经济区率先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和生态环境等资源要素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让市场主体、资源要素在环渤海经济区顺畅流动与高效配置。

责任编辑: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