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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时间: 2018-08-16信息来源:《经济日报》2018年08月16日第15版 作者:刘勇 责编:qgy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主要是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世界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任务也十分艰巨。

  有效应对各种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采取多方面配套的综合措施。比如,努力扩大内需、加速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构建核心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及保持我国总体发展战略的定力,等等。既要做到最大限度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又要确保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宏伟目标如期完成。其中,努力扩大内需是重要一环,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选项,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势在必行,这对进一步优化城乡区域经济结构与布局、更好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以及推动其他领域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要着眼于县域这个基本区域经济单元。


  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区域是由点、线、面三个空间形态要素组成的,区域中最小的一体化基本单元就是县域。因此,可以把区域经济看成是以县域为基本区域单元构成的多层次地域经济体系。作为区域经济的基本单元,县域经济承担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功能和作用。

  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实践看,县域经济发展的最终方向有三种:一是发展成为都市县,包括首都都市县、省会都市县、地市都市县等,占一国县域总数的比例不到20%;二是发展成为现代化农业县,一般占一国县域总数的80%以上;三是发展成为介于二者之间的所谓郊区县(一般又将其归为现代郊区农业县)。以县域为基本区域经济单元,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关键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应考虑构建区域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城镇起源于区域,城镇的发展也离不开区域,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城市病”更需要整个区域的协同发力。具体来看,城镇是点、是个体,区域是面、是分布其中的各城镇的集合。区域问题应该是分布其中的各城镇的共同事务,需要彼此协商解决。应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构建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打破各种行政壁垒,链接不同部门的职能,包括“城市病”在内的许多问题才能从制度层面上得到解决。

  另一方面,需尽快构建城乡区域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体系所需资金占一国GDP的固定比例,是相对收入。世界上许多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都建立了各自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构建城乡区域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时机已相对成熟。通过这一体系的建设,我国城乡区域之间人口自由流动将更加顺畅,也有利于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与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这些都将对我国更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人口城乡区域分布等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要着眼于协调、联动,全方位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当前,在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已经出现了城乡之间和东西部之间发展差距相对缩小的良好势头。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度,构建相应的长效机制,继续鼓励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不断强化中西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以持续深化改革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更好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