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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案例之九:湖南省澧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时间: 2018-09-06信息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2018-8-24 作者:国家发改委 责编:qgy

编者按: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北京市大兴区等61个地区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围绕增强中小城市资源聚集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立足破解中小城市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健全要素流动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城市发展增强了新动能,为区域竞争力提升增添了新优势,探索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第三方评估,形成了《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案例》,现将案例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湖南省澧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澧县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通过建立县镇村三级网络,搭建农贸采购配送、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购销、资金互助四大服务平台,制定保姆式、包干式、托管式、信息技术、信用五大个性菜单,探索设立“资金银行”“土地银行”“粮食银行”三大“银行”,形成了服务“三农”发展新模式。


  一、建立县镇村三级网络,做强四大服务平台

  以锦绣千村农业合作社为主体,在各镇、街道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站,形成了以合作社为统领、中心镇分社为纽带、中心村服务站为支点的三级服务网络,有效实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合作社进行模式创新,采取服务外包、资金互助等多种方式,整合打造了农资采购配送平台、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农产品购销平台、资金互助平台四大服务平台,入社成员可享受农资全县统一出厂价、病虫害统防统治、机耕、机插、机收、粮食代收代储等全程服务,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户和农业企业农资配送、农技指导、产品销售、融资困难等重大问题,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研究制定个性菜单,做优五大服务模式

  合作社坚持围绕服务实践、服务农业、服务社员的原则,结合当地外出打工成员多、农业企业融资难等实际情况,制定了保姆式服务、包干式服务、托管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用服务等五大服务模式,每个模式针对社员不同需求拟制了相应的服务内容,比如保姆式服务,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服务项目;包干式服务,为社员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销服务;托管式服务,帮助不愿意流转土地的社员从种到收到仓储全过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机培训;信用服务,为农业大户或农业企业提供资金信贷支持。通过量身打造的细致化的服务,充分调动了农户和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合作社成立以来,为社员集中采购配送农资产品3亿多元,开展农机服务20多万亩次,提供技术培训2万多人次,代销农产品10万多吨,帮助社员解决资金2000多万元,为社员节本增收近1亿元。


  三、创新实现合作共赢,做好三大服务银行

  合作社将合作共助和风险防范为发展的抓手,深入研究合作共赢新模式,创新性的开展“资金银行”“土地银行”“粮食银行”三大“银行”新模式,有力推动了合作社利益最大化。“资金银行”将社员闲散资金存入互助部,为需要使用资金的社员提供资金借贷便利,社员享受资金红利;“土地银行”对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社员,将土地以经营权入股或者托管的方式,由合作社统一开展适当规模经营,社员享受土地红利;“粮食银行”针对粮食售价偏低时期,社员可以将粮食先交由合作社代储,并预支一部分资金,待粮食价格走好时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并与社员结算,有效缓解因价格波动给社员带来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