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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领域: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时间: 2018-08-01信息来源: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2018-07-25  作者:汪文祥 责编:qgy 潘世杰

投资领域要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新投资理念,要由过去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向重结构、质量和效益转变,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转变。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作为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第一推动力的投资领域也面临着诸多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予以解决。

问题及成因: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改革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投资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本身也积累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产能过剩现象严重,严重妨碍着投资质量效率效益的提升;二是民间投资活力减弱,投资增长乏力;三是融资体系不完善,金融对实业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不足;四是投资建设管理粗放,资产(资本)形成质量整体不高;五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调控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

投资领域之所以出现上述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除了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这个客观原因之外,主要是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改革滞后等原因造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健全和完善。

在我国目前的经济运行中,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直接干预市场运行秩序、干预企业投融资经营行为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不仅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行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区域分割和行政垄断,而且在一些制造业、服务业中的竞争性产业尤其是地方支柱产业领域也偏偏存在着行业垄断、地区保护现象,全国统一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形成、健全和完善,市场信号不准确或市场信号扭曲,这使得企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现象长期难以根除,区域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趋同、缺乏合理分工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全国整体的投资质量效益效率难以提高。

二是政府投资调控乏力和政策体系不完善,难以有效克服低水平盲目重复建设、区域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趋同等投资领域效益效率难以提高的痼疾。

从投资调控手段看,近年来尽管国家一再强调要高度重视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作用,但在实践层面,对政策制定发布后的执行监管上明显不足,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状况无人进行评估、无人负责,实际执行力大打折扣。

在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政策制定部门往往采取不考虑区域差别的、实施全国统一的鼓励、限制、支持政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产业政策只考虑自身发展需求而没有考虑区域导向—即实施产业政策的区域化,这就难免全国各区域“一窝蜂”的争上同类鼓励支持投资项目,造成全国区域投资结构、产业结构趋同问题,降低全国整体投资效益效率。

三是投资领域发展观念相对滞后,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经济长期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投资短缺和不足是企业和政府非常关注的问题,这在社会上形成了重视投资规模而轻视投资结构的现象。

从企业层面看,部分企业盲目扩大投资规模、扩大产能规模而忽视项目技术水平的倾向,在国外需求减少和国内居民对产品质量档次需求层次提高的新形势下,必然会带来不适应市场需求的过大产能和落后产能过剩现象,降低企业投资效益。

从政府投资管理和调控实践看,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对投资作为当期社会总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比较重视(如很多政策文件均提到的所谓“保增长”、“稳增长”等),而对投资改善优化供给结构的作用相对比较忽视,这种重投资规模管理、轻视投资结构管理的传统观念和导向,也是造成投资领域实践层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重要思想根源,对全社会形成提高投资质量效益效率带来消极影响。

对策建议:构建良好投融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的要求,针对当前投资领域存在诸多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笔者建议:

一是以促进有效投资为核心,充分发挥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按照推进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全力推动投资结构优化调整。

以促进有效投资为核心,严格控制政府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引导,避免盲目过度竞争,提高投资精准率和投资效益。加强投资领域“补短板”工作,引导投资向农业和乡村振兴、水利、高速铁路、农村公路、城市地下管廊、智慧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新能源、新材料、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网、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精准脱贫等民生领域和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等环保领域转移,提高“短板”领域的新增资本数量、质量、效益和配置效率,充分发挥投资在优化要素结构、产业结构中的关键性作用。继续加大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新型城镇化、海洋开发、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改善区域投资结构,提高区域空间投资(资本)配置效益效率。加强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实施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和新增资产(资本)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提高民间投资效益效率。

加大国家促进民间投资稳定持续增长的各项政策落实力度,拓展民间投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新领域投资和经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上优先向民间资本倾斜,为民营企业投资创造公平竞争机会。

完善政府、金融机构、民营企业互动联系机制,促进银企信息沟通,设立政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切实化解民间投资“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好民营企业投资全过程服务,构建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和营商环境。

三是加快直接融资发展,对提高投资质量效益效率创造宽松融资环境。

加大资本市场对投资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项目开展直接融资。

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为“双创”投资和高新技术投资提供融资支持;积极探索推进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增强企业持续投资和再投资能力;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丰富债券品种;推进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权改革试点;鼓励支持社保基金、保险资金进入投资领域,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运用直接强有力的效益约束、监管约束、信息透明化约束等要求,促进投资者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率,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水平。

四是提高政府投资调控水平,提升产业政策引导效力。

完善投资调控方式,积极探索建立投资规划调控方式,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投融资发展规划,明确投资总体目标和分区域目标、投资资金来源渠道、重点项目数量及其建设时序与区域空间安排,投资保障措施等,将投资调控落到实处。

完善产业政策调控方式,在提出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导向时,同步推出分区域的产业发展导向,切实防止各区域和企业间的盲目竞争和盲目投资,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在加快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和各行业技术标准的同时,积极探讨建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进各行业落后技术、落后工艺、落后产能定期淘汰机制及其补偿措施,促进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提高投资资源配置效益效率。

五是加快投资观念转变,推动投资领域从注重规模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

投资领域要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新投资理念,要由过去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向重结构、质量和效益转变,由过去高度重视以促(保)增长为核心向改善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转变。

积极研究探讨制定推动投资领域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将投资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