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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方向时间: 2019-02-21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9年02月21日 作者:周子勋 责编:万山


  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指出,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工作,与此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定下的基调和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所释放的信号是一脉相承的。当前我国“三农”短板比较突出,面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难题,特别是在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欠账太多。

 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中央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整个“三农”工作的全面发展,显然具有特殊重要性。

 不过,未来的乡村振兴,不能只依靠目前居留在农村的农民,还需要大量对农村和农业感兴趣的外来者。要振兴全国的乡村,需要更多的人、资金、技术等流向农村。而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和弱项、长期保护“新农民”的利益、吸引更多的经济要素流向农村,关键是要有必要的制度改革和制度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就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令人期待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墨颇多,且政策力度空前,尤其是“三块地”(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宅基地)改革有望取得大突破。

 《意见》强调,在农用地方面,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在修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宅基地方面,将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抓紧制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等。此外还提出,要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其中不难看到两个重要方向:一是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未来的改革安排将可能集中在农村土地制度上;二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在倒逼法律修改。在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来寻找农村土地改革的空间,吸引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