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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时间: 2018-08-05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018年08月03日 作者:成金华 朱永光 责编:qgy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涉及11个省市,资源环境条件总体优越。长期以来,矿产、水利、农业、林业、水电和交通等开发活动对长江经济带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问题。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基地,特别是中上游地区,有色、黑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业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对我国资源保障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部分支流和湖泊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长江经济带矿区、矿业园区和矿业城市的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人居安全受到威胁。

  一是部分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矿区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功能区与矿产资源成矿带在空间上高度重叠,尤其是中上游地区。长江经济带部分重要矿区位于生态功能区划内,分布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的有7个,分布在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有13个,分布在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的有5个,分布在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的有5个。同时,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也有较多重叠,其中探矿权重叠面积有1652.2平方公里,采矿权重叠面积有1899.57平方公里。此外,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地表和地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矿区的水生态、植被等破坏严重。

  二是矿区和矿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长江经济带矿区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比例达到42%,乌江、清水江,四川岷江、沱江、湘江、洞庭湖等区域水体总磷污染严重。因矿业开发所带来的土地占用破坏面积,8年来以近8%的平均速度增长。长江经济带共有金属矿山群34个,其中长江中上游29个,多集中在云南、贵州和四川。长江经济带金属矿山数量为2623个,大中型矿山311个,固体废弃物堆放面积为49.60万立方米。

  三是矿区、矿业园区和矿业城市人居安全问题较多。长江流域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重点区域较多,湖南、云南等地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从主要矿产资源集聚区和饮用水源地取水口空间布局来看,两者在空间上有较多重叠关系,其中岷江、嘉陵江、洞庭湖、巢湖、太湖、湘江等流域风险较高。长江中上游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威胁人居环境安全。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为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优化矿业空间布局,严格矿业分区管控。全面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在各类保护区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依法严格准入管理。实行矿种、区域差别化管理,统筹安排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新格局。要按照“禁采区内关停、限采区内收缩、开采区内集聚”的要求,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第二,压缩高污染矿业,推动产业链绿色转型。矿业及其相关高能耗、高污染延伸产业在长江经济带占比相对较高。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项目密布长江沿线,部分重化工产品产量庞大,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占有重要地位。要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调整与绿色转型升级,将长江经济带整体的转型升级与流域内产业沿江向上游转移统筹考虑,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产业链绿色创新体系、分类推进产业转型与转移等方面系统施策,推进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

  第三,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长江经济带矿业开发活动必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的要求,提高矿业项目准入门槛。要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类管理机制。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增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第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部分地区的矿产资源要退出和减少开发,需要对当地政府、矿业企业和居民进行补偿。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态补偿范围、标准和方式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探索中央财政补偿与地方财政补偿相结合,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相结合,资金补偿、项目补偿与股份补偿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流域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多元化。

  本文是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