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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双边和区域金融合作 务实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责编:

9月4日,第五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出席并致辞。
  易纲表示,此次论坛以“经济转型深化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为主题,探讨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问题,对巩固和促进本地区经济金融稳定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易纲指出,中国和东盟是一衣带水的好邻居,加强经济金融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一贯支持东盟联合自强,积极推动地区合作机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与本地区金融合作,积极参与东盟+中日韩(“10+3”)框架下的区域货币合作,提高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的可操作性,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总规模扩大至2400亿美元,在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框架下推动成立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本地区中央银行的双边合作领域也取得丰硕成果。人民银行与多个东盟国家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达 14000多亿元人民币。中国与越南、老挝等两国签署了双边结算合作协议,并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2009年至2013年6月末,中国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1200多亿元,数量逐年增加。此外,人民币与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泰铢实现直接交易。
  易纲表示,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有着坚实的基础和巨大的潜力。中国人民银行愿在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深化双边和区域金融合作,务实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此,易纲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金融稳定领域的合作,提高危机应对能力。当前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政策有退出预期,已引发了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市场波动等问题,这就尤其需要各国联合应对。未来可利用10+3、EMEAP 等多边平台,加大本地区经济金融政策的对话与协调,积极探讨和完善 EMEAP危机处理框架,加强区域危机救助机制。二是加强货币领域合作,为贸易和投资提供便利。中国人民银行愿意在市场驱动的原则下,继续积极推进与本地区成员的货币合作,鼓励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使用本币进行结算,推动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和实际使用,为双边贸易投资提供便利,并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三是深化区域金融市场合作。促进金融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加强区域内债券市场发展和开放,推动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中国人民银行愿意为东盟国家货币当局和其他机构投资于中国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提供便利。四是继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区的互联互通。推进跨境本币支付和清算系统的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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