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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须有国家级统一规范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胡亮 作者:admin 责编:

 

    受访人
    刘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

    张琦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

    随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东部地区“一马当先”的增长格局逐渐被打破,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从“单极突进”转为“多轮驱动”。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按照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制定政策。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使自然条件不同区域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清理和规范区域优惠政策是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的重要前提,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应有国家级的、统一的、规范的区域优惠政策安排。

    区域性优惠政策需规范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区域发展方面都有一些新的提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刘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六大主要任务,其中把 “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一大任务,这个任务的提出在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的基本思路上没有太大变化,比较新一点的是提出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

    刘勇指出,从专业角度来说,经济的组织形式应该是以行政区来组织,跨区域、次区域都是主体形式的补充。比如县域经济、省域经济是主体,跨区域和次区域都要为这个主体来服务。“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应当是未来区域发展更加规范化的一个体现。”

     加快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出台成渝经济区、中原经济区等区域规划,建设浙江舟山、珠海横琴等试验功能区……一系列区域规划相继出台,进一步细化了我国区域发展的版图。各类经济增长极相继发力,对腹地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打下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坚实基础。

    “但是,我们目前有一个担心,就是区域性的优惠政策现在很泛,要加强规范管理。”刘勇指出,从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的角度到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目前国家从各种各样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上百个区域政策,但这其中存在很多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区域优惠政策亟待完善。

    国家级、统一规范的区域优惠政策亟待建立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区域优惠政策的清理和规范问题。”刘勇指出,目前在区域之间,有一部分优惠政策是地区自己制定的,这样可能造成无序竞争。比如为了争取一个项目,有的零地价,有的负地价,这个做法是有问题的,应该清理、规范,统一化。

    “目前,不同地区优惠政策没有一个国家统一的安排,这是造成无序竞争的根本。”刘勇认为,必须建立国家级的、统一的、规范的区域优惠政策,规范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越发达地区优惠政策越少,甚至没有;中西部地区,落后地区应该要多,而且力度要大,这也是怎么去完善区域优惠政策的基本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张琦对本报记者表示,缩小区域间收入差距的重点在西部,国家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西北地区。重点扶持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的农民,国家要在计划、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实施的着力点上向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方向倾斜。

    但是,实际情况刚好相反。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基于各类发展角度出台了大量的区域优惠政策,这显然违背了制定区域发展政策的初衷。

    “从实践上来说,也存在许多具体的问题。”刘勇指出,有很多东部的企业想到中西部去,却面临很尴尬的一个情况,原本以为内地的政策优惠力度大、土地价格低,但没有想到落后的地区因为经济规模小,反而面临更高的税率。

    张琦同样指出,国家必须从战略高度上对我国区域间经济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给予重视,要从以沿海地区为突破口的外向型发展战略尽快转化到均衡的发展战略方向,对经济落后地区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

    刘勇因此建议,在规划建立区域经济体系时,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优势,制定相应的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要考虑区域政策的有效性,使这些政策在实际操作层面切实可行。“只有按照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政策,才可能真正做到精准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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