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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与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时间: 2016-06-23信息来源:罗清和 曾婧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一带一路”是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经济合作发展、共商共建、利益共享的重大国家战略。“一带一路”自提出以来,正由战略构想阶段逐渐步入务实阶段,成为中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最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和实现区域性大国向全球性大国转变的重要路径。“一带一路”可以自由贸易区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国在自贸区建设以及区域各领域合作等方面已有的优势,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进而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二者互相协作,形成全方位的中国对外开放格局。
     关键词:“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66(2016)01—0040—07  收稿日期:2015—09—1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经济特区转型与中国模式研究”(13JJD790043)。
     作者简介:罗清和,男,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518060)。
     曾婧,女,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深圳518060)
     DOI:10.14017/j.cnki.2095-5766.2016.0009
 
     一、“一带一路”的战略内涵
 
     “一带一路”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部分,是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走廊和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合作带。它发端于中国,横贯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以及欧洲的部分区域,东牵亚太经济圈,西系欧洲经济圈,覆盖约44亿人口,经济总量约达21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经济总量的63%和29%。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对外经贸为核心,意在与沿线国家建立从太平洋到波罗的海的运输大通道,进而发展成为连接东亚、中东和次大陆的全面的陆路经贸网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横贯太平洋和印度洋、中国与东南亚的海岸线、波斯湾和非洲东海岸等地区。“一带一路”作为一种全新的国际关系模式,旨在积极主动地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伙伴关系,在互利合作的国际大环境中共谋发展和繁荣。
 
     “一带一路”战略不同于美国的“马歇尔计划”,二者有着本质差别。一方面,中国并非意图借助“一带一路”跻身于世界霸权国家行列,而是希望通过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合作双赢”的目标;另一方面,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面向全世界,不带有任何政治排他倾向,这与美国奉行的霸权主义不可混为一谈。“一带一路”旨在结合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利益,借助与沿线相关国家既有的且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方式,把近些年来迅速崛起的中国经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利益结合,重组现有的双边贸易发展关系,进而在多边贸易与地区政治交流上增强睦邻友好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一带一路”战略以弘扬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古丝绸之路精神为基础,是区域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具有“开放、包容、互利、合作”的核心内涵,为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优势互补、经济开放发展创造绝佳的机遇,搭建合作发展的平台。同时,也为中国在国际合作竞争中赢得优势、促进国内改革开放和区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概况
 
  中国自“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在上海自由贸易区(2013)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又批准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广东自贸区,下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天津自贸区,下同)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福建自贸区,下同)作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结合地方特色,尝试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为国内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探索新途径。上述四个自贸试验区的定位和目标各有侧重:例如广东自贸区侧重于优化市场、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粤港澳的深度合作;天津自贸区侧重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航运、金融租赁方面发挥优势作用;福建自贸区通过整合港口、加强内地的铁路建设,打造重要的海陆交通枢纽,形成对接内地的“三纵六横”便捷交通网,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由此可见,中国自贸区发展路径日趋清晰,一方面在国内建设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的若干个自由贸易试验园区,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尝试、总结经验的契机;另一方面与当前和未来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在贸易、投资等领域建立跨国(区域)自贸区,增强经贸合作伙伴双边、多边经贸活动能力,提升资源跨境配置效率。自贸区建设是中国为顺应全球经贸发展形势所实施的重大改革,更是为探索对外开放新的路径和发展模式做出的一种探索,逐步与全球经济接轨,并在国际经济规则制定与竞争中赢得主导地位。本文研究的重点为与“一带一路”紧密联系的双边、多边自贸区。
 
     (一)中国跨国(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
 
  加快自贸区建设,是为应对现阶段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状况做出的战略筹谋。从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到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进一步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以周边国家或地区为基础加快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步伐,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显示出中国自贸区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正逐步从“旁观者”向“建设者”的角色转变,借此倒逼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同时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与美国、欧盟相比,中国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比较落后。截至目前,中国在建自贸区19个,涵盖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与韩国、澳大利亚、东盟、新加坡等签署了14个自贸协定,内地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开展更为紧密的经贸关系合作,以及大陆与台湾省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均已实施;处于谈判中的有中海(中国—海合会)、中澳(中国—澳大利亚)、中挪(中国—挪威)、中日韩自贸区协定及中国与东盟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升级版等。
 
     (二)中国跨国(区域)自由贸易区发展趋势
 
     当前,经济全球化成为大势所趋,追求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与经济自由化,已经成为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战略首选。中国在参与自贸区谈判方面已经形成良好开端,跨国(区域)自贸区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自贸协定签署步伐加快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增长步伐缓慢,经济结构进入深度调整,各国都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建设自贸区毫无疑问成本低、风险小,因此,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断出现以自贸协定为主的各种区域贸易安排。发达国家或经济体正在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不断地拓展经贸领域。美国和欧洲主导的TPP和TTIP等大型自贸协定,试图制定新型贸易规则,以提高贸易规格和门槛。在这一国际背景下,中国自贸区的建设也明显加速,于2008年开始先后与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以及瑞士签署自贸区协定,数量约占签署贸易区总数的2/3,并开始寻求更多的、更高质量的双边、多边贸易协定谈判。
 
     2. 自由贸易协定内涵更加丰富
 
  WTO因其强有力的处理经济纠纷的手段,在贯彻执行政策方面具有强制力,给成员国带来一定的保障,但约束范围过大使得很多国家对此持慎重态度。与以前绝大多数的自贸协定只涉及货物贸易方面的内容不同,当今自贸协定谈判内容逐渐扩大,不仅涉及贸易、产权,还包括环境标准、农业、竞争政策等敏感领域的内容。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例,前后历经10年共14轮谈判,中韩两国于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涵盖了货物、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21世纪经贸议题”,实现“利益总体平衡、发展全面、高水平”的共同目标。从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来看,协议涉及两国产品税目的90%,贸易额的85%实现自由化,一段时期的过渡后将关税降为零,从而真正实现高水平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协定关于服务贸易方面,中方承诺与韩方在旅游、环境等部门实行开放与合作,韩方则承诺在快递、医疗和建筑设施等行业的市场准入;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来看,中韩首次达成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努力与国际高标准贸易规则接轨。
 
     3. 自由贸易区建设由易到难稳妥推进
 
     中国自贸区总体上遵循“审慎稳妥、循序渐进”的推进原则,先立足周边国家和地区,打牢基础后再从双边逐步扩展到多边,范围逐渐扩大。
在考虑自贸区伙伴成员时,优先选择东盟、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它们与中国大陆距离较近、关系较为密切,然后扩展到东南亚和南亚的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国,从亚洲扩展到大洋洲、拉美以及欧洲。目前来看,东亚地区对于中国自贸区战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需要以更加主动积极的姿态融入东亚自贸体系建设之中,力图构建层次丰富、布局科学、发展协调的自贸合作体系。
 
     三、“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内在联系
 
  中国经济正在步入“新常态”稳增长阶段,持续了30多年的人力资源优势已不复存在,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中国部分原材料产业出现产能过剩,国内市场供求不平衡。同时,中国也有一批具备跨国营运能力的大企业,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商、共建、共享来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机制,尽可能避免其带来的负面影响,由此既能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也能惠及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分享中国的改革红利。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合作与发展。此外,与以前中国实行的对外开放目的不同,“一带一路”不是为了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发展自己,而是通过推进周边国家发展,构建综合、完善的交通体系,深化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合作,积极开展面向东北亚地区的交流互动合作,建设沿线跨区域自贸区等举措,使中国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区域再平衡。
 
  1. “一带一路”为自由贸易区提供发展机遇
 
  当前,世界上正在进行着以TPP、TTIP和RCEP为主的具有代表性的全球自贸协定谈判,这些自贸协定囊括了全球最主要的经济体,对世界经贸规则、经济和政治格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以北美自贸区为主体,借TPP和TTIP战略谋求北美到欧洲乃至亚洲东部区域,促成“大西方战略”的目标;欧盟则意图通过主导TTIP与美国经济融合,从而确保美欧在全球的绝对领导地位;中国与东亚国家积极展开RCEP谈判,提升东亚经济合作水平,从而规避TPP的负面影响。“一带一路”不仅涉及日本、韩国、西欧等部分发达国家,而且涉及中亚、东欧等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同时还涉及南亚、西亚、非洲等欠发达的国家。通过采取更为主动的开放性政策,积极发挥中国在区域经贸合作中的领导作用,努力提升中国与欧洲、亚洲和非洲等国家在人才、物资和文化上的交流互动,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一带一路”战略无疑为此创造了绝佳的发展机遇。
 
     “一带一路”将沿线国家和地区集中于“带”和“路”的区域概念。随着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原先孤立、分散的各个国家被铁路、航线网络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共同利益,具备共同的区域特征并负有相同的使命感。目前,由于中国与沿线国家在合作领域、内容和机制等存在一定的差异,与沿线国家进一步的多边整合不可避免会面临困难。因此,在短时期内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以双边关系为基础,沿线国家也会更倾向于单独与中国进行双边自贸协定的谈判,相互之间建立自贸区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国自贸区为新一轮国际合作提供平台,“一带一路”战略为国家间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地缘需求,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将会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式,或设立双边自贸区,或构建多边自贸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贸易领域有很强的优势互补性,在货物贸易、能源的合作方面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跨国(区域)合作可以从三方面展开:第一,国与国(区域与区域)之间从贸易政策及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建立类似于TPP 的国际区域合作机制。第二,鼓励国内沿海沿边各省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探索建立境外工业园,推动产业向外转移。第三,大力支持本国企业赴境外投资建厂,积极承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或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当地的资源开发。
 
     2. 自由贸易区辐射带动“一带一路”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主要实行“迎客式开放”,主要借助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从而带动经济快速发展。面对当前国际贸易新格局,自贸区在继续承担“迎客式开放”重任的同时,更应该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上为中国经济“走出去”进行有效探索,“一带一路”将成为中国经济“走出去”的新起点,并且以“走出去”的强大动力带动开放。此外,“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需要大量资源支撑,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资金的压力,但这是远远不够的。“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区的开放程度对周围的地区存在虹吸效应,在金融政策、贸易政策、人才政策上的优势会吸引周围城市大量的资金和人才流入。沿线自贸区虹吸效应解决了发展的资源需求问题,是“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点。待自贸区发展成熟后,其中汇聚的大量资源又会产生巨大的溢出效应,反哺于周边地区,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
 
     加快建设自贸区,是实现对外战略目标、运筹对外关系的重要途径。设立自贸区并不断拓展其规模,目的是探索中国对外开放新的路径和模式,更重要的是,通过跨国(区域)自贸区建设的探索,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赢得主动、在竞争中取得主导地位。自贸区作为“一带一路”的载体,将进一步增强中国在国际范围内的竞争力。因此,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开展自贸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规划科学合理的自贸区谈判路线图,将中国改革的红利、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传递给周边,积极同“一带一路”伙伴国家商讨建立自贸区,不仅要努力扩大自贸区数量,而且更要讲究质量,逐渐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3. 自由贸易区与“一带一路”战略相辅相成
 
     自贸区与“一带一路”相辅相成,前者强调贸易自由化,后者注重经济区域一体化,二者将共同构成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自贸区注重从政策上鼓励国家间的贸易往来,而“一带一路”战略注重对外投资,把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势逐渐转化为对外投资的资本优势,是长远的、全局性的战略部署,同时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为自由贸易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自贸区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与其他国际性的战略联盟东亚经济圈和欧盟共同发挥地域优势,在多领域展开全面、深度的经贸合作,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全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一带一路”是长期性战略,时间周期长,空间跨度大;而自贸区是先行战略,是一种区域间尝试,在尝试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做出贡献。
 
     四、中国自由贸易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路径
 
     为顺利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全方位实现对外开放,与沿线国家间的自贸区将成为考察的重点。除对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贸区等既有的自贸区进一步整合外,为双边、多边跨境贸易交流合作提供一个新平台,从而构建新型跨国(区域)自贸区则显得更为重要。这其中包括快速推进以东亚、东南亚为主要经济体的RCEP框架协定谈判,亚太自贸区(FTAAP)的可行性研究,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G20)等机制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经贸协议谈判实现新的突破等。通过签署一系列自贸协定或建立自贸区,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提供一个规范、公正和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降低跨区域生产和贸易往来的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双边乃至多边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
 
     (一)构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
 
     为顺应世界经贸投资自由化、区域性协定迅速增加和国际贸易标准逐渐高端化等新趋势,一方面,“一带一路”为中国与沿线国家彼此之间充分地利用新的平台、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制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另一方面,为保护发展中国家权益以及捍卫已取得的多边贸易成果,中国不仅要积极融入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体系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新秩序建设,同时也需要引领发展中国家,对相邻的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应的帮助。
 
     随着全球经济的重心由以前的大西洋地区正逐渐向太平洋地区转移,亚太地区的区位重要性不言而喻,亚太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也在加快。由于东盟能力有限以及亚太经合组织在推进亚太区域一体化的表现欠佳,区域内国家竞相展开双边和次区域合作,一时间造成亚太范围内自由贸易协定数量激增,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自贸区交错重叠。基于亚太现行区域合作机制的缺陷以及潜在的巨大利益的吸引,域内大国争先恐后地插手构建亚太自贸区,试图争夺亚太经贸的主导权。2011年美国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上提出TPP作为实现“重返亚太”的方案;2012年俄罗斯针对美国主导的TPP提出了“欧亚太平洋”的合作倡议;2012年11月东盟同中国、日本、印度、韩国、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联合展开RCEP谈判,标志着范围覆盖16个国家的亚太自贸区的建设正式启动。
 
     目前,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联系日趋紧密,中国有能力也有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协助发展中国家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等谋求自身发展。依托“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在双边和多边层次发挥中国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和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巩固现有的经济合作基础,进而推进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其中,在双边领域合作上,已签署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容易在亚太自贸区方面达成共识,有利于达成高水平的亚太自贸协定;在多边领域的合作上,RCEP谈判将成为亚太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此外,由于RCEP的非排他性特征,亚太自贸区可以不断吸引其他亚太地区成员加入,最终扩展到整个亚太地区,实现整个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
 
     (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
 
     传统的自贸区主要是为了方便贸易投资,而当前跨国(区域)自贸区战略则增添了些许政治色彩,并逐渐演变成为各国谋划地缘政治、运筹外交关系的重要棋子。“一带一路”虽然强调经济上的合作,但在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和经济联系过程中,毫无疑问会输出中国的价值观。中国可借跨国自贸区构建,强化在区域经济战略格局中的主要领导地位,在稳固既有贸易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依托“一带一路”,选择沿线枢纽国家,商谈建设跨国(区域)自贸区的可行性。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国自贸区二者的协同性,此举不仅有助于消除国际上将“一带一路”视为中国单方面主导安排的偏见和疑虑,更能彰显“一带一路”的一体化效应。
 
     加强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首先必须实现“道路联通”,而基础设施滞后是沿线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的现状。在经济增长持续下滑的国际大背景下,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被视为启动有效需求、缓解经济危机的有力工具。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强劲竞争实力,拥有世界最大的建筑产业,并形成了融资、开发和建设完备的产业链。中国可望为沿线国家提供融资、设计规划、设备、材料、建设、人力一揽子解决方案,夯实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此外,除了道路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等,更重要的还有政策沟通,而自贸区谈判本身就是与有关国家进行政策沟通的有效平台。因此,在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过程中,中国在对不同谈判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态度的同时,应逐步理解和接纳基于全球价值链和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制定现代高标准和高质量的贸易与投资政策体系,将自贸区新议题和新规则谈判作为深化改革的催化剂,在努力实现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也为地区的规则和秩序重构做出贡献。
 
     (三)合理规划“一带一路”发展路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倡导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建设包容开放的经贸关系,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可以有所选择地推动符合自身开放需要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区域合作模式,采取不同形式和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试验,寻求对接“一带一路”最佳结合点。在“一带一路”组织合作框架上,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主,实现多机制结合;在战略内容上,以双边、多边的经贸为主,多维度全面推进;在战略推进顺序上,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由点到线再到面,最终实现从区域到全球的规划布局。
 
     1. “一带一路”战略的中心在东亚
 
     任何一个区域经济板块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经济增长极,因为增长极可以强化和稳定区域经济联系并最终实现区域性自贸区的构建。例如欧洲的德国和法国、北美的美国作为两个地区的经济核心,对区域经济板块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亚洲的经济增长极在东亚地区,中日韩三个国家构成东亚的经济中心。目前,由东盟主导RCEP最有可能成为亚洲的核心经济圈,它集中了中日韩和东盟,也囊括了南亚大国印度以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因此,中国应在大力维护东盟“中心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发挥自己的地区影响力,努力促成RCEP谈判的成功。只有东亚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核心经济圈”,才可能逐步向西扩展,“一带一路”战略才能早日实现。
 
     2. 合理选择辐射“一带一路”的自贸区战略支点
 
     中国在选择自贸区支点的合作伙伴时,不能基于短期的利益诉求,必须用一种长远的战略性眼光去看待,并考虑三个因素:一是地理位置(如交通要道或贸易枢纽);二是政治风险(同中国政治关系比较友好,国内政局比较稳定);三是经贸潜力(比如其国内市场大,或在贸易上同中国互补性强,或者有中国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战略性资源等)。根据上述标准,中国应根据不同地区合理选择自贸区对象。例如以色列、海合会可以作为西亚、北非地区的支点,印度可以是南亚的支点,格鲁吉亚、摩尔多瓦是连接欧亚大陆的重要支点。欧亚经济联盟和欧盟也应成为中国在“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中的重要战略支点。俄罗斯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是一种新的力量中心,同时考虑到独联体地区自贸区的内向性特点,中国应与欧亚经济联盟商签自贸区,这样既能体现经济互补性,又能在战略上与俄罗斯等国建立协作伙伴关系,共同应对西方的霸权主义。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则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且二者分别是“一带一路”的起点和终点,双方之间的贸易互补性有助于中国和欧盟缔结自贸区,进而促进欧亚经济发展。
 
     3. “一带一路”战略具体实施路径
 
     就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实现路径而言,根据区域特征把它划分为三个层级,即中亚经济带、环中亚经济带和亚欧经济带。中亚经济带位于亚洲中心位置,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五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该地区与中国具有能源资源、经贸合作的需求和巨大的市场开发潜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助于深化中国与中亚地区的能源资源合作,促进区域内部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最终实现与中亚地区贸易一体化的目标。环中亚经济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间地段,除中亚地区外,还包括印度、俄罗斯、沙特等国家,该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储备丰富,是中国重要的能源进口的来源地,具有巨大的经贸合作潜力,而现阶段该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为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中国与该地区的开发合作与贸易往来。亚欧经济带覆盖亚欧大陆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德国、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埃及、利比亚等北非地区以及环中亚地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完整版图。中国和欧盟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两端,分别是亚欧两大经济体和地区经济增长极,彼此互为对方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欧洲需要中国的投资,从而有助于缓解欧债危机带来的就业问题和财政压力。中国在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安全等方面也需要欧盟在技术方面的支持。目前,中国和欧洲双方正积极推进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并决定在条件成熟时签订更加深入的自贸协定。因此,中欧加强交流合作,各自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将有效地推动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的早日实现。
 
     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现路径来说,可从维护既有合作平台和探索建立新自贸区两方面展开。在既有平台建设上,应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拓展在市场开放、投融资体制机制、服务贸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空间,提升中国在亚洲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深化与东盟的经济合作,以经贸促进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既可以缓解中国东海、南海问题的紧张局势,向世界彰显和平发展、共同繁荣的战略主张,又可以积极发挥中国对东南亚各国的产业溢出效应,加快推进RCEP谈判,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制度保障。此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推进还要注重港口建设,以沿线的港口为支撑,探索与沿线国家建设自贸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先行先试的平台和载体。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网,http://www.mofcom.gov.cn/。②资料来源: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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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One Belt and One Road" and China Free Trade Area Construction
Luo Qinghe  Zeng Jing 
Abstract: "One Belt And One Road" is a major national strategy that China and regional countries along the route work together to promote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joint construction and interests sharing. Since it has been put forward by the strategic concept stage gradually into the practical stage, it becomes the most important national strategy and the important path that China can shift from the regional power to the global power in the current and future period. The free trade zones can be carriers of“One Belt And One Road”, giving full play to our advantages in terms of the existing free trade zones and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various fields, accelerating the free trade zones, thus promoting ”One Belt And One Road”strategy, and eventually making the formation of a full range of Chinese opening-up pattern.
Key Words: "One Belt And One Road"; Free Trade Area; Free Trade Agre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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