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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构建合作网络是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发展的必由之路时间: 2016-06-30信息来源:陈时儆 作者:hjr_admin 责编:

  [内容提要]2015年3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将福建列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全面策应,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与台湾交流合作活跃、海洋经济发达、海外华人华侨众多等优势,通过积极构建海陆、海峡、海外三大合作网络,引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一带一路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海洋强省  合作发展  互利共赢
  中图分类号:F0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670(2016)02—0008—4
 
  2013年9月、10月,习近平主席相继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战略倡议,在国际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和广泛响应。“一带一路”承载着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丝路精神,并赋予了丰富的时代内涵和新时期的对外开放战略。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指出要充分发挥福建平潭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台湾合作,加快推进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加强福州、厦门、泉州港口城市的建设。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先行先试优势,促进两岸产业、贸易投资及便利化合作,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合作和国际远洋渔业合作。福建省应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发挥其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地处东海和南海的交通要冲、连接台湾海峡两岸的重要通道、太平洋西部航线南北通衢的必经之地、海洋经济基础好、海外华人华侨联系广等独特优势,确立“以海兴区,沟通内外”的指导方针,集全省之力打造带动腹地、联动“一带”发展的海上合作战略支点。通过构建海陆、海峡、海外三大合作网络,勇于引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构建海陆合作网络,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福建发展,相继颁布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福州新区总体方案》等政策,众多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叠加,多重效应集聚释放,为“海丝”核心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通过中心城市带动发展、海陆联通协作发展、东部沿海协同发展,推动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实现核心区四大定位目标。
 
  (一)中心城市带动发展
 
  以福州—厦门—泉州等三大中心港口城市为依托,带动宁德、莆田、漳州等福建沿海地区构建新型城市经济圈,强化城镇化建设,发挥福厦两个城市圈的支撑引领作用和山区城市的腹地拓展作用。在这一格局下,重点建设泉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福州、厦门、平潭、宁德、莆田、漳州等6个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建设三明、南平、龙岩海上丝绸之路合作腹地; 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打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海上丝绸之路交流平台,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中心基地和人文交流的重点地区,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二)互联互通优化发展
 
  福建深水岸线资源居全国首位,其中可建20万至50万吨级超大型泊位的深水岸线约50公里,相比广东、浙江、上海等其他临近省市的港口岸线开发,福建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和潜力。因此,福建省应通过进一步优化公路、铁路、空路、水路、管路、信息路等“六路”基础设施布局,打造链接中西部、便利两岸往来、对接“三廊”(南向、西向、北向)“六地”(东南亚、南太、南亚、西亚、东非、欧美)的互联互通综合枢纽。积极推动全省岸线资源和港口资源优化整合,发展壮大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福州港、泉州港为重点的海西港口群;加强与其他沿海城市、港口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发展联动;加快推进干线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和重点干线机场、支线机场与空港建设,着力拓展赴东南亚的空路和水路航线;统筹规划和建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城际线网主骨架,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网络;通过昆(明)厦(门)、西(安)厦(门)高速铁路以及西向、北向、南向的铁路规划建设,加强与我国中西部省份的联动和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对接; 精心打造“厦蓉欧”等直通班列,拓展台湾、东南亚港口货物通过厦门港实现海陆联运,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新疆、中亚、西亚、俄罗斯而直达欧洲地区。
 
  (三)东部沿海协同发展
 
  福建是海洋大省,拥有中国最长的3752公里海岸线和125个港湾,海峡、海湾、海岛和港口资源丰富,2014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6500亿元,水产品出口创汇全国第一,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全国第一,福建在建设海洋强国中大有可为,海洋经济成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在大力加强上述“六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可通过建立和完善海洋论坛、海洋产业联盟、远洋渔业联盟、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海洋文化交流基地、多边商务理事会、海洋资源与生态研发协同机制、海洋合作部省协调机制等平台,与东部沿海省市构建多层次常态化“海丝”交流合作机制,重点加强与东部沿海省市的区域协作与港航统筹机制;强化与国家涉海部委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与国内海洋相关产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协作,支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核心区海洋事务制度创新,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序发展。
 
  二、构建海峡合作网络,促进两岸经济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
 
  闽台隔海相望,“五缘”关系独特,现有6000多家台资企业在闽发展,台湾前100家大企业有60多家入驻福建,福建成为两岸关系中最重要的大陆省份之一。尤其是与台湾最近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对台合作、通关模式、财税、投资准入、金融保险等方面赋予其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政策,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宣布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制度上的优势决定了不仅局限于两岸合作,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产生重大影响,为推动闽台深度融合、构建海峡两岸合作网络打开了新的机会之窗。福建省充分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蓝色经济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新区等国家级发展平台,积极推动海峡两岸共同融入“一带一路”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推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随着ECFA签订,两岸日益密切的经贸往来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福建省应通过强化两岸航空港的合作,拓展闽台海空直航,深化发展临空经济;支持台资企业参与福建港口建设,共同打造环台湾海峡港口群和航运中心,建成辐射华东、华南和台湾地区的海运快捷网络,深化发展临港经济;推动闽台通关合作,深化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机制,在海关查验、检验检疫等对接方面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彼此来往的便利化。
 
  (二)推动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
 
  福建和台湾在产业发展上存在互补性,随着福建自贸试验区的设立,为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台湾地区从2013年开始已经将台北港、台中港、基隆港、高雄港、苏澳港及桃园国际航空城等“五海一空”六个自由贸易港区直接升级为“自由经济示范区”。福建省应重点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之间的对接,根据福建自贸区三个片区的产业发展功能和地理远近,实行“区区对接”——自贸区福州片区对接台北港和基隆港、自贸区平潭片区对接台中港、自贸区厦门片区对接高雄港;制定产业对接和跨海峡产能合作的方案,共同拓展产业链、开辟第三方市场;积极推动将设立“环海峡跨境自由贸易区”纳入海峡两岸ECFA后期谈判议程,实施人员自由往来、货币自由兑换、资金自由流动、货物自由流通的环海峡跨境自由贸易区,开展紧密的产能合作和产业合作;在推动建立海峡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来,寻求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共赢。
 
  (三)推动两岸命运共同体生根
 
  福建与台湾有着6000年的人文交往历史,是“两岸一家亲”的重要载体。福建省应进一步推动闽台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力资源、友好城乡等层面的交流合作:重点支持厦门大学与台湾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师资互聘、师生互访、学历互认,带动两岸教育合作向更深领域发展;开展健康医疗养老方面的合作,建设卫生交流平台和培训基地;开展科技创新机构和海洋资源的生态利用方面的合作,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海洋科技研发基地;共同推动两岸企业在生产技术、产品研发、品牌管理、运营管理、科技应用、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转型升级;利用闽台的“五缘”优势,持续强化两岸在文化、民俗、宗亲、人力资源、友好城乡等方面的交流,增强两岸的民族和文化认同。
 
  三、构建海外合作网络,实现互利共赢
 
  核心区建设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物质载体和基础,不能仅仅把核心区建设视作福建一个省的事情,而应将其看作是全国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的事情;核心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与产能合作、服务贸易和投资、人文交流与对外合作等,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为此,福建省应从国家战略全局出发,动员国内外各方力量,甘当表率,永立潮头,始终从代表国家的战略高度,通过创新性的努力,扎扎实实地将核心区建设推向深入,构建起内外结合、多方互动、官民协同的伙伴关系网络,真正将福建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和发动机。
 
  (一)推动海上合作走廊的基础性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重点是与沿线国家建立海洋合作网络,涵盖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五通”,尤其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通关机制、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口岸服务、跨境电商服务等资源的互联互通。福建省提出的海丝核心区“实施方案”根据历史基础、经贸合作以及人文交流现状等情况,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重点合作方向明确为建设三条海洋合作走廊,即从福建沿海港口南下,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向西至印度洋,延伸至欧洲的西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港口南下,过南海,经印度尼西亚抵达南太平洋的南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港口北上,经韩国、日本,延伸至俄罗斯远东和北美地区的北线合作走廊。建议福建省围绕三条海洋合作走廊建设,在地方政府层面完善常态交流机制,尤其是推动与沿线国家的海洋管理部门之间建立定期对话机制;建立与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等高端智库,提供海丝发展的政策研究、专业咨询和人才储备服务;不断扩大海洋合作网络,创立多边高峰论坛,打造“创新、合作、共赢”的海洋合作平台,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助力;重点推动与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国家在海空和信息通道基础设施联通、港口码头、海洋渔业、产业集聚区、物流平台等方面的海洋合作项目建设。
 
  (二)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治理
 
  福建不仅要深化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三个走廊方向的沿线国家各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还要积极参与全球海洋事务的治理,提升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和影响力。建议福建省可代表国家积极参与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国际海洋事务治理相关活动,如:联合国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国际海洋研究科学委员会、国际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联合国海陆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及工商理事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海上运输委员会、波罗的海贸易海运交易所、国际航运公会、国际各专业性区域性的海洋渔业组织等机构,配合国家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洋法法庭等组织,彰显海洋大省的力量和海丝核心区的作为,提升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机制中的存在感,参与规则制定,逐渐增强中国作为海洋强国的影响力。同时,作为核心区,福建也要积极参与跨国海上安全合作,特别是与东盟等国家加强在海洋观测和预报、海洋搜救、海上减灾防灾、海洋灾害预警、海洋生态环保合作等领域的合作,建设相关领域的合作与服务平台,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航行安全、生态安全。
 
  (三)强化与华人华侨对接的常态机制
 
  福建有1600万海外华侨华人,占全国三分之一,分布在世界188个国家和地区,重点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国家,全球闽籍社团约有2000余个,这对于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不仅是一个巨大的人文优势、还是唱响“海丝故事”的有生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闽籍海外华人侨胞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民间主力。福建省要充分发挥海外福建华人华侨优势,推动老侨与新侨之间的沟通和经贸文化交流,共同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要充分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和民间社团的作用,吸引华商参与、促进沿线重要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合作项目的建设;依托政协、侨办、侨联等机构,建立世界福建人大会及其秘书处,定期举办组织联络活动,鼓励华人华侨为“一带一路”建设出谋划策,建言出力;应发挥海外社团的力量,拓展与沿线国家港口、城市、金融、物流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广泛的海外关系网络,作为“一带一路”的社会载体。
 
  福建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外侨胞遍及世界各地。同时,福建在海洋事务和海洋合作上存在比较大的发展潜力,沿海各重点港口运力已经具备国际航运中心的基础。福建省精心做好海洋文章,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和海洋文化事业,将沿海港口集中锁定“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推动与之相关港口、码头、航线等方面的合作,完善海空和信息通道等基础设施联通,全面强化海陆、海峡、海外三大合作网络,肩负起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建设重任,成为链接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的重要发展枢纽和高端合作平台。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责任编辑:郭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