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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的金融合作时间: 2017-01-23信息来源:闫衍 作者:hjr_admin 责编:

丝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国之间的贸易与分工合作,而信用和货币是支撑贸易
发展的重要基础,“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发展将更多依赖金融这一载体进行

  “一带一路”战略顺应了全球化趋势和各国共同合作的愿望,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无论古代丝路经济还是新丝路经济,其发展离不开各国之间的贸易与分工合作,而信用和货币是支撑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础,“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发展将更多依赖金融这一载体进行。

丝绸之路上的货币和信用

  古代丝绸之路不仅是贸易之路,也是一条“货币之路”。纵观中国丝绸之路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货币流通与丝路贸易的发展息息相关。而近代货币信用制度的出现,则标志着海上丝路贸易进入了创新发展的新时期。

  丝绸之路始于西汉时期,是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商业贸易路线,从运输方式上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在丝路贸易发展的同时,中外的货币流通和信用制度也得到发展。在陆上贸易最为繁荣的隋唐时期,主要以商品输出为主,而货币和信用的输出相对较少。当时的贸易主要以互市贸易、朝贡和绢马为主。唐开元二年(公元713年)颁布过“金铁并不得与诸蕃互市”的勒令。以后各代也发出过类似的禁令(即朝廷严禁货币输出)。由于我国古代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统治者可能担心货币流出造成财政困难。

  随着陆路交通受阻以及航海技术的发展,海上丝绸之路逐渐发展起来,早期出现少量的货币输出,随着建立白银本位制,中国开始表现为以商品输出、白银流入的特点。宋代和明代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时期。中国输往海外以金、银、铜钱、绢和瓷器为主,从海外输入香料、珠玉、象牙和犀牛等奢侈品。自南宋以来,中国大量购买海外珍宝、香料、药材,造成长期贸易逆差,金、银、铜钱大量外流,成为一个严重问题。苏门答腊岛等地,流通使用中国铜钱,甚至引起“钱荒”,就与铜钱大量流出有着密切的关系。

  郑和下西洋之后,海上丝绸之路进一步发展,中国与西方的贸易开始表现出商品输出、白银流入的特点,国际收支随之逆转。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促成了白银本位制的建立,并且白银的地位更加突出,银钱体系得以建立。

  到了近代,国家之间的海上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考虑到易地兑换的难度和货币运送缺乏安全性等因素,近代货币信用制度应运而生。新式银行把货币、信用逐步与贸易发展结合在一起,有效地规避了贸易风险,极大地优化了外贸结构和运作。此外,近现代货币信用制度还促进了贸易融资,支持了技术和贸易的紧密结合。如股份公司通过承兑、贴现、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方式为贸易融资提供便利,扩展了贸易范围和规模。

“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日趋多元化

  当前,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正逐渐转变为多边合作机制框架下以货币和信用为基础的贸易。可以认为,“一带一路”的贸易合作,主要是以金融为载体进行,体现为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金融合作上的形式多样化。

  开展双边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促进“一带一路”经济带贸易发展。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丝绸之路沿线多个国家中央银行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和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协议。货币互换方面,2008年以来,我国已经与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泰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等多国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其中,2014年双边货币互换有所加快,我国分别与新西兰、俄罗斯等国家签订协议,目前签约国已将近30个,为人民币在中亚国家跨境结算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币结算方面,2011年,央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化由跨境贸易结算全面扩展至投资结算领域。目前,我国与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央行签署了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定,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央行签订了边贸本币结算协定。人民币跨境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有利于降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汇兑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对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将发挥积极作用。

  互设金融机构与项目融资合作,促进“一带一路”经济带资金互助。目前,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多个国家广泛开展了互设金融机构与项目融资的合作。在互设金融机构方面,我国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及富滇银行9家银行机构在俄罗斯、新加坡、越南等14个国家设立了33家机构;俄罗斯外贸银行公开股份公司、泰国开泰银行(大众)有限公司等8个区域内国家的31家银行机构在我国设立了72家机构。在项目融资合作方面,中资金融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合作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向“一带一路”周边29个国家累计贷款超过1200亿美元。进出口银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余额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以及农林牧渔和矿产开发等领域。2014年10月24日,亚洲21国在京签约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等。

  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断开放,推动“一带一路”区域金融市场合作。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促进各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开放,推动区域金融市场合作加深。在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基金和“10+3”金融合作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倡议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亚洲债券市场倡议在推动区域债券市场发展、促进债券品种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亚洲债券市场发展推动各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断开放,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和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建立,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的申请标准已经放宽到多个设有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截至2015年1月12日,我国已有14家QFII,62家RQFII,95家境外银行,11家境外保险公司成为了本币市场成员,此外,还有多个境外央行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来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这些境外央行中以及投资机构中来自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在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将提升人民币的知名度,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

重视潜在风险,加码金融支持,助推“一带一路”发展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的财力有限,难以提供主权担保,许多国家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效率低、信用体系不完善、汇率波动较大等问题,导致资金成本上升,信贷风险增加,整体跨境金融合作层次较低。与此同时,政治风险不容小觑,如美国在东盟的影响力、俄罗斯在欧亚联盟国家的影响力,都是对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制约。此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由于不熟悉国外商业习惯和法律环境以及缺乏国际项目经验,也面临诸如“合同泡汤”之类的商业风险,而国家内部政治的不稳定以及地缘政治风险也将加大企业运营难度,从而使得企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企业走出去除了需要银行的融资和结算支付等方面的服务外,还需要更为完善和系统的区域信用体系以及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以史为鉴,古代丝绸之路的成功,虽然缺少金融货币的支持,但建立在强大的国家信用基础上依然能够绵延千年。因此,加码金融支持,理念上必须有共赢思维。由于各国经济、金融基础各异、波动较大,金融需求迫切,沿线各国的跨境金融合作必须是建立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上,需要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确保金融支持的长期可持续性。

  第一,积极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区域内融资渠道多元化。除持续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银行信贷支持的作用外,要大力发展国际债券市场。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特征,积极运用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保险资金等推动资产证券化,充分利用直接融资渠道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

  第二,加强货币合作,提升人民币货币信用,推进人民币从区域化迈向国际化。全面开展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本币结算,由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进一步扩大与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规模,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鼓励人民币“走出去”,探索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等。研究探索人民币回流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合格机构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募集海外人民币资金,依法发起设立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并投资国内。

  第三,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作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加强沿线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各国间金融主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定期交流沟通区域内金融形势,协调各自立场。通过该多边机制支持有关中国至东南亚、南亚以及中亚的亚洲互联互通项目,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第四,加强跨境征信合作。推动沿线国家之间建立双边本币/外币跨境流动统计监测合作机制。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区域征信体系、区域金融信息披露管理系统。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发展、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同类机构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信用服务方式、信息安全保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区域征信体系建立。■

作者系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

(责任编辑    许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