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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第一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实时间: 2017-04-08信息来源:西部司综合处 作者:qgy_admin 责编:


    2016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期间,在习近平主席与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与蒙古国外交部部长普日布苏伦、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部长乌柳卡耶夫代表三国政府签署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今日,有关部门正式公布《规划纲要》,标志“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第一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正式启动实施。
    作为三国元首会晤的重要成果,《规划纲要》的签署标志着三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发展战略对接与合作取得重要进展。《规划纲要》既为中蒙俄三国之间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务实合作搭建了顶层设计平台,为构建横贯欧亚大陆新的经济通道勾画了蓝图,也为“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全面发展战略对接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施路径,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巩固三国政治互信、深化投资贸易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中蒙俄三国投资贸易合作快速增长。2015年,中蒙、中俄两国贸易额分别达到73亿、642亿美元,中国企业累计对蒙古国和俄罗斯投资分别达到40亿、330亿美元,相关的一批重大项目合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俄、中蒙经贸合作关系日趋紧密,中国连续多年保持对蒙最大经贸伙伴地位,同时也是俄罗斯第五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经贸合作已经成为双边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在加快经贸合作的同时,三国还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和产业合作、人文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2014年9月11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普京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总统举行了三国元首首次会晤,原则商定在进一步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基础上开展三方合作,确定了三方合作的原则、方向和重点领域,决定将中方“一带一路”倡议、俄罗斯跨欧亚大通道建设、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2015年7月9日,上海合作组织乌法峰会期间,三国元首举行了第二次会晤。期间,三国政府代表在元首见证下签署了《关于编制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简称《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确定的《规划纲要》框架和编制路线图,中方牵头起草了《规划纲要》建议稿,推动三方有关部门举行了多轮磋商,促使三方就《规划纲要》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三国元首第三次会晤期间正式签署。
    《规划纲要》以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与跨欧亚大通道建设以及“草原之路”倡议对接为目标,以平等、互利、共赢原则为指导,以拓展合作空间、发挥潜力优势、促进共同繁荣、提升联合竞争力为愿景,明确了三方合作的具体内容、资金来源和实施机制,商定了一批重点合作项目,涵盖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合作、口岸现代化改造、能源合作、海关及检验检疫合作、生态环保合作、科技和教育合作、人文合作、农业合作以及医疗卫生等10大重点领域,并提出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先推进三国毗邻地区次区域合作。在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及互联互通方面,着力加强三方在国际运输通道、边境基础设施和跨境运输组织等方面的合作,形成长效沟通机制,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发展中国和俄罗斯、亚洲和欧洲之间的过境运输。在加强口岸建设和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方面,着力加强相关口岸建设,加强信息互换和执法互助,创新完善监管机制和模式,共同推动提升口岸通行过货能力。在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方面,着力加强三方在能源矿产资源、高技术、制造业和农林牧等领域合作,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形成紧密相连的区域生产网络。在深化经贸合作方面,要着力优化商品贸易结构,发展边境贸易,扩大服务贸易量,拓展经贸合作领域,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在拓展人文交流合作方面,要重点深化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扩大民间往来和交流,促进相互理解,增进友好关系。在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方面,要着力促进信息共享,扩大防灾减灾合作,积极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的技术和学术交流合作。在推动地方及边境地区合作方面,要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地方及边境地区合作,建设一批地方开放合作平台,共同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在推进签署《规划纲要》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牵头部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规划纲要》落地实施。中蒙俄经济走廊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之一,《规划纲要》在具体实施中将遵循“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原则,同时也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对《规划纲要》明确的需要政府推动的工作,将在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基础上,强化与蒙、俄有关方面的沟通衔接,加强协调督促,创新合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合作环境。对适宜由市场承载的工作,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各方面特别是有意愿、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参与走廊建设,率先推动有共识、有基础、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示范合作项目落地实施,使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尽快取得阶段性成果,早日惠及三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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