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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几点思考时间: 2018-03-09信息来源:邓 宏 兵 作者:qgy_admin 责编:

编者按:“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各项合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中国提出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这是突出生态文明理念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应把握哪些关键问题?如何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过程?如何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成较为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支撑和保障体系?这些都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本刊特邀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以期为共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建言献策。
关键词:绿色“一带一路”;生态文明;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66(2017)06-0001-19 收稿日期:2017-09-20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绿色发展逐渐成为其重要方向,绿色发展理念也已被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认同与支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符合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有效保护各国生态环境,促进各国健康持续发展。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笔者提出以下四点主张。

一、增强绿色发展价值观认同感
绿色发展是全新的发展观、全新的价值观、全新的财富观、全新的民生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情况复杂,自然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情况差异巨大,增强绿色发展价值观的认同感十分重要。绿色发展是一种思想观念,是一种发展方式,也是一种责任担当。我们应该看到绿色发展理念已逐渐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享受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绿色福利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目标,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转型升级和区域跨越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在需求。绿色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要求,也是对世界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推进绿色发展是全新的事业、是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和创新体制机制来保驾护航。只有在形成共识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真正转变思维方式,深度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绿色发展应该是价值认同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转型发展的一致行动,其重点是基于资源稀缺性的价值认同和环境不可逆性的公共治理与环境保护的认同。我们应该扎实推进思维方式转变和价值认同的深化工作,思维方式与价值认同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和发展有着深刻影响,对体制机制改革的设计、实施、推进和评估也有重要影响,是关系绿色“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关键因素。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需要建立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并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应包括绿色管理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绿色监督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考核制度、生态移民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等诸多方面。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根据各自情况构建相应体系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构建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
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发展,但强调的是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前提和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建设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首选模式。绿色产业体系包括绿色工业体系、绿色农业体系、绿色服务业体系等。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体系。“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和地区人口较为密集,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应当积极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而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贯彻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和要求,提高工业产值绿色化水平,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鼓励绿色产业体系的科技创新,寻求建立和发展新型生产方式;加强绿色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倡导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广绿色经济模式,加大对绿色科技创新研究的投入力度,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解除绿色科技创新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积极组建科技创新组织,推动建立全面的绿色化发展科技创新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三、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水平
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度合作的重要方面,也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内容。绿色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直接保障,某种程度上直接制约“一带一路”建设目标的实现。不可否认的是,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必然会引起区域生态环境压力的增加,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化水平,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化工程的实施进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要紧密合作,制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投资政策或法律法规,推动公共产品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对接;加强政府间的信息交流互换,保障跨境重大项目的成功实施;构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有效监督机制,推动建成一批互相连通绿色化合作的基础设施示范工程。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体系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安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一带一路”横跨亚欧非大陆,生态环境复杂,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当前主要面临着空气跨国污染、水资源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等生态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构建完整的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支撑和保障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制度保障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构筑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体系的基本前提,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制定区域环保引导性政策和相关的行动指南是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在此基础上,沿线各国还应依据政策相关内容及时开展生态安全评估,建立相关决策机制以保障国家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从地区合作的视角来看,沿线各国可以共同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迎合国际合作需求的保障和监督制度。
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体系要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加强沿线各国环境保护专家的培训交流。定期组织沿线各国的环境保护专家进行培训交流,积极宣传国际上成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实践经验,让各国正确认识自己在环境保护工作上的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设计一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与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体系。其次,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法律法规创新与科技进步是“一带一路”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加强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平台为支撑,收集“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与资源要素、生物多样性等与生态相关的信息,搭建“一带一路”环保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国间的环保信息交流,共享基础数据的研究与分析,为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体系提供大数据支撑。再次,识别沿线各国的优势与诉求。清晰认识沿线各国在“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建设中的主要挑战与合作诉求,在此基础上对接沿线其他国家的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战略,积极进行项目合作,提高项目设计和资源投入的精准度。例如,环保与经济矛盾问题日趋白热化的国家,可以借鉴在环保建设实践上具备特色的国家(如德国、日本等)在环保对外援助方面的成功经验,实施环保对外援助工程;科技和环保技术较为先进的国家(如以色列、新加坡等)可以考虑在各自领域进行深度合作,从而实现互利共赢。最后,不同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要差异化推进。沿线各国在设计生态安全体系时,要结合本国国情与双边甚至多边关系的不同,充分考虑各国在节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节水、湿地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支撑和保障的新模式、新体系。同时,积极推广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累的创新成果。
 
作者简介:邓宏兵,男,中国地质大学区域经济与投资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70074)。                                                                                          责任编辑  q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