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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王文 刘典:对接“一带一路”开辟经济发展新蓝图时间: 2018-06-10信息来源: 作者: 责编:

早在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际合作倡议,为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互联互通和经济合作提供了平台。自2001年成立以来,上海合作组织(下面简称“上合组织”)发展至今已经成为欧亚地区解决经济、政治、军事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组织,以往上合组织主要以安全合作为核心内容,但出于成员国发展需要也越来越注重发展经济等综合关系。



上合组织发展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经济复苏缓慢,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经济增速普遍放缓,在此背景下,成员国愈加认识到加强区域经贸合作的必要性,未来“一带一路”建设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的战略对接对于实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并能够为上合组织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动力。上合组织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平台和机制支撑,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国与相关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能源合作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走向互利共赢、共创共享的新时代。


1.上合组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后曾多次表示,“一带一路”建设不设新的组织,不建新的机制,要充分发挥上合组织等已有机制的功能和作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务实合作。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关于合作机制”中明确“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上合组织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借助这些机制加强和深化与沿线国家交流,以推动广泛合作。在已经明确和强化的“十大”合作机制中,“上合组织”被置于首要突出位置,表明上合组织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


2.上合组织为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提供了一定的机制保障。


第一,上合组织已经初步形成对话、研究、决策机制。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政府首脑会议是经济问题的主要决策平台,经贸部门高官会为政府首脑决策提供政策建议,财长、央行行长和审计领导人会议着力推进成员方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此外,上合组织还举办圣彼得堡经济论坛、欧亚经济论坛(西安)、贝加尔湖国际经济论坛、工商企业家论坛、工商展览会等,以促进交流和达成共识。这些不同级别的工作平台为上合组织框架内成员方对话、协商、研究、决策提供了渠道,以便各方达成共识、协同合作。


第二,上合组织已经形成多种有关经济合作的指导性政策体系。其中包括2001年9月上合组织首次总理会晤期间达成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2003年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2011年通过的《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2015年7月在俄罗斯乌法举行的峰会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在这些政策纲要的指导下,上合组织初步具备了推进经济合作的方针和路线图。


第三,上合组织逐步推出了若干法律法规,使成员方合作趋于正常化、法制化。2007年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和互助协定》、2014年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发展应用风险管理系统合作的备忘录》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执法合作议定书》,为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四,上合组织组建的两个非政府机构——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间联合体,是上合组织的投资合作平台,主要负责推动实业界和金融界积极参与落实中亚地区的大型联合投资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经济部门、高科技领域、出口型经济项目。2014年上合组织银联体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加强金融合作、促进区域发展措施计划》,以协同成员方应对复杂的金融形势。


第五,上合组织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投资领域。上合组织主要依托项目促进投资和合作,并且与实业家委员会、银行间联合体紧密结合。从主要投资领域来看,从交通、电信、现代技术、农业、能源等领域,到创新与节能、贸易与旅游、科技、金融、银行、替代能源利用等,上合组织正逐步扩大经济合作领域。


3.“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充分利用上合组织平台。


“一带一路”所倡导的合作理念与“上海精神”理念高度契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倡导“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上海精神”强调“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种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理念,因此二者间的合作理念可以相互融合。理念上的契合,使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的安全、经贸、人文合作,更易于实现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五通”的对接合作。


上合组织是“一带一路”,特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较为现实可行的抓手。当前“一带一路”涉及亚欧板块陆海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东亚是中国传统且主要的经贸往来区域。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和观察员共11国与中国的传统经贸联系相对薄弱。而且,丝绸之路经济带所覆盖的陆路地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民族宗教文化各异,市场机制、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经营风险较大等,由此,如何推进“一带”建设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上合组织业已形成的经济合作平台与机制,为提高相关国家合作效率、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可能。


上合组织提供了各参与方发展战略的对接平台。目前上合组织相关国家已分别提出各自的发展规划与战略。中国致力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俄罗斯主导建立欧亚经济联盟和推动“跨欧亚大通道”建设;哈萨克斯坦正在落实《2025年前战略》和“光明大道计划”;蒙古国提出“草原之路”战略;印度致力于实施“季风计划”。这些国家的发展规划与战略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有契合之处。在充分研究这些战略契合之处的基础上,利用上合组织等平台开展具体的战略对接与合作,削减双边合作中额外的交易成本,可使各方在推进战略对接的过程中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上合组织各参与方已经就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达成共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得到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第十三次元首理事会议元首们的共同支持。2015年12月,上合组织各国政府首脑(总理)郑州会议重申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倡议,并发表区域经济合作声明。201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发布,标志着“一带一路”框架下第一个双边对接合作规划的形成。


上合组织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的对接和协调问题


上合组织是区域性国家安全组织,而非特定的经济组织。上合组织的成立,为各成员国安全领域的合作搭建了全面的合作机制,打下了牢固的法律基础,有助于各成员国合作共同打击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等“三股势力”,共同维护地区的安全和稳定。但是上合组织目前的发展距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设定的在2020年实现“货物、资本、服务和技术自由流动”的目标还较远。


上合组织框架内融资困难。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纵深推进,上合组织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扩大。通过“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等金融平台,中国可以部分解决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投资需求。不过,上合组织缺乏自己的融资平台,限制了上合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进程。


贸易和投资壁垒阻碍了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的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已经签署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推进项目合作措施清单,但落实情况不理想。成员国市场准入设限较多,通关效率较低等,阻碍了商品、技术、信息和人员在成员国之间的流动。这要求上合组织顺应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的趋势,尽快建立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机制。


上合组织各国发展战略对接进程缓慢。上合组织成员国大多处于国家建设和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然而,“一带一路”建设除了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取得明显进展外,与其他成员国战略规划的对接进程相对滞后。这说明上合组织须要做好“一带一路”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战略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各国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实现区域经济整体效益的提升。


助推“一带一路”建设,上合组织还需扫清诸多障碍


第一,继续探索与渐进完善上合组织经济发展目标与思路。上合组织建立的初衷和发展动力源自安全合作,面对“一带”沿线严峻的安全形势,上合组织仍然肩负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过度强调经济功能,可能使上合组织的主旨发生偏差,然而在“一带一路”推进机制的孕育阶段,上合组织依然可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抓手。但是上合组织的经济合作不是全面铺开,而是抓住要害、重点推进,着力于与各国规划思路的有效对接,以使上合组织有限的资源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应。


第二,健全经济合作的组织机构与机制。上合组织已有的开展经济合作的平台目前主要依靠由政府间大型项目合作为支撑,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也基本由各成员国官方机构组成,上合组织经济合作机制有必要继续向民间机构延伸,扩大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的运作基础,吸纳民间机构参与,增强政策制定与民间跟进的协同性,以提高经济合作的决策和执行效率。


第三,推进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对接亚投行等“一带一路”金融机构,建构高效的融资与金融合作机制。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2009年6月的叶卡捷琳堡宣言指出,上合组织须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面对目前上合组织内巨大的资金缺口,健全投融资体制是上合组织经济合作的首要任务。配合国际金融治理体系变革和“一带一路”建设,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银行等新兴的国际投融资机制业已设立运行,上合组织可加强与其对接,以满足建设资金需求。


第四,通过扩大上合组织成员,使其涵盖更多国家,可以发挥各国多样化的比较优势,壮大区域经济的合作潜力,拓展经济一体化,进而带动成员国经济的发展。通过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并入上合组织的预备成员国,推动上合组织内部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使得上合组织不仅涵盖中亚地区,又能扩展到南亚和西亚的其他经济体,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第五,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支撑平台,上合组织内部在一些重要事情或核心意识上达成一致,更有助于政策的实施。因此,推进上合组织内部互信及沟通对于“一带一路”建设颇为有益。通过加强上合组织内部成员的合作,将各国利益相互捆绑,促进成员国间的政治互信和战略沟通,促使成为中国拓展“一带一路”经济圈的重要推力。


作者王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典系人大重阳助理研究员,本文刊于6月8日《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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