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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

党领导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历史经验与启示时间: 2021-07-17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 2021-07-16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责编:qgy

东北地区包括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总面积约145万平方千米,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方面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东北地区发展,2003年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战略决策,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东北地区考察,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对东北全面振兴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东北全面振兴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新时代推进东北全面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近20年来,党领导东北地区振兴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是正确的,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的前景是广阔的。


一、东北振兴取得重要成效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集中力量在东北地区布局建设了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业和骨干企业,为我国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作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特别是“一五”时期,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东北占了54项,诞生了第一炉钢水、第一架飞机、第一辆汽车等诸多新中国第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迅速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日益显现,市场化程度低、经济发展活力不足,传统支柱产业竞争力减弱、部分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历史包袱沉重、民生保障压力较大,东北地区与沿海地区差距不断扩大。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一问题,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2003年,党中央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是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着眼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像当年建设沿海经济特区、开发浦东新区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那样,齐心协力,扎实推进,确保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2003-2013年,东北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从1.17万亿元增加到4.05万亿元,年均增长10.3%。体制机制改革初见成效,增值税转型、农业税减免、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豁免企业历史欠税等重大改革在东北地区先行先试,90%国有工业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产业竞争优势逐渐显现,大型发电设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高档数控加工中心、重型数控机床等一批重大装备成功研制,一批龙头企业重塑行业竞争力,能源原材料、食品工业等产业规模大幅提升。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资源枯竭城市面临的产业衰退、群体性失业等问题有效缓解,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民生改善成效明显,社会矛盾大大缓解,棚户区改造和基本养老保险试点率先在东北地区展开并大规模推进,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面积超3亿平方米,约1500万困难群众受益。

2014年以来,由于长期形成的深层次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叠加周期性因素和国际国内需求变化的影响,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推动东北振兴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标志着东北振兴进入了全面振兴新阶段。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对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东北地区经济运行逐步企稳,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7%。

一是国家粮食“压舱石”地位更加巩固。近年来,东北三省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5以上,商品粮量约占全国的1/4,粮食调出量约占全国的1/3。2020年,东北三省粮食总产量达2737亿斤,占全国20.4%。其中,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达1508亿斤,实现“十七连丰”,连续十年领跑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东北三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均达到65%以上,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黑龙江省综合机械化程度达87.7%,居全国首位。

二是重点领域改革走向深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过去相比,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一些企业家表示,“投资不过山海关”已是过去时。深入推进国企改革,部分国企改革成效显著,一重集团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3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90亿元,经营效益实现扭亏为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全面完成。

三是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不断激发。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20年东北三省高新技术企业达1万余家,较2019年增长24%。科技创新取得一批重要成果,国产首艘航母、30万吨超大智能原油船、跨音速风洞主压缩机等大国重器在辽宁问世。“吉林一号”在轨卫星达到25颗,“复兴号”中国标准动车组、京张智能动车组下线运行,时速400公里跨国联运高速列车下线。哈尔滨工业大学多项技术支持我国首次嫦娥五号月球采样返回任务,布局建设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四是经济开放水平逐步提升。积极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大连金普、长春、哈尔滨国家级新区加快建设,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先后批复设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三年再造”,成为新的区域增长点。辽宁自贸区123项试点任务全面实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2020年新设立企业6000余家。大连英特尔、一汽大众奥迪Q工厂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建成投产。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相继合龙,内贸外运航线开通运营,通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五是经济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在基础设施、能源石化、新动能培育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北京至沈阳、哈尔滨至牡丹江、通辽至新民高铁开通运营,一批高铁项目开工建设。庄河Ⅲ(3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建成运行,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徐大堡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清原抽水蓄能电站等相继开工。恒力石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仅用19个月建成,2020年实现产值超900亿元。5G、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建设。

六是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加快推进。辽河干流劣V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渤海辽宁段水质明显改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中虎豹定居数量稳定增加,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及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东北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2万户、427.7万人全部脱贫,50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摘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工程扎实开展。


二、推进东北振兴取得的宝贵经验与启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东北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东北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大力解放思想,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好转,不断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一是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破解东北振兴发展难题的“金钥匙”,作为引领振兴发展的“指南针”,狠抓学习宣传和责任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东北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高领导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攻坚克难、锐意改革,充分发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激励作用,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三是不断完善东北振兴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部署,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东北振兴工作机制,成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和重点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进重大事项。在领导小组下建立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东北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东北三省一区作为推进东北振兴的责任主体,不断细化实化本地区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坚持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切实保障“五大安全”

东北地区的振兴发展,事关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现,事关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事关我国周边和东北亚地区的安全稳定。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切实保障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从“五大安全”战略高度,从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大局出发,谋划推进工作。

一是维护国防安全,保障国家边境稳定和国防工业发展。东北地区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积极扩大向北开放,加强边疆建设,为我国加强与周边国家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撑。依托扎实产业基础,为维护国防安全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

二是维护粮食安全,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东北地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的殷殷嘱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优势区、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维护生态安全,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东北地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对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呼伦贝尔、查干湖等重要森林、草原、湿地、湖泊生态资源保护,持续巩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四是维护能源安全,构建多元能源生产和输送体系。东北地区能源资源丰富,2020年东北三省原油产量4445万吨,占全国22.8%,大庆油田60多年来累计生产原油24.3亿吨。同时,建设中的中俄原油管道、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扎鲁特至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一批重要能源通道,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能源保障。

五是维护产业安全,筑牢“大国重器”产业根基。东北地区在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等领域拥有一大批行业骨干企业,成功研制出百万千瓦核电和超超临界火电设备、百万吨级乙烯装置、时速350千米高速列车、大型盾构机等一批重大装备,不断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三)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创新,着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

东北地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问题,是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问题。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创新,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东北振兴关键一招、治本之策,以改革开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复制推广“放管服”改革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东北三省率先出台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设立营商环境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以评促改,2020年,沈阳市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成立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连续开展“金融助振兴”系列活动,推动改善金融环境。

二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台《加快推动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在国企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豁免历史欠税、剥离不良资产、所得税优惠、厂办大集体改革等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协同推进公司产权层面“混”和治理层面“改”,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是积极扩大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努力做好沿海经济带和沿边开放大文章,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东北亚经贸合作,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合作平台作用,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组织开展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围绕干部挂职、人才培训、产业对接、园区共建、经验学习等领域推动开展系列合作并形成一批成果。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落实“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理念,把创新作为培育东北振兴内生发展动力的主要生成点。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优势科研力量,布局建设了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试和产业化之间的有效通道,加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应用。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把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放在优先位置,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热情。

五是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确振兴发展不是把已经衰败的产业和企业硬扶持起来,而是立足整合优势资源,集中力量使重点地区、重点优势产业和企业得到振兴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积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下大气力改变工业“一柱擎天”和结构单一的“二人转”产业体系,逐步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东北地区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差异较大。通过近20年的振兴实践,我们得出的一个重要启示是,新时代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坚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注重提升重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动力系统。

一是打造引领东北发展的区域动力源。多年来,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4个中心城市经济总量约为东北三省的一半,是东北经济的基本盘和主引擎。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推动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多措并举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哈长、辽中南等城市群集中,启动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大力提升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巩固提升长春区域创新中心功能,发挥哈尔滨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作用,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先后制定出台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区域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的指导支持,集聚资源要素,推动成为新的区域增长点。

二是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的精准支持力度。建立分类指导、滚动推进的资源型地区转型支持机制,在东北地区率先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政策,给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鼓励资源型地区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工程,实行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推动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努力改善边疆地区生产生活条件,集聚人口和生产要素,增强发展能力。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坚持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保基本、兜底线、广覆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是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东北振兴伊始,率先开展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促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出台系列就业和再就业倾斜政策,重点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以及煤炭、冶金、森工等行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明显下降。率先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上千万困难群众受益。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东北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给予阶段性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政策,养老保险支付总体稳定。坚持政府要过紧日子、老百姓要过好日子,东北地区财政支出大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二是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投资既具有需求效应,又具有供给效应,既能支撑当前经济增长,又可以影响长远经济结构。东北地区千方百计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增加有效合理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为东北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充分发挥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制定《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东北振兴重点项目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重点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和定期调度,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领域项目建设。

(六)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若干重大关系

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的科学方法论,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在谋划思路、研究问题、制定政策中,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处理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系。东北地区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关键是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东北振兴把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放在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是处理好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坚持“加减乘除”并用,着力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新格局。把传统优势产业改造重点放在提质增效、延伸产业链上,推动传统行业在转型中形成新动能。同时,把培育新兴产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三是处理好保障改善民生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注重把民生和发展有机衔接起来,通过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保障民生。通过改善民生,增加社会消费,进而促进经济发展,使保障改善民生与推动经济发展相辅相成。

四是处理好中央“输血”与地方“造血”的关系。东北振兴既需要中央加强统筹指导,更需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东北地区面临的全局性问题,避免完全依赖东北自身和市场机制,中央积极给予阶段性“输血”帮助,支持在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同时,注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东北三省一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健全“自我造血”机制。

五是处理好东北全面振兴与区域重大战略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重点是打造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中央要求像抓区域重大战略一样,持续用力,抓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同时积极加强与区域重大战略的互动衔接,实现南北互动,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

六是处理好立足东北实际与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是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一方面,注重深入学习借鉴有关国家在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另一方面,立足东北老工业基地实际,既注重解决短期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老工业基地振兴新路子。

(七)坚持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和歼灭战

老工业基地振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东北振兴仍处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战略上坚持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不提不切实际口号,蹄疾步稳扎实推进。

一方面,充分认识东北振兴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坚持长远眼光,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保持历史耐心,既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更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另一方面,针对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胆怯、不回避,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一项项改革举措、一条条重点任务、一个个重大项目逐步实施,不断积小胜为大胜。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东北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着力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取得积极成效,经济运行逐步企稳,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三、推动“十四五”期间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

东北全面振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安排,从“五大安全”战略高度,从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大局出发,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制定出台《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完善机制、改进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压缩企业登记、项目审批等事项时间。创新公平公正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二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升国企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落实《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持续做好东北地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实施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培育计划,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改,引导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上开展重组整合,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完善提升装备制造、汽车、石化等重点优势产业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互促互进。积极培育健康养老、冰雪经济、文化旅游等新业态。

五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充分发挥沿海沿边区位优势,依托大连金普、长春、哈尔滨国家级新区,辽宁、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和中德(沈阳)、中韩(长春)、中日(大连)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功能平台,采取更大力度开放措施,加强与日、韩、俄、蒙等国经贸合作,打造重点面向东北亚的对外开放新前沿。

六是着力集聚各类人才。打造干事创业平台,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造更多工作岗位,以事业用人留人。创造公平公正制度环境,以环境留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加强激励,以待遇留人。强化服务保障,以感情留人。

七是解放思想增强干事创业内生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对改革者的激励,在发展理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转变作风,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进东北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