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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区域管理 强化执法威慑力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刘金霞 作者:admin 责编:


 

    日前,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项目组专家针对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修订领域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并称其结合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希望中国能避免类似(美国)的错误,利用后发优势,更快、更有效地实现大气环境管理目标。
  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管理

   “美国的经验表明,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项目,还是那些由联邦环保署管理的项目。”项目组专家表示,尽管美国州政府在建立和实施大气污染控制规划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联邦政府扮演了关键的监管角色。如果州政府不进行执法,环保署对特定的企业有独立执法权。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还应赋予国务院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利用政策工具,对地方政府的大气环境管理进行监督。”专家建议,而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管理体制是促使地方环境监管实施的重要抓手。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项目组称,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的城市群,经济快速发展,但能源消耗急剧增加,已出现严重的区域性和复合性的大气污染问题。

   “但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只提到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到城市群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专家表示,项目组强烈赞同修订草案第66条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并建议对此制度进一步予以细化:授权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气污染控制区域,进行统一、科学研究,并制定统一的区域空气质量管理规划。规定处于同一空气质量管理区域的有关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共同努力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授权环保部在实行区域大气污染控制的地区建立协调机构。

  强化环境执法威慑力

   “规定严格的法律处罚条例可以传递一个重要信号,污染行为在中国是不可接受且不可宽恕的。”项目组专家认为,准确可靠的环境数据对于环保机构有效执法极为重要。应加大惩罚力度(包括刑事处罚和个人罚款),以防止篡改数据和妨碍现场检查的行为;政府可以通过按日计罚、罚没违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普遍提高处罚等手段,使企业的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

   “中国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一个问题是,违反环境法的成本远低于遵守环境法所支付的成本。结果许多企业选择违法,并将违反环境法的成本纳入业务成本。”专家认为,从重处罚违法行为最终将使企业考虑经济效益的问题,并理性选择遵守法律;同时,环保部应被赋予更大的权力和资金支持,以向企业提供合规性的支持,帮助企业以最经济的方式来满足法律要求。

   据悉,在美国,环保署署长可以通过签发行政处罚命令、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执法。环保署署长对单个违法行为有权决定每日最高2.5万美元的行政罚款,累计最高罚款可以达到20万美元。在民事诉讼中,环保署署长可以寻求永久或临时性的禁止令。对于故意违反州实施规划或美国《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许可等要求的,可处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国际经验表明,一套综合的执法工具对于有效执法和守法非常关键,特别是法院可为环境执法者提供强力支持。近年来,在中国,也有许多重大的地方法律改革,建立了至少5个试行环保法庭,以及多种涉及公益诉讼的地方章程。

   近期,新建立的江苏省无锡市环保法庭通过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章,制定了由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程序。专家建议,《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将此类试验性法律编定成文,或至少授权并鼓励地方针对这种有意义的工具进一步深化试验。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