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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

新常态下耕地资源保护的动力机制研究时间: 2016-11-30信息来源:何春 王振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文章引入STIRPAT模型对1978—2014年耕地面积变化及其相关因素分别进行单位根检验、协整关系检验,并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结果表明,短期内,人口的增加、经济的不合理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是导致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产业结构的优化对于耕地的保护具有促进作用。长期内,人口的减少、产业结构的优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有利于耕地的保护。研究认为,保护耕地资源可以从产业结构优化、统筹规划城镇化建设、完善农地征收制度等方面入手提供相应的政策对策。
  [关键词]耕地资源保护;STIRPAT模型;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6)08—0063—06
  [基金项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项目编号:2014—SZZD—25)。
  [作者简介]何春(1988—),女,河南南阳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区域可持续发展;王振(1991—),男,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与区域发展。
  DOI:10.16331/j.cnki.issn1002—736x.2016.08.014
 
The Study on Dynamic Mechanism of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Under the New Normal Period
He Chun1, Wang Zhen2
(1. School of Economics, Liaoning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6; 2. School of Business,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ibo, Shandong 255000)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introduction the STIRPAT model, the paper use cultivated land area and its related factors in 1978—2014 respectively doing the unit root test and co-integration relationship test and established error correction model. The result shows that: In the short term, the increase of population, the reaso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the advancement of urbanization are the main reasons for reducing the number of cultivated land, the optimiza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is good for protection of cultivated land. In the long term, the increase of population, industrial structure optimization, the advancement of urbanization is advantageous to the protection of cultivated land. The study concluded that the in order to protect farmland resources, some countermeasures should be suggested, including optimizing industrial structure, overall planning of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perfecting the farmland expropriation system so on.
  Key words: the protection of farmland resources; STIRPAT model; dynamic mechanism
 
  当前,我国的经济由过去30多年的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进入了新常态时期,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是我们今后发展的一个趋势。农业发展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更为迫切,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也更为艰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这一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2014年,全国粮食总量高达6071亿千克,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十一连增”,但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生产方式落后等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比较艰巨。作为粮食生产的根基,耕地正在遭受挤占、污染、抛荒等严重问题,导致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生态恶化,这直接威胁着粮食安全。耕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不仅能为使用者带来经济效益,而且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研究新常态下的耕地资源保护的动力机制,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夯实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耕地资源的基本态势
 
  (一)耕地面积“逆增长”,阶段下降趋势明显
 
  根据图—1所示,我国的耕地面积在1996年和2009年呈现出“逆增长”态势。1996年的耕地面积从1995年的9497万公顷骤增到1.3亿公顷,出现很大程度的跨越。2009年的耕地面积也在2008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436万公顷。引起以上逆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去采用航拍进行耕地面积统计,受限于飞机数量、气候、地形等原因,统计面积有所遗漏;二是过去地方政府出于多占地、多用地等利益方面的考虑,在上报时存在着少报和瞒报现象。分阶段来看,1978—1995年、1996—2008年、2009—2014年这三个时期耕地面积下降趋势明显。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据测算,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会带动经济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也意味着会有1000万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重要支撑点。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而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为54.77%,意味着在未来的5年中将会有5000万左右的农民进入城市生活,这必然要求有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来保证这些农民的住房需求。未来一段时期,全国建设用地的增加会占用部分耕地,我国的耕地数量很可能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二)耕地质量不断下降
 
  在农业生产中,大多数农民会使用小型农机具对耕地进行翻整,长期进行浅耕作业,会造成土壤有机质减少,土壤物理性能变差。同时,由于农业的效益比较低,农民没有能力在维护土地方面加大投入,即便知道过多使用化肥会造成耕地质量下降、水源污染,大多数农户还是选择增加化肥的使用量。由于人们对耕地的利用和管理不当,再加上“三废”污染、土地沙化等因素,我国的耕地质量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显示,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96等,总体上偏低。其中,优等地面积仅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2.9%;高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比例也不高,为26.5%;而中、低等面积为4762.58万公顷,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70.6%。此外,华北耕层变浅、南方土壤酸化、西北耕地盐渍化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耕地质量的下降给国家的粮食生产造成一定威胁。
 
  (三)耕地污染状况严重
 
  2014年中国环保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中国近1/5的耕地已被污染,土壤点位超标率高达19.4%。从污染的分布状况看,南方的土壤污染要比北方更严重,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这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土壤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西南和中南地区的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较多,超标范围比较大,污染物汞、砷、镉、铅的含量从东北到西南,从西北到东南呈现出逐渐升高的态势。在此严峻的形势下,必须加强耕地污染修复,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国家的粮食安全。
 
  二、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一)模型的构建
 
  STIRPAT模型是研究资源环境问题的, 是由Ehrlich和Holdren(1993)提出的IPAT(环境压力等式)改进而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很多学者也开始致力于此方面的研究。Commoner(1996)指出,环境质量恶化主要是技术的变化导致的,新技术的出现或者现有技术的改革都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然而Ehrlich和Holdren却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均收入的提高、环境管理的松懈才是导致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而技术的进步则能有效地改善环境质量,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环境压力等式(IPAT),即I = PAT。在这个公式当中,I代表环境压力,P代表人口数量,A代表富裕程度,T代表技术。IPAT等式认为,I的变化是由P、A、T三种因素共同驱动的结果,并且驱动因素与环境压力呈现出1:1的变化关系,即当任何一个驱动因素变化1%时,都会引起环境压力变化1%。由于IPAT模型不允许各影响因素非单调、不同比例地变化,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受到很大的限制。为了弥补此缺陷,Dietz和Rosa(1994)用随机的形式表示IPAT模型,即STIRPAT模型,通过对人口数量、富裕程度和技术进步因素的随机回归分析,得出各驱动因素对环境压力产生的影响,其形式如(1)式。
 
   
 
  (1)式中,a代表模型的系数,I、P、A、T分别代表环境压力、人口规模、富裕程度和技术水平,b、c、d代表各驱动力指数,e代表误差项。当且仅当a、b、c、d 和e均为1时,STIRPAT模型转化为IPAT模型,由此可见,IPAT模型是STIRPAT 模型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在实际应用中,为测量各因素对环境压力的影响,通常会将上述的(1)式转化为(2)式的对数形式。
 
   
 
  在(2)式中,以f和g来表示(1)式中a和e的对数,驱动力系数b、c、d表示驱动力因素(P、A、T)变化1%所引起的环境影响的变化百分比,类似于弹性分析方法。但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式或(2)式中增加一些其他控制因素,但所增加的要素要与(1)式中指定的乘法形式上具有概念上的一致性。
 
  (二)指标的选取和数据的来源
 
  为研究农地面积变化的影响因素,本文根据相关理论,结合构建的模型及数据的可得性,选取以下四种指标作为研究对象。
 
 
 
  1. 环境压力指标。环境压力指标通常可以用不同的指标来进行表示,York(2003)用CO2的排放量作为衡量环境压力的指标,徐中民(2005)则使用生态足迹指标来衡量环境压力,王力猛(2006) 用能源消耗总量以及能源消耗产生的污染来表示环境压力。在本文的研究中,采用耕地面积来代表环境压力程度,其依据是目前很多的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工矿业的污染等都与耕地面积变化相关(如图—2所示)。
 
  用耕地面积(I)作为衡量环境压力的指标,不仅涵盖了生态因子,同时又包含了环境因子,十分具有代表性。本文中所涉及的耕地面积数据是从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中获取的。由于统计口径、统计设备以及地方政府的少报和瞒报行为,耕地面积在1996年和2009年出现了“逆增长”现象。实际上,我国的耕地面积具有不断减少的趋势,为了便于分析,借鉴曲福田(2005)的做法,把1996年以来的数据进行了处理,得到全新的耕地面积数据。如图—3所示,耕地面积具有不断减少的趋势。
 
 
 
  2. 人口规模指标。人口规模的扩大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影响农地面积:一方面,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增加对粮食、瓜果、蔬菜的需求,进而导致对农地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人口数量的增加,会增加对住房的需求,进而会增加对居住、生活等建设用地的需求,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会在很大程度上挤占耕地。本文选取的人口规模指标是每年年末人口总量(P)。 
  3. 富裕程度指标。大部分学者通常用人均GDP来代表富裕程度,本文也使用人均GDP(A)来衡量经济的发展,并以1978年的价格作为基期,剔除了通货膨胀对GDP的影响。
 
  4. 技术结构指标。技术结构指标(T)可以分解为结构化指标(T1)和现代化指标(T2)。产业结构的变化导致对用地需求的变化,相对于第一、二产业,第三产业则更能够有效集约地利用土地,故采用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作为结构化指标的衡量。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土地利用方式,作为现代化指标的衡量。
 
  (三)模型的结果与分析
 
  1. 单位根检验。为了提高数据的平稳性,我们对所用到的数据都进行了对数变换。对于时间序列而言,会有存在单位根的可能性,单位根的存在会影响到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同时导致伪回归,为此,在对模型进行回归前,需要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大部分学者都会采取ADF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ADF检验的原假设为时间序列含有单位根,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接受原假设,也并不表明原序列就是非平稳的序列,只是意味着没有充分的理由去拒绝原序列的非平稳性,会导致一个什么结果。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我们采取KPSS检验。KPSS检验的原假设与ADF检验的原假设相反,即时间序列不含单位根,是平稳的,如果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则认为原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原序列lnI、lnP、lnA、lnT1、lnT2是非平稳序列。为了进一步考察数据的平稳性,我们对变量进行一阶差分,进一步考察其平稳性,经过一阶差分后都是平稳的。因此,它们都是一阶单整的。
 
 
 
  2. 协整关系检验。为了研究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需要进行协整检验,协整检验是建立在同阶单整的基础之上的,根据单位根检验结果,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因此可进行协整关系检验。一般而言,进行协整关系检验有两种常用的方法:E—G两步法和Johansen检验法。由于E—G两步法隐含着变量之间只存在唯一的协整向量的假设,如果变量的个数大于2时,并不能保证用E—G两步法估计出的协整向量具有唯一性,因此,E—G两步法并不能有效估计多变量的协整关系。为了能够有效地检验上述变量的协整关系,我们可以采用Johansen检验法。通过协整分析,找出变量之间的线性均衡关系,描述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的长期稳定关系。对变量lnI、lnP、lnA、lnT1、lnT2五个变量进行Johansen检验,考察它们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4可知,五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将协整向量进行标准化, 得到的结果为(1.00000,0.685122,0.038125,—0.536378,0.716723),据此,农地面积(I)、人口规模(P)、人均GDP(A)、产业结构(T1)、城镇化率(T2)的长期均衡方程如(3)式所示。
 
   
 
  (3)式表明,在长期内,耕地面积、人口规模、人均GDP、产业结构与城镇化率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具体来说,人口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减少0.68%,这是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会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更多的休闲场所、娱乐设施等被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耕地。人均GDP 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减少0.04%,影响幅度比较小。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增加0.53%。第三产业的发展,会增加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对缓解耕地保护压力有一定的作用。城镇化率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增加0.71%,表明长期内,城镇化建设与耕地资源保护是统一的。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另一方面,城镇化能够促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释放一定量的耕地,农村人口的减少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生产力的提高。由此可以看出,在长期内,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于保护耕地具有一定的作用。
 
  3. 建立误差修正模型。上述(3)式揭示了我国的人口规模、人均GDP、产业结构、城镇化率与耕地面积的长期均衡关系,而并没有对他们的短期均衡关系进行有效说明。而误差修正模型(ECM)将协整回归中的误差项看作均衡误差,通过建立短期动态模型对长期静态模型进行修正。因此,本文利用ECM模型对耕地面积、人口规模、人均GDP、产业结构、城镇化率的数据进行处理,得到描述lnI、lnP、lnA、lnT1、lnT2由短期波动向长期均衡调整的误差修正模型:
 
   
  在误差修正模型中,误差修正项ECM的系数为0.704667,说明短期波动向长期均衡调整的力度较强。具体而言,在短期内,人口的增加可以导致对耕地需求的增加,人口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增加0.54%,与长期正好是相反的。原因是,在短期内,人口的增加会导致对粮食、蔬菜等需求的增加,需要增加耕地面积来满足这些产品的供应。而在长期,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单位耕地的生产能力比较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会要求更多的基础设施、娱乐设施被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耕地。经济增长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减少0.03%,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城镇周围的耕地不断向非农用地转化,也促使农业内部耕地向园地转化,减少了耕地面积。产业结构调整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增加0.04%,产业结构的升级会改变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压力,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能够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这与长期是一致的。城镇化每增加1%,会导致耕地面积减少0.11%,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需要以一定量的建设用地为基础,而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会对耕地形成占用压力,而在长期内,城镇化能够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有利于耕地资源的保护。由此可以得出,在短期内,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导致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
 
  三、影响我国耕地面积变化的驱动力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影响耕地面积变化的因素主要包含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制度因素。
 
  (一)社会因素
 
  人口数量的变化对耕地面积的变化有着重要影响。首先,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场所,为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提供了保障,为此,需要有一定量的耕地来保障粮食的供应。其次,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用地、生活设施用地、娱乐活动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而这些建设用地都是通过占用耕地获取的。1978—2014年,中国的人口由9.63亿人增加到13.68亿人,增加了42.1%,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加之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保护耕地的压力又会进一步增大。
 
  (二)经济因素
 
  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耕地数量变化的特征也是不同的。在经济发达的国家,经济增长率一般比较低,耕地数量的减少率在一个较小的幅度内变动,有的地方甚至会出现耕地数量增加的状况;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经济增长速率一般也比较低,耕地数量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有增加的趋势;处在经济中等发达的国家,经济增长率一般比较高,耕地数量有每年减少的趋势。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发展都是以消耗资源和能源为代价的,耕地数量不断减少。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耕地的保护,并不断开发荒地,提高耕地的生产力。
 
  (三)政策因素
 
  城镇化的建设能够带动经济增长,新常态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但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盲目地扩大城市规模,“人为造城”、建设居民小区、修建广场、搬迁学校、转移政府筹建新城、弃旧城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政府官员的执政思想。城市规模的扩大,一定要考虑现有的客观条件。一般而言,城市规模的扩大需要有资源、资本、技术、劳动力四项必备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才能够吸引企业入驻,吸收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带动城镇基础设施的更新,推进城镇化的进程。而“人为造城”忽略了这些客观条件,主观上认为城镇化就是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加,并未深刻领悟到城镇化的内涵,即人的城镇化。无视本地区的客观条件,盲目进行招商引资,“圈地活动”盛行,导致大量农地被占用,造成外观气派,却没有产业和人口支撑的空城。有的地方借发展城镇化之名,征用城郊的农地,据统计,每年有18.67万公顷农地被征用,将近40万农民失去土地,很多农地“征而不用”,不仅导致了农地资源的浪费,而且使很多农民失去了土地,使他们的生存面临威胁。
 
  (四)制度因素
 
  征地制度是规范农地征收行为、保障国家事业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但目前我国的征地制度存在很多缺陷,造成了耕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征地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即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可由乡镇、村、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三级所有,究竟归属哪一级,并没有明确说明,当产生征地行为时,缺失产权主体的制约作用。第二,土地征收范围不明确。《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现行的土地进行征用。但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并未做出详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征地范围过宽,造成了大量农地资源的流失。第三,农地征收程序不严格。目前,公告征地是我国政府进行征地的主要方式,政府将土地征收的范围、补偿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民,并未和农民进行协商和谈判,通过这样的方式政府可以低价获取土地,然后高价转让,合法占有差价部分,为政府“牟利”创造了条件。
 
  四、耕地资源保护的动力机制
 
  通过对影响中国耕地面积变化驱动力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人口的快速增长,经济不合理的发展,城镇化不合理的推进,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粮食安全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基础”,在进入新常态时期,面临耕地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恶化,粮食安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新常态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工作的基础。为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以产业结构优化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更加强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而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率的实现需要产业结构以“调整存量、做优增量”为目标进行深度调整,实现“稳增长”与“调结构”同时推进的局面,因此,产业结构优化将会成为今后经济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产业结构的优化能够增加土地集约利用的效率,有利于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有利于耕地的保护。首先,优化产业技术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高端制造装备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四大支柱产业,倡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与改造,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产业。其次,重点发展服务业,根据当前第二产业占GDP总值仍比较高的态势,应实现制造业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变,根据市场的需求培育发展城市规划、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行业,提高经济发展的整体素质和生产力。
 
  (二)统筹规划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而且是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因此,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应该盲目地追求发展速度,而应该和特定的社会资源和经济状况相适应。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根据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严格控制城市规模的盲目扩张,坚持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此外,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也是非常必要的。城镇化过程中,农地非农化是不可避免的,农地一旦转变成非农建设用地,想要恢复其农业用途成本是非常大的,因此,要科学规划构建高效的城市用地,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围绕提高城镇用地效率、促进城镇和谐发展的目标,合理调整商业、工业、居住、基础设施等用地的比例。
 
  (三)完善农地征收制度
 
  农地征收制度的完善对于农地的保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建立稳定的农村集体产权。明确界定集体土地的主体,规定产权主体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并且赋予产权主体以完整的产权,并能充分行使其与土地相关的权利。一般而言,将最低一级的集体组织作为土地产权的主体是最为恰当的,这样可以使密切关注土地的人做出有效的决定。其次,严格界定农地征收范围。“公共利益”的范围必须明确,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将符合公共利益的项目都一一列出。最后,完善农地征收程序。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需要在被征地的村、组内以书面的形式对征地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进行公告。这是一种事后公告,这种方式对农地起不了任何保护作用。因此,要进行事前公告制度,只有被征地人对该征地方案没有分歧时才能进入征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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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