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中国系列 > 国土工作大事记(1981年-1994年)
中国系列

国土工作大事记(1991年) 时间: 2018-08-27信息来源:国家计委 作者:国家计委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 责编:qgy

一九九一年

  

一月

    中旬  为借鉴国外国土开发整治经验,国家计委国土司将有关德国国土整治的资料,会同山东省计委和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翻译整理出版了《德国国土整治译文集》,文集共包括八集:(1)联邦德国国土整治政策;(2)联邦德国国土规划方法;(3)联邦德国国土整治报告(1986年);(4)北莱茵一威斯特华伦州发展规划;(5)多特蒙德市至1990年的发展规划;(6)联邦德国国土整治的财政问题;(7)联邦德国国土研究和国土规划科学院;(8)联邦德国国土规划综合资料。文集还有一集附集,主要搜集了中德两国工作交流方面的考察报告和讲课资料。文集约有120万字。出版工作是由沈阳市国土区划办公室负责的。

三月

2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该文件明确要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兼顾、共同富裕的原则,努力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任务是:

——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改变目前地区分割、市场封锁,追求自成体系的不合理现象。经过十年努力,在坚持全国一盘棋和统一市场的前提下,形成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础,以跨省、区、市横向联合为补充,有利于发挥地区特色和广泛开展地区协作的经济体系,以便把全国经济的统一性和地区经济的特殊性很好结合起来,进一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正确处理协调沿海和内地的关系。继续发挥沿海地区资金、技术、人才优势,积极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以及出口创汇产品,将耗能高、运量大工业的建设重点逐步转移到能源充足、资源富集的地区。同时,积极发挥内地的资源优势,在加快资源开发的前提下,适当发展加工工业,并逐步提高加工深度。——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加快它们经济的发展,逐步实现共同繁荣和富裕。国家要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使他们的经济和文化有较大的发展,促进全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进步。继续贯彻扶贫政策,经过十年努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八五”期间地区经济发展的布局和政策是:要按照今后十年地区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与全国统筹规划、沿海与内地、经济发达地区与较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地区经济朝着合理分工、各展其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尽可能利用本地区的优势(包括资源、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优势),发展面向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优势商品。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防止追求大而全的地区经济体系,更不能搞地区市场封锁。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利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有关国土开发整治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要求是:

    (1)编制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合理确定重点经济开发区、各经济区的主体功能和生产力布局。(2)有重点地对大江大河大潮进行综合治理,继续修订和完成黄河、淮河、珠江、辽河、松花江、海滦流域的整治规划。(3)加快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有步骤地开发宜农荒地、荒滩和围垦海涂,复垦工矿废弃地。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努力提高土壤肥力,防止土地沙化,保护森林和草原植被。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原则下,进一步理顺土地经济关系,初步建立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合理分配的机制。(4)加强对海岸带、海岛、海域的海洋资源调查、勘探和规划,大力开发渤海和主要海湾、河口的综合开发整治,加强海岸防护和海洋综合管理,加强海洋产业发展,提高海域的综合开发效益。(5)加强测绘事业。逐步形成数字化测图、空间测量和快速定位等技术体系。加快重要战略地区的测绘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及时提供准确的测绘保障。(6)加强环境监测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成一批国家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努力控制环境污染发展的趋势。加快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自然保护区,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重点抓好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控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自然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继续搞好环保示范工程和生态农业试点。重视对乡镇企业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1995年,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40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700吨,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7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3%

四月

25日  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国家计委部分司局机构和职能调整的通知》。《通知》说,新的国家计委机构设置,通过两年多的运行,总的来说是可行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经国家计委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不突破现有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的前提下,对国家计委部分司局的机构和职能进行了适当调整。《通知》说,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司、地区经济司合并,改称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从四月十五日起,按调整后的机构开始工作。国家计委副主任刘江同志负责农业计划及国土地区经济计划工作,分管农经司、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综合开发整治的方向、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提出建议或方案;组织编审全国、区域和专项的国土开发整治规划;汇总编制地质勘查、土地利用、水利资源平衡和环境整治计划;研究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地区政策;组织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综合平衡和横向联合,并指导地区计划工作;组织编制支援“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开展有关工作。国土地区司编制为52人,司长方磊,副司长夏宪民(国土规划研究所所长兼)、佟庆绵、陈玉莲、黎福贤。设8个处:综合处、区域一处、区域二处、区域三处、经济协作处、扶贫开发处、环境整治处、资源地质处。

六月

    29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主席杨尚昆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国务院水行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国家计委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