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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连载

7. 经济区与区域经济成长阶段论时间: 2017-07-07信息来源: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文献 作者:廖元和 责编:万山


专著连载七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文献

 


区域发展创新论


  主  编:罗布江村 陈达云 陈栋生
  副主编:肖金成 郑长德


经济区与区域经济成长阶段论

重庆工商大学     廖元和

    经济区的划分和科学规划是区域经济学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政府部门制定区域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等区域政策和方案的重要依据。随着中国区域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学界对经济区的关注,我国的专家学者们对经济区的划分也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出现了众多的经济区划分方案。但这些经济区划方案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倾向:都偏重于从空结构和关联上去研究中国的经济区,而本文则偏重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经济区成长的阶段,从而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经济区提出不同的对策,借以指导实践。
       一、经济区的划分标准与经济区划方案
       自改革开放以来,关于经济区划,理论界形成了两大流派——地理学派和经济学派。地理学派依据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借鉴前苏联划分不同类型经济区的经验,提出经济区有确定的边界,强调按照自然条件的相似性和行政单元的完整性进行经济区划,从产业部门结构,区域构成和经济核心方面得出经济区是有着内在经济联系的生产地域综合体的概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国经济地理将中国的经济区划分为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中南区、西南区和西北区等六大经济区就是这一理论的集中表现。这一理论的优点在于强调了行政单元的完整性和连片性以及自然条件的相似性,便于在实践中进行各种规划,但它的突出弱点是将经济中心的作用限制在某一固定的空间内,突出了省级行政单元在经济区地位与作用。随着中国经济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1983年,以将一苇、林凌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中心城市论”,提出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建设经济区的构想,他们认为经济区是中心城市的经济幅射和集聚的结果,中心城市的幅射力和集聚力在不断变化,因而经济区的边界也在不断变化,没有固定的边界,经济区的范围是可以相互重叠,交叉的,例如,上海不仅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中心,也是华东地区的经济中心,还是中国的经济中心,江西省这一行政单元,既受到上海这一中心城市的影响,也受到广州、香港、深圳这一中心城市群的影响,很难简单地将它划入那一个经济区。经济学派的观点有利于打破计划体制下的地区分割,也有于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但由于它不主张固定的边界,因而在实践中很难在确定的空间内进行产业规划和国土规划。而中国的区域规划又是以省级行政单元为基础的。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区域经济学家们相继对全国的一级综合经济区划提出了众多的区划方案,做出了带开拓性的创新研究。以中国人民大学刘再兴教授为代表的区域经济学家在80年代中期提出将全国的一级经济区划划分为东北区,其中心城市是沈阳、大连、哈尔滨、其范围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的东三盟一市;黄河中下游区,其中心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其范围包括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及内蒙的中西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其中心城市是上海、武汉,其范围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和上海市;东南沿海区,其中心城市是广州,包括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及港,澳台;西南区,其中心城市是重庆,其范围包括四川,云南、贵州和西藏;西北区,其中心城市是西安,其范围包括陕西、甘肃、宁厦、青海、西藏。上述六大经济区的划分,其创新点有二一是打破了数十年来地理学界传统的六大区的划分法,将湖北,湖南从中南区划入长江中下游区,二是打破了省级行政单元的完整性,以地市级行政单元为基础,将内蒙古东部划入东北区,其中西部划入黄河中下游区。
       以中国社会科学院陈栋生教授为代表的区域经济学家,在1986年提出了将全国的一级经济区划划分为东北区,黄河流域经济区,长江流域经济区,南方经济区,西藏区,新疆区的全新构想。东北区的中心城市和范围与刘再兴的方案相同。黄河流域经济区不但包括北京,天津等中心城市,还包括山西、山东、河南、河北、陕西、甘肃、宁厦、青海及内蒙古的中西部地区,它的特点是将黄河流域划分为一个整体经济区;长江流域经济区以上海为中心城市,包括四川、湖北、安微、浙江和江西的中部与北部,湖南的中部与北部,贵州的北部,陕西的南部(汉中和安康地区)其特点是将整个长江流域经济看作一个整体。南方经济区包括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江西和湖南、贵州的南部,它的特点是包括整个珠江流域。新疆区,西藏区做为两个独立的经济区。陈栋生教授的六大经济区划方案不但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六大区的划分,打破了以省级行政单元的完整性为基础的经济区划,而且以流域经济为特征,提出了六大流域经济区,即辽河和黑龙江流域经济区,黄河流域经济区,长江流域经济区,珠江流域经济区,雅鲁藏布江流域经济区和新疆的内流河流域经济区,它有利于国土规划,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带开拓性的新区划方案。
       此后,杨树珍教授将我国的经济区划分为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华中区、华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内蒙古区、西藏区和新疆区等十大经济区;胡序威教授将我国的经济区划分为东北区、华北区、西北区、东中区、西南区和华南区等六大区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类似的方案,这些方案的理论基础基本是地理学派所依据的原则,在理论研究上并没有大的突破。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强调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经济学派相继提出了一些以中心城市为标志的经济区划,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倪鹏飞主编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将中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大香港都市区,大上海都市区、大北京都市区、大沈大都市区、大青济都市区、大武汉都市区、大成渝都市区、大西安都市区、大台北都市区等九大都市区。如果除去港澳台地区,大陆实际上被划分为七大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区,国家发改委王建等学者也提出了将中国划分为九大都市圈的区划方案,即划分为京津冀,沈大、吉黑、济青、湘   成渝、珠三角、长江中区游和大上海等九大都市圈。这些方案的共同点都是强调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
       2004年,在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热潮中,出现了以“九加二”为代表的泛珠江流域经济区,即将香港、澳门和广东、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等九个省区看成一个经济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学者们则提出了把中国划分为八大经济区的方案,除上述各种经济区划的方案外,还有各种方案,此处不再列举。可以说中国的经济区划进入了一个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时期。
       在关于各种经济区划的方案中,只有一种经济区域的划分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得到了共识,那就是将中国的区域经济划分为三大块即东、中、西三大区域,东、中、西三大块区域经济划分的主要客观依据是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和省级行政单元的完整性。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三大地带的划分似乎太粗略了一点,从经济区的内含和基本特性上讲,三大地带仅是三大区域,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区,因此,对经济区划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方案还会长期深入进行。
       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无论是地理学派和经济学派,在经济区的划分原则上,达成以下共识:
       1、经济区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发形成的有着内在的紧密经济联系和分工的区域。
       2、经济区内有着一个或数个大的中心城市做为发展极或增长点
       3、经济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具有相似性,以便于进行统一的国土规划和环境治理
       4、经济区的基本行政单元可以以省级行政单元为基础,也可以地市级行政单元为基础,还可以县级行政单元为基础,即至少保持县级行政单元的完整性。
       5、经济区是动态的,发展的,经济区的边界随着经济区的经济联系的变化而变化。
       但是,按照上述原则划分出来的经济区仅是一个静态的经济区。
       二、区域经济的成长阶段
       经济区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伴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成长,它是区域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文认为区域经济的成长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经济区的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是经济区的增长核的形成阶段;
       第三阶段是经济区的成形阶段;
       第四阶段是经济区的成熟阶段。
       在第一阶段,整个区域内的市场经济还处于萌芽时期,产业结构基本是以农业和手工业为主,现代意义上的区域经济中心还没有形成。尽管区域内有一些中心城市,但这些中心城市的功能主要还是行政中心,其经济功能主要是为行政中心服务的交通和商贸业,区域内部缺少紧密联系和分工,区域经济对外部来讲则缺乏专门化产业部门和行业。
       在第二阶段,整个区域的市场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形成了现代经济和传统经济并存在的经济结构,现代产业集中在中心城市,传统产业则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和中、小城市,区域内的中心城市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核,区域内的经济联系加强,但还没有形成专门分工,区域的专门化部门和行业则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
       在第三阶段,整个区域内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形成了一个和数个经济中心,区域内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劳动地域分工非常明确,在区域内部分工协作 的基础上形成了区域外向的优势产业和行业。而要在区域内部形成有紧密联系的分工和协作,其生产力发展水平就要大体一致或接近,区域内的劳动生产率差异较第二阶段显著缩小。
       在第四阶段,整个区域内形成了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区域经济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城乡劳动生产率差异和区内劳动生产率差异显著缩小,在区域经济紧密联系和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向区域外输出的优势产业部门和行业,而这些优势部门和行业并不是都集中在中心城市而是均衡分布在整个区域,形成了区域中心城市群和主导产业群。
       如果从实证的角度进行分析,那么,除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处于本文所说的区域经济成长的第三阶段,经济区已经成形外,中国大陆广大的地区的区域经济,基本处于第二阶段,也就是经济区的增长核的形成和发展阶段,至于区域经济成长的第四阶段,日本的板神地区(大板和神户地区)可以是一个案例。
       如果从定量的角度划分经济区,本文设计了以下三个指标进行判断:
       1、非农产业比重
       第一阶段:∠50*
       第二阶段:>80%
       第三阶段:>85%
       第四阶段: >95%
       2、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用  表示。式中Ci表示区域内的中心城市的人均GDP,n表示中心城市数;P 表示区域内的县级行政单元的人均GDP,N表示县级行政区划数,这一公式反映的是区域内中心城市和广大区域之面的经济发展差异。
       第一阶段:>10
       第二阶段:>5, <10
       第三阶段:>2,<5
       第四阶段:<2
       3、区际商品输出率,  表示,式中   表示区域内所有输出的商品的价值,    表示区域内所有生产的商品价值。
       第一阶段: <5% 
       第二阶段: >5%,<30%
       第三阶段:>30%,<50%
       第四阶段:>50%
       上述三个指标中,非农产业表示现代经济的发达程度;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表示中心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关系;区际商品输出率表示区域的外向型状态和专门部门的发展状况。
       如果按照经济区的静态划分标准和动态成长阶段来划分中国的经济区,我们就会发现中国的区域经济处于一种不平衡发展的过程中,各个省区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我们很难用一种统一的标准将全部国土划分成若干经济区,即使划分出来,有的经济区处于区域经济的第二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培育和完善区域经济的增长核,有的经济区已处于第三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向经济一体化目标发展。正在成长和形成的经济区同心经形成的经济区毕竟是两类不同的区域经济。
       三、区域经济成长阶段的实践意义
       按静态经济区划分原则所做出的经济区划,各个经济区是平等的,很难区分其性质,类型和任务,并确定其发展方向和目标,而按照区域经济成长的阶段来确定经济区,在实践层面和政策的制定上,就可以引导处于区域经济成长第一阶段的区域,努力增强和完善中心城市的现代功能,培育区域经济的增长核,避免在区域开发的空间秩序上全面开花,齐头并进,而是实行有重点,非平衡式的发展战略,这对于西部大开发中的一些二级经济区,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处于区域经济成长第二阶段的经济区来说,它们已经形成了一个或数个经济中心,但区域内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区域内部的城乡之间,城市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和分工,区域的专门化部门和产业还不突出,在实践上就要对这类区域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城乡之间,城市之间联结成一个经济区,并且大力培育区域的优势专门化部门,这对于中部经济的崛起来说,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中部经济既受长三角经济区的巨大影响,又受珠三角经济区的巨大影响,它们既可以和长三角的中心城市发展经济联系,又可以和珠三角的中心城市发展经济联系,因而不宜按照静态经济区划的原则将中部地区简单地划入华东区或泛长三角经济区,也不宜简单地将其划入华南区或泛珠三角经济区。对于处于区域经济成长第三阶段的经济区来说,它们已形成现实的经济区而非正在形成的经济区,其区域内的专门化部门和产业已经形成,其方向和目标是向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因而在实践和政策层面上则是引导其产业结构高度化,地区分工合理化,加强其对正在成长的经济区的联系和带动。
       根据区域经济成长的阶段来确定和划分经济区并制定相应的区域经济政策,在理论上就必须明确经济区划,国土规划,农业区划,都市规划,流域治理规划和经济协作区之面的异同,明确其各自的划分原则和主要任务。
上述各类区划的共同点都是对一定的空间区域进行划分,都要考虑最小行政单元的区划完整性和区域的连片性,但其区别是显著的。
       国土区划的主要原则是将全部国土按照综合自然条件的相似性,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河流,气候气象等各种自然条件,从国土整治的角度进行划分,它基本不考虑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区域经济的成长过程。
       农业区划的主要原则是根据农业生产条件的相似性,主要是农业自然条件的相似性来确定农作物的适生区域,它也基本不考虑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区域经济成长的阶段。
       至于都市规划,其作眼点虽然是中心城市,但它主要考虑的是都市自身的发展,而未将中心城市和其幅射、带动的区域紧密联系超来考虑,它也没有考虑区域经济的成长阶段,因而将大都市圈规划等同于经济区划也是不恰当的。
       流域治理规划的主要原则是根据江河干支流的水文、地质、地貌和范围进行流域分区,它的主要作眼点是流域自然条件而非区域经济的成长过程。
       对于“九加二”和“六加一”一类的经济协作区,从严格意义上看,它们实质上是经济合作组织,无论是按照静态经济区划的原则和动态的区域经济成长阶段看,它们都没有形成现实的经济区
       我们只有在理论上明确各类空间区划的异同,并从静态和动态结合的角度探索经济区的划分标准和历史形成过程,才能使经济区划有一个科学的基础并实现其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