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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2. 十六大以来区域政策的成效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时间: 2017-05-15信息来源: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文献 作者:肖金成 责编:万山

专著连载二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文献

  
区域发展创新论
 
 
  主  编:罗布江村 陈达云 陈栋生
副主编:肖金成 郑长德

 
 

十六大以来区域政策的成效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肖金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针,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扩大国内需求、改善宏观调控、建立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结近五年的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经验,有利于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科学制订促进协调发展的区域政策,统筹区域发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区域发展框架和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一、“十六大”以来区域政策的成效与区域发展新思路
    “十六大”以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在土地总量控制、节能降耗的强大压力下,东部地区结构升级和产业转移有了突破性进展,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实力持续增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特色经济发展成效显著,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也大为增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顺利启动,东北地区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了初步成效。2005年,中央又做出了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决策,制定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这些都是贯彻中央区域协调发展方针,建立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从根本上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依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资源(自然资源和社会人文资源)在部门和空间的配置过程中,市场对其起着基础性作用。由于市场主体——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通过价格、竞争、利益机制和市场信息,就能促使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力要素在区际间流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已十分有限,因此,不会发生因促进中西部发展而抑制东部发展的情况,国家将主要通过实施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着力于改善中西部地区的体制和投资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和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在追求效率的同时防止区际差距扩大到引起社会的震荡,往往需要从逆向,按“补偿原则”,实施区域政策,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足,缓解追求效率过程中同时伴生的诸多社会矛盾,发挥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机制作用[④]。国家和东部地区有意识地支持中西部,提高内地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并相应地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对西部给予支持。这样,通过东部地区的外向经济循环带动中西部内向经济循环,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东部外向经济循环的顺利运转,从而使我国区域经济走上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⑤]
    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纵观世界现代化历史,凡是幅员面积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历程中,都不可避免地由地区非均衡发展到协调发展的过程。
    “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了新的区域发展思路,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规划纲要》以前所未有的篇幅阐述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和任务,提出了新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纲要》指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⑥]使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在“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
    区域发展不协调,不是简单的各地区之间经济总量之间的差距,而是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空间失衡。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要素向沿海地区集中,但人口却并未相应集中,只能跨地区“打工”,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使劳动人口与赚养人口在空间上分离,导致区域间享有的公共服务差距过大。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人口远远超过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生态环境形成巨大的威胁,不断带来生态环境的更大破坏。因此,谋划好我国未来十几亿人口、几十万亿经济要素在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空间上的分布,协调好地域空间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的矛盾至关重要。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是“人”而不是“物”,不是简单地缩小地区之间经济总量的差距,而是缩小不同地区之间人均收入、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差距。应促进不适宜人们生存的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向城市和发达地区转移,实现人口数量和GDP规模的大体一致。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⑦]通过产业和人口的有序转移,使人口和产业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使各地区GDP的比重和居住的人口相适应,实现各地区人均GDP差距的逐步缩小,而非各地区GDP总量差距的缩小。
 
    二、目前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各地区经济总量显著增加。2001-2005年,四大区域GDP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2.35%、10.86%、11.12%和10.87%,与“九五”时期相比,西部的经济发展速度提高了2.32个百分点,并且超过了中部和东北三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各地区经济普遍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速度上的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了缓解。但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区域发展还存在着以下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区域发展的迫切课题
    以重化工业为核心的经济规模快速扩大给环境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工业企业圈地铺摊子大量占用耕地和破坏自然植被,工业废水排放污染土壤和水源,大量二氧化硫排放污染空气,都使生态环境承载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滇池、巢湖、太湖以及其他内湖和重要江河水系甚至近海海域受到工业污染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在不过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着力减少环境污染,减轻环境承载压力,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期宏观调控的迫切课题。这也是以前的宏观调控没有碰到的或者还未当作议事日程的内容。
    (二)地区间经济与人口分布失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仍在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内外投资和产业持续向沿海地区转移的拉动下,经济布局也呈现向沿海地区集中的态势,形成一些支撑全国经济增长的经济密集区。从国际经验看,经济总量集聚的地区,同样应该是就业机会多、人口相应集中的地区。日本三大都市圈,提供了全日本70%的GDP,集中了65%的人口,地区之间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是均衡的,区域之间的发展也比较协调。而我国人均GDP最高的省区是最低省区的十多倍,2004年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的人均GDP分别相当于东部地区的37%、42%和66%。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15%的人口拥有35%的经济总量。随着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强化,我国打破了人口固化的格局,出现了外地劳动力大量流入发达地区打工这种“异地转移”的情况。2005年我国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已经高达12578万人。这种人口流动对支撑经济增长和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体制和政策制约,我国绝大部分转移人口还未能本地化,成为真正的当地居民,从而使人口流动促进区域差距缩小的机制难以发挥,只能形成大规模的人口季节性流动,并带来许多负面效应。经济总量大、经济高增长的地区没能相应吸纳更多的人口,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由于没有资金、企业的集聚,没有经济快速增长,也就没有增加就业和收入的机会。这样人口与经济分布的不均衡,直接的结果是地区差距过大,区域间不协调性增强,区域矛盾突出。
    地区间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软硬环境存在较大差距,东部地区远好于中西部地区。地区间人力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存在较大差距,东部地区科研院校多,人均受教育程度较高,信息交流便利,科研成果转化率较高。地区间经济社会管理水平的差距也比较突出,东部地区明显优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在吸引了大量外资的同时,也吸收了大量国际上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起了适应全球化的管理机制,在长期不平衡发展的作用下,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软环境也产生了显著的区域差别。
    欠发达地区大都存在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状况,形成了不同程度的相互影响。而且往往是不同的类型区在空间出现重叠,如生态脆弱地区一般也是欠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中分布着大量的资源型城市,更增加了解决上述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三)后发地区发展热情持续高涨,区域竞争激烈,宏观调控面临新的挑战
为了缩小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分享大国崛起的成果,后发地区的发展热情极大地增强,各地在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理念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追赶战略,有的地方不惜一切代价地加速工业化。这种如饥似渴的发展热情和现行地方财政体制相结合,使得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政府既要适当控制各地的盲目冲动和过度投资行为,又要努力保护地方发展的积极性,要在现有地方经济发展和竞争格局中使这两方面保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平衡,的确存在较大的难度。
    不科学的政绩观、发展观以及传统政绩考核制度和财政体制引发的地区封锁、条块分割极大地限制了经济要素在全国的自由流动。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规模的增长,追求短期利益,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乃至重复建设、无序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仍屡禁不止。
    认识上的偏差和不合理的体制及政策导向,使各级行政区都按行政区扩大经济总量。发达地区要发挥经济集聚的优势,实现率先发展,不发达地区要通过集聚经济创造财富,加快实现赶超,各个地区、各级行政区都在大力推进本行政区的发展,实现人均3000美元的目标。这种所有的省区市、所有的县乡镇都要大开发、大发展的倾向,导致了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工业遍地开花,城市盲目扩张,土地无限开发,生态环境恶化。一些地区由于滥设开发区和盲目推进城镇建设,大量占用耕地,使绿色空间快速减少,开发密度急剧提高,几年后将无地可用。一些地区由于不计环境代价盲目发展,已经造成有水皆污、有河皆干,各类污染日趋严重。由于开发过度,许多地区已经出现了因地下水超采导致的大面积地面沉降,超载过牧带来大面积的草原沙化退化,山地林地湿地过度开垦带来的大面积的荒漠化和水土流失。这些都使一些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快速下降,适宜人口生存发展的空间逐渐萎缩。目前的2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库区、荒漠区等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地区。按“就地脱贫”的思路继续“人均一亩高产稳产田”等的建设,不仅贫困问题难以解决,付出的生态环境代价也是难以估量的。按现有的发展模式,将使越来越多的地面沉降区、草原沙化区、石漠化和荒漠化区、水土流失区加入到贫困地区行列,带来新的贫困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
    (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计划经济时期的理念和思维仍牢固地存在于各级干部的意识中,政府支配资源的能力还很强大。市场经济力量也在迅速地增长,逐步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体,两股力量有时产生激烈地碰撞,演化为政府经济与市场经济尖锐的冲突,在金融、土地、贸易方面突出地表现出来,演化出经济社会的一系列矛盾。两股力量有时形成合流,演化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博弈,导致中央调控政策的失效或低效。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某些方针和政策并未彻底消除,如户籍二元制度、土地二元制度、财政二元制度、宏观调控二元制度都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我国幅员辽阔,地理差异巨大,资源禀赋也各不相同,形成了沿海与内地二元经济,进而形成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二元区域经济,这是制订区域政策的客观基础。但国家落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缺乏法律保障,微观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先于宏观领域,实际操作中出现政策冲突、政出多门的现象。由于缺乏统一、协调的区域政策,使得我国在实施宏观调控和区域政策时,针对性不强,往往造成政策趋同、一刀切等现象。与此同时,各自为政的“诸侯经济”趋势更加明显。
 
    三、对我国区域发展和区域政策方面的建议
    “十一五”时期的区域政策无疑对区域协调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由过去各级地方政府仅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调整为既要考虑经济快速发展又要考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但各地追求增长的动能还存在,饥不择食地招商引资,不遗余力地上大项目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制订并贯彻统筹区域发展的政策,采取旨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新的历史时期仍是至关重要的。
    (一)“因地制宜”制订区域发展政策
    完善区域政策对于我国顺利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两大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财政政策,要增加对欠发达地区及生态保护区域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投资政策,要重点支持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产业政策,要引导发达地区转移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引导欠发达地区发展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四是土地政策,要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更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供给,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五是人口管理政策,要鼓励在发达地区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引导欠发达地区的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要推出一整套完整系统相互协调的区域政策,尚需要相当艰苦细致的工作,既需要理论工作者的深入探索和不断呼吁,也需要各地区政府的大胆实践,还需要决策者的及时洞察和果断决策。
    中央政府应牢牢把握区域政策的制订权。不仅要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制订不同的区域发展政策,而且要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制订区域财政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区域土地政策、区域人口政策、区域资源政策、区域环境政策等。制订政策要考虑其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既要和法律法规有机街接,又要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还要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的形成。
    (二)将制订全国性空间规划和区域性空间规划提上议事日程
    “十一五”期间制订“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目的是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力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优化开发地区、重点开发地区、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这是区域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空间结构调整和空间开发秩序的协调,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产力布局的合理分布,也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制订区域政策。但仅仅确定四类地区是不够的。因为仅将其确定为限制开发地区也对其形不成强有力的规划约束,因为实际中是千变万化和千差万别的,一乡一镇地形地貌都有很大差异,何况一省一市。我们建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全国性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开始全国性空间规划和区域性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一五”期间进行了编制东北地区振兴规划、长三角区域规划和京津冀区域规划的试点,取得经验之后,应在“十二五”期间展开全国性空间规划和区域性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国外国内的经验,空间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主体功能区划分(可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2)空间布局与城镇体系建设;(3)骨干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源地和防洪排涝设施;(4)大流域的治理;(5)资源合理利用和产业发展;(6)生态环境保护;(7)人口分布与城市化进程;(8)区内外的经济合作。
    (三)建立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
    区域协调发展既是我国区域发展的目标,也是我国长期坚持并实施的大战略,意义十分重大,既需要有规划和政策的配合,也需要有实施的主体,因此建议成立国务院部委级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专司区域协调发展之职责。
在此之前,已有部分学者呼吁成立区域政策委员会或成立区域开发署。但区域政策是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等政策的集合,不是一个部委所能包揽。成立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其职责是编制区域性空间规划、主持制订区域政策、提出促进特定地区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负责跨省市行政区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实施,负责跨省市行政区流域的治理与环境保护、区域合作机制的构建、促进国际次区域的合作等等。
    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可在西部开发办、东北振兴办、中部崛起办、扶贫办等国务院办事机构的基础上设立。这几个机构虽然服务的对象不同但功能都是一致的,经过整合,可化分力为合力,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调,促进区际合作的重要政府部门。
    (四)改革户籍等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逐步解决人口与经济空间结构失衡问题
长期以来,人口分布的固化状态始终未能打破,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效率的提高。立足于合理化和优化空间结构的角度,国家应加快对户籍等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的改革,在拆除地区壁垒,允许物品畅通的同时实现人口流动的正常化,以人物互动方式逐步解决要素空间结构失衡问题。未来,我们需拓展改革思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以“物动”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西部、北部生态形势日益恶化的情况下,我们主要应以“人动”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导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和一部分人口向发达地区有序流动。制订促进人口自由流动的政策,引导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向发达地区和城市转移。
    根据西部地区生态脆弱性的分析,造成西部地区生态退化的原因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不利的自然条件使得西部地区的生态脆弱性增强,为西部地区生态退化埋下了隐患,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则将这种生态退化的可能变为现实。因此,人为因素是造成我国西部地区生态退化的主要原因。
    我国人口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平衡,东部12个沿海省、市、区以占全国13.52%的国土面积,承载着全国42.36%的人口;而西部10个省、区以占全国56.76%的国土面积,仅承载着全国22.92%的人口。东部地区的人口密度达到413人/平方公里,而西部地区的人口密度只有53人/平方公里。单从人口密度判断,我国东部地区人口过多,西部地区人口过少。但是,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对地区人口压力需要从耕地面积的质量、生态压力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潜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寻找调节我国人口地区分布的对策。
    根据相对资源承载力法和适宜人口密度法[⑧]计算,我国西部地区综合资源承载力处于超载状态,而东部地区则处于富余状态。我国西部地区适宜人口密度远远低于实际人口密度,人口压力大,人口超载严重,东部地区适宜人口密度则高于实际人口密度,人口压力较小。如果再考虑到我国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我们调整人口地区分布的主要方向是从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移民[⑨]
    根据对我国东西部地区人口分布状况的分析可知,从资源承载力的角度看,我国西部地区的人口压力高于人口分布集中的东部地区。考虑到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的严重威胁,以及人类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和西部地区落后的经济状况,实行地区之间的适度移民,是解决由地区之间人口分布不平衡造成的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可行措施。
    (五)建立覆盖全国的以中央财政支持为主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应把解决西部地区农牧民的生活问题放在首位。我国还有2000多万尚未脱贫或曰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农牧民,也有一批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市贫民,这一群体是政府应予以关注并重点救助的对象。据统计,这批尚未脱贫的居民绝大多数居住在西部,且多居住在交通不便、土地贫瘠或干旱、生态脆弱的山区或深山区中,靠开发式扶贫难以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而把他们纳入到低保体系中,扶贫到户,无疑是现阶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阶段最基本的保障制度。要根据收入水平、劳动力瞻养能力、当地基本消费水平确定低保标准,并据此确定享受低保的户数和人口,建立规范的无体制泄漏的低保体系,使之成为贫困人口的生命线和保险阀。
    现实问题是享受低保的人口多数居住在欠发达地区。低保费用若让地方财政负担,别说是县财政、市财政就是省财政也不堪重负。因此,我们建议低保资金以中央财政负担为主。财政自给有余的省市由省财政负担,财政不能自给的省市由中央财政负担,通过银行按月直接补贴到户,以避免一级一级下拨所产生的体制泄漏。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能否严格按标准确定低保户和低保人口,会不会放宽标准或提供虚假信息。解决的办法:一是将标准公布于众,相互监督,保证使最贫困的人口享受低保待遇;二是通过详细核查,对地方政府确定的低保户进行审核,可让大学生志愿者承担这项工作;三是将低保人口比重与公务员工资标准挂钩。以市为单位或以县为单位公务员的工资标准除以消费水平确定外,要把本市或本县低保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工资标准挂钩,比重越高其工资标准越低,既体现干部与老百姓同甘共苦的精神,也抑制当地干部人为增加低保户和低保人口。当然对人为压低低保户数和低保人口数的情况也应严加防范。
    (六)按照不同类型区分别制订不同的扶持政策
    我国现行的区域政策是根据东中西三大地带和四大板块为基本范围制订的,虽然比“一刀切”的政策有所进步、有所细化,但仍失之于过粗。西部有贫困地区,东部也有贫困地区;东北有老工业基地,其他区域也有老工业基地;西北有沙漠化地区,西南有石漠化地区。“粗线条”的区域政策有很多不合理之处。因此,区域政策的制订按照类型区分别制订比较科学合理。
    根据学者们提出的建议和客观实际,可按六大类型区分别制订区域政策,即贫困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生态脆弱地区(沙漠化、石漠化地区、水源地、干旱地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粮食主产区;边境地区。
   不同类型区不仅要有不同的扶持政策,而且要有比较科学的战略思路。一要有基本的方向和阶段性目标;二要有长期的规划;三要有具体的手段和策略;四要有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的支持;五要有战略、策略实施的主体。
   (七)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共同维护人人共享的生态环境
我国特殊的地理地貌构成了祖国大家庭的基础。西部的矿产资源和水资源成为东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珠江、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均发源于西部,流经东部入海,上游的环境和对水资源的保护对下游地区的生产和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省域范围内的江河也存在类似情况,如浙江的新安江、湖南的湘江、辽宁的辽河、黑龙江的松花江等。计划经济时期并不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便凸显出来。我国江河上游地区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下游地区又多是发达地区,因此,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欠发达地区的政府和人民正在谋划发展之路,他们既有生存权,也有发展权,经济全球化给这些地区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生态补偿和对口支援不同,对口支援是道义上的责任和政治任务,受援的地区和支援的地区可能不存在任何经济联系,但生态补偿是一种应尽的义务,是对生态保护地区的人民承受牺牲或贡献的一种补偿。补偿者不是“恩赐”,是不允许放弃的责任。发达地区的人们可能这样想,水和空气都是大自然的“赐予”,和上游的人没有什么关系。但国家划定限制发展地区之后,上游地区的人们受到了约束,他们的发展权受到了限制,因此,完全有权利要求补偿。
    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难度很大。一是生态补偿的理论尚不完备,岂今国内外尚无一部完整论述生态补偿的著作;二是生态补偿标准难以确定。按照水资源数量还是按水的质量,抑或二者都须考虑;空气质量的测定在技术上已不成问题,但质量好坏不一定完全取决于上游地区,和自然界尤其是大气环流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三是受益对象难以确定,是由下游地区的所有居民承担补偿责任还是由企业承担;四是补偿对象是上游地区的政府还是全体居民;五是谁来收?谁来缴?谁来分配?
我的建议是企业按净资产纳税,个人按收入和不动产纳税。通过征收生态税建立生态补偿基金,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八)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可以实现各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基本相等的话,那么,在我国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我国各地区间的自然条件差异太大。另外,我们也不应该去追求各地区达到相对均衡产出水平的目标,我们要追求的应该是各地人民有比较接近的生活水平,这样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通过提高当地的产出水平来增加人民的福利;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通过财政收入再分配来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生活福利水平。实现区域之间公共支出的均等化和居民公共福利的均等化。也就是说除了最低生活保障之外,还要视财力情况,保证欠发达地区的居民的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设施和基本保障。对欠发达地区的政府支出包括公务员的报酬水平也要給予基本保证,和发达地区的差距不能拉得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