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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

在改革体制中推进城市化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周天勇 作者:admin 责编:

    中国目前真正和全面意义上的城市化水平,可能只有30%,最多35%左右。据发展经济学家们的测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结构转型,即从农村和农业经济向城市和非农业经济转变过程中,大量人口从经济收益低的农村地域向收益高的城市地域迁移配置,大量工商企业兴办,学校、医院等服务提供,生活方式改变和消费增加,加上城市交通投资建设,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30%到40%之间。中国仍然处于城市化的中期阶段,推进城镇化以保持经济增长速度,是一个很重要的动力来源。

    传统推进城市化的模式是大规模建设,企业不多就搞融资平台,把土地征收上来,然后抵押,成立开发公司,卖地借债,搞房地产,扩大城市的面积。这样的城市化有一系列问题:一是土地面积的城市化,地面上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快接近于日本,但是地下的基础设施水平与日本相比差了几十年。二是建筑物的城市化,没有真正市民化。农民进来以后子女上不了学,医疗也麻烦,同时没有享受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我们虽然统计有3亿多人来到城里,但是绝大部分没有自己的房子,居住条件恶劣。农村合作医疗在城镇的接续也很困难。城镇7亿人里有3亿多不是完全的市民。三是城市化和工业化没有协同发展。我认为,大的工业化就是非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虽然有些城市发展起来了,但是产业没有发展起来。这就是建筑土地的城市化单兵突进造成的结果。人的城市化与物的城市化之间不平衡,创业就业与将人口集中在城市不平衡,产业城市化与空间、面积城市化不平衡。这些都是传统城市化问题的集中体现。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种协调的城市化。

    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在其城市化过程中,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并不大,都富裕了起来,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而且其城市化水平在30%到60%以上的时候,正是经济高速增长的阶段。有学者会问,中国的城乡差距为什么这样大?居民为什么没有富裕起来?经济增长速度为什么突然没有了动力?除上述中国创业不足和就业困难原因外,很重要的区别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农民向城市转移时,其耕地、林地、宅基地可以买卖,政府从中也收税,但有一大部分留给了农民,用于创业投资小微企业,用于到城市中购买住宅。中国台湾在20世纪80年代时,城市化水平达到60%,85%的城市居民在城市中有自己的住房。而中国的体制是,不允许农村土地直接进入建设交易市场,被政府从手中很便宜地强制征用,再高价倒卖给开发商,土地资产及其绝大部分收益变成了城市的高楼、马路和工厂等,而农村农民,包括进城的农民,没有得到土地资产在城市化过程中衍生的利益,没有能力购买城市的住宅。只能居住望楼兴叹、子女望校兴叹、生病望医兴叹、就业望业兴叹、生计望富兴叹。居民没有富裕起来,缺乏国内居民消费需求的强有力拉动,是中国经济突然在出口受阻和不敢再大规模投资状态下,速度下滑的最重要原因。

    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最首要的是形成人民创业就业推动的、有活力的城市化。推进城市化,是中国未来增长一个重要的动力。但是,头等重要的是,要形成人民创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能动的城市化。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要一个居者有其屋,提供均等公共服务和享受平等社会保障的城市化。特别是如果没有创业带动就业与城镇化的积极互动,如果不改革土地和房屋征用体制,未来将在城镇中积累大规模失业人口、贫富差距、租客与房东两个阶级等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整个城市会没有活力和动力。

    因此,增长要获得城市化持续的动力,需要在改革体制中推进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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