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组团”模式应对“城市病”时间: 2015-08-10信息来源: 作者:肖金成 责编:wl_admin
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数量不断增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城市具有集聚经济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而且城市规模越大,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就越多,但交通拥堵、环境恶化、房价升高、生活不便等负面效应也随城市的扩大不断显现。纽约、伦敦、东京等大都市都曾出现过恶性污染事件,类似现象被称为“城市病”或“膨胀病”。
19世纪末20世纪上半叶,人们谈“城市病”色变,甚至出现大城市“恐惧症”,但“城市病”并非不治之症。今天再来看纽约、伦敦、东京,这些城市的人口并没有减少,但污染大大减轻,“光化学烟雾”、“雾都”、“水俣病”不见了,城市变得越来越宜居。
他们是怎么解决“城市病”的呢?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工业甚至重化工业都集中在大城市,废水、废气、废渣等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经过调整,重化工业搬离大城市甚至搬到国外,污染源大大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而大都市主要发展服务业,注重宜居性。二是通过发展地铁等轨道交通,减少汽车出行,有效治理交通拥堵。三是发展卫星城,将都市型产业布局在卫星城,形成都市圈。
改革开放后,我国相继出现上海、北京、深圳等人口超千万的大都市,未来还有一些城市将步入这一行列。我国的“城市病”迹象越来越明显,有些城市甚至已“患病”。究其原因,是规划的失误,城市强调功能分区,但在“单中心摊大饼”式发展格局下,规划建设的卫星城均是“卧城”或“睡城”,形成“潮汐式交通”。远距离通勤导致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汽车时代过早过快到来,城市道路不堪重负。这和19 世纪的“城市病”完全不同,如重化工业早已搬离甚至早就被限制发展,服务业比重已经很高,污染物主要由汽车尾气造成,可吸入颗粒物增加也和汽车有直接关系。
应对“城市病”的主要策略是采用“多中心组团模式”。“功能分区模式”是对“前店后厂模式”的一种革命,但“功能分区模式”只适用于规模不大的城市,不适用于特大城市尤其不适用人口规模超千万的大都市。无休止地“摊大饼”会导致居住与就业远距离分离,必然造成大规模拥堵。如果一个大都市有多个组团,在组团内部实行功能分区,实现“产城一体化”,就能有效缩短通勤距离,既减轻交通拥堵,又节省通勤时间。
发展新的城市组团,既可以将周边距离较近和发展条件好的城市和城镇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去打造,逐步实现一体化、同城化,也可以规划建设新区,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新区”是新的产业集中区,和新城有所不同。新城是新的商贸居住区,而新区既有工业区、商贸区,又有农业区、生态区,规划面积一般较大。
国外将新区称为“反磁力中心”。人们希望住在大城市,哪怕是城市边缘。城市新的组团应具有交通更便捷、设施更完善、经济更繁荣、环境更美好等优势,吸引人们到此就业和居住,有效减轻老城区压力。新区离老区应有一定距离,以免成为老区“大饼”的一部分,还要尽可能避免跨新老区居住和就业的现象。
城市并非越大越好。城市扩大必然出现交通拥挤、效率降低、生活不便等问题,应采取一定措施防止其无休止发展。比较有效的办法是提高特大城市的要素成本,如按级差地租征收地产税,使低附加值产业在大城市无法生存,像批发市场之类,应搬离市区,搬得离大城市越远越好,尽可能转移到周边城市和小城镇。随着产业的转移,人口也会随之转移,周边中小城市就会发展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都市圈和城市群。
钱皮恩对不同演化模式的分类法让我们注意到,今天的“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确实是从不同的初始形态发展而来的。它阐明了区域尺度的多中心特点不仅指大城市向外扩散到其影响范围内的小规模中心的过程,同时也指数个较小或中等规模的城市各自的影响范围开始相互作用的过程。前者适用于诸如英格兰东南部、巴黎地区和大都柏林等地区的发展状态,后者(例如融合模式)则更符合兰斯塔德、莱茵鲁尔、瑞典北部欧洲大都市区(EMR)和比利时中部等地区的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