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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视线】滇中新区:彩云之南屹立开放新支点 时间: 2015-09-30信息来源: 作者:zlh_admin 责编:

《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提出,到2030年,新区建设实现重大跨越,成为带动云南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

 

  这里的山,云梦萦绕;这里的水,满江春意;这里的花,争相竞艳。云南滇中新区就在这派山水之间新近设立。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了解到,新鲜出炉的《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培育壮大区域经济增长极,新区以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扩大开放合作、引进培育现代特色产业为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道路。

 

四大定位凸显使命担当

 

  国家级新区为何花落“彩云之南”?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在经济新常态和全球新格局的背景下,滇中新区的设立,对于促进云南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新区作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作用,无疑意义重大。”

  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东西两侧的滇中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较好,产业集聚优势明显,加快发展空间较大。初期规划范围包括素有“螳川宝地”之称的安宁市、“滇中粮仓”嵩明县和官渡区部分区域,面积约482平方公里。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稳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国—南亚博览会影响力显著提升,云南省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些为新区依托现有开放合作基础,打造与南亚东南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形成内外联动、互为支撑的开放合作新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第15个晋升“国家队”的滇中新区,此次在国家大开放、大发展格局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云南桥头堡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和改革创新先行区。

  滇中新区建设已明确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突出产城融合,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对产业布局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引导,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培育特色优势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内联外通、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以及适应新区发展的能源保障、水利、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

  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筑高原河湖湿地水网与山地生态绿网,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五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创新开放模式,提升开放层次,拓宽开放领域,加强同南亚东南亚及印度洋周边地区的经贸、产业和人文交流合作,努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产业集聚平台、开放合作平台和创新创业平台。

  六是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农民工市民化、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同步推进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

  如今,滇中新区正在因地制宜谋划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精心培育城市建设区、产业发展区、历史文化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区,全力打造绿色低碳、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和谐发展的美丽新区。

 

多项政策引领体制创新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区,滇中新区将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功经验,在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开发建设模式、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

  为突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主题,滇中新区将创新城乡统筹机制,在人口城镇化发展机制、城乡建设管理制度、投融资模式等方面创新。比如,《总体方案》提出,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农民能接受、政府能承担、市场能参与的户籍转换政策。

  记者注意到,《总体方案》提出,要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和《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总体规划(2012年~2020年)》明确的支持政策,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土地、金融、产业、人才方面创新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云南省土地利用指标优先保障新区合理用地需求,对新区建设用地实施单列,新区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解决。鼓励新区开展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允许在土地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

  深化落实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在新区内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支持新区企业与周边国家在投资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入驻新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业务。设立政府出资的新区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入驻。

  积极有序整合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对新区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外向型产业发展机制,在物流、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予以支持。创新煤电油气运要素配置保障机制,深化落实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购电政策。

  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支持措施,探索建立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打造“人才高地”。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育新区创新领军型人才团队。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吸引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高端科技人才到新区创业。积极搭建面向南亚东南亚智库合作交流平台。

  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滇中新区蓄势起航。根据《总体方案》,到2020年,新区城市框架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对云南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30年,新区建设实现重大跨越,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外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建成城乡统筹发展、产城紧密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成为带动云南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李韶辉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