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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

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对内开放典范时间: 2016-04-09信息来源:秦尊文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的市场化改革,其实质就是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对内开放已变得越来越重要。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中,应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一方面,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市场环境优化、生态文明共建等,全面深化城市群内部合作;另一方面,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中原、海峡西岸、北部湾、关中天水等地区合作互动,打造全国对内开放的典范。通过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互动,努力形成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关键词]长江中游城市群;对内开放;区域合作;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5)09-0024-05
        [DOI]10.13529/j.cnki.enterprise.economy.2015.09.004
        [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招标课题“中部地区扩大开放合作的路径与对策研究”(批准号:2013-47-40);武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战略研究”(批准号:2015040606010240)
        [作者简介]秦尊文,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长江中游城市群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城市经济。(湖北 武汉 430077)
 
        Abstract: Market-oriented reform, which was put forward in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1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 mainly aims at gradually expanding the degree of the interior and exterior opening-up. Currently, confronting the impending tid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integration, the interior opening-up can be hardly neglected. Therefore, during the developing process of the megalopolis along Changjiang Middle Reaches, much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strengthen the interior opening-up, as well as expanding the exterior opening-up. On one hand, inner cooperation should go deeper in infrastructure interconnectivity, industrial co-development, optimization of market environment and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n the other hand, successful model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opening -up policy could be set up via the co-operation among the domestic boom-regions. Hence, new growth-pole of China's economy would be soon formed by implementing both the interior and exterior opening-up policies.
        Keywords: megalopolis along Changjiang Middle Reaches; interior opening-up; regional cooperation; integration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新兴特大城市群。由于武汉、长沙、南昌三个中心城市相互距离约300公里,几乎呈等边三角形分布,亦称“中三角”。2015年4月公布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建成“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笔者认为,对内开放是开放合作的重要内容。长江中游城市群应以长江黄金水道和重要交通通道为纽带,依托中心城市和产业基地,畅通内外联系,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地区的合作,打造成全国对内开放的典范,实现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互动,努力形成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一、长江中游城市群必须加快对内开放

        (一)市场化改革的实质就是对内对外开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的市场化改革,其实质就是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就多次强调对内开放。1984年11月1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军委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个对外经济开放,一个对内经济搞活。改革就是搞活,对内搞活也就是对内开放,实际上都叫开放政策。”1987年4月26日,他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理时讲到:“开放是两个内容,一个对内开放,一个对外开放。我们首先开放农村,很快见效。有的地方一年翻身,有的地方两年翻身。农村取得经验之后,转到城市。 现在城市改革已经搞了近3年的时间,要做的事情还多得很。对外开放,也很快收到成效。”

        在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又进一步要求加大对内开放,提出把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结合起来。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有一节讲“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 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决定了必须扩大对内开放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 并行不悖的两股潮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同一问题的两个层次,其本质都是开放。
近年来,美国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谈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前者涵盖大部分欧洲国家,后者参与的已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越南等泛太平洋10多个国家。这两个协议突破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FTA)模式,不仅是零关税,而且将达成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务在内的综合性无例外自由贸易协议。TTIP和TPP将形成美欧、美太两大超级自由贸易区,覆盖世界贸易量的2/3、全球GDP的3/4。
    
        为了避免再次被边缘化,中国必须主动进行全面开放和深化改革。上海及广东、福建、天津等两批自贸区的设立,意在于此。 贸易自由必然伴随着金融自由和服务业、人力资本管理的一系列突破,自贸区肩负深层次制度创新、体制改革的重任,是以改革促进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的新起点。这既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也是中国体制改革的升级版,终极目标是全面对内开放,因此,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今天的对内开放已变得与对外开放同等重要

        改革开放之初,开放更多的体现在对境外国外开放,因为在那个年代,全国基本形势高度统一,公共的要素资源高度稀缺,所以,只有通过改革改变已有的政策和经济布局,推动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才能引进经济发展急需也极度短缺的各类要素。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已成长为全球第二经济体,国内资本实力雄厚,资本已由全面稀缺变成结构性过剩。时至今日,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已经变得同等重要,甚至比对外开放更重要。

        2012年12月28日,李克强同志在江西省九江市主持召开的区域发展与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既要扩大对外开放,又要扩大对内开放。外需我们自己决定不了,对内开放的潜力巨大。”“内需潜力东部有,中西部回旋余地和发展空间更大,沿江地带是重要的战略支点。 先沿海兴旺起来、再沿江加快发展,梯度推进,这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正是基于此,中部地区、长江流域成为国土开发的“重中之重”。长江中游城市群正好处于中部地区与长江流域重合之处,在扩大对内开放、挖掘内需潜力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全面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合作

        (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

        重点打造紧密协作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形成以长江航道为主轴,汉江、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为补充,干线畅通、干支直达的长江中游内河航道体系。加快汉江、江汉运河、湘江、沅水、赣江、信江等高等级航道建设,改善支流通航条件。完善互联互通的陆运网络。加快武汉、长沙、南昌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中心城市的互联互通。建设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实现省会城市之间2小时通达,省会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
着力构建以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工程、河湖连通工程、水源工程、灌溉工程、洪道整治为重点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推动鄱阳湖水系、洞庭湖水系整治,实施湖泊洪道整治、长江中游河床河势控制工程及河湖疏浚工程。拓宽中小型水库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并比照西部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增强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给能力。

        (二)共建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机制

        1. 协调对接产业政策

        协调产业政策导向,建立完善“沟通衔接、全面推进”的联合协作机制,统筹协调产业规划实施、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等工作,促进互动发展,实现共赢。联手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实施差异化的引导政策。
    
        互相支持支柱产业发展。对有的地区或城市已经形成较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其他地区或城市要主动对接,做好配套。重点支持武汉城市圈光电子信息产业、汽车钢材制造、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等产业发展,支持环长株潭城市群机械和交通设备制造业发展,支持环鄱阳湖城市群航空、机械、有色等优势产业发展。
   
         2. 推进产业双向转移

        建立产业跨区域转移的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城市群内部核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开展产业双向转移。鼓励武汉、长沙、南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结构,向周边城市转移一般加工业,布置配套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支持周边地区的企业到省会城市设立行政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更便捷地获取人才、信息、资金、市场等资源。
    
        3. 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推广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在长沙设立“创意产业园”项目和江西萍乡市与湖南浏阳市等联合建设“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的经验,大力推进跨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实现资源整合、联动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城市群产业合作促进平台。

        (三)健全统一高效的金融市场

        1. 建设全国专业性和区域性金融中心

        吸引国际国内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向武汉、长沙、南昌集聚,支持武汉等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构建以三个省会城市为核心的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中心。

        2. 创新金融服务

        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高速公路”,发展统一、互联、高效、安全的金融结算、交易与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一体化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拓展市场深度和广度。
    
        3. 鼓励金融机构跨区经营

        重点发展湖北银行、汉口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南昌银行、九江银行、湘财证券、合众人寿、长江保险等长江中游城市群本土金融机构,支持其跨区经营。

        4. 共建金融安全区
    
        建立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金融安全立体防护网,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安全区。

        (四)优化城市群市场环境

        1. 市场流通环境

        推动建立重要产品的地方标准目录,消除贸易技术障碍,形成协调一致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标准体系。促进市场流通环境一体化,对本省辖区内流通的其他省商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以及工农业省级名牌产品的“绿色通道”,破除因行政管理体制隔阂而产生的区域间市场壁垒。

        2. 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城市群市场准入政策的一致性,促进城市群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一体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绿色农产品加工、生态休闲旅游、家庭服务业等国家鼓励类产业发展,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积极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支持城市群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示范区建设,促进区域发展和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3.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三省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实现企业登记、企业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工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信用激励引导机制和失信预警惩戒机制、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系统,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4. 监管执法联动

        加强在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城市群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监管的交流与合作,及时通报已查处或正在查处的对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跨区域爆发、有蔓延趋势的商品质量问题,商标、广告、合同违法现象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信息。建立城市群执法办案定期交流机制,分享案源研发、办案技能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

        1. 合力建设幕阜山“绿心”

        实施“绿色行动”拓展工程,加强幕阜山生态林和公益林的建设与保护,全面提升林木质量。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保持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的平衡,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各类湿地公园,充分发挥湿地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2. 统筹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加强长江、汉江、湘江、赣江、洞庭湖、鄱阳湖、梁子湖、洪湖、三峡库区、漳河库区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加大工程治理力度,加强坡耕地、崩岗、荒山、荒坡、残次林、沿湖沙山、沿河沙地及交通沿线侧坡等水土流失易发区的治理。加强水资源节约,强化取水总量控制和需水管理,建立水资源综合调配机制,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快实施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完善水污染治理机制,建立跨界综合治理模式。加快构建水污染联防联控物联网,联合推进水环境治理,强化跨省、市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确保跨界水环境水质达标。

        3. 加强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对工业烟尘、粉尘、城市扬尘和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建立健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

        4. 共建环保应急防控体系

        建立所有地市自动化、立体化的应急监测体系,提高应急指挥综合反应能力。加快建设大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预警及控制。 建立跨界环境污染事故通报协商处置机制,完善事故发生通报机制、应急监测结果互通机制、事故协调处置机制、调查情况互通机制和联合后督察机制。从指挥协调、队伍建设、装备配置、信息平台等各方面,全面提升城市群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水平,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现代化水平的跨区域环保应急防控体系。

        三、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周边区域合作

        (一)承东启西,打造长江经济带

        1. 对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

        长江中游城市群应发挥地缘优势和人文优势,共同承接产业转移;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加强产业分工和配套协作,推动产业链对接和产业集群发展;引导沿江、高铁沿线市县、园区和企业整合土地等资源,开展跨区域开发合作,共同打造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城市。要借助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东中部产业合作发展新模式。

        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汽车、冶金、机械、电力、化工等 产业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而且这些产业本身有着延伸拉长链 条的内在需求,对于承接拉伸产业链的配套产业集群吸引力较 强。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在产业配套延伸、农产品加工转化力、科技创新能力、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腿”,可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弥补这些不足。在产业选择上,实施适度的反梯度推进策略,承接较高结构层次的产业转移。改变依次按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次序,适度优先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技术成果反过来促进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2. 衔接成渝经济区,共同打造中西部发展核心区


        一是交通合作。交通是成渝经济区发展的薄弱环节,尽管在资源、劳动力、政策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发展优势,但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局限,对外的通道相对较窄。而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中国内陆条件最为优越的交通枢纽,能够为成渝地区提供优良的运输通道。通过加强公路网络、铁路网络、航运网络建设的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成为成渝地区走向国内外的最重要的通道。利用长江黄金水道的天然优势,加强双方的合作,特别是推动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与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武汉新港与成渝经济区泸州港的合作上新台阶,继续加强与宜宾等港口的合作。

        二是产业合作。成渝经济区有全国重要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汽车、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民用航空、航天研发制造基地,国家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基地,是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而长江中游城市群在现代农业、制造业、科技教育和高新技术等领域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双方宜尽快构建产业合作机制,打造产业发展交流平台,推进大企业跨区域合作,实现两个区域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产业对接,推动双方的产业实现共赢。加强与重庆市的对接合作,整合长江沿线旅游资源,联合打造长江黄金旅游线路。

        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合作。成渝地区尽管城镇化率不算很高,但是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农村产权交易等方面的探索却走在全国前列。而长江中游城市群鼓励在沿海务工经商的成功人士“回归”创业,支持外出农村劳动力回乡就业,大力发展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就近城镇化”,得到国家有关方面肯定,也可以为成渝经济区提供一些借鉴。

        (二)连南接北,建设京广经济带
   
        1. 与珠三角城市群合作

        2009年12月26日,武广高铁开通极大地拉近了沿线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促使沿线区域之间的人流、物流逐步加速,区域间的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区域合作向深度和广度迈进。

        一是深化分工与合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武广高铁开通不久,武汉、广州两地旅游部门成立了高铁旅游联盟,沿线旅游景点建设、旅游推介会以及精品旅游路线层出不穷。要继续做好旅游合作的文章,共同构建区域性旅游网络和旅游品牌。同时,积极开展其他产业的分工与合作。通过政策规范,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大区域产业园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并且产业转移逐渐由承接式向提升式转变,坚持新型城镇化进程与新型工业化同步推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加强劳务合作,建立共同的劳动力市场。一直以来,珠三角地区就是长江中游地区劳动力输出的重要目的地,武广高铁沿线各市要大力推进共同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劳动就业政策,搭建区域劳务合作交流平台,加强跨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三省劳动力调查协调机构,掌握农村劳动力剩余情况以及劳动力转移流向、流量和劳动力输出、输入地的供求状况,做好劳动力转移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劳动力中介服务组织和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有机体系。同时,完善在珠三角农民工的维权机制。

        三是完善政策环境,推进区域人才市场合作。武广高铁的营运,使沿线各市同城化趋势进一步加剧,人才共享和人才流动进一步加快。沿线各地政府要不断完善政策、丰富载体、营造环境,形成制度衔接、政策互惠、优势互补、利益互享的区域人才工作新格局,实现人才政策的互通共融。在制定人才政策时,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加强沟通协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动多领域、多形式合作,不断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领域。逐步建立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人才信息共享、人才共同培养的合作机制,要通过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和制度衔接,不断推进人才合作进程。


        2. 与京津冀都市圈合作

       
一是承接产业转移,优化资源配置。京津冀的总部经济指数、城市文化指数遥遥领先于长三角和珠三角,近来在城市经济、生活质量等方面也优化进步很快,正处于产业加快升级的过程中。针对京津冀经济圈的产业转移,长江中游城市群应积极创造条件,围绕产业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明确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方向,加速壮大化工产业,大力振兴机械制造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优先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积极发展与京津冀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等。

        二是挖掘内需潜力,推动南北经济转型。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京津冀外向型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如今面临着开拓国内市场的转型。长江中游地区是中国市场的腹地,扩大投资和消费空间巨大,另外,还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较大,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具有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条件。随着国家长期实行的优先外向型发展模式转变为重视内需型发展模式,长江中游地区必然成为扩大内需的主战场之一,为京津冀经济转型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

        三是利用南水北调机遇,开展对口合作。湖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区,京津冀是受水区。北京市已开展对湖北的对口援助,长江中游城市群应以此为契机,扩大与京津冀都市圈的合作,包括利用北京疏散非首都功能的机遇,承接更多的产业或其他职能的扩散。

        3. 与中原经济区合作

        一是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方面的合作。长江中游地区和中原经济区都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产区,要在农业发展上相互学习,交流农村建设经验。要加强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在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粮食增产工程、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大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和交易中心建设,共同打造全国粮食生产交易核心区。

        二是能源原材料方面的合作。河南的煤炭和火电等资源优势,可以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所用;而三峡水电也可供给河南,达到“水火”互补效果。长江中游城市群缺煤的状况由来已久,现正在新上“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该通道起自内蒙古西部,终至江西省吉安市,线路全长1800多公里。湖北、湖南、江西应与河南通力合作,尽快建成这一大通道。

        三是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合作。长江中游城市群在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上具有优势,可以带动河南相关产业的发展。而河南农副产品加工优势非常突出,长江中游地区应主动配合,支持其加快发展。

        (三)由近及远,全面开展区域合作

        1. 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

        由于江西省有上饶市、鹰潭市、抚州市、赣州市加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使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其连成一片,江西也因此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的前沿地带。2013年9月10日,福建、江西两省政府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赣闽两省港口经济合作和海铁联运的框架协议》,以加强构建海铁联运物流体系、合力争取政策支持、共同推进两省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合作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合作。两省将共同打造至福州、莆田、宁德等港口的“五定班列”,实际上也为湖北、湖南开辟又一出海通道。

        长江中游城市群尤其是武汉是台商投资的重点地区,通过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桥梁和纽带,更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台商到中部地区投资,也有利于台湾的农产品、电子产品等销售到中部地区。

        2. 与北部湾经济区合作

        湖北、湖南早就开始了与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与柳钢联合建设的钢铁基地项目就布局在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湖南在钦州建有临港产业园。湖北、湖南科教等优势突出,可与广西加强在科研、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北部湾经济区大港口优势十分明显,湖北、湖南将借广西通道优势扩大对东盟等地区的开放。江西与广西也有较大的合作潜力。江西拥有众多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资金和技术力量雄厚,经营管理经验先进;广西有色金属、农林等资源丰富,双方合作空间很大。同时,双方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可以优势互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共同发展。

        3. 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合作

        关中天水经济区包括大西安(含咸阳)、天水、铜川、渭南、商洛、杨凌,它是继成渝经济区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之后,国家在西部地区部署的第三个经济区。其核心西咸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同样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武汉东湖高新区,刚刚获批的长沙湘江新区,以及正在积极申报的昌九新区,应当向西咸新区学习,加强交流,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有更大的作为。

        当前国家正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通道起点为西安,而国家要求长江经济带建设对接“一带一路”。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的“中三角”,可以通过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合作,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将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有机结合,将“中三角”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世界级城市群。

        参考文献:
        [1]秦尊文.第四增长极:崛起的长江中游城市群[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魏后凯,成艾华.携手共同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第四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J].江汉论坛,2012,(4).
        [3]秦尊文.中三角蓝皮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报告(2013-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4]秦尊文,陈丽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J].理论月刊,2014,(9). 
        [5]秦尊文.长江经济带研究与规划[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李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