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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陆海新通道再迎十五条支持举措时间: 2024-11-13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2024-11-13  作者:王文博  责编:万山

 

  今年是《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印发五周年。11月12日,海关总署在重庆举办“海关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陈宗旺在会上表示,海关总署在开展广泛调研,听取通道沿线地方政府、外贸企业意见建议,研究出台新的15条重点支持举措,主要聚焦通关便利、支持开放、服务产业、降低成本四方面,支持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进一步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具体来看,在提升沿线通关便利化水平方面,通过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具体措施包括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大宗资源类商品进口规模,助推西部地区战略腹地建设;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优化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多式联运更加高效便捷;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助力打造全通道综合性服务平台等。

  在支持沿线开放平台建设方面,支持通道沿线地区更好发挥各类开放平台功能作用,通过“通道+平台”的政策叠加,实现“经贸+产业”联动发展,助力沿线地方充分依托开放平台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措施有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沿线综合保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助推沿线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等。

  在促进沿线产业提挡升级方面,围绕支持通道沿线地方培育外贸新动能,助力特色优质农食产品扩大进出口,推出以下具体举措:试点开展“先查验后装箱”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有序规范开展新型易货贸易,帮助解决当前形势下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发挥海关检验检疫政策优势,助力特色优势农食产品“走出去”;稳妥推动东盟优质农产品检疫准入进程,服务优质农食产品“引进来”。

  在助力沿线降低物流成本方面,着眼提升内陆口岸物流比较优势,助力降低沿线综合物流成本。主要措施有持续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境内段运费扣减政策应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费税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扩大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范围,将政策推广应用至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节点城市;顺应市场需求,开展“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改革。

  陈宗旺还介绍,去年7月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15条举措,有力推动新通道跨境物流更加畅通,西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更上台阶,沿线经贸产业发展更有活力,新通道发展建设环境更为友好。

  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对外开放口岸达111个,综合保税区达48个,今年1至10月沿线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值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占同期沿线省(区、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3.8%。其中,四川、重庆、陕西三地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在全省(市)外贸占比连续多年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