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收入差距 走向共同富裕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杨正位 作者:admin 责编: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连续出现富士康13位员工自杀、底层民众闯入幼儿园滥杀无辜、本田汽车工人罢工、富人移民潮再现等事件,凸显了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的严重性。这印证了小平同志17年前的担忧:“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如何认识我国的贫富差距?今后该走什么道路?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我国贫富差距拉大,到了需要遏制的转折点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关注贫富分化问题。经过十多年的累积,这一问题越来越尖锐。新华社经过大范围调查后认为,中国贫富差距已经逼近“红线”,社会各界普遍担忧。
(一)与国际对比,我国贫富差距是否过大?
——居民收入差距。我国基尼系数接近0.5,在142个国家中排第30位,只低于非洲、拉美的少数国家;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为18倍,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全国收入最高10%人群和最低10%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世行认为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时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
——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之比由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倍扩大到2009年的3.3倍,真实收入差距约为6倍。绝对差额由1978年的210元扩大到2009年的12022元,增长56倍。世界大多数国家城乡收入比小于1.6,只有3个国家超过了2,我国城乡差距世界最高。
——行业收入差距。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行业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实际差距为5—10倍。几大垄断、国有行业职工不足全国的8%,但工资总额却占55%。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行业的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1.4倍扩大到2008年的15倍,远高于美国6倍的水平。
——地区收入差距。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甘肃为4.2∶1,绝对差额由世纪初的4700元扩大到8720元,城市差距由7000元扩大到16000元。人均GDP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贵州之比达13倍,远高于发达国家1.5—3倍的水平。
——差距的固化与代际传承。世界银行认为,当不平等长期存在并代际遗传时,就出现了“不平等陷阱”。我国出现了富二代、穷二代、官二代、二代农民工等现象,出现了“拼爹”等网络新名词。穷二代与富二代显现出马太效应,机会很不均等,成为社会重大隐忧。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我国“民富”明显逊色于“国富”和“资富”,政府、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改革开放初是24∶18∶56,目前变为31∶32∶37。劳动报酬与GDP之比从1983年的56.5%降至2009年的37%左右,比世界其他国家低15个百分点。相应地,企业、政府占比分别比世界平均水平高9个、6个百分点左右。我国企业工资占运营成本一般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左右。
——公共服务的差异。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保三项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只有29.2%,比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教育经费不到GDP的3%,世界平均为4.8%;城镇参保率仅为60%左右,农民工仅为20%左右,农民社保更少,西方国家社保覆盖面达95%—100%;再分配调节不足,富人所交个税不到总量的10%,而美国为70%以上。
总之,我国贫富差距的各项指标与国际上相比,都已明显偏高。
(二)贫富差距是否合理?
我国的贫富差距,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合理性表现在:一是改革开放的积极成果。经过30年的经济高增长,一部分人富裕起来十分正常,收入差距不等于收入不公,这种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二是市场化的正常反映。收入分配存在“先扩大、后缩小”的库兹涅茨“倒U 型曲线”。我国正加快向市场经济转轨,贫富差距扩大也是必然的。
但是,当前不合理的一面更加突出:一是不规范。双轨制、外汇金融、企业上市、国企改革、煤炭、出让土地等每一次改革中的不完善,甚至权钱结合,都产生了一批灰色或黑色财富。二是不公正。主要是户籍、身份、地位、垄断等造成大量的机会不均等。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身份和行业。三是不到位。部分人面临“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但政府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提高工资等方面都尚有不足。部分民众对有的致富手段不服,出现了心态失衡,助长了“仇富”情绪。
(三)贫富差距是否必须调整?
从当前看,缩小差距成为民心所向。近10年来的各种社会调查都显示,贫富分化是首要的问题或最大的风险,也是连续8年来的“两会热点”,而且越到后来越热。今年富士康员工连续自杀的事件影响恶劣,也敲响了警钟。今年5—7月《人民日报》几篇关于贫富差距的文章,引起很大反响,表明收入差距逐渐超出社会的承受力和容忍度,民众对公平公正有着强烈的期待。
从长远看,差距过大将危及国家长治久安。贫富差距成为经济社会问题的一大源头。从政治上看影响到和谐,大量群体事件的背后有贫富差距的影子。从经济上看影响到扩大内需,居民收入比重低、收入差距大是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日益影响到发展后劲。从道义上看影响到公平正义,机会的不公平和结果的差距超过一定限度,将危害国家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贫富差距逐渐超过合理界限,成为民怨之根、社会矛盾之源,成为全面小康、第三步战略目标和民族复兴之路的拦路虎,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措施,遏制其扩大势头,逐步转向共同富裕。
二、转向共同富裕目标,是当前的最佳战略选择
与我国“三步走”战略目标相对应,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步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时,在承认合理贫富差距、充分尊重财产权、保护财富创造力的基础上,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分步形成一个基尼系数0.35左右、劳动报酬占GDP的50%以上、中产阶层50%以上、城乡收入差距1.6倍以内、全民社会保障、各阶层和谐相处、橄榄型的共同富裕社会。
当前提出这一共同富裕目标,既必要,也可行:
(一)有调控能力和空间、可以实现的目标。我国30年的“先富”积累了大量财富,初步具备了支持“共富”的物力和财力。城乡二元体制、垄断收入、地区差别、企业内部分配、公共服务、不合法收入等诸多拉大差距的因素,都有很大的调节空间。基尼系数0.35这一目标高于北欧、西欧和日韩等国,相当于瑞典、美国模式的平均数,总体上处于世界中下水平。世界上基尼系数低于0.35的已有41个国家,我国基尼系数0.35的目标也并非过高要求,是一个差距合理的目标。
(二)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目标。世界银行《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指出,政策制定者往往会忽视增进公平所带来的长期效益,增进公平意味着经济效率高、冲突减少、信任增加、制度更合理、动态效益增大,即越是注重公平越能提高效率。我国还存在二元体制、垄断、纳税不公等大量的机会不公平,改变这些因素有利于促进发展。共同富裕还有助于我们从“国富民穷”、“资富工穷”、“官富民穷”、“城富乡穷”等不平衡走出来,迈向“民富国强”的公平的可持续发展。
(三)不可能通过市场自动实现的目标。有人认为贫富差距会随着市场化深入和经济发展而自动缩小,这类似于市场原教旨主义。现在许多拉美国家人均GDP已达4000—8000美元,收入分配的“拐点”没有自动出现,反而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收入差距的“马太效应”,其实也是一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来弥补。政府在缩小差距上应有所为、大有可为。
(四)化解矛盾、辩证统一的中性目标。这个标准适度、分步实施的目标,一是有利于“先富”与“共富”的有机统一。当“先富”的旧问题基本解决、“共富”的新问题已经出现,国策也宜与时俱进,及时由“先富”转向“共富”。主动调、温和调则副作用小,被动调、急剧调则代价大。二是有利于财富创造与财富分配的有机统一。我国刚过中等收入国家门槛,“做大蛋糕要继续,分好蛋糕要加强”,共同富裕应以不抑制财富创造活力为前提。要把“适度再分配”作为政策目标,防止再分配不足和再分配过度两个极端。三是有利于富人与穷人的互助和谐,给贫富双方一个合理的、透明的预期,让“富人心安、穷人心平”。
三、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思路
推动共同富裕,要充分借鉴前30年渐进、增量改革的经验,既要积极推进,也要防微杜渐。政策选择既要创造机会均等,也要改善结果不平等;既要“扩中”和“扶贫”,也要适度“劫富”;既要“增收”,增加就业和工资,也要“减支”,通过社保与公用事业来减少低收入者开支。调节财富可以“先动财富增量、后动财富存量”、“先动机会不公平、后动结果不公平”,“先动社保福利、后动税收调节”,减少政策阻力,平缓、有序推进,用40年左右的时间,将基尼系数稳定在0.35左右。具体建议如下:
(一)将共同富裕作为战略目标。明确将共同富裕作为战略性、方向性的发展目标,写入“十二五”规划。将工资增长、基尼系数、社保水平、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完善基尼系数、财产、劳动报酬等指标的统计体系,加强对贫富差距的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深化体制改革,保障机会公平。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农民工社保、农民工变市民、地产及林权改革等多种措施,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垄断行业可采取征收资源附加税、限制过高工资与福利、向财政上缴超额利润、鼓励竞争等措施。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红,推动国企收益向居民转移。建设阳光政府和有限政府,减少腐败收入。把收入分配纳入法制化轨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改善三次收入分配,促进结果的基本公平。建设中产阶层为主的橄榄型社会,增加财富总量与提低、扩中、调高并举。初次分配的关键是“强化制度保障,提高增收能力”。着力提高劳动报酬比重,采取工资与GDP同步增长、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创业创收、提高劳动者的集体话语权等途径,保障工人利益。二次分配要“向富人合理增收、让穷人大幅减支”。提高对富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适时、分步地开征遗产税、房产税、物业税和资本利得税等。加大转移支付和民生投入力度,克服财政中的“公共服务缺位、经济建设越位”现象,适时补足养老、医疗、教育、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欠账,使低收入者的生活更有希望。三次分配重在“扩大社会空间,建设公民社会”。放开、鼓励和扩大三次分配,对公益捐赠实行全额税前列支或抵扣。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国民的界限,让更多社会管理功能回归民间社会,让更多社会组织成为政府与国民之间的缓冲带。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