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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应对通胀长期准备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徐冰 作者:admin 责编:

    11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作为抑制物价上涨控制通胀“组合拳”的一部分,行政干预以至于需要修改原有法规为配合,凸显了当前通胀的严峻。

现有行政处罚规定于1999年8月1日发布实施,分别于2006年、2008年作出过修改。在2008年的修改中,相关处罚的下限和上限均显著提高。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我国也正处在高通胀之中,行政干预也在那年强势出手。此番修改处罚规定的细节尚未公布,从公开透露的信息分析,具体细节与2008年的修改相比可能不会有太大出入,但是,处罚力度肯定会提高。

近期密集地以行政干预的方式抑制物价和通胀,自然反映了当前形势的严峻,同时也表明,决策当局没有什么太好的应对办法。在国务院发出抑制物价16条以及各地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之后,蔬菜的价格有所回落。但还无法据此认为,“立竿见影”从而表明行政干预能够堪当大任。

如果行政干预能够将价格彻底打压下去,除非中国重归封闭的环境。而如今,虽然行政干预在蔬菜价格上出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降价幅度却显然还无法满足公众预期。到目前为止,价格上涨以及通胀的压力依然巨大。在10月CPI4.4%的基础上,11月的数据依然可能再创新高。即便11月、12月CPI到达峰值,之于明年的通胀压力,在外部环境没有明显改观的情况下,不会比今年有多大改善。这一切均表明,行政干预只是稳定价格进而管理公众预期的非常之举,它不会消除价格上涨和通胀的现实因素。

11月30日,沪深股市再度大跌,其中一个因素在于对加息的恐惧。公开报道显示,近期央票一、二级市场利差倒挂幅度加大,央票发行极度萎缩,央票利率调整以及加息都已逼近操作窗口。自上月加息0.25个百分点,虽然幅度不大,但市场却在中国实际已经进入加息通道上达成了共识。而问题恰恰出在对货币政策的认识上。中国的货币政策具有多种目的指向,绝不仅仅是稳定价格的工具。

仅就当前而言,虽然加息被看作是应对通胀的标准措施,但防范套利热钱也为货币政策所极度警惕。同时,货币政策收紧也不可能不顾及经济增速。据路透社消息,11月摩根士丹利中国经营景气指数?MSCBCI?降至51.1,比10月的67.0大幅下降且已连续第二个月下降。这是否表明因通胀调控使得经济增长动能减弱还有待观察,但几乎能够肯定,即便明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被认可,却绝不会突破一定底线。这一底线决定了,货币政策在收紧的大趋势下,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妨说,对加息的极度谨慎,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经济增速放缓的谨慎。

通胀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存在的基础,完全在于通胀的现实因素暂时难以发生变化。这不仅使得我国的货币政策在一定时期总是表现得瞻前顾后、欲言又止,也使行政干预带有不得不为的色彩。因为相比于其他手段,行政手段看上去还算“可控”。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