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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

人口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风险防范时间: 2015-08-04信息来源: 作者:wyg_admin 责编:

摘要:我国人口城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客观上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压力和影响,存在着生态胁迫效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在生态约束条件趋紧的同时,人口城镇化的发展潜力巨大,两者矛盾的加剧极有可能使生态胁迫效应上升、演化形成生态风险。因此,应加强城镇化的生态风险管理,在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环境法制的同时,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和排除,对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推动新常态下人口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人口城镇化 生态风险 生态胁迫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科学认识人口城镇化的生态约束条件,全面把握其发展规律,有效防范、应对可能的风险隐患,对新常态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人口城镇化及其生态胁迫效应


  胁迫,原为逆境生理学对生物所处不利环境的总称。在生态学中是指生态系统正常状态的偏移或改变,包括正向胁迫和逆向胁迫。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地球上各类生态系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胁迫而难以保持原始自然状态,受胁生态系统如果自身无法缓解这种胁迫,或者胁迫持续和进一步加重,受胁生态系统演变成为受损生态系统,其结构和功能将会发生变化、障碍,从而产生破坏性波动或恶性循环。因此,胁迫通常是指给生态系统造成的负面效应(退化或转化),生态胁迫效应也就是人类活动对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和作用。


  人口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乡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并进一步使地域景观、产业结构、生活方式乃至文化、观念等向城镇化转变,最终实现乡村地区向城镇地区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城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和影响。


  城镇化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污水排放量大幅提升,城市污水排放量从1991年近300亿吨增加到2011年的400亿吨;二是生活垃圾清运量从1991年的7600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17238.6万吨;三是私人汽车拥有量急剧增加,从1991年不足100万辆发展到2014年超过1亿辆。研究认为,以上三项就对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2009年我国31个省会城市PM10年平均浓度达到98μg/m3,是WHO标准的4.9倍,在91个国家中排第71位。2011年全球1081个城市PM10平均值排名,海口最好列808名,北京列1036名。环保部公布74个城市2013年度空气质量状况,京津冀区域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37.5%,该域所有城市PM2.5和PM10年平均浓度均超标;由于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二氧化氮、臭氧也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显然,上述指标都与人口城镇化直接相关,其对生态、环境的副作用就是人口城镇化的生态胁迫效应。


  二、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


  我国的人口城镇化水平从1996年以来,每年均比上年近1.5%的幅度持续增长,但同时期的生活污染排放量的增加幅度均高于这一比例。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1999年~2009年,全国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年均增长约7.4%,生活污水COD排放量年均增长约2%,生活烟尘排放量年均增长约1.8%;2000年~2013年人均用水量逐年增加,与之相对应的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却呈逐年递减态势;1999年,全国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为5710.6万元,2009年上升到4.34亿万元,年均增长约66%,远高于同时期的物价上涨指数(2010年以后此项指标未列入统计)。近年来,全国大面积的雾霾天气现象频发。尤以城镇分布密度大、人口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为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健康造成直接损害。因此,在我国人口城镇化的进程中,生态胁迫效应演化、上升为生态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增加。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向内生增长转变,将更多地依赖国内需求的拉动,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其驱动作用将日益凸显。但是,我国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隐患。研究认为,城镇化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以“三个一亿人”作为衡量标准,大力推进人口城镇化。衡量人口城镇化程度,一般是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这一指标的高低与城乡划分的标准直接关联,不同国别之间难以进行比较,但一国内部有统一的城乡划分标准和人口统计标准,可以通过该指标判断和评价不同范围人口城镇化程度的高低。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相比,我国人口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还有很大的上升动力和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过去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这意味着人口城镇化和生态约束条件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新常态下资源环境约束条件日趋紧张,其对人口城镇化的制约、挤压必然会加剧生态胁迫效应,如果对人口城镇化的生态胁迫效应不能充分认识并积极应对,极有可能使之上升、演化形成生态风险。


  三、对策建议


  积极应对人口城镇化可能带来的生态风险,从根本上是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推动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制和生态管理规章、地方法规、技术标准等,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生态风险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生态风险管理,将生态风险管理贯穿于人口城镇化全过程。在准确识别的基础上,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采用适当的管理措施,以有效降低或消除风险,保护区域生态安全,为人口城镇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识别新常态下人口城镇化可能产生的生态风险。从空间尺度上看,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是区域性的生态风险。一个区域内的污染源众多,排放污染物种类多样,各类胁迫因子通过多种途径进入环境介质,最终对生态系统产生损害;而城市建设等也直接或间接影响环境,最终影响生态系统。因此,识别新常态下人口城镇化可能产生的生态风险,应在对新常态下人口城镇化的新特点和生态、环境约束条件新变化研究的基础上,对照人口城市化的国际经验,按照区域性生态风险的识别标准、方法和技术,构建包含区域生态系统特征指数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因子,统一、科学、规范的区域生态风险的表征指标体系,对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进行识别、确认。


  2.对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进行安全评价。通过对人口城镇化与生态胁迫因子关系的综合评价,以人口发展压力、经济发展压力、工业化与城镇化压力为系统压力,以资源环境状况、经济增长状况、城镇化发展状况为系统状态,以生态环境响应、经济社会响应、城镇化发展为系统响应,建立P-S-R模型即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响应(Response)安全评价模型,筛选合适的指标要素,建立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对区域生态安全等级与状态进行评估,并进行准确、可靠的预警和及时、有效的反馈。


  3.对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进行分析。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最快、人口流动最频繁、人口城镇化进程最快、环境生态问题也比较突出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典型代表区域,对区域生态系统的风险源、演化路径、风险概率和负面效应等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风险扩散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根据人口城镇化的目标,对生态风险进行综合评价,科学制订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处置预案。


  4.依据上述评估和分析,提出防范、化解生态风险的对策。根据人口城镇化和生态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建立基于风险源的风险管理信息库,形成区域性生态风险评价和管理的动态反馈机制,并逐步形成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对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进行有效应对必须注意的,一是全面考虑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生态风险识别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应对的费用和效益分析;二是根据效益分析,在规避风险、缓解风险、转移风险、接受风险中进行合理选择、配置,由此采取具体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对策;三是正确认识风险处置的实际效果,对应对措施实施后的残留风险,以及由应对措施的实施而产生的二次风险要有充分的认识;四是注重应对策略的系统化,通过风险对策整合,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化的人口城镇化的生态风险对策措施,以推动新常态下人口城镇化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