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的创新发展时间: 2019-10-09信息来源:区域经济评论 2019年第3期 作者:李 晓 沛 责编:qgy
摘 要:目前WTO框架下的商贸监管规则及运营模式仍以传统贸易的交易为主,不能满足新兴商贸业态发展的需求。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全面创新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税收征收、业务模式、质量安全及可追溯监管等领域。但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发展基础仍较薄弱,在推进建设中仍面临一定问题和挑战。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要集聚全球跨境贸易生产商、供应商、中间商和消费商,通过发展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国际商贸物流合作、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及跨境O2O电商零售等业务,力争建设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合作交流中心、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和内陆地区国际消费中心,成为全球EWTO新规则的集中试验区和城市功能区。针对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的保障需求,需要确立推进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政策扶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奖补激励,支持E贸易产业集聚发展。
关键词:新贸易;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66(2019)03-0057-09 收稿日期:2019-02-12
*基金项目:2018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河南加快推进EWTO(电子世界贸易组织)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2018JC09)。
作者简介:李晓沛,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高级经济师(郑州 450008)。
随着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球化进程持续加快,国际贸易由传统的纸质合同、单证以及面对面的沟通向虚拟交易、实时交易的“新贸易”时代转变,呈现出沟通零距离、流程数据化、交易无国界、贸易即服务等发展态势。而跨境电商作为新国际贸易中的最具竞争力的产业,采用网上点对点的直接交易,实现小批量、多频次、低成本,迅速便捷的国际贸易,全面改变消费者、生产者、供应商和中间商的业态结构与生态圈。但目前WTO框架下的商贸监管规则及运营模式仍以传统贸易的交易为主,针对跨境电商的贸易规则和标准缺失,急需制定全国乃至全球的跨境电商贸易规则和标准。2018年2月,河南在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上提出,“我们呼吁WTO能够很好地顺应国际贸易的新业态新模式——EWTO组织,当然EWTO组织也可以是WTO组织有序组成部分,但是,如果EWTO很有生命力的话,完全可以跟传统贸易方式的WTO组织并驾齐驱,而且这个组织体系,除了政府间的相关的机构,也一定要有各个国家的行业协会”。
EWTO本质是对传统商贸模式的颠覆,主要体现在底层平台设施和服务的再造、中间层各类新型市场主体和要素的集聚、顶层政策监管和服务的创新。EWTO核心功能区通过借鉴现行国际贸易协定,结合跨境电商发展的实际需求,突破传统贸易的制度瓶颈,重点在建立贸易协定组织(协定成员加入、退出,协约功能及决策机制等)、贸易协定运作机制(贸易纠纷解决及谅解、协定成员贸易政策审议等)和跨国贸易监管机制(卫生检疫、海关估价、装运前检验、进口许可、规费和输出入等)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基于此,河南省依托郑州跨境电商“1210”模式①的发展优势,规划建设全球首个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率先推动在跨境电商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创新,推进跨境电商大数据、技术规则、风险防控、技术性贸易措施等建设,为探索建立符合新贸易发展的国际贸易制度和规则提出“河南样本”。
一、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河南EWTO核心功能区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规划面积10.51平方千米。目前,EWTO核心功能区内集聚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A区)、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园等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物流、金融、商务、大数据等产业,不断创新实践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优化产业生态。其建设对于河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参与全球治理并在重要的领域引领全球贸易规则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1.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优势
目前,EWTO核心功能区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以B2C模式为发展重点,全面创新跨境电商通关监管、税收征收、业务模式、质量安全及可追溯监管等领域,积极探索促进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的相关规则和标准,形成一系列创新发展模式。
E货物监管通关模式创新。与上海、广州、杭州、重庆、宁波等市相比,郑州市“1210”模式在B2C贸易下,在物流交付环节嵌入第三方保税物流园区或服务企业,作为风险主体责任人,在货物批量进入特殊监管区前,实现对经营企业、代理企业、产品申报备案,根据不同进口对象采用相应监管方式。一是通关监管模式创新。提出“电子商务+行邮监管+保税中心”的通关监管模式,通过保税物流园区或服务企业作为第三方交换中心,探索推动海关、国检在同一区域实现现场查验流水线作业,海关、国检、公安、银行等4个监管服务部门和保税物流园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交易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进行有效采集,替代传统的装箱单、合同、发票,实现对跨境电商的24小时通关服务和全覆盖的税收征管,推动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发展,实现由B2B、B2C监管向B2B2C监管转变(见图1)。二是通关效率创新。建立跨境电商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监管模式,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秒通关”,通关和配送时效得到极大提高。2017年,郑州货物通关实测能力最高达到1000单/秒,是2015年的500倍。
E贸易货物税收征收模式创新。传统贸易中进口货物征收的税种包括进出口环节的关税及国内应征收的增值税、地方税附加等,实行的是“两段式”征税。郑州“1210”模式创新提出了跨境零售单一税制,即制定四单对碰原则,通过信息化数据平台、交易平台、物流平台、支付平台及关务申报平台对接,将采集后的信息传输给政府监管部门,实现自动申报征税。同时在目前全球多采用UPU通道的行邮税的情况下,创新推动建立跨境零售单一税制。纳税主体为终端消费者,税基为网上零售额,在商品进关申报的时候按照约12%的综合税率进行征收,成功实现将传统贸易的“两段式”征税变成跨境电商B2C“一段式”征税,有效实现了税收监管和扩大征收。通过跨境电商单一税制的实施,B2C模式下的税收金额达到传统C2C模式下的50倍以上。
E贸易业务模式创新。与上海、广州、杭州、重庆、宁波等地跨境电商发展模式相比,郑州市“1210”模式重点发展保税备货、进口和出口集货业务(见表1)。保税备货模式通过跨境电商企业事先根据消费者的大数据需求信息,提前在国外(国内)采购货物后统一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等消费者下单后再报经海关清单核放,查验放行后由物流进行配送。积极发展B2C、O2O等新型跨境电商业态,建立物流主体多元化、运输方式多样化、服务方式集约化的保税物流服务新模式,实现物流降本增效,货物快速抵达。
E贸易质量安全监控和追溯管理模式创新。在跨境电商发展中,质量安全保证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郑州“1210”模式积极探索实施“平台第一责任”制度,由跨境电商平台作为风险责任主体,预交跨境商品质量保证金,实现对跨境商品质量的安全可追溯。同时,政府建立的监管平台对电商质量安全保险和信用进行综合监管,实现政府、企业联合参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共治。
跨境电商多式联运一区集成服务模式创新。跨境电商的发展对物流供应链的要求较高,尤其是国际多式联运服务体系的支撑十分重要。郑州“1210”模式集合海关、国检等多个监管部门开展“一区多功能”业务试点,通过一个特殊监管区实现邮件、快件、一般贸易、内贸等多种业务服务方式集成监管。目前通过E贸易创新的订单、运单、支付单的“三单比对”统一到通关单上,通过“一票到底”实现公铁、公机、海铁关等多式联运,一揽子打通集疏、集聚、关务、运输、仓储、交易等多要素、多环节、多节点的障碍壁垒,解决了邮件、快件物流垄断以及申报不真实等难题。
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创新。目前,园区已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买卖全球网和中大门O2O保税直购三大服务窗口平台。其中: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于政务部门的数据采集,为政府提供监管、统计、分析,为企业提供工商、关务检务、质量追溯、征信查询,为公民提供福利信息公开、权益保护、纳税、征信记录等数据服务,力争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贸易大数据中心、贸易综合指数发布中心和数据交易标准制定中心。买卖全球网依托贸易单一窗口提供精准数据服务,为市场提供有形商品交易服务,为物流、金融供应链等提供定制解决方案的无形服务,力争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交易额不低于万亿元人民币的交易平台。中大门保税直购体验中心创新推进“一馆多模式”“一馆多业态”,创新开展O2O展销模式,实现全球首家跨境零售O2O现场提货(见图2)。
E贸易人才培育及生态圈打造模式创新。围绕跨境电商的上下游产业链条,重点招引国内外一流的电商平台、现代物流企业,初步形成跨境电商、大数据、现代物流、金融信息、商务会展、创意设计、加工制造等全链条的产业体系。截至2018年年底,EWTO核心功能区集聚了先后吸引集聚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A区)、郑州国际陆港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园等700余家电商企业,100余家仓储物流企业,30余家第三方支付企业。EWTO核心功能区与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合作,建设了EWTO研究院、EWTO学院,共同培养跨境电商及相关产业人才。
跨境电商发展体制机制创新。郑州市政务、监管、金融、法律、多式联运五大改革专项方案全面落实,“四梁八柱”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建成。“放管服”改革率先突破,第一批45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全面下放,“二十二证合一”的创新举措被国家肯定,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全面推进,货物通关和检验检疫放行时间均压缩1/3。郑州和国外重要枢纽城市协同联动的国外“双枢纽”城市数量不断增加,空中丝绸之路、中欧班列(郑州)、“买全球卖全球”跨境电商、功能口岸体系、对外工程承包在全国的影响力显著提升。自贸区、自创区、综试区等政策叠加和机制创新红利给予郑州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对郑州在全球率先探索跨境电商贸易规则与标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存在的不足与挑战
EWTO核心功能区建设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发展基础仍较薄弱,在推进建设中仍面临一定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
区域间竞争较为激烈。目前上海、广州、杭州、重庆等城市,都把跨境电商作为主导产业,积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引进集聚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打造跨境电商生态圈。各城市为争夺更多的外来资本,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已经并将持续在土地、税收及服务等方面展开新一轮的发展竞争。“4·8新政”后,跨境进口零售的海外直邮将进一步提高,海外仓布局速度明显加快,各综试区将进入“直邮+保税”双渠道竞争,领先综试区将形成流量集聚。传统沿海出口型城市如深圳、上海、广州等地先发优势明显,将对EWTO核心功能区产业培育带来一定挑战。
出口相关监管政策不够完善。跨境电商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通关、报关、报检、结汇、退税和交接等环节规范准则均不一致,导致跨境电商商品通关时效性较差,通关周期较长。我国目前针对跨境电商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跨省、跨市、跨部门间“单一窗口”信息通道尚未打通。如郑州市“单一窗口”仅限于海关、国检间的数据对接,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间系统尚未打通,不能实现跨部门、跨地区共享数据,对提升跨境电商效率,发展壮大跨境电商带来一定挑战。
跨境电商生态产业链条尚未形成“闭环”。跨境电商不是一个简单的领域问题,其与制造业、传统外贸企业深度融合,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均要实现融合互动发展,进而重构生产链、优化供应链、改造贸易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产业发展“双赢”。但由于跨境电商配套产业发展较慢,尤其是现代物流、金融支付、创意设计以及会展咨询等产业发展的滞后,中小企业参与跨境出口贸易目前面临担保贷款、退税、品牌营销、海外仓储等一系列困难,亟待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释放活力,这些都对EWTO核心功能区集聚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等产生一定制约。
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人才较为缺乏。EWTO核心功能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缺乏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直接导致平台建设滞后,平台商品种类较少,以及物流仓储、售后服务等配套服务体验较差,规模效益尚未形成。此外,跨境电商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非常紧缺,满足不了跨境电商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路径
EWTO核心功能区要在世界贸易组织原有贸易规则框架体系下,集聚全球跨境贸易生产商、供应商、中间商和消费商,在跨境电商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创新,通过发展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国际商贸物流合作、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及跨境O2O电商零售等,汇聚国际国内智慧和力量,深入研究EWTO运行规律,探索性提出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律的新的贸易规则、标准和监管模式,推动双边合作向多边合作迈进,力争建设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合作交流中心、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和内陆地区国际消费中心,成为全球EWTO新规则的集中试验区和城市功能区。
1.“买卖全球”,建设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
强化“买卖全球”的核心功能,集聚跨境电商企业,做强跨境电商进口,壮大跨境电商出口规模,培育发展多种贸易模式,搭建E贸易产业的综合生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外贸优进优出及进出口平衡发展。
做强做大跨境电商进口。充分发挥郑州保税进口“1210模式”优势,加快推动进口全渠道建设,建设直邮国际快速通道,拓展进口品类,打造跨境电商进口新优势。一是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多渠道发展。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B2C进出口监管流程,简化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一线入区申报手续,探索建立适合保税零售业务的账册管理制度,全力发展壮大B2C保税备货进口。二是发展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新体验。以中大门为核心,以VR/AR技术为依托,全面推进“万店互联”,扩大保税商品即买即提试点;以郑州为核心,逐步向全省、全国大型百货商店、大型商超推进,建设一批O2O实体新零售中心、跨境电商平台旗舰店、线上APP等,实现网上虚拟上货,店内手机下单,店外货物快速出库通关。三是扩大进口商品品类。围绕破解跨境进口商品同质化瓶颈,全面推进落实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对需要加强检验检疫风险防控的品类执行前置审核和查验,全面提高商品备案和审批时效,确保正面清单全品类产品可从郑州进口。四是建设直邮国际快速通道。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自营海外仓、海外体验店和配送网点,大力开展境外物流仓储、国际快件、保税仓储、国际中转、国际采购、供应链管理等服务,融入境外分销体系。加密郑州机场国际航线网络,支持建立郑州自营海外仓的专用直邮通过道路,搭建“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贸易平台,提高直邮物流覆盖和通关效率,扩大直邮进口比例。
全面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规模。面向跨境电商出口政策需求先行先试,提高跨境电商出口通道吸引力,带动郑州传统优势产业应用跨境电商出口,形成跨境电商发展新动力。一是建设郑州出口产业带。以跨境电商出口和B2B跨境电商为重点,全面融入境外出口客源网络,建设海外买家和仓储网络,发展企业代运营和业务对接、海外分散订单整合、海外网贸展销、企业信用资质保证、海外买家注册等服务,建设郑州本地出口产业带。二是鼓励本土制造企业触网转型。鼓励省内具有自主品牌、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市场拓展能力的制造企业触网经营,从制造业中剥离跨境电商业务,发展产品出口网上直销。围绕破解中小企业跨海经营的订单对接、退税办结等瓶颈,鼓励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转型触网提供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综合服务。三是提升海外货源揽收能力。在积极推动本土商品出口的同时,全面扩大海外货源揽收能力,建设货主服务和揽货网点,提供业务受理、单证制作、报关报检、货物追踪、应急处置等门到站服务。加大河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铁路货运联系,开辟郑州直通中亚、欧洲的陆运邮路,建设郑州与卢森堡、汉堡等境内境外物流集疏分拨“双枢纽”,全面展开中欧(郑州)班列国际运邮业务,全面挖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源。
创新形成EWTO国际贸易标准。基于EWTO核心功能区进口、出口的双向规模优势,以先行先试的创新监管方式和完备的生态配套,形成郑州在E贸易领域的监管、服务和标准体系,建立郑州跨境电商全球话语权。一是监管创新。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创新出口全模式监管、一区多功能监管、保税展示与购买监管、跨境零售统一监管等监管服务,加快推动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可视化物流跟踪平台、出口退税资金池等建设,推动与其他国家形成监管共识,力争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国家间的监管互联互通。二是服务创新。统筹海关、国检、工商、税务、涉外管理、电子口岸等政府部门,全力推动统一的政务云系统与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供跨境电商实时交易额、中欧班列车次信息、商品指数、跨境包裹监管、订单物流实时监管等服务,实现云端资料前置申报与一站式审批服务全面结合,累积政务数据,提高审批效率。三是E贸易标准规则创新。重点围绕E贸易监管制度、服务准则和标准体系进行创新示范,力争形成国际通用的E贸易标准、规则。跨境电商监管重点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一体化、便利化监管、跨境零售商品质量认证和追溯、跨境零售商品担保出区销售及流通、海关监管场所多功能库合一和库内流转等领域创新国际规则;跨境电商服务重点在跨境零售冷链生鲜运输和销售、跨境商品退货处理、跨境零售出口企业信用评估和信用担保、跨境零售支付结算、结付汇、退税凭证和方式管理等领域形成国际标准,力争统一全球跨境电商商品监管目录、跨境电商标准单据格式和跨境电商信息采集和存储标准。
2.产业链接,建设“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合作交流中心
依托中欧班列、国际航空等跨境交通设施,吸引商品和服务贸易集聚,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政府和企业交流,巩固商品和服务贸易流通,将多边的贸易、沟通向更大范围的国家和组织延伸,不断扩大郑州与跨境电商主要目的国的联系与共识,提升郑州作为“一带一路”商品和服务贸易流动节点重要性。
发展壮大金融物流等配套产业。针对跨境电商流通、支付瓶颈,大力发展保税物流、现代金融,形成“跨境电商+保税物流+金融”一体化发展格局。在现代金融上探索建立互联网+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平台、双边金融监管结汇平台、金融中介平台等,打通货品端与金融端信息屏障,积极做好支付结汇、抵押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发展跨境电商外汇支付,建设国际支付管理中心、跨境金融结算中心。积极引导第三方支付平台争取第三方跨境支付牌照,开展跨境外汇资金收付及结售汇服务。鼓励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本外币跨境支付服务。创新跨境电商金融业务,支持和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互联网支付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合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提供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在跨境保税物流方面鼓励河南保税与出口加工区、陆港等共同建设跨境电商周转仓和备货仓,发展地下仓储、智能化仓储,提升物流分拣、仓库利用效率。支持园区与航空港区互动发展,开展以郑州为起点的国际联程航班混装混载业务试点和航空运输货物及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试点,争取加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支持园区与中欧班列物流园区互动发展,鼓励陆港建设多式联运高效枢纽,发展集装箱精装定位、无人搬运、CIC库存管理等业务,提高现代化集装箱中心站处理能力和效率。同时,积极配套发展商务会展、教育培训等产业,建设全球跨境论坛分会址,组织召开全球跨境电商大会,推进跨境电商“双创”,引进和汇聚E贸易创新人才,推进多边、双边及区域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
提升跨境电商物流设施联通水平。按照“以货促运,以运带货”双向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提高中欧班列开行频次,拓宽境外物流集疏网络,引入国际物流货运代理,推动班列双向运输平衡,建设市场化运营、效率最高的中欧班列领军线路,拓展中欧班列货源腹地和集疏网络。鼓励参与开发运营境外物流园区、经贸合作产业园、海外仓等,建设境外分拨集散中心和境外集疏网络,提高境外货源组织能力。尽快落实中欧班列国际邮件业务,集聚国际物流和货代公司,提升中欧班列货运量。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增开哈萨克斯坦—南欧、满洲里东线班列、郑州—凭祥南线等班列线路,逐渐实现每日常态化、多班次开行,扩大城市覆盖范围;依托陆港吸引以郑州为原材料产地的跨国企业设立跨国采购分拨中心,推动原材料全球采购分拨。
发展跨境电商特色文化及产业贸易服务。以物流联通和货运集聚为基础,建设具有“一带一路”国家特色地区文化风情的商品展示馆等旗舰项目,发展商品展示交易、文化艺术体验等业务,汇集沿线国家特色商品,提供海外商品现场制作、特色手工艺品展示、食品制作加工、售卖与定制等服务,打造“一带一路”文化艺术的印象丝路。充分利用华夏文化元素,与“一带一路”国家合拍相关影视作品,提供作品设计输出和文化版权输出。支持本土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围绕农业、有色金属、能源、基础设施等优势产业开展对外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国际装备与产能合作。积极引进国外智能传送网络、自动控制系统、安全检验系统等先进技术,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打造跨境电商政府和企业间沟通的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领事馆在郑州落地,提升办理证件、注册等事务效率,便捷民商往来。积极举办使馆日、国家日活动,通过商务推介会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等领域的交流。积极引进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开展双边投资信息共享、投资机会推介等,支持举办企业互访考察、经贸洽谈等商务活动。积极引入海外商会和行业协会,搭建企业家交流、沟通和联络平台,建立海外企业与本地政府负责人、企业团体负责人沟通机制,促进行业内部交流。设立“一带一路”商事仲裁和调解中心、法律研究中心,构建“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仲裁服务水平。积极培养涉外仲裁法律人才,建立规避法务风险的指导和培训机制,鼓励参与国际仲裁事务。
3.建设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中心
围绕“占据未来高地,叫响郑州声音”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推动跨境电商数据开放与共享,打造数据、技术、应用与安全协同发展的跨境电商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建设跨境电商大数据应用中心。应用跨境电商数据采集、处理及分析技术,建立基于云计算模式下的数据存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的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打通与各电商平台、入驻服务企业数据接口,吸引集聚大数据服务产业。通过Web数据挖掘技术精准识别企业端、政府端、消费者端需求,分类发展采购、货物、仓储、交易、物流、税收和消费等大数据服务。
建设跨境电商指数发布中心。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大数据平台,积极开发和推广跨境电商大数据采集与集成、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大数据交互感知、基于语义理解的数据资源管理等平台产品。基于平台建设跨境电商指数发布中心,围绕跨境电商发展规模、生态结构、企业成长、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征信体系等,逐步建立跨境电商的“价格指数”“信用指数”“景气指数”“峰会指数”等一套多层面、多维度反映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体系,定期发布全球跨境电商指数和白皮书。
加强跨境电商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整合产学研用资源优势联合攻关,研发跨境电商数据传输、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可视化和安全等关键技术,支持类脑计算、认知计算、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处理和知识发现能力。面向跨境电商应用需求,研发具有行业特征的大数据检索、分析、展示等技术产品。
促进跨境电商大数据与其他行业融合创新。进一步打通数据孤岛,支持跨境电商大数据平台与互联网、工业、金融、交通等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开展跨领域、跨行业的大数据应用,培育交叉融合的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形成跨境电商大数据应用服务规则标准。通过大数据的收集、沉淀、利用、监管,不断积累经验并复制推广规则标准,逐步建立EWTO核心功能区的数据权威。围绕跨境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安全、公众隐私等方面,建立电商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和质量追溯体系、大数据安全评估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4.建设内陆地区国际消费中心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跨境电商“O2O”新零售,不断拓宽进口商品领域,提高进口商品质量和层次,创新商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传统商业向主题型、体验式、智慧化商业中心转型,实现全渠道上下融合、全业态多元融合和多样化消费互动。
加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充分利用EWTO核心功能区关外保税政策优势和跨境电商连接国内外市场优势,全面推进中大门O2O新零售购物体验中心建设,引导龙头企业设立展览展示交易中心,推介推广国外奢侈品牌、名牌产品、实惠产品,发挥进口商品的展览展示、功能推介、交易服务、消费体验等功能,合理配置品牌商店、高端餐饮、国际酒店、主题娱乐、交往空间、商务会议、便利设施等业态,建设生态科技人文的CRD(中央休闲区)。
推动一区多功能监管创新。依托中大门,探索在一个实体展示展销店汇集多种商业模式,实现免税店、跨境电商线上线下(O2O)体验店、一般贸易批发零售等商业的便利监管,试行保税状态商品担保出区、现场提货、免税店开设,开展跨境零售多模式新型展示展销。提升同一区域内监管与商贸流通衔接效率,提高消费服务水平,促进专业市场和商贸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引导传统企业线上经营。依托以郑州市为核心的中原城市群外贸和工业基础,通过上门指导、业务培训、VIP服务等方式,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入驻园区电商平台、上线经营。鼓励企业通过自建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平台拓展出口业务。鼓励园区企业加强与万国优品、阿里巴巴、eBay、Amazon等平台对接合作,享受便利便捷的服务。依托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和产业行业协会,整合价值链横向和纵向资源,探索建立行业垂直电商平台,推动区域行业企业整体上线经营。
鼓励发展时尚消费。依托全球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的打造,快速集聚人才、资本、信息等高端要素,不断提升客流、商流品质,吸引消费回归。加强与郑州中心城区、洛阳、开封等周边区域和城市合作,通过产业飞地的模式,逐步布局与时尚服装、高端化妆品、品质日用品等相关的制造企业,发展个性化、差异化产品定质,推动“跨境电商+制造业”联动发展。
三、结语
EWTO核心功能集聚区的建设机遇重大,前景广阔,但其建设不是一日之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撑、产业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大力创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EWTO核心功能区大胆探索国际贸易新标准新规则提供支撑。一要加强组织保障。推动“政府+专家协会+企业”共同建立组织运营体系,成立EWTO核心功能区的建设指挥部,由政府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解决EWTO核心功能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成立EWTO专家协会,由经济、法律、规划、金融、物流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协会充分发挥智囊作用,为EWTO核心功能区发展建言献策,提供评估、论证、咨询和推介服务;组建EWTO企业联盟,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总部企业等组成,明确企业在推进EWTO核心功能区的运营职责,具体负责功能区产业发展、业态创新、人才培养等。二要加大政策扶持。借鉴杭州、广州、上海等地经验,重点在财政、金融、土地、奖补等方面建立一揽子政策体系,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支撑。由省市区财政共同设立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资金池和发展引导资金,支持EWTO核心功能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加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EWTO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提高贷款信用额度的同时,积极创新金融业务,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抵质押融资等业务。优化EWTO核心功能区用地布局,对EWTO核心功能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土地指标倾斜,适度弹性预留土地空间。同时,由财政每年拿出一定金额的奖补资金,重点对EWTO核心功能区内的企业、平台、保税物流仓储、信用体系建设等给予一定奖补激励。三要强化人才支撑。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人才支持,要建立EWTO核心功能区人才引进图谱,明确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有效激励机制和引进方向。同时,鼓励EWTO研究院、EWTO学院加大E贸易专业人才培育力度,超前培养、储备一批有才干有能力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四要加强宣传推介。加强对EWTO核心功能区的形象设计和宣传,做好全球跨境电商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积极组织筹备EWTO高峰论坛,不断提升EWTO核心功能区的知名度。
注释
①郑州跨境电商1210模式即郑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保税模式,因被海关总署赋予1210监管代码,被称为“郑州1210模式”。该模式指国外商品整批抵达国家内保税区,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后,商品在保税区通过“单一窗口”快速通关,通过物流直接快递寄至消费者。该模式通关效率高、物流速度快,能够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货品质量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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