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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理论辨析和实践探索时间: 2019-02-06信息来源: 学习与探索 2019-01-30 作者:谢谦,刘洪愧 责编:qgy

摘要:“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是现阶段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两项最重要的国家政策。两者面临相同的国际国内背景、并先后被提出,具有融合发展的政策基础、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然而,以往都是孤立地看待这两大政策,缺乏对它们的综合考察和分析。今后需要站在更高视角,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战略高度来综合考察、统筹推进这两大政策。国家层面有必要成立统一协调机构,统筹制定“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方针、路径和政策措施。各自贸试验区则要充分考虑自身比较优势以及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各自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起到“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作用,在服务好“一带一路”的同时,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快其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开放型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14CJY0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服务业开放路径与政府策略选择研究”(15CJY062)





一、“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的关系辨析



   (一)具有相同的时代背景

      

     “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是适应国际贸易投资新趋势以及全球经济治理新格局的必然举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和投资开始出现大幅度下降,贸易保护主义情绪涌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也面临重大调整:一是美国无暇顾及也不愿意承担全球经济治理的重任,从而使得区域经济治理和区域经济合作变得重要起来;二是在以往的WTO多边贸易体制之外,双边和多边的区域贸易协定不断增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入发展。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先后提出。前者旨在参与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及国际区域合作(何志鹏,2016),在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打造更有利于我国的国际环境。后者旨在探索新一轮对外开放经验,主动适应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实践。两者都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二)提出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通过梳理与“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相关的主要政策文件,可以发现“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几乎同时被提出并同步被推行。一方面,“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几乎同时被提出。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与此同时,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2014年12月,国务院进一步批准设立天津、福建、广东三个新的自贸试验区,推动形成了“1+3”自贸试验区格局。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同步深入推进。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进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和行动》,“一带一路”倡议在对外贸易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交流等各领域深入推进。2015年12月,中国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为“一带一路”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此外,其他各类具体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协议不断签订和落实。与此同时,自贸试验区开放力度也不断加大。例如,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3月,国务院出台《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在不断扩区的同时,对外开放力度也不断加大。2016年8月,自贸试验区再次扩容,国务院批准设立了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七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1+3+7”新的自贸试验区格局,实现了东部—中部—西部的对接,也实现了通过自贸试验区平台打通“一带一路”的战略通道。通过以上梳理不难看出,从时间角度来说,“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两大国家政策几乎同时提出并同步推进,意味着两者具有融合发展的先天优势。


    (三)政策定位上的主次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其含义是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引领国内各地区全方位对外开放,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此外,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显而易见,“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开放型经济领域的两个最重要的政策举措。但是也要意识到,“一带一路”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总体规划,自贸试验区在一定程度上要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具体来看,早在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强调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和扩区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要贯彻“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供改革经验。而且,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功能划分、主要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均突出强调了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关联。例如,在总体方案中,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为此,广东还提出了要积极参与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目标任务的完成。再如,《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则明确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应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2017年10月,上海市进一步发布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提出了六大专项行动和60条具体措施。

       此外,2018年5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对自贸试验区如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其中,广东自贸试验区方案指出:“扩大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投资,打造全球港口链;促进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的合作对接。” 天津自贸试验区方案指出:“努力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支持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对外承包工程等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 福建自贸试验区方案指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在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综上不难看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融合发展是国家政策要求,从政策文件中不难看出,自贸试验区总体应该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对于这一点,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课题组(2017)论证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应该如何服务于“一带一路”,并阐述了具体路径。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是更具全球视野、更加宏大、更具长期性、更具有根本性的政策举措,而自贸试验区则是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一种尝试,是为更深程度的对外开放探索改革经验。这两大国家政策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四)辨析两者关系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根据对诸多理论的考察,我们认为网络节点理论或者复杂网络理论可以作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理论依据。其中,复杂网络可以由相互作用而没有正式等级关系的节点构成,也可以由具有一定等级关系的节点构成,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在复杂网络中,起基本作用的是网络节点,具有异质性和多重性特征,能够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复杂网络理论已经在社会科学中得到广泛应用。而从实践角度看,“一带一路”事实上是由中国倡议、世界各国参与、共商共建共享的自贸区(包括自贸园区)网络。在这个网络中,自贸区和自贸园区都是关键的节点,其作用是带动和引领整个“一带一路”网络发展。我国的自贸试验区则是“一带一路”网络里国境内的重要节点,不仅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抓手,也可以起到示范作用。所以,复杂网络理论可以被用来分析和研究“一带一路”网络结构,并据此提出治理“一带一路”网络的新方法。上文已经说明,“一带一路”网络是包含自贸试验区(节点)的一个更为根本的政策举措。下文则进一步从复杂网络的角度说明两者融合发展的依据。

      从字面上来看,“一带一路”好像只是“一带”和“一路”,是两条线,但是事实上,它不仅仅是两条线,而是一张网。从国内布局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圈定了新疆、重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广西、云南、西藏共13个省市(直辖市)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则主要包括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海南5个省市(直辖市)。两者共同构成了“一带一路”国内各地区对外开放网络。从国外布局来看,“丝绸之路经济带”涵盖中亚、西亚、东南亚、中东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最终通往欧洲,以起到整合欧亚大陆经济网络的作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则是从海路形成一个联通欧亚非三个大陆的贸易运输网络。

       再来看自贸试验区的区位选择,上海位于长江中下游经济带的核心位置,福建位于中国台湾对岸,广东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庆、四川位于西南,陕西位于西北,河南和湖北是中部地区区域经济中心,天津、辽宁是环渤海经济区的两个重要节点,海南则处在与东南亚经济合作的最前沿。不难发现,已有的12个自贸试验区均在“一带一路”网络范围之内,且是该网络的关键节点,是联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支撑。各自贸试验区可以凭借其政策和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促进周边可辐射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例如,河南自贸试验区可以重点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服务于“一带一路”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体系,从而带动整个中部地区发展。陕西自贸试验区可以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地区的带动作用,打造内陆城市对外开放新高地,并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二、“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内涵及实践基础



(一)融合发展的内涵

       

      基于上文的分析,我们认为“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内涵是:在正确区分两大政策战略上的分工和互补关系基础上,促进两者协调发展。从两者的基本属性看,自贸试验区是典型的一国自主对外开放的自由贸易园区,而“一带一路”则是广义上的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两者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从战略功能上看,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却有着相同的历史使命,都是为了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打造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适应新时代世界政治经济合作新格局,推动形成全球经济治理和经济全球化新模式,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共性与联系。

       两者基本属性的差异也决定了两者具有一定程度的战略分工。自贸试验区主要是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推进服务业开放、推动金融体制创新、创新政府管理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从而积累相关经验以推动建立适应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的制度体系,并推动我国对外开放高层次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则是围绕“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促进中国和沿线国家的联系,通过“走出去”开创新的市场空间,实现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再平衡,并通过构筑发达交通网络不断深化沿线经济合作,努力打造以“一带一路”为载体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实现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体的经贸合作,帮助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时,“一带一路”作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初步尝试,有助于培养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能力,也有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同时,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新战略的具体节点,具有消除壁垒、扩大开放的功能,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可以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因为自贸试验区或是处于“一带一路”国内地理位置上的重要节点,或者与国外经贸往来频繁,加之自身的开放程度更高,无疑将成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联系的重要抓手。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将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可靠的实践平台,为将来“一带一路”建设创造条件和积聚经验。“一带一路”则有助于优化我国的区域发展空间格局,实现各地区与相对应的周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互相联通,也为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提供新的广阔市场和发展机遇。“一带一路”沿线包括60多个国家及地区,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总人口超过40亿,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市场前景广阔。所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互联互通,将会为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贸易和投资机会。


    (二)融合发展的实践基础

       

       在辨明“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关系以及内涵基础上,接下来将从现实的经贸关系以及实践角度,论证两者融合发展的实践基础。


       1. 融合发展的基本动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自贸试验区的国际贸易关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国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贸易关联度较大,未来发展潜力更大。我们整理和分析了上海、广东、福建、浙江和陕西等五个代表性自贸试验区从2016年3月到2018年2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数据,结果发现,各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福建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口额增幅非常明显,浙江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额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陕西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口额更是增长2倍以上。上海和广东对“一带一路”国家基本保持稳中有升态势,主要由于这两个地区的出口额基数较大。在全球整体国际贸易增长速度为负的情况下,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长幅度相对较大。进一步,我们考察了以下几个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近期的贸易关联。

       第一,广东自贸试验区。根据广东海关数据,2017年前三季度,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8.5%,其中与东盟地区的进出口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6.3%,分别占同期广东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2.1%和12.5%。2018年1—4月,广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占全省外贸总额1/5以上。此外,在国际航运方面,截至2017年底,广东已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91条,通达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港口,缔结友好港口64对;国际航空方面,覆盖“一带一路”沿线41个国家和地区的74个城市,已开通每周1124班次的184条国际航线。这些国际港口和国际航线包括绝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截至2018年5月,国内“中欧班列”货源的50%来源于广东。其中,开行一年多的“穗满俄”中欧班列平均装载率达90%以上,2017年3月中下旬以来已达到100%。

       第二,天津自贸试验区。根据天津海关数据,2018年第一季度,天津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计84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3%,占同期天津进出口总额的27.4%。其中,出口579.5亿元,增长11.9%,占同期天津口岸出口总值的38.7%;进口260.6亿元,增长16.6%,占进口总值的16.7%。天津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增速明显高于对其他地区的增速。

       第三,福建自贸试验区。根据厦门海关统计,2017年福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3565.4亿元,同比增长14%,占同期福建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0.8%。其中,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1355.4亿元,增长40%;出口2210亿元,增长2.4%。另外,根据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数据,2017年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往厦门自贸片区的邮递快件达22.24万件、货值110.14亿元,同比增长14.81%,货值增长26.79%,货值占发往厦门自贸片区邮递快件总货值的将近60%。

       第四,浙江自贸试验区。根据杭州海关的统计数据,2018年前2个月,浙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贸易额1498.9亿元,同比增长37.3%。

       第五,河南自贸试验区。根据郑州海关数据,2018年第一季度,河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高达21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9.6%。其中出口151.5亿元,增长1.4%,占同期出口总值的21.6%;进口63.2亿元,增长40.4%,占同期进口总值的16.1%。

       第六,辽宁自贸试验区。2016年,辽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额达到132.5亿美元,占全省出口的30.8%;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106.9亿美元,占全省进口的24.6%。这些统计数据毫无疑问地表明,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国家在贸易关联上具有坚实的基础,是支撑两者融合发展的基本动力。


       2. 融合发展的持续动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自贸试验区的投资关联。除了贸易关联外,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关联也越来越紧密,是未来两者融合发展的持续动力。总体来看,根据新华网的数据,2017年,除海南以外的11个自贸试验区新设外资企业6841家,实际使用外资10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高于全国增幅10个百分点。另外,各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国家的双边投资也不断增加。

       第一,上海自贸试验区。根据相关数据,2015—2017年,上海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达246个,年均增长近1.6倍,上海已经与19个沿线国家建立经贸合作伙伴关系。此外,上海已经和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了直航,通航也达到47个。

       第二,广东自贸试验区。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合作稳步推进,对沿线国家实际投资3亿美元,对非洲实际投资增长85%,占全省比重比2016年提高0.6个百分点。根据南方网数据,截至2018年4月,广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投资设立了165家企业(机构),中方协议投资额达34.8亿美元;广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额占全市进出口额超过1/4。

       第三,福建自贸试验区。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数据,截至2017年底,在商务部门备案的福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和境外分支机构已达2533家、中方协议投资额266.4亿美元。

       第四,浙江自贸试验区。根据中国新闻网数据,截至2018年2月,“一带一路”沿线68个国家中,已有60个国家在浙江省投资设立企业,共计8857家企业,占浙江省外资企业总数的20.6%,同比增长14.5%,是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浙江设立企业数增幅的2倍多。另外,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数据,2016年辽宁向“一带一路”国家投资13.79亿美元,占全省对外投资的34%。


       3. 融合发展的抓手:联结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欧班列广泛开行。随着运行班次和路线的不断增多,中欧班列已经成为联结亚欧大陆的新贸易运输通道。而且,我们发现大部分中欧班列都是从自贸试验区开行的,是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总体来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数据,截至2018年4月18日,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突破7891列,国内开行线路达65条,国内开行中欧班列的城市增加到43个,到达欧洲14个国家42个城市,其中从自贸试验区开出的中欧班列占据绝大多数。开行质量也有显著提高,其中,中欧班列回程占去程比例已由2017年的53%升至67%,更加趋于双向均衡运输。另外,2018年,中欧班列开行数量更加快速增长,班列开行达到1000列仅用时88天,比2016年的256天缩短了168天,比2017年的133天缩短了45天,创下新的历史纪录。在已经设立自贸试验区的11个省市中(不包括海南),除上海外,其他几个自贸试验区都开通了中欧班列。由于自贸试验区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等方面的优势,或者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方面的优势,从自贸试验区开出的班列数量占国内班列的比重较大,中欧班列的主要货源也来自贸试验区。例如,从郑州和成都开出的中欧班列位于国内前几名,而来自广东自贸试验区的货物则占中欧班列总货源的50%。

 

 

 


       4. 融合发展的新动力: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园区。各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园区。上表汇总了中国在海外设立的43个经济合作园区,不难发现,在21个国家级园区中,有9个是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设立的。通过这些园区,自贸试验区可以与沿线国家展开更加具体且务实的经济合作,如在沿线国家园区成立加工贸易基地、贸易中转中心、海外免税仓库等,进而利用园区所在国及周边国家消费市场和要素利用。



三、“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一)总体原则

       

       需要意识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是贯穿自贸试验区建设始终的长期任务,所以应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推进。总体来看,自贸试验区要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人心相通总体原则出台更为具体的政策。在具体领域上,可以分别在国际贸易、外商投资、交通物流、金融开放、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管理机制等重点领域深入对接“一带一路”。从具体建设方向看,自贸试验区要着眼于制定高标准贸易投资准则、搭建双边投资框架、完善枢纽型功能型航运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等。据此,自贸试验区要凭借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与创新、综合服务与营商环境等优势,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特别是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投资最重要的平台之一,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支撑。在参与方式上,自贸试验区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另一方面,要借助新欧亚大陆桥建设、“中欧班列”运输通道,开辟新的贸易运输通道和新的国际生产分工模式。同时,要善于利用中国与沿线国家已经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或区域贸易协定。


     (二)国家层面的政策思路

     

       第一,成立国家层面的统一协调机构,统筹制定“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方针、路径和政策措施,整合国家各部委的职能并居中协调。2018年4月1日,上海、广东、河南、陕西、四川等11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在成都推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倡议》,指出将进一步强化协同改革、协同创新、协同发展的思维。可在此基础上,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成立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协同建设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从而使得自贸试验区建设不仅更具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也使得各自贸试验区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时更具有针对性和分工合作。

       第二,切实做好风险管控。尽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合作机会,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各类现实的、潜在的结构性和突发性风险。在政治安全层面,沿线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大国博弈、恐怖主义、民族宗教、地域对立等风险相互交织。在经济层面,沿线部分国家经济比较脆弱,营商环境较差,金融风险较大(曲丽丽和韩雪,2016),产权保护也不甚严格。此外,也要意识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宗教习俗、语言、文化等各方面与中国差别较大。如何避免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投资风险以及相应的损失,是“一带一路”建设中需要重点考虑的事情。这既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研究“一带一路”区域内各国的投资政治风险,也需要企业、高校和其他研究机构提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一带一路”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决策和咨询服务。同时要加强风险教育,可以仿效上海自贸试验区定期发布金融开放和创新案例的做法,由相关部门联合行业协会、智库等持续搜集、整理、加工“一带一路”海外投资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定期公开发布,对相关市场主体加以教育和警示。

       第三,充分利用“中欧班列”,打通“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新通道。中欧班列开行班次不断增多,效益不断显现,相对以往的海上运输方式来说更为快捷,已经成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别地,各自贸试验区要通过“中欧班列”运输新通道,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加强经贸联系。可行的方式包括,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在沿线国家布局保税仓和营销网络、设立加工生产基地等,使得“中欧班列”成为集运输物流、贸易、生产、人员交流于一体的贸易、运输和生产分工新模式(裴长洪和刘洪愧,2018)。

       第四,积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自贸试验区不断探索与国际贸易、投资、金融通行规则相适应的制度创新体系,已经形成以负面清单加准入前国民待遇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及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等。这些创新性制度不仅可以在国内不同地区复制推广,一定程度上也具备在“一带一路”沿线复制推广的条件,应积极向这些地区推广。所以,各自贸试验区未来不仅要继续深化和扩大改革与开放试点,更要及时将先进且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经验、做法和措施进行整合、提升,形成标准化的可复制的成果,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双边和多边的自由贸易区甚至双边投资谈判提供议题和文本贡献。


     (三)各自贸试验区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和建设思路

       

      各自贸试验区需要充分考虑其所在地区的比较优势,包括地理位置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以及国家层面对它们的政策要求,进而明确各自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

       第一,上海自贸试验区位于“海上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地理空间的交汇点,重点要带动长三角城市群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同时,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并考虑到国家对上海的定位,上海重点要在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着力,成为“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航运枢纽和技术创新供给地(刘洪愧和谢谦,2017)。

       第二,天津自贸试验区位于京津冀地区,且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应重点推动京津冀一体化来参与“一带一路”,并可借助地理位置特点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作用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作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第三,福建自贸试验区与中国台湾隔海相望,要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第四,广东自贸试验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也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其中的南沙片区可进一步扩大对发达国家以及东盟地区的开放,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航运物流、特色金融以及高端制造业,打造成国际性高端生产性服务业要素集聚高地,从而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位于深圳的前海蛇口片区则要以金融业国际开放和创新为特色,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等高端服务业,成为我国服务于“一带一路”金融和科技需求的示范窗口。此外,第三批7个自贸试验区也需要制定类似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相适应的思路和对策。其中,新设立的海南自贸试验区则要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经贸合作发挥重要作用,并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



四、总结与启示


      

      本文首先从“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提出的时代背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政策定位上的主次关系、融合发展的经济学理论依据等角度,全面且系统地辨析两者关系,发现两者具有融合发展的充足依据。然后,本文从两者的属性角度,结合两者的分工和互补关系,探讨了“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内涵,并从国际贸易关联、投资关联、“中欧班列”、经济合作园区等角度论证了两者融合发展的现实依据。最后,本文从总体原则、国家层面的政策思路、各自贸试验区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和建设思路等方面探讨了如何更好推动“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


       总体来看,“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都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两项最重要的国家政策,并且两者具有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其中,自贸试验区是在贸易、投资、金融,政府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总结改革开放经验,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顺利进行。“一带一路”则通过国家层面互联互通实现国际合作,为自贸试验区提供更广阔空间和发展机遇。今后,需要站在更高视角,全面审视两者的关系,要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战略高度来思考这两大政策,使得两者融合发展、同步推进。&

 


谢谦  1982年生,河北保定人,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与投资等问题研究。在《经济研究》《财贸经济》《经济学动态》《财经研究》《国际贸易》《产业经济研究》《经济纵横》《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研究”(14CJY003)。在本刊发表的论文有:《“一带一路”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的理论辨析和实践探索》(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