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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区块链与区域经济的创新发展时间: 2021-01-25信息来源:区域经济评论 2020年第3期 作者:刘晓蕾 责编:申秀敏

过去的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回顾过去70多年中国取得的经济奇迹,很重要的两个驱动力就是投资拉动和人口红利,分别对应着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的两个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力。但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原来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也发生着变化,并出现了产能过剩、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新时期,我们需要积极寻找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其中一个方向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另一个潜在的发展方向是使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后一个发展方向提出的原因有3点:一是数据的收集越来越多;二是随着计算技术的发展,数据的分析和使用越来越成为可能;三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些因素都为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成为资本带来了契机。此外,数据具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特征就是多人使用无折旧,这也就意味着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不考虑隐私等因素),越多人分享使用数据,对社会福利越好。但这一特性是一把双刃剑,数据分享困难限制了数据的使用和分享。

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与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我们将从消费互联网时代的以人为ID,发展到产业互联网时代的以物为ID,数据的产生将呈现爆发式增长。能否充分分享和使用这些数据,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也决定着经济发展能否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区块链技术为数据确权和分享提供了重要的解决途径。

一、数据分享与区域创新发展

目前的数据,特别是政府部门数据的使用和分享采取的是两种模式:一是集中式的大数据中心模式;二是区块链模式。集中式的大数据中心是由产生和收集数据的部门上报汇总到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数据的集中收集和使用。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数据中心建成,使用效率高。但统一的数据中心存在若干问题:其一是建设成本高的问题。如果不能通过数据接口对接,以及各部门定期汇报,则无法实现实时的数据汇总,而经济活动中需要数据指导的行为和决策很多则依赖于实时的数据支持。其二是数据产生部门上交数据的意愿问题。即使技术上可以做到实时传输处理,数据产生的各部门如果没有主观意愿上传数据,也会造成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困难,致使数据无法充分使用。数据是一个持续产生,需要“清洗”和正确解读才能够合理使用的特殊资产。

如果把数据理解成为资产,那么数据的使用权涉及公司、甚至国家治理的决策权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多的决策权的分配情况将取决于对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如何收集、汇总及使用数据,影响的是决策权的分配。一个拥有多家分公司、多个决策部门的公司是否要将决策权收到总部,还是保留各地各部门的决策权;一个政府部门,是更多地采用中央决策的治理架构,还是保留地方的权力。抛开技术问题不提,数据的使用和分享已经不仅仅是数据本身的问题,而是更多地涉及权力分配以及治理体系的问题。

区域创新首先需要对当地经济和业务的发展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其次,需要地区主管部门有足够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需要把地区发展的好坏与当地管理人员的升迁及经济利益相结合才能够实现自我驱动。学术领域的研究发现,中国过去经济发展的动能很大一部分来自地方政府的自身驱动力,而地方政府的驱动力又来源于地方政府官员升迁中地方GDP所起的决定性作用。那么数字经济时代,地方对于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就变成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比如A地区与B地区,如果A地区经济行为产生的数据量是B地区的10倍,且这些数据资产都统交到了国家层面的数据中心统一调拨使用,如果这些数据资产使用无法量化,带来的价值无法衡量,则会极大地影响A地区在数据收集和使用方面的创新,不利于激励区域创新发展。

二、区块链在数据共享中的作用有利于区域创新

区块链可以简单地理解成没有中心机构的微信群。上传到区块链的信息拷贝在多个节点,从而实现无法篡改;信息上传有时间戳,从而可以追溯到最初的上传人,实现信息确权;所有信息调用有记录,从而可以记录经济行为发生的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区块链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即使是只在机构之间共享信息的联盟链,由于单独一个机构无法自由篡改信息,可以很大程度地解决信任问题,包括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问题。

区块链的数据分享模式,通过区块链来链接各个机构及政府部门,由数据产生的部门或机构作为节点上传数据,实现数据共享。这种模式,其一可以实现数据确权,确保数据产生,并能够清晰界定上传的部门,实现数据产权清晰化。其二可以实现数据非占用式分享,通过区块链的方法调用数据,实现所有数据调用的记录留存在案。特别是加密运算、零知识证明等新技术的使用,使得在一方有需求调用另一方数据的时候,可以只获得数据的计算结果,而不需要传输底层数据,进一步保护了数据所有方的数据产权,实现数据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建立在以上两点基础上,区块链式的数据分享才可能真正实现为数据的使用计价。未来,数据价值的实现方法应该更多地是为数据的使用付费,而非数据出售。数据不同于土地或机器,可以方便地出售或者租让。一方面,仍然是由于数据多人使用无折旧的特征。一旦直接出售底层数据资产,数据购买方(即使买到的不是产权而仅仅是使用权)也很容易再次出售,则无法区分产权与使用权。另一方面,是由于数据产生的实时性。最有价值的数据是实时产生的新数据,一定需要对数据进行实时更新,而不是一次性买断。那么实现数据价值更好的商业模式应该是通过区块链链接使用各方,实时传输,通过加密运算,按照使用量进行付费。此外,影响区块链数据共享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数据的价值衡量。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市场是实现价值发现的最优方式。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实现交易资产的价值发现。通过区块链实现产权保护后,在区块链上形成市场,自发根据数据的需求和供给进行竞价,从而实现给数据资产的定价,达到数据资产价值发现的目的。

综上所述,区块链的使用不仅涉及未来数据这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如何流通、如何使用、如何定价的问题,还涉及一个公司,甚至一个国家的决策权如何分配的问题。区块链的进一步发展,可以给数据产生方真正的产权保护,实现数据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有助于数据资产的价值发现。对于区域发展而言,区块链的发展有助于量化地区发展成果,鼓励区域创新。

作者简介:刘晓蕾,女,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区块链实验室主任(北京 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