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发展现状及思路时间: 2015-09-02信息来源:王同文 作者:wyg_admin 责编:
口岸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繁荣边疆、稳定边疆,发展与俄蒙睦邻友好关系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经略周边”和坚持正确义利观精神,推进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内蒙古口岸基本情况
内蒙古与俄蒙毗邻,边境线长4261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19.4%,有16个对外开放口岸。在我区16个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口岸中,边境铁路口岸2个,边境公路口岸11个,国际航空口岸3个。与沿海港口对接实现“属地查验、直通放行”模式的陆港(无水港)有5个。已形成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通关方式并存的口岸开放格局,跨入全国多口岸省区的行列。在对外开放口岸中,对俄边境口岸4个,对蒙边境口岸9个,分别承担着中俄陆路运输货物总量的65%和中蒙间货运总量的95%,其中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分别是我国对俄和对蒙最大口岸。
2006年至2014年自治区口岸建设资金投入约27.56亿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全区口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特别是现代化通关手段的运用,口岸通过能力明显提高,在全国边境陆路口岸中处于领先地位。为发挥口岸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在加强和改善口岸及陆港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与俄蒙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口岸进出境客货运量逐年提高。“十一五”时期口岸进出境货运量累计18725万吨,进出境客运量累计1860万人次。“十二五”前4年,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累计26786.6万吨,进出境客运量1870.8万人次,进出境交通工具528.5万列辆架次,已超过“十一五”时期总和。2014年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为7085.7万吨,同比增长4.2%。其中:对俄口岸进出境货运量为3038.7万吨,同比增长0.2%。对蒙口岸进出境货运量为4047万吨,同比增长22.9%。进出境客运量为467.6万人次,同比增长2.9%。进境交通工具为67.8万列辆架次,同比增长6.6%。2015年1-3月全区口岸进出境货运量为1280.82万吨,同比下降1.0%。全区口岸进出境客运量为81.14万人次,同比下降13.8%。进出境交通工具为25.25万列辆架次,同比下降0.6%。
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我区形成了年进出境货运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和策克四大口岸,其中满洲里口岸货运量2013年突破3000万吨。二连浩特年进出境客运量保持在200万人次以上。在全国边境陆路口岸中,进出境货运量满洲里在历史上一直排第一位,甘其毛都、二连浩特和策克分列第2、4、5位。其他口岸的进出境货运量虽然数量小,但逐年均大幅度增长。发挥与俄蒙的经济互补优势,通过口岸主要进口我国亟需的煤炭、铁矿石、铜矿砂、木材等资源性产品,出口俄蒙市场短缺的建材、机电、轻工、日用品和果菜等商品。
二、内蒙古口岸发展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扩大向北开放和加强对俄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口岸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构建覆盖全区、辐射周边省区、联通俄蒙欧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口岸发展规划,明确口岸定位、完善口岸功能,形成布局合理的口岸群,提升口岸发展水平;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通关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口岸通关模式,简化通关手续,顺畅通关协作,提升通关效率,通关环境明显改善;建成覆盖全区所有口岸的、统一的电子口岸平台和口岸监控指挥系统,口岸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口岸管理模式,创建和谐口岸,口岸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口岸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进已经制定出台的向北开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落实,推动改革任务事项后续工作落实。重点工作有以下几项:
(一)完善口岸经济产业布局
1.推进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建设。依托沿边陆运口岸,建设边境经贸合作高端平台。西部以策克、乌力吉、甘其毛都、满都拉口岸为重点,打造对蒙能源资源战略通道、加工和储备基地;中部以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为重点,打造集商贸流通、综合加工、国际物流、人文交往为一体的对蒙经济合作主示范区;东部以阿尔山、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口岸为重点,打造对蒙跨境旅游和生态产业合作区;东北以满洲里、黑山头、室韦口岸为重点,打造集商贸流通、综合加工、国际物流、跨境旅游、人文交往为一体的对俄经济合作主示范区。充分发挥沿边经济带的比较优势,有效借助沿黄沿线经济带等区域经济较发达、要素集聚程度较高等优势,加强沿边与腹地在多方面、多领域的密切合作,推动全区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向沿边延伸,加快形成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依托空运口岸,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开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览展示等临空现代服务业。引进有运营资格的企业或大型快件公司,开通快件、邮件业务,扶持跨境国际快递业务。引进大型电商公司,依托航空高效的运输方式,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引进航空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发展国际航班货运业务,辐射全区和周边省区的空运货运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依托内陆港,发展货物集散、中转、分拨、配送、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税物流,打造联通境内外的国际物流重要节点、多式联运现代物流中心和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发挥我区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枢纽作用,加强口岸区域物流合作,推动我区陆运口岸、空运口岸、内陆港之间以及与沿海和内地省区口岸之间的联动发展,构建设施先进、网络完善、支撑有力、运行高效的货运集疏体系,形成国际物流、航空物流、保税物流、特色产品物流、城市商贸物流等各类物流业态门类齐全、一体联动发展的多式联运格局。
3.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推进重点口岸、区域中心城市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同国家有关部委对接加快满洲里、鄂尔多斯、集宁综合保税区审批进程,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辐射功能,培育区域外产业配套能力,带动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形成高端入区、周边配套、辐射带动、集聚发展格局。推进边境陆运口岸中俄、中蒙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拓展口岸综合贸易,发展进出口加工产业,促进边境贸易向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转型。对接俄罗斯、蒙古国在与我毗邻地区建设工业园区和自由经济区,积极探索建立中俄、中蒙自由贸易园区,整合提升对外经济、科技、金融、贸易、加工、物流等功能。
4.大力发展口岸现代服务业。推进口岸物流业发展,加快升级改造和新建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发展国际物流,构建集仓储、运输、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开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业态,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购物中心,形成一批现代化大中型专业市场。依托内蒙古电子口岸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口岸金融业发展,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口岸城市(镇)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口岸旅游业发展,加大沿线和周边地区旅游资源整合和开发力度,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与俄蒙合作开展跨境旅游。推进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科技、会计、法律、咨询、评估、设计等中介服务,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二)提升口岸发展水平
1.优化口岸开放布局。稳妥推进沿边陆运口岸开放,原则上不再新开陆路口岸,如确实需要,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新开口岸符合我区扩大向北开放和深化与俄蒙务实合作的现实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口岸工作的重点是推动铁路口岸开放和现有口岸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实行“一口岸、多通道”的通关模式。改变我区空运口岸少和不平衡的现状,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机场对外开放。根据我区地域辽阔、东西狭长的实际,发挥我区区位优势,积极推动内陆港建设,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区域通关合作,打通出海通道。
2.明确口岸发展定位。依托沿边陆运口岸,加强与俄蒙互联互通,深化与俄蒙互利务实合作,规划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沿边经济带。依托空运口岸,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览展示等临空现代服务业,发展电子信息产品、通信设备、微电子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高端制造业。依托内陆港货物集散、中转、分拨、配送、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税等物流功能,发展“陆海联运”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
3.完善口岸功能布局。改变现有口岸功能比较单一的现状,大力发展口岸进出口贸易、进出口加工、国际物流、保税仓储、跨境旅游、人文交往、现代服务业等综合功能,实现口岸功能完善。改变现有口岸布局不合理的现状,综合考虑口岸通道建设(客货分离)、查验配套设施(便于查验)、城镇建设(现代服务业)、各类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口岸各功能区,实现口岸有序发展。加强我区陆运口岸、空运口岸和内陆港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衔接,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加强口岸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要遵循“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口岸发展需要逐步建设和完善。进一步加大口岸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水平。实行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财政适当补贴的口岸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口岸各类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口岸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口岸基础设施对口岸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积极探索与沿海和内地省区铁路、海运和港口等经营企业深度合作,支持以多种形式参与我区口岸设施、物流设施、内陆港建设,推动港口功能前移,实现互利双赢。
2.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共建,实体化动作”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内蒙古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加快内蒙古口岸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强化阳光执法,有效应对和处置口岸突发事件。构建内蒙古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设立电子口岸通关物流信息中心、通关业务服务中心、通关辅助监管中心,研发跨境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电子金融等应用项目,把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成为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信息服务与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统一协同的信息平台,为进出口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统一的经营环境。
3.创新口岸通关监管模式。进一步创新口岸通关模式,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以集中审单为基础,以通关联动信息化系统为支撑,进一步实现在关区内多点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方式。深化区域通关作业改革,对我区符合条件企业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或“属地申报、口岸放行”的通关模式。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逐步实现所有关区现场通关作业无纸化业务领域的全覆盖。加快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次放行”通关模式改革,推广到我区所有通关现场,实现区内各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企业、生产制造园区、物流基地之间通关流程全覆盖和互联互通。加快推动查验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加强区域通关合作,实现与沿海和内地主要口岸的互联互通,打造网络化协同监管模式和服务体系。深化同俄罗斯、蒙古国口岸查验部门的合作,完善双边查验部门定期会晤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合作。
4.加强口岸集疏运体系建设。与发改、交通部门配合优化路网结构,超前制定口岸现场和外围道路交通建设规划。按照客、货分离的原则,加快客运和货运通道建设,加强与俄蒙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口岸“疏内通外”客货运通道设施,增强口岸集疏运能力。加强边境口岸与区内外通道建设,实现各边境口岸所在城镇与区内外区域中心城市和产业聚集区公路、铁路连接。
5.优化口岸经济发展环境。督促各部门统一和公开口岸收费项目和标准,口岸管理部门、查验部门、运营主体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减免、调整的收费项目。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要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优惠政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治区口岸及价格管理部门要按照收费管理权限,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禁止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