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时间: 2015-07-30信息来源:欧阳慧 刘保奎 作者:wl_admin 责编:
摘要:环渤海地区位于我国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的结合部。推进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对于在转型中提升这一区域整体竞争能力、拓展大区域开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环渤海地区 协同发展 路径选择
一、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具有较好的先天条件,在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合作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不同的比较优势为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
环渤海地区各省(市、区)比较优势明显。北京的科技、文化及金融业,天津的先进制造业、河北的重化工业、山东的海洋经济、辽宁的装备制造、山西和内蒙古的能源工业等都在全国具有优势地位,这为区域合作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各地区根据各自比较优势,加速各类生产要素及人才、技术、资金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可以形成发展合力。一是中心-外围合作,如中关村科技园区分别在山东、河北开展园区合作,将中关村的人才科技优势与合作地的土地、市场优势相结合;二是沿海-内陆合作,如河北黄骅依托港口等优势,与山西、内蒙古煤炭基地开展能源化工合作,唐山曹妃甸港口设置面向内蒙古的临港工业区。
(二)不同的发展梯度为区域合作提供了可能
环渤海地区呈现出显著的发展梯度差异。北京进入以服务业为主的发展阶段,服务业占比超过75%,天津人均GDP位居全国第一,京津两市处在第一梯队。山东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三,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国前列,属第二梯队。辽宁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河北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基地,面临产能过剩调整,都属于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同时也面临重大挑战的第三梯队。山西、内蒙古同为我国能源资源大省,但也分别面临着资源型转型、后发追赶等新任务,属第四梯队。发展梯度差异减少了区域内部的同质恶性竞争,有助于各地区形成与各自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合作模式。
(三)已有的协调机制为深化合作积累了经验
环渤海地区合作呈现出加快发展势头,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从单纯的经济领域向基础设施、能源资源、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多领域综合拓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省市之间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或备忘录,召开了多项研讨会、座谈会和联席会,形成了“北京倡议”、“廊坊共识”、“天津倡议”等一系列协议和文件。基础设施领域,京沪、京广高铁、京藏高速、大秦铁路改造等项目建成通车,京沈高铁、北京大外环、北京第二机场等项目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领域,内蒙古至京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山西至河北黄骅的运煤通道、内蒙古锡盟至山东济宁的特高压输电线路等建成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北京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在风沙防控、雾霾治理、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合作。在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疾病防控、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等方面都进行了务实合作,形成了“自下而上”、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为特征的合作协调机制。
二、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经济联系的向心力不足
环渤海地区分别属于我国传统的东北、华东、华北经济区,在经济联系上的向心力不足。辽宁历史上一直是“关外”地区,其主要经济联系方向为吉林、黑龙江、内蒙东部;山东内部经济联系密切,但与区外经济联系较弱;山西受自然地理因素影响,出晋通道有限,产业结构上自成体系;内蒙古受地形阻隔,与京津冀地区联系较弱;京津单核还是双核之争长期困扰着该地区发展;河北沿海、辽宁沿海、山东半岛临港产业高度同构,竞争大于合作。省际交界地区发展水平低、存在断裂点,也是影响区域向心力的重要因素,燕山-太行山区、冀北、鲁西、辽西、晋北等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区域一体化进程。此外,已经出台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山西资源型转型综改区及辽宁沿海、河北沿海等区域规划和政策文件并没有改变这些塌陷区发展问题,反而加剧了板块分割。
(二)市场机制尚未充分发挥
环渤海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央企在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民营经济不发达。以北京为例,2008年北京国有企业资产28万亿元,占全市总资产的比重也达到43.4%,远高于上海的21.2%、广州的27.2%、深圳的15.2%。政府干预经济的力量较大,民营企业发展较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较为滞后,经济活力不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产业分工、服务环境等作用明显不足。以汽车产业为例,北京和天津则是分别围绕核心企业分别形成了汽车产业集群,但域内本土企业配套能力弱。北京现代在国内有40多家提供零部件和配套服务的企业,其中近20家是韩国现代的原配套供应商在北京建立的合资或独资企业,另20多家则是主要分布在上海和昆山等地的协作厂家。
(三)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凸显
当前环渤海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展显著,防风同沙林、水源涵养林等一批生态项目实施,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所减缓,但总体上生态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仍较弱。水资源严重短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特别是雾霾等新兴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区域环境合作与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弱,地表水断流或污染、地下水位降低现象严重。土地沙漠化范围仍在扩大,河北坝上、山西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等地区仍是我国受沙漠威胁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大气污染严重,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唐山、邯郸等是我国雾霾最为多发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给区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了环渤海区域合作进程。
三、推进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加快形成协作互动的空间格局
按照“内优外拓、轴带集聚、分片指导、节点支撑、协作互动”的总体思路,以点带轴、以轴促面,全面优化空间总体布局,构建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着力打造战略性功能区,全面推进区域协作互动,合力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一要协作互动形成两大圈层。沿海优化发展圈层,是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圈,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5省市,要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区域国际竞争力,合力打造全国最具竞争力的地区之一和环渤海地区实现转型升级的主要载体。内陆协作拓展圈层,包括山西、内蒙古2省区,要加强国家能源基地建设,增强与沿海优化发展圈层的经济联系,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的资源能源保障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成为实现环渤海地区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二要进一步发挥北京、天津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形成“国家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地方性中心城市—小城镇”的多层级、多中心联动的网络化城镇体系。三要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合作共建一批功能强大的战略性功能区,充分释放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分工明确、协作联动的发展格局,共同支撑区域转型发展,大力提高区域竞争力。四要增强沿海与内陆地区联动,突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促进资源地区转型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城乡一体、陆海统筹、缩差共富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大力推进产业对接合作,全面促进产业发展协作共兴
按照优势互补、合理分工、优化布局、企业主体、互利共赢的原则,完善产业分工格局,强化产业对接合作,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一要构建新型产业分工格局,重点推进京津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带,滨海地区石化、装备制造和海洋产业带和晋蒙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二要加强产业对接合作,推动京津等特大城市产业向周边地区延伸布局,合作共建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构筑全方位、多层次产业合作平台,探索跨行政区产业园区协作发展模式,建立产业转移、产业承接、产业互补的良性互动机制。三要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强化首都国家创新中心地位,完善区域创新合作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建设一批区域创新合作平台。合作共建国家创新型区域。
(三)突出内外交通大通道建设,下大力气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发挥基础设施在区域合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导作用,突出交通、能源等重点环节,加强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适度超前、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网络化、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支撑能力。一要加强港口的分工合作,合力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完备、辐射力强的辽宁沿海、津冀沿海、山东沿海等三大现代化综合性港口群。二要完善首都机场功能,高标准建设北京新机场,培育发展沈阳、大连、天津、青岛、济南、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等区域性枢纽机场,支持支线机场发展,加快形成环渤海地区世界级机场群。三要增强对外陆路交通通道建设,增强煤炭运输通道能力建设,加强港口与腹地的交通联系,推进交通网络衔接,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全面构筑内通外联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四要以缓解水资源短缺为重点。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构建多源互济的水资源保障格局。五要深化与山西、内蒙古等地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共同谋划建设重大能源项目,推动能源产业链发展,建立能源供销合作机制,完善能源输送网络。
(四)加强合作共保机制创新,鼎力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把生态环境共保放在优先位置,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动,加强区域生态共建共筑,协同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合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一要创新大区域大流域环境共保合作机制,强力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共同提升区域环境。二要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贯彻落实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加强海岸工程污染防治与滨海区域环境管理,建立陆域污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系统,全面推进海域综合污染防治。三要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防护林的建设,共同推进沙漠化、水土流失等治理。重点推进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区、毛乌素沙漠防治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和太行山水土流失防治区等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建立区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和流域性水资源补偿机制,开展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共筑生态安全保障。四要合作组建区域环境监控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
(五)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全面加快区域要素市场对接融合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改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共构区域市场秩序和市场信用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一要以共构人才、技术要素市场为重点,消除不合理的行政性垄断和市场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二要发挥北京、天津等国家中心城市和沈阳、大连、青岛、济南、石家庄、唐山、太原、大同、呼和浩特、包头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资源集聚优势,构筑一批市场交易平台,构筑环渤海区域或次区域的市场体系,成为参与分工合作的重要节点。三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共构区域市场秩序,共同维护区域信用体系,改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六)建立衔接紧密、运行高效、统筹有力的合作机制。全力推进共赢协作
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发挥首都国家创新中心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渤海湾海洋环境源头治理,着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建立区域基础设施互联共建机制,整合港口资源,推进区域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立区域资源能源共享利用机制,整体提升水资源与能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区域公共服务领域合作交流机制,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均等化发展。积极培育各种类型的产业联盟,建立环渤海地区非官方(包括中介机构、民间组织等)的协调机制,健全市场化合作机制。创新区域利益协调机制,重点探索建立跨行政区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移等方面的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周立君.谢思全.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08)[R],2008.
[2]吴良镛.京津冀地区城乡空间发展规划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肖金成.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开放导报,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