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依托“一带一路”深化油气国际合作时间: 2016-09-23信息来源:杨晶 高世宪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过去20年油气合作引领了我国能源“走出去”,成为能源国际合作的重中之重,“一带一路”倡议为新时期我国深入开展能源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未来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能源合作的重点之一必将是油气合作。本文提出,要以实现从“走出去”到“走上去”、从“油气大国”到“油气强国”为目标,重点建设“一个人才培养体系、两张基础设施网络、三条企业发展路线、四个上游合作区域、六个下游合作园区和若干油气交易中心”,简称油气合作“12346+N”战略重点。关键词: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重点任务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55—(2015)12—0010—05
Doi: 10.3969/j.issn.1003—2355.2015.12.002
收稿日期:2015—12—4
作者简介:杨晶(1982—),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工作。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学士、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石油和天然气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国际合作等。
Abstract: "One belt, one road" initiatives offer new opportunities for energy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il and gas cooperation acted as the leader of China energy 'go global' strategy in the past 20 years, and it will remain to play a key role of energy cooperation in the context of 'one belt, one road' initiatives. It is important to set out the overall objective and main tasks of future oil and gas cooperation, which will be addressed in this article. It is proposed that to enhance the power of China oil and gas industry and market, the cooperation should focus on 'one system for human resource, two networks for infrastructures, three paths for corporations, four areas for upstream cooperation, six parks for downstream cooperation, and several centers for oil and gas trading', which named as '12346+N' strategy.
Key words: One Belt One Road; Oil and Gas Cooperation; Main Tasks“一带一路”倡议为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过去,油气合作一直是我国能源“走出去”的重头戏,20年来已取得丰硕的成果。目前,我国企业在全球33个国家开展了100多个国际油气合作项目,初步建成中亚、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合作区域。2014年,我国海外油气权益产量达到约1.3亿toe,同比增长约10%,创下历史最高水平。油气企业跨国经营初见成效,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跻身世界大型石油企业之列,民营石油公司也纷纷开启国际化进程。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以新的视角、新的思路、新的策略深入推进油气合作,实现从“走出去”到“走上去”,推动从“油气大国”向“油气强国”转变都具有重要意义。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油气合作该怎么走?
1 深化全产业链合作,布局“四个区域”和“六个园区”
继续加大油气领域的国际投资,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资源国上下游领域的投资机会,统筹推进能源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合作。逐渐扩大油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向能源生产、运输、加工、销售及服务等领域全面拓展。
1.1 坚持上游为合作重点,实施“油气并举”、“常规与两深一非并举”
预计2030年前石油和天然气在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仍将保持较高比重,因此,资源合作仍是油气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应坚持石油与天然气并举,常规资源与深层、深海、非常规资源并举的合作思路。
与国际石油公司相比,我国石油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合作相对较晚,是市场的新进入者。面对已被国际巨头们瓜分殆尽的资源版图,我国企业在上游的合作困难重重。“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与资源国的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未来一段时间,上游合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中亚地区。中亚油气资源丰富,环里海地区是仅次于中东的第二大油气富集区,有全球“油盆”之称,更重要的是中亚拥有全球最多的尚未建成投产或半投产状态的大型油气田项目,合作潜力巨大。此外,中亚在军事、外交和地缘政治上对我国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
其次是俄罗斯东部和西部地区。俄罗斯拥有全球最丰富的油气资源,但是由于错综复杂的原因中俄油气合作进展缓慢,一波三折。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综合考虑国际油价低位徘徊时期资源国的经济状况,应重点突破俄罗斯东部。我国已建成中哈原油管道和中亚天然气管道,基本满足了中西部地区的市场需求。考虑到天然气经西气东输管道输送至我国东部路途遥远,成本较高,应将合作重点向俄罗斯东部倾斜。一方面,俄罗斯远东地区油气资源丰富且尚未开发。另一方面,该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合作开发油气资源将为振兴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发展机遇。
再次是中东地区。“页岩”革命“松绑”了中东地区,美国实施重返亚太战略,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中东地区事务的干预,这为我国企业在中东地区开展资源合作提供了宝贵条件,在伊拉克战后重建和伊朗核制裁解除的背景下,应加强与伊拉克、伊朗等国家的合作。
1.2 中游合作重点是油气管道互联互通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中游合作重点是油气管道的互联互通建设,增强管道互联程度,形成周边国家互保机制,将在第二部分中论述。
1.3 下游合作重点是产能合作
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下游合作重点应是在资源国和消费国培育建设炼油化工基地、技术研发基地、装备制造基地等,重点布局在我国西部地区、中亚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瓜达尔港、中东地区、俄罗斯远东地区、东南亚地区等,形成六大产业园区。其中,我国西部产业园区应辐射中亚、南亚、西亚和我国西部。俄罗斯远东产业园区应辐射蒙古、俄罗斯远东和我国东北。中亚哈萨克斯坦园区应以哈萨克斯坦为中心,辐射中亚、中东、俄罗斯西部和中国西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园区应以巴基斯坦为中心,重点辐射南亚。中东园区应以迪拜为中心,辐射中东、北非和东非。东南亚产业园区应以缅甸为中心,辐射东南亚。
2 构建互联互通油气网络,形成区域互保、海陆互保格局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实现区域能源互保是深化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内容。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亚欧区域内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际骨干能源通道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能源网络,实现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互保、陆上通道和海上通道互保。形成连接亚洲各区域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之后,进一步推动亚欧大陆与非洲联网,形成亚欧非之间的能源互联互通大格局。
2.1 建设五条亚洲油气主动脉,推动形成区域性网络格局
通过提高亚洲区域内油气管道互联程度,增加油气来源和运输线路的多元化,保障资源国的供应安全和消费国的需求安全。在已建成的中俄原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网、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跨国原油管道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通过加强陆上油气管网互联互通,逐步减轻东亚区域对海上运输路线的依赖,提高油气运输通道的整体安全性。通过提高亚洲区域内油气资源流动性,形成我国与周边主要消费国之间的协同保障能力。
原油管道应重点建设连通我国与中亚—俄罗斯地区的原油管道,尤其是我国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两国的原油管道,从而大幅提高我国陆上原油进口通道运送能力。此外,应依靠已建成的中亚天然气管道、中缅天然气管道,重点构建我国外围区域的天然气管道网络,筹划建设三条亚洲天然气管输大动脉:第一条是我国东北部连接俄罗斯东部的天然气管道;第二条是中亚天然气生产国连接南亚消费国的天然气管道;第三条是中东地区连接东南亚地区横跨多国的天然气管道。
2.2 开辟新的海陆联运航线,共同维护海上能源通道安全
包括我国在内的东北亚国家90%以上原油和天然气进口采用海运,途经马六甲海峡和霍尔木兹海峡的运输通道是东亚进口国的“石油生命线”。我国进口石油运输主要通过中东、非洲、拉美和东南亚等四条航线。除东南亚航线外,其他三条航线都面临运输距离遥远、运输时间长、通道容量有限等制约因素。此外,地缘政治、南海争端、海盗和恐怖主义活动频繁等复杂因素进一步增加了海上通道的安全风险。开辟多元化海上运输航线,与周边国家一起共同维护海上通道安全是区域互联互通的重要任务。
开辟新航道有利于提高进口通道的容量和分散安全风险,应深入研究开辟潜在运输通道的必要性和经济技术可行性。重点研究和论证巴基斯坦瓜达尔港—我国新疆喀什的海陆联运路线,从地缘政治、恐怖主义、自然条件、技术难度、经济性、经营管理等角度全面深入论证新线路的可行性。提高巴基斯坦瓜达尔港使用率,向南辐射印度等地区,通过建设连接主要消费国的原油管道,开辟南亚和东亚地区新的油气进口通道,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输安全。
加强传统通道安全建设,提高重要海峡、运河的安全性。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扩大和深化与主要进口国、沿岸国之间的政治经济联系和军事交流,加强与相关国家的沟通。加强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友好合作,增加对马六甲海峡安全公共产品的提供力度,协助沿岸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马六甲海峡的管理水平。针对海上运输通道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建立预警体系,以便对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
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维和及反恐工作,开展与非洲、中东、东南亚各航道沿线国的协作,在参与多国护航、打击海盗等行动中承担大国责任,与美国、欧盟各国一同保障海上航线安全。
加强我国沿海重点港口建设,提高进口能源接纳能力。加强我国沿海地区主要能源进口港的原油码头,尤其是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和使用,面向社会开放使用,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3 走多元化发展路线,培育世界水平的跨国石油公司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所有企业参与国际能源合作提供了机遇。大型石油央企和其他企业由于自身特点不同,在参与油气国际合作中应制定差别化发展战略,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有利于扬长避短的参与方式和发展路径。
3.1 要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石油公司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新形势下,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要抓好全球经济结构大调整和油气市场格局变化带来的战略机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油气公司。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中化和振华石油等大型石油央企在境外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合作基础和经营成果,具备了进一步成长为世界级跨国石油公司的“底子”。借助“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石油央企应继续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以世界水平的跨国石油公司为目标,着力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是构建全球化运营模式。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企业必须发挥主体作用,更熟练地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全球化采购、全球化融资、全球化营销、全球化服务和全球化研发创新。在企业制度和管理方面,要着力深化改革,尽快形成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全球化经营的业务管理架构和商业模式,提高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塑造世界知名的企业形象和品牌。我国大型石油企业应该树立打造“优秀世界企业公民”的宏伟目标,自觉承担起与其业务发展规模和行业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积极融入所在地社区建设,注重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资助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关系民生的项目,使合作对象国尤其是企业所在地居民真正受益,赢得当地政府、社会公众以及合作伙伴的价值认同和尊重。
3.2 各类企业应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路径
大型石油央企在过去20年中已积累了一些参与国际合作的经验,具有先发优势,并具有较强的资金、技术和管理实力,应着力继续做大做强,重点参与大型油气开发合作项目,适当参与风险较高但具有战略意义的非常规、深海等油气资源开发合作,寻求估值合理的优良资产收购机会,并通过与国际石油巨头合作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与大型石油央企不同,其他非石油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人才和经验,在国际油气合作中面临的困难更大、风险更高。因此,其他企业参与油气领域的跨国经营,应实行差别化发展战略。大型非油央企或地方国有企业,虽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但因不具备专业技术和经验,切忌急躁冒进。与石油央企重点开拓资源国上下游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不同,大型非油企业应选择投资回报较明确、成熟度较高的项目,从小到大,循序渐进,逐步积累能力和经验,不宜直接进入风险勘探领域。民营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和专业能力,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又不易获得国有金融机构、科技事业单位的助力,因此,适宜借助大型企业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础(如中石油在哈萨克斯坦已经建成了石油工业的产业链,包括上游开发、管道、炼厂等,并与当地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当地社区和居民的理解和信任),在“走出去”初期尽可能充分利用先行者已有资源的溢出效应,从参与开展小型项目合作入手,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政治色彩较弱,在国际合作中较容易被资源国政府和当地民众接受,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合作难度。国内相关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各类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在国际合作中出现恶性竞争、无序竞争。
4 审慎选择合作策略、投资方式和规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情况复杂多变,将国际油气合作项目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进一步放大。因此,在深化国际油气合作中,要注意审慎选择合作策略,优选合作方式,控制投资规模。
第一,对同时具有战略意义和商业意义的合作项目,可以考虑采用G2G(Government to Government)模式,即“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如跨国油气管道项目,途经多个国家和地区,需要借助相关各国、各地区政府间的沟通机制来协调和推进。此外,需要根据不同合作国的具体情况选择单个项目或者打包项目合作模式。例如,中俄之间的油气合作经过长期了解和磋商已探索出“一揽子”项目合作的模式。
第二,对一般商业性合作项目,尽量采用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或B2B(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关注资源国政府出让资源开发权的动向,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通过与其他跨国石油公司的竞争与合作,增强企业竞标能力,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
第三,恰当选择投资方式和合理投资规模,降低投资风险。近期宜重点以投资项目合作为主,审慎并购大型公司资产。资产并购较之绿地投资虽有许多优点,如可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人力资本以节省投资,较快形成产能,乃至获得专利技术和高端人才等;然而,大型公司并购通常涉及公司各种类型的资产和负债等,往往需要进行大规模改造来实现扭亏为盈,内部整合难度也较大,对普遍缺乏跨国经营经验的中国公司来说具有较大的挑战性。此外,应注意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大、中、小项目的数量应呈金字塔结构,非油国企和民营企业宜于参与总投资5 亿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几十亿、上百亿美元规模的投资项目目前较适宜于具有相对丰富国际合作实践经验的大型石油央企。无论项目规模大小,都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入科学论证,重视风险控制。
5 逐步建立和完善若干个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长期以来,亚洲地区由于缺乏统一的石油天然气现货和期货集中交易平台,不能及时反映出该地区市场供需状况,缺乏对国际原油和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影响力。而且,区域性标杆价格和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的缺失,不利于我国石油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和对冲操作,难以积极应对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一带一路”战略合作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带来了契机,应联合周边国家加快建设区域性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推动形成深化“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相适应的区域性石油天然气贸易体系。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和“一带一路”沿线第一大石油天然气消费国,有必要也最有条件在我国上海等城市建立国际性石油天然气区域市场交易中心。上海主交易中心可较好地辐射东北亚地区的消费市场,包括日本、韩国、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华东、东北和华北地区等。在我国南方选取适当城市建立交易分中心,可以覆盖我国西南和南部沿海地区,以及东南亚各国;在我国西部地区选取适当城市建立交易分中心,既可以连接中亚的生产区域,又可以辐射南亚的消费市场。
交易中心应先开展现货交易,待现货交易形成一定规模后再开展期货交易,并将期货市场作为培育重点。充分吸取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的成功经验,掌握好节奏,与市场化改革协同推进。配合发展原油、天然气、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大宗产品期货交易,重点开发标准化的期权、掉期等衍生品合约,形成更多元、更灵活的金融工具。
扩大石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放宽国内企业参与石油衍生品市场交易的限制,吸收境外交易者参与,实现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和国际化;通过引入国外套期保值者参与,提高交易量和交易规模。同时,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相关法律体系。研究制订和完善有关期货和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发挥交易所制定和维护交易规则的功能,规范交易行为,健全市场监管体系,降低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
6 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是赢得国际市场竞争的关键,具有全球视野并具有专业技能和商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企业软实力的集中体现。但是,我国石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国际化高端人才的数量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建立适应全球竞争与合作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是深化石油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支撑,是其重要任务之一。
首先,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增加优质人才供给。应面向社会广泛吸纳熟悉国际商务、法律的优质人才,尤其是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商务交流,同时具有一定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人才选拔过程中,立足企业内部资源,同时加强校企合作,从国际石油公司挖掘人才,通过多种渠道补充我国石油公司国际化人才的供给。
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利用“传、帮、带”的形式,建立分层次的培养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培训课程(如外语、外交、宗教、商务、法律等),并在海外合作实践中锻炼和培育人才。
最后,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做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设计,使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国际化发展结合起来,鼓励岗位轮换,形成国内外项目之间工作交流和轮岗的良性循环机制,在使用中培养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务骨干和领导人才,以适应国际化需要。
7 结论和建议
油气领域一直是我国能源国际合作的重中之重。依托“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深化油气国际合作,应重点深化全产业链合作、构建互联互通区域油气网络、制定多元化企业发展路线、培育世界水平的跨国石油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策略和投资方式、建立和完善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建立国际化人才培育体系等。为推进以上重点工作,建议:
第一,深化油气国际合作需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力军,一方面要尽快剥离其行政职能,减轻人员负担,促进成本下降;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开放促改革”,打破其在国内上游领域的垄断专营权,放松成品油和天然气市场价格管制,激励企业在国内和国外同步发展,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石油公司加速转型。
第二,深化油气国际合作要做好风险防控,要以商务部门为主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建议为不同类别企业在参与国际合作项目时设置资金规模限制,对首次参与国际合作的企业设置投资上限(不超过5亿美元,并逐步提高),鼓励其从事老油田的二次开采合作,鼓励采取多家企业合作、尤其是与跨国石油公司合作的形式降低合作风险,限制小企业进入风险勘探项目。
第三,深化油气国际合作要做好支撑体系建设,建议以科技部为主设立专项基金,开展用于国际合作项目的重大技术和设备攻关,并适当向民营企业倾斜,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培养高度专业化的设备供应商、工程承包商、油田服务商,促进产能合作。
第四,深化油气合作要注重能力建设,建议在“一带一路”相关机构中设立油气领域的协调专员,在相关金融机构中设置能源咨询专家,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大使馆内设立能源特使。同时,考虑建立国内能源智库研究人员与国际合作项目管理人员的短期互访和学术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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