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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中东欧经济发展新引擎时间: 2016-10-13信息来源: 左彩金 作者:ws 责编:

 
    【摘要】中东欧国家位于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是连接欧亚大陆的门户,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和推进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未来应当探求构建“一带一路”与中东欧经济发展融合的对策,以促进“一带一路”的建设和发展,带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合作,促进各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全面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机遇
 
    目前,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合作关系不断深入,共建“一带一路”面临史无前例的历史机遇。“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秉承开放包容的丝路精神,不限国别范围,不搞封闭排外机制,倡导不控制他国经济命脉,不改变他国政治制度,鼓励有意愿的国家和经济体积极参与。这样的构想使世界看到中国是一个有气度、有胸襟、负责任的大国。同时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沿线国家摆脱危机、发展经济诉求强烈,“一带一路”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抓住发展机遇,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一方面,中东欧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提振乏力的形势下,多数国家处于经济恢复期,有着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而在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方面,各国有着各自的优势产业和专业领域,开展互利合作的前景广阔,但各国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方面相对滞后,存在着较大发展瓶颈。另一方面,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资金相对较为充足,且在高铁、核电、通讯设备等制造业和技术发展方面拥有较大的优势。与沿线国家的深度市场融合,可以将中国的一些优质过剩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而由于产业转移引致的产业转型升级,将给投资者带来无限机遇。“一带一路”的构想可以实现双方经济结构上的互补,“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发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使双方的战略利益诉求高度契合,进而推动双方的经济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面对的挑战
 
    尽管“一带一路”战略有许多机遇,但是由于各国之间宗教文化、民族特色、利益诉求等各方面存在较大不同,周边各国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历史包袱较重,缺乏政治互信和共同的价值观,“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也面临着挑战。“一带一路”周边地区地缘政治环境非常复杂,如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中东欧国家,其地缘政治价值不仅充分反映在不同的地缘政治学说中,也在现实的地缘政治格局中得到了印证。同时,由于该地区存在多种宗教、多种文化、多种政治力量,这都会对我们未来“一带一路”的建设造成影响。另外,一些中东欧国家的政局不稳,不同党派之间的理念差别很大,一旦政权更替、外交政策改弦易张,也必将给我们的合作带来挑战。因此,我们在具体推动“一带一路”战略时,必须对这些国家的政治格局、法律环境等国情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投资之前做好风险应对预案,将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地位的迅速提升,“中国威胁论”早已出现。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推进,也受到外部大国的竞争挑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地区在历史上就是一些大国竞争的中心地带和利益关切点。而现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组织看到亚欧市场的巨大潜力,纷纷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通道建设”方案,所以我们在如何协调大国关系、如何面对域外大国的竞争风险等方面也面临着很多挑战。另外一个挑战来自于我们对中东欧国家丰富的历史风情、独特的民族文化、复杂的地域分布、生态环境等国情的不甚了解。由于语言等障碍,国内对于中东欧各国的研究人才和一手资料都比较缺乏,网上盛行的一些资料可靠度有待进一步商榷。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必须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我们要密切关注国内发展的需求及产能过剩情况,立足国内实际与沿线各国的实际,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不能不顾国内的实际需求而一味向国外投资和转移产业,有可能会产生对国内投资的挤出效应和产业的“空洞化”,从而影响国内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应对“一带一路”与中东欧经济发展的挑战
 
    第一,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协同发展。首先,我国必须加强与区域外的相关力量的协同。其中包括:一是与欧盟的协同。自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沿线国家反响各异,我国应尽量消除欧盟对“一带一路”战略的疑虑,营造互补氛围,加强中欧关系的建设。二是与俄罗斯的协同。“一带一路”战略与俄罗斯所提出的欧亚联盟战略有部分重叠,俄罗斯担心“一带一路”实施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国应该让俄罗斯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战略、消除疑虑。三是与美国的协同。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势必引发美国的担忧,因此中国应加强与美国的沟通,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透明化和开放化,鼓励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积极参与。其次,我国必须立足于制度,与中东欧各国协同发展。由于中东欧各国国情不同,中国无法在同一种框架下,与各国开展合作交流,因此,要尊重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诉求,以“开放、包容、共赢、互惠”为原则,从各国自身的发展规律以及社会特色出发,促进合作向着稳定、和谐的方向发展,同时必须注重可操作性,以便促进合作项目的开花结果。再次,我国应该结合国内产业布局,利用“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推进的有利契机,加强区域间合作,优化国内产业链布局,推动国内不同区域间协调发展。现有国内产业布局存在多方面问题,“一带一路”战略为平衡国内区域发展提出新思路,我们要以东部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西部地区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向中西部的转移,为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创造空间。
 
    第二,关注发展差异,注意规避风险。要关注中东欧各国及区域内不同集团的差异。中东欧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状况、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不尽相同,特别是在冷战后,中东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改革路径以及发展模式,导致该地区出现了不同的区域性组织,其中包括地中海联盟、新中欧自由贸易协定等。我国必须加强对这些区域组织的研究,尽量参与到它们之中,以便加深与中东欧各国的合作发展。同时,要关注中东欧各国的贸易环境之间的差异。一方面,这些国家的贸易体制与欧盟逐步接轨,另一方面,中东欧各国对外资实行不同优惠政策,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与中东欧各国合作与沟通中区别对待。此外,还应该注意规避地缘政治环境的风险。以乌克兰危机为代表,中东欧各国之间的不安全因素大幅度增加,再加上美国遏制俄罗斯的军事力量,使中东欧的地缘政治状况尖锐化和复杂化,我国应该对此保持警惕。
 
    第三,搭建沟通平台,注重多方交流。首先,我国要搭建与中东欧各国政治与经贸往来平台。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与“16+1”机制构建以来,我们已经搭建了多层次的合作平台,今后,随着这些平台和机制的务实推进,一些创新、有效的平台还会不断涌现。其次,我国要构建民间与国家教育和文化交流的平台。只有增强我国与中东欧文化的相互影响力,加强年轻人之间的了解,才能消除各国对中国的负面看法,使各国认同中国价值观。为此,我国可以选择与时俱进的手段,例如中国艺术作品展览、中国音乐文化节、中国文化电影专栏等,使中东欧各国深入了解中国独有的文化魅力。再次,搭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司法交流平台。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合作的有序推进,急需法治保驾护航,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2016年5月4日,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司法界同仁搭建起崭新的交流平台。同时,这也标志着双方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最后,我国应该遵循“独立自主、互不干涉、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开展与中东欧各国之间的政党交流与合作,加强党际交流,使各国之间的关系向着和谐、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地质大学社会科学部)
 
                                                                                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