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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与G20的机遇时间: 2017-02-20信息来源:张燕玲 作者:hjr_admin 责编:

将“一带一路”构想纳入G20行动计划必将力促世界经济发展,明显提升沿线后发国家民生,切实改善全球治理

  “丝绸之路”是历史上亚欧非众多国家经济文化融合发展的典范,20世纪末联合国就发起“丝绸之路复兴计划”,随之日本、美国、俄罗斯及中亚国家纷纷提出自己的相关计划项目。中国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不同类型国家愿望的升华,是各国“新丝绸之路计划”的具体体现,是世界经济增长模式的创新,是共同和平发展的智慧结晶。“一带一路”倡议所坚持的宗旨与G20遵循的共同信念具有同质性,为“一带一路”倡议融入G20行动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带一路”倡议的巨大经济带建设是全球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也是G20面临的最大机遇和挑战,将“一带一路”构想纳入G20行动计划必将强力促进世界经济发展、明显提升沿线后发国家民生、切实改善全球治理。

“一带一路”的宗旨与G20的信念一脉相承

  用现在的眼光看,古代的“丝绸之路”模式是亚欧先民以血汗凝结的经济发展模式的伟大创新,堪称历史上众多国家的崛起,世界经济和政治发展格局出现新变化,加强亚欧非美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联系,已成为全球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人们回望历史寻求先民智慧时,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到“丝绸之路”上,呼唤“丝绸之路”复兴的声浪逐渐高涨起来。早在198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启动了为期10年的“综合研究丝绸之路——对话之路”项目。21世纪初,日本、美国、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阿富汗、印度等国也先后提出自己的“丝绸之路”计划。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接连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将世界各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的积极因素融为一体,创建了“一带一路”的宏伟构想。

  “一带一路”所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及必须尽快实现的“五通”建议,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都是不同类型国家人民的共同愿望。习近平主席在阐述“一带一路”伟大意义时明确指出:为了使我们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这是一项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业。”进而提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倡议是完全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区域经济合作、平等共建、互利共赢的全球互动式大事业。“一带一路”的宗旨是“造福人民”,与G20的“加快发展,减少贫困”的共同信念一脉相承。

“一带一路”项目的实施是实现G20经济增长目标的有力保证

  “一带一路”所指向的亚欧经济带直穿亚欧两大洲,除美国、日本、巴西之外的世界前十大经济体的大多数国家都在这条经济带上,沿线各国GDP占世界总额的55%左右,占世界总人口的约70%及世界已探明能源资源的75%。“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数据,尚未列入其中。如此巨大的经济体量,加上欧洲发达国家和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资本优势,经济带中部国家雄厚的发展潜能和强烈的内在驱动力等全新经济发展要素,将成为千载难逢的全球经济增长的最大机遇。这对于以改革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的G20来说也是面临的最大机遇和挑战。

  当然,“一带一路”的实现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很多困难仅凭某一国之力是难以克服的。这些阻碍“一带一路”构想向前发展的难题,也是G20必须面对的挑战,包括以下难题。

  一是政治难题。美国、日本的“丝绸之路”计划各有政治考量上的差异,尚须理念沟通。中亚的“颜色革命”造成有些国家社会不稳定,政治局势复杂多变。中东地区宗教、国家争端引发社会动乱的负面影响仍很严重。东南亚已成为大国博弈的热点,“中国威胁论”还未根除。

  二是安全难题。极端势力的威胁,可能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造成直接破坏或阻碍,并威胁工程建设者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经济难题。由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数额大、周期长,防范投融资风险极为重要。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政策的外溢效应与欧债危机的风险,都可能阻碍“一带一路”项目的实现,必须加以防范。

  四是法律难题。“一带一路”经济带涉及几十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各不从属,差异很大,在投资、劳工、经营、环境、贸易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更是千差万别。由于不知法、不守法和不会用法带来的种种难题,也会成为项目建设的拦路虎。

  从G20峰会公报可以看出,G20关注的重点就是金融监管、改革体制、发展经济,每次峰会都提出许多具体的治理改革和经济增长措施,并以行动计划的方式推动落实。G20布里斯班峰会进一步提出,到2018年前使G20整体GDP额外增长2.1%。这就将使全球经济创造超过2万亿美元财富,并增加数百万就业岗位。这一增长目标虽然鼓舞人心,却也困难重重。但是,正如“一带一路”项目也需要克服许多困难一样,若能将“一带一路”项目与G20行动计划有机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额、工程量就会大增,可以为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证。

将“一带一路”倡议纳入G20运作体系将切实改善全球治理

  “一带一路”从计划到实践,离不开一个声望好、权威性强、覆盖面广、执行效率高的国际组织的领导协调。有意见认为,应该将“一带一路”的实施置于联合国之下,但也许G20更适合担任这一重要角色。虽然G20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至今“继续作为一个非正式集团存在”,但随着应对金融危机的迫切性逐渐走向常态化,G20面对全球焦点、热点问题冲击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已经将“改善21世纪全球治理”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

作为一个以全球经济发展为己任的国际组织,G20近年来在改善全球治理方面的业绩也是值得称道的,已经被公认为是全球治理最佳机构。“一带一路”虽然是个经济发展框架,但由于规模大、范围广,其内容之丰富、情况之复杂不言而喻。除了经济问题之外,大量的事关全球治理的非经济问题的存在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统筹“一带一路”的国际组织必须以经济发展为专长,且有改善全球治理的经验,关注力要集中,执行效率才能高。

  “一带一路”倡议或新的“丝绸之路”建设,并不只是中国自己的事,对此我们必须要对“丝绸之路”复兴的原因及背景进行全面的了解。“一带一路”构想是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吸取古今中外“丝绸之路”倡议的精华,结合当今世界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是我国对世界的又一思想成果贡献。习近平主席选择在出访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本身就表明中国对“一带一路”的国际属性的定位是一以贯之的。作为一家有抱负、有作为、有效率的国际组织统筹“一带一路”构想的宏大工程系统,也许更有利于更加迅速而扎实地推进工程项目的实施。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做好前期工作,理顺有关各方关系,在求同存异基础上取得“和平共建、互利共赢”思想原则的共识,推动“一带一路”框架纳入峰会行动计划。二是在相关的具体项目建设各自负责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项目交叉、重复投资等乱象,提高互助合作的成效。三是动员全球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促进全球经济增长,使经济带区域民生显著提高,改善全球治理。■

作者系中国银行前副行长、国际商会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    植凤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