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一体化进入高级阶段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陈显玲 作者:admin 责编:
专家建议,应扩大为粤港澳一体化
1月6日适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一周年,广东发改委副主任余云州对广东过去一年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成就作了系统回顾。他表示,2010年,实施《规划纲要》仍然是全省发展改革的重中之重。而近日召开的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要求全面实施《规划纲要》。
“随着《规划纲要》发布,珠三角合作进入了一体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把《规划纲要》归纳为:调整、转型、一体化。
去年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突破颇多,2009年广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了珠三角基础设施、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规划。尤其在基础设施方面,《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到2012年,城际轨道交通将建成约580公里,基本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内所有9个地级市以及延伸至清远市区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构架。
余云州表示,广东目前正在加快形成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以点带面推动珠三角一体化。目前,三大经济圈均成立了地市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专责小组,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和统一标准为切入点,联手治理跨区域污染、打通断头路、建设城市轻轨、加强社会管理和民生领域的合作发展。
张曙光建议:“珠三角一体化的利益协调要遵循三大原则:共赢互赢、多元互补、竞争互利,同时,在利益协调时要有妥协精神。”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则建议,要把“一体化”扩大为“粤港澳一体化”。他认为,在《规划纲要》中“粤港澳合作”一共出现了100多处,可见其重要意义。三地应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协调机制,比如建立各类专责小组,专门协商某一领域的重大合作事项和重大决策,同时共同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在编修广东的“十二五”规划时可以让港澳参与;同时,继续整合粤港澳地区丰富的海港、空港等基础设施,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同城机制等。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