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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发展

加大对长江内河航运投入力度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刘慧 作者:admin 责编:

长江航运等内河航运受制于投入严重不足、管理体制障碍等多重因素,目前综合效益未能得到充分显现。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建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应及时调整内河航运发展政策,突出其在“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地位,加快整治长江航道,确保中游航道畅通。

据统计,自“九五”以来的15年间,全国内河航运完成投资不足1000亿元,2009年国家对整个长江干线的投资为8.13亿元。投入不足导致长江内河航运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现在中游航道枯水季节滞航、碍航现象突出,大量的船舶都要减载通过,原计划万吨级船队常年到达重庆港只是一个设想。”谢德体对本报记者说。

内河航运多头管理带来的体制性障碍,成为影响航运发展的重要因素。交通运输部门设有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航道局等,公安部门设有水上公安分局、水警总队、水上派出所等,部分管理职能交叉重复。   

按照三峡工程设计要求,三峡船闸的单向通行能力是5152万吨,2009年共运行闸次8082个,通过船舶5.2万艘次,设计预期与实际通行能力存在较大差距。谢德体认为:“三峡大坝的过闸问题已成为长江航运发展的瓶颈。”

此外,航运企业运行发展艰难,在三峡库区尤为突出。谢德体说,原有国有和集体航运企业经历移民搬迁后,因迁建投入与补偿缺口较大而被迫关停破产。由于大江截流和船闸建设造成长江航道多次停航、断航、翻坝,致使现有航运企业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难以为继。近年来有关方面又推行船舶标准化改造、GPS安装等,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金融机构对航运行业的资金投放偏紧,中小航运企业融资十分困难。

谢德体建议,从推行低碳节能角度出发,加大对长江内河航运的投入力度。尽可能在三峡库区布局重大航运交通基础设施,帮助库区引进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促进库区乃至整个长江航运快速发展,并推进长江航运体制改革,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应统筹长江航运管理,分别将长江海事和地方海事,中国船级社和地方船检机构,长航公安局和地方水上公安局合并,减少管理机构。国务院三峡办应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开放三峡专用公路,对滚装船实行长期翻坝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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