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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规划

海峡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时间: 2020-07-03信息来源:本文原载于《发展研究》2008年10期 作者:肖金成 高国力 责编:XHY

[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海峡经济区的区域范围及其确定依据,并分析了海峡经济区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就海峡经济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城镇体系、流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合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规划思路,最后提出了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的若干建议。



区域规划即区域性空间规划,是全国性空间规划的组成部分,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或者生态环境攸关区为对象,以协调区际利益关系和优化资源空间配置为目标,以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为重点所编制的长远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区域规划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市场机制在经济要素空间配置方面的失灵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编制区域规划主要是为了协调相关行政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减缓行政区经济的负面影响。海峡经济区作为我国八大经济区(包括东北经济区、泛渤海经济区、泛长三角经济区、海峡经济区、大珠三角经济区、中部经济区、西南经济区、西北经济区)之一,我们对其规划思路进行了研究,以为未来编制区域规划提供一些参考。

一、海峡经济区的范围及确定依据

海峡经济区的区域范围包括福建全省、台湾地区、温州、丽水、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抚州、鹰潭、上饶、景德镇等市。

海峡经济区区域范围确定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地理空间上的连续性

海峡经济区区域范围以台湾和福建为主,考虑地理空间上的连续性,特别是与福建的空间连续性,区域范围基本上是以福建为中心,东部与台湾相望,北部与福建宁德相邻的浙江温州、丽水2市;西部与福建南平、三明相连的江西省上饶、鹰潭、抚州、景德镇4市;南部与福建漳州、龙岩相邻的广东省梅州、潮州、汕头、揭阳4市。除了西部与福建龙岩、三明接壤的江西省赣州市没有划入,其他在地理空间上与福建省相连接的地市全部划进海峡经济区。

(二)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

海峡经济区区域范围的划分还考虑到区域内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和走向等因素。首先,台湾和福建是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的两个地区,形成了海峡经济区的主体。其次,周边区域的确定既要考虑与台湾的经济联系,又要考虑其与福建省的经济联系。浙江南部、江西东部以及广东北部都与福建保持密切的经济贸易往来,而且通过福建与台湾不断扩大经济联系规模,这可以通过台商在这些地区投资规模的逐年扩大得到体现。江西南部的赣州市由于其经济联系的主方向是南下与珠三角对接,因而没有被划进海峡经济区的范围。

(三)历史、文化传统的相关性

海峡经济区区域内在历史上存在经商、文化、语言甚至生活习俗方面的相近性,这个区域内商业传统悠久,闽商、浙商等商会组织享誉海内外,而且在世界各地活跃着一大批海外侨胞。福建和台湾既有血缘、地缘、文缘联系,也有人缘和商缘联系。分布世界各地的福建、浙江和广东籍华侨利用海外的资本、技术和信息资源,近年来回乡投资创业的热情和规模递增。而且,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广泛分布在台湾、福建及周边地区,在海峡经济区内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和渗透力,这些从历史和文化上奠定了海峡经济区的内在一体性。

(四)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格局和融合趋势

海峡经济区区域范围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未来这个区域的发展趋势和总体格局,主要是台海两岸的政治稳定和经贸往来。随着两岸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三通”的逐步实现,台湾与福建的经济联系日益显增强,以台北为龙头、以台湾和福建为主体的海峡经济区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并逐步扩大对周边区域的经济辐射和带动,形成海峡经济区新的的空间格局。

二、海峡经济区的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海峡经济区涉及我国东南沿海5个省,自然差异性明显,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更大,全面系统地了解海峡经济区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特征,是编制海峡经济区区域规划重要的基础。

(一)自然状况和特征

海峡经济区位于北纬20—30度、东经110—120度之间,气候总体上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20度左右。夏季较长,基本没有冬季,四季并不分明,台风发生相对频繁,年降水量丰富。台湾岛为我国第一大岛屿,地形地貌自东至西由高到低过渡,东部为山地、中部为丘陵、西部为平原,分布有中央山脉的玉山、阿里山、雪山等。台湾岛河流众多,以中央山脉为主分水岭,以西流域面积大、以东流域面积相对较小,分布着浊水溪、高屏溪、淡水河等河流。以福建省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总体上以山地丘陵为主,大部属于武夷山系,沿海分布有少量平原地区。地势总体上呈现由西、北向东、南平缓降低,除了南部与广东交界的梅州、潮州、汕头、揭阳地势相对平缓之外,其余西部、北部与江西、浙江省交界处均为山地。区域内河流众多,比较大的河流主要有闽江、抚河、信江、瓯江等水系,山岭峡谷自然景观比较典型,风景秀美,局部地区存在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危害。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海峡经济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以台湾和福建两省为主体,外向型经济相对领先,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总体上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该区域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地理环境,山区面积大、资源禀赋并不富裕,因此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和不平衡程度比较突出。截止2006年底,海峡经济区土地面积26.4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74%;人口9918.5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量的7.41%;地区生产总值3.7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16.09%;人均GDP 38015元,同期海峡西岸地区人均GDP 15973元,台湾人均GDP 112686元。

三、海峡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

(一)产业发展导向

海峡经济区应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区域内的优势互补,明确产业的准入门槛的发展导向。

1.先进制造业

大力发展石化、造船、汽车等加工和装备制造业,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海峡经济区沿海的区位优势,积极促进“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临海、临港型工业发展。合理布局沿海制造业基地,统筹考虑相互间特色优势和分工合作,避免引发重复建设和不良竞争。加快延伸石化产业链条,拓展产品系列,提高产品附加价值。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升造船、汽车等行业竞争力,建设造修船一体、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一体的支柱产业,形成自身特有品牌、技术和优势。积极培育围绕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产业,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加强福州、厦门、泉州、温州等重要制造业基地的集中集聚,进一步壮大各类工业园区的专业分工和综合实力,发挥对海峡经济区产业结构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2.高新技术产业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软件、光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依托福州、厦门、温州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省级开发区,加强台湾台北、新竹、台南等城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转移扩散,打造海峡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高地。集成电路产业要着力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和水平,壮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软件产业要重点发展动漫产品和各类应用软件,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集团。光电子产业要加快发展光电子应用产品,建设新型传感器、监视器、特种光学镜头和半导体芯片及封装等项目。生物医药产业要培育发展基因工程药物、现代中药、现代医疗器械和化学原料药等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要重点发展信息、特种功能、纳米、高性能金属和环境友好等材料、技术和产品,建设光电子硅材料、氨合成钌催化剂等项目。环保产业要加快重点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和产品,开发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环境自动监测仪器及设备,培育壮大环保产业集群。

3.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着力提高现代服务业的产值和就业比重。交通运输业要统筹规划,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提高信息网络综合服务能力。统筹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扶持一批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第三方物流发展。大力培育资本市场,促进货币、证券、外汇、黄金等各类金融市场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继续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大力发展广告会展、策划创意、信息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改造提升百货、批发市场等传统流通业态,进一步完善社区商贸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海峡经济区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品位优势,突出“海峡旅游”主题,积极培育台湾宝岛游、闽浙粤沿海蓝色旅游、闽西赣东绿色生态旅游、客家文化游、红色老区游等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线路和品牌,打造海峡经济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4.特色农业

积极发展依托海洋、山区等资源优势的特色农业,重点培育水产养殖、特色种植、林产业、畜牧等特色农业。水产业要重点发展优势养殖品种,拓展湾外浅海和大水面养殖,建设生态型养殖基地。特色种植要重点发展高品质、上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茶果、花卉、蔬菜、食用菌、绿化苗等绿色园艺产品,建设一批种苗繁育基地和园艺生产基地。畜牧业要突出发展水禽业和草食型畜禽生产,加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力度。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扶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产业集群。

(二)城市体系建设

海峡经济区应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及区位条件等现有城市发展格局和趋势,建设不同等级、功能和特征的城镇体系。

1.一级:国际化城市

主要包括台北和福州市。台北市目前为海峡经济区人口和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常驻人口262万人,外来流动人口140万,总人口超过400万。今后台北应继续提升经济、贸易和交通枢纽中心地位,扩大在外向型经济中的参与广度和深度,加快建设成为带动海峡经济区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竞争的龙头城市。福州是福建省省会,自古就是商业繁华之地,如今已成为我国沿海对外开放的主要城市之一。位于中国东南沿海闽江入海口,是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海岸线长达1137公里,占全省的三分之一,沿海多天然港湾。全市总面积11,96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总面积1043平方公里。工业门类齐全,以电子、机械、化工、纺织、轻工、食品、塑胶、制鞋、冶金等为支柱产业。经国务院批准,设有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元洪投资区、福州市台商投资区、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997年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列为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实验区。

2.二级:区域中心城市

主要包括厦门、莆田、泉州、汕头、温州、高雄、台中、台南、上饶、景德镇、漳州、梅州、宁德、南平、三明、龙岩、丽水、抚州等城市。这些城市市区人口大多在50万以上,位于沿海地带,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功能相对完善,具有相对较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今后一方面应立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参与国际经济的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与海峡经济区其他地区的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密切相互之间的分工合作和优势互补,加快建设成为支撑海峡经济区对外开放和快速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

3.三级:区域次中心城市

主要包括鹰潭、潮州、揭阳、基隆、新竹、嘉义、福清、长乐、邵武、武夷山、永安、石狮、晋江、龙海、漳平、福鼎、龙泉、瑞安、乐清、兴宁、普宁、贵溪、乐平、德兴等城市。这些城市多数位于山区和流域上中游,城市人口多在20—50万之间,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城市功能,往往是连接城乡的重要节点。今后要进一步集聚要素,完善功能,加强与周边县市的分工合作,加快建设成为海峡经济区内连接城乡、特色产业支撑的区域副中心。今后应进一步壮大经济总量,完善城市功能,扩大集聚辐射能力,加快建设成为支撑和保障海峡经济区快速发展的区域次中心城市。

(三)流域规划

1.浊水溪、高屏溪、淡水河流域

台湾岛以中央山脉为主分水岭,主要河流从中间向东西两侧流入大海,西部为流域主要分布区,约占流域面积的2/3,东部流域面积狭小。中部浊水溪为最长河流,南部高屏溪为第二长河,北部淡水河为第三长河,三大流域组成台湾西部沿海地区。三大流域应合理规划上下游地区开发时序和重点,加强上游地区生态维护,合理布局下游地区开发项目。统筹规划沿江沿海开发岸线,实现流域内产业、城镇和生态等不同功能的合理布局。

2.闽江、九龙江流域

闽江为福建省第一长河,流域自西北向东南贯穿全省,在福州入海,对于全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流域上游地区为南平、三明等经济欠发达山区,分布有建溪、富屯溪、沙溪等多条支流,上游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艰巨,应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效控制山区的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

3.信江、抚河流域

信江、抚河为江西省东部主要河流,以武夷山系为分水岭,自东向西流入鄱阳湖,流域主要分布在上饶、鹰潭、抚州等地区,上游分布有多条支流,其生态保护状况直接影响鄱阳湖生态环境质量。由于武夷山系自然屏障的存在,该流域在海峡经济区内具有相对独立性,主要与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形成直接的关系。

4.汀江棗韩江流域

汀江发源于福建龙岩,自北向南流入广东省梅州境内,称韩江,流经潮州、汕头入海,上游分布有梅江、榕江等支流,流域横跨福建和广东两省,属于海峡经济区内流域上下游地区自然联系比较密切。上游为经济欠发达山区,下游为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平原,建立上下游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生态环境保护

1.海域生态环境保护

海峡经济区海岸线较长,海域面积较大,沿海地区分布着众多的人口、城市和产业,是海峡经济区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因此,应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海洋生产和生态岸线,严格控制沿海滩涂围垦规模和区位,维护海域生态功能稳定。严格监管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捕捞和养殖等各类开发活动,加强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废渣、饲料、肥料等各类废弃物排放管制,降低赤潮等海域污染危害程度。加强对江河入海口、陆源对海排污口和重点养殖区的监测,对重点污染源污染实行责任追究制,改善海域环境质量。加强沿海红树林等生态防护林保护建设,营造海域良好生态小环境和小气候,增强抵御台风、风暴潮等各类自然灾害能力。重点加强台湾西部沿海、福州、厦门、泉州沿海、温州、汕头沿海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2.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海峡经济区流域众多,面积辽阔,沿江上中下游及腹地分布着大量城镇、人口和产业,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于海峡经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强对流域开发和生态保护的统一规划,协调处理好开发与保护、上中下游地区之间的关系。第二,根据流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流域开发的强度和时序,严禁流域的超强度开发和无序开发,从严控制流域内新城、工业开发区的审批建设。第三,加强沿江地带岸线的合理规划利用,强制性保留生态和生活岸线,加大对河流取水、排水、取沙等掠夺式开发活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沿江港口、企业和排水口的有效监管。第四,加强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引导上游地区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防治,促进下游地区根据河流水量、水质探索建立市场化交易和补偿模式。第五,加强互动合作,形成流域间生态保护的分工合作网络,重点加强闽江、信江、韩江、瓯江、浊水溪等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3.山区生态环境保护

海峡经济区山系多,山区面积大,可利用土地资源少,这是海峡经济区的特色,也是制约海峡经济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这一特殊性,要加强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为沿海平原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生态保障。第一,强化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第二,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加强动植物物种资源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第三,加强山区土地耕种管理,严格控制坡耕地的开垦和种植,坡度大的应退耕还林。加大山区林地保护和造林投入,增强山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切实改善山区生态环境。第四,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系统规划,联防联治,重点突出武夷山、雁荡山、莲花山、怀玉山、玉山等山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发挥山区生态功能保护的样板示范作用。

(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着眼于海峡经济区对外开放和区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要求,统筹规划交通、能源、水利、防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奠定海峡经济区发展的坚实基础。

1.港口

加快海峡两岸港口航运拓展和分工合作,进一步提升高雄、基隆、厦门、福州等港口的枢纽地位,加强港口间的合作。重点规划建设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洲湾主枢纽港,加快发展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区和泉州新港,扩大汕头、温州等周边港口的辐射范围,推进公共配套设施及疏港公路和铁路建设,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形成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促进内外开放的现代化港口群。

2.铁路

加快建成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的温(州)福(州)、福(州)厦(门)和厦(门)深(圳)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龙(岩)厦(门)铁路,连接中北部地区的向(塘)莆(田)铁路,加强海峡经济区铁路网与国家高速铁路、干线铁路网的联系。改造提升赣(州)龙(岩)、横(峰)南(平)、鹰(潭)厦(门)、外(洋)福(州)、漳(平)龙(岩)和漳(平)泉(州)肖(厝)等既有铁路等级,扩大海峡经济区内部铁路运输能力,形成线路通畅、功能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适时规划建设台湾东西向铁路干线及连接大陆的铁路。

3.公路

加快贯通沿海高速公路温州——福州段,启动规划福建连通江西的第二条高速公路,加强海峡经济区内部各省域单元的联系。加快建设龙(岩)长(汀)、浦(城)南(平)、泉(州)三(明)、永(安)武(平)、宁(德)武(夷山)等干线高速公路,促进福建省内各区块之间的畅通。适时启动台湾东部沿海的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早日形成环岛高速公路网。进一步完善国道、省道网络,形成主干线、干线、支线相连接、高效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重要城市、工农业生产中心、交通枢纽和主要海陆口岸相连通。

4.水利及防灾减灾

统筹规划闽江、信江、抚河、瓯江、韩江等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控山区水库调蓄、灌溉、发电等功能,加强行、蓄洪区的拓展和巩固。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水利枢纽工程。加强台海两岸江海堤防工程,提高沿海及内河防洪标准和能力,增强抵御台风、海啸、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能力。加强温州、福州、汕头等沿海城市的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强闽江、信江、瓯江、九龙江等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和其他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实现沿海与内河生态景观和生态保护功能的结合。台湾应规划浊水溪、淡水河等流域的水利基础设施,同时加强沿海环岛地区生态防护林、江海防洪堤防建设,提高抵御各类海上灾害能力。

(六)区域合作

1.加强两岸经济贸易合作

利用新阶段两岸关系缓和的有利时机,促进在货物贸易、人员往来、资金流动等领域的合作全面提升。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直接往来,推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增加货运航线以及部分中心城市直飞台湾大中城市的空中航线。发挥现有台商投资区的窗口功能和带动作用,扩大台商投资区的范围,加强两岸产业对接和关联配套,全面促进两岸在制造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领域的合作。加快建立两岸旅游业合作机制,共同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和景点。大力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探索两岸农业合作的新形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文化、体育、艺术等交流,发挥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资源,促进不同群体和层次文化交流。进一步完善海交会、台交会、花博会等平台,扩大参与范围和规模,营造海峡经济区全方位经贸合作的良好氛围。

2.促进跨省经济合作

加强福建、浙江、江西和广东等不同地区之间的区域合作,既要调整完善政府主导的一些区域合作形式,更重要的是开拓市场机制下区域合作的新空间。加快推进与周边及内陆省区间的铁路、高速公路等干线通道和能源建设项目的对接,大力推进口岸通关、转关便利化,推行“铁海、公海联运”等模式,建设海峡经济区跨省对接、高速畅通、多式联运的综合运输网络。加强港口建设与内陆省区大型企业货物进出需求的对接,吸引中西部内陆省份在连接沿海出海口的通道沿线规划布局产业项目,培育发展沿线产业带。合理规划各类要素市场,推进一批区域性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高效整合。加快促进强势行业和企业跨区域投资和布局,推动优势产业扩张,积极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3.深化山海区域合作

建立健全促进海峡经济区整体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互助机制、合作机制和扶持机制,促进沿海地区和内陆山区之间形式多样的资源整合和优化要素配置,建立山海区域合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发挥高速公路、铁路等快速交通网络作用,促进经济要素跨区域流动。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沿海港口群,规划布局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促进产业跨区域对接和协作配套。协同建设港口配套设施,延伸港口物流等临港工业布局,建立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按照各方的受益情况分担投资、联合管理,推进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协调共建。探索建立受益方向贡献方实行利益补偿的机制,实行流域下游向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的长效、稳定、协同保护。实施开发式扶贫,继续加大对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库区的扶持,完善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制度。加大省市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促进特色资源开发和特色经济发展,促进山海联动发展。

四、区域规划实施的配套体系和保障措施

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应建立高效、公开、透明的配套协调机制,采取现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阶段推进,促进海峡经济区区域规划的逐步实现。

(一)建立跨省市协调沟通的平台

海峡经济区涉及台湾、福建、浙江、江西、广东5个省级行政单元,19个地市级行政单元,应加快建立不同层次跨行政区联系协商的平台。一是建立跨省级规划协商机构,通过定期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招商推介、人员交流、领导互访等多种形式,对区域规划中涉及到的一些重大事项和建设项目进行协商和决策。对于台湾可以探索更加特殊灵活的协调机制和模式。二是建立跨地市规划协调联系机制,就更加具体的一些建设事项和项目进行协商,内容包括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市场建设、能源、水利等领域,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协调沟通管道,包括合作办公、现场督办、共同会商等方式。

(二)加强专门的领导和组织机构的分工合作

 区域规划涉及领域多,任务重,时间长,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各相关部门,加强相互间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的顺利制定和稳步推进。各省应成立区域规划领导机构,各地市也应相应成立市级区域规划领导机构,加强省、市不同层级领导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也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分工合作和协商沟通机制,避免各自出台政策和规划的冲突,确保规划涉及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设立相应的资金扶持和融资渠道

 区域规划实施中涉及到的建设项目数量多,工程量大,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因此,应考虑设立专门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渠道,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为规划实施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一是设立海峡经济区发展专项基金,基金来源可以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国际政府援助和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和个人捐助等多种来源。二是采用投资补贴、财政贴息、低息贷款等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各类资金参与海峡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三是大力推广BOT、TOT等投资方式。四是成立海峡经济区开发银行,借鉴浦东开发银行、渤海银行等经验,为海峡经济区开发建设提供专门的资金信贷支持。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

 区域规划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土地、环保、城镇、产业、人口等多个领域。因此,需要加强对区域规划实施的监管,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办法和奖惩机制。同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综合或者专项的评估,研究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建立评估后及时的反馈调整机制,保持对规划实施的有效监控。针对监管和评估的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奖惩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必要时将评估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切实杜绝重复建设、超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恶性竞争等不良后果,确保将海峡经济区建设成为开放型、集约型、和谐型的现代化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区域。

作者简介


肖金成

      经济学博士,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二级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副主席、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被中国国土经济学会评为“2011中国十大国土经济人物”,被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评为“2012年中国城市化贡献力人物”,2012年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评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