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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

土地利用如何步入低碳时代时间: 2016-07-08信息来源:黎孔清 李烨 欧名豪 作者:hjr_admin 责编:

     DOI:10.13816/j.cnki.cn11-1351/f.2015.04.004
 
  当前,土地利用成为了仅次于化石燃料燃烧成为使全球大气二氧化碳含量增加的重要原因。在中央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的新形势与新背景下,如何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来达到低碳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目标,对于实现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指导意义。
 
  事实上,一直以来国土部门对节能减排以及土地利用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都高度关注。2008年,国土资源部就设立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的碳减排效应与调控研究》,力图通过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技术,形成低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已经有研究表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的碳减排潜力约为常规低碳政策的1/3,国土部门在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宏观调控中大有可为。
 
      土地利用碳排放的主要表现
 
  国内外对土地利用碳排放基本理念的研究始于对土地利用碳排放机理的探索,主要从土地利用与生态系统和碳循环的关系进行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引起的地表覆被的变化,如:森林砍伐、退耕还林和农田管理等活动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等都会给碳排放带来很大的影响。土地利用碳排放机制可细分为3类:自然干扰机制、土地利用/覆盖类型转变机制和土地管理方式转变机制。
 
  目前,关于土地利用碳排放的概念还未明确和统一。但有学者对土地利用碳排放的分类进行了研究,将土地利用碳排放划分为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根据土地利用碳排放作用机理,进一步将直接碳排放划分为土地利用类型转变的碳排放和土地利用类型保持的碳排放。前者是指如农地非农化、围湖造田和退耕还林等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导致生态系统更替造成的碳排放。后者是指如农田耕作、森林砍伐和草场退化等土地经营管理方式转变,影响生态系统内部变化所驱动的碳排放。
 
     间接碳排放是指各种土地类型上所承载的全部人为碳源排放,如工矿用地的能源消耗碳排放、交通用地的尾气、居民点取暖等。但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分类也会出现交叉,如:二三产业用地转变从类型上属于土地利用类型转变的直接碳排放,而从碳源角度分析属于间接碳排放。
 
     土地利用碳排放效应
 
     根据土地利用碳排放分类,目前学界分别从农地内部转换、农地非农化、农地利用管理和建设用地配置等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农地内部转换。农用地内部转换,主要包括森林、草地、湿地、农田等土地利用类型之间的转换。有研究表明,森林向草地和农田的转变都会导致陆地生物圈向大气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而且森林转变为农田后受多种因素影响,会损失一部分土壤有机碳含量。草地转变为农田后,也会导致土壤有机碳损失。国内学者对退耕还林的碳排放情况研究表明:农田转变为森林,土壤和植被有机碳储量会上升。
 
     农地非农化。农地非农化的转变过程中,植被大量减少,导致植被对空气中碳的固化作用大大减弱,致使碳排放大量增加。如调查表明,江苏省单位土地面积碳排放从2003年8.24吨/公顷上升到2007年的15.53吨/公顷,其中居民点和工矿用地单位面积碳排放最大,为95.62吨/公顷。由此说明建设用地扩张是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
 
  农地利用管理。有关研究表明,森林砍伐导致的碳排放占土地利用变化碳排放的90%,而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增加碳截留。其中,有效的农田管理措施包括耕作、休耕轮作、秸秆还田、施肥等,这些措施通过改变土壤的温度、湿度、根系生长状况以及作物残茬的数量与质量来影响土壤有机质的变化,从而影响土壤有机碳储量。
 
     建设用地配置。建设用地作为人类生产和活动的载体,而其所承载的能源、生产和废弃物等是主要的碳排放来源。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空间组织和产业布局变化对碳排放存在较大影响。有学者测算了我国227个地级市城市空间效率,验证了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与碳排放强度之间存在关联。测算结果显示,我国产业空间碳排放强度为1.98吨/公顷,其中,生活及工商业空间、交通产业空间的碳排放强度较高,分别为55.16吨/公顷和49.65吨/公顷,说明不同用地类型承载的不同产业能源消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三产比二产碳排放量小。因此,以“退二进三”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量。总体而言,从能源消耗角度来考虑,建设用地的合理配置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碳排放。
 
     土地利用碳减排对策
 
     鉴于土地利用碳排放问题日益得到重视,各国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积极政策以促进土地利用碳减排,国内外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土地调控与管制政策两方面来实现土地利用碳减排目标。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1. 调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区域土地结构的调整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间的合理调整和分配。须特别重视的是,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城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交通用地。严格控制开发区数量和规模,通过产业集聚和合理布局,建立低碳工业园。商业用地根据服务等级和规模、区位和交通条件进行总体设计。合理布局住宅用地,加大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的比例,提高住宅容积率。
 
  2. 调控区域用地空间布局。优先布局山、水、林、生态绿地等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生态安全格局,同时彰显城市生态特色。城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可采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将居住、商业、办公、文化和公共空间组织进行混合,布局在以轨道交通等快速公共交通站点为核心的社区步行环境中。居民可步行或者使用自行车到达系统各场所,社区之间保留大量的绿色开放空间,加大地下空间的开发和楼顶绿化工程建设,使城市空间更加集中、紧凑和生态。据相关资料显示,公交出行比重每增加5%,能耗则降低9%。这一空间布局,能够使土地多功能混合使用、高效使用各种基础设施、缩短出行距离、减少对汽车的依赖,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碳排放,促进更加美好的城市生活。
 
  土地调控与管制。目前,采用土地调控和管制政策来促进土地利用碳减排已达成一定的共识。相关人士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土地利用碳排放的情况,从国土开发强度、开发利用方式、国土利用结构、国土空间组织和国土整治等方面提出了低碳理念下的国土规划。也有学者提出,对全国国土空间进行主体功能分区,设立碳汇功能区、收支平衡区、总量排放控制区、单位产出排放控制区4类功能区等,在此基础上对全国国土空间低碳利用进行调控。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建设用地利用是土地利用碳排放的最重要来源,因此做好建设用地调控与监管对于减少碳排放至关重要。
 
  1.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的规模要与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主体功能定位、人口聚集趋势和产业发展方向相协调,同时与区域的资源禀赋、生态承受力和生物圈碳平衡相一致,划定城市土地利用增长边界,挖掘现有用地潜力,由此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和吸收动态平衡。
 
     2. 设置工业用地碳排放标准。按照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根据各类用地的碳排放量,比对碳减排目标,设置工业用地准入标准、建设标准和碳排放标准。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资金密集型产业和占地少、能耗低、高附加值的产业,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并提供优惠政策;对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钢铁、水泥产业用地提供项目用地;对于传统占地面积大、高能耗和高污染的行业用地,严格审查并提高用地门槛。禁止高能耗、高碳排放行业进入工业园区。
 
     3. 打造低碳工业园区。在已有的开发区内打造低碳工业园,对高科技和资金密集型企业用地给予政策支持。通过产业筛选和集群,形成工业生态系统,各企业间交换废弃物和能源,共同利用基础设施,缩短交通运输和工程管道网,综合利用原料和能源。通过节约基础建设投资和降低生产成本,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并对工业碳排放进行集中处理。
 
     4. 推动低碳产业和低碳能源发展。建设用地的碳排放,大部分是直接或者间接能源消费引起的。无论是产业发展、商业活动还是居民生活,都与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息息相关。唯有将高碳产业向低碳产业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开发清洁能源才是建设用地碳减排的根本之路。建设用地的低碳化是“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相结合的新型利用方式,不仅有利于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产业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供职于南京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