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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

中部地区利用外资研究时间: 2018-03-14信息来源:罗清和 蔡腾飞 作者:ws 责编:

专著连载五十一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文献
 

 
区域发展创新论
 

 
主  编:罗布江村 陈达云 陈栋生
  副主编:肖金成 郑长德



 
中部地区利用外资研究

罗清和  蔡腾飞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资利用成果显著,外资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之一。2006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638.05亿美元,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上第二大外资利用国。关于利用外资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关系,郑远强(2005)通过研究后得出结论: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每增加1%,GDP增长率将会增加0.06%,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率每增加1%,GDP增长率将会增加0.043%[1],证明了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
        1969年美国经济学家H·B钱纳里提出了“两缺口”模型,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受三种缺口的约束:一是储蓄约束,即国内需求水平较低,不足以支持国家需求投资的扩张;二是外汇约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储备不足,不足以支付经济增长所需要的投资品和消费品的进口;三是吸收能力约束,即由于缺乏必需的技术和管理,无法有效的使用外资和各种资源,从而影响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发展。钱纳里认为,如果发展中国家能成功利用外资便可以逐渐克服储蓄、外汇和技术的约束,增加国民总储蓄和总投资,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在我国,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经济实力不强,中部塌陷已成事实,在自身资金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外资来弥补自身资金的不足是中部地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1.中部地区利用外资现状分析
        1.1中部地区六省利用外资规模比较。
        2006年,中部各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有较大差距。江西利用外资成效最为显著,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数982个,其中新批合同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81个,比上年增加2个;合同金额40.3亿美元,增长4.0%;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28.1亿美元,增长15.9%;其次是湖南、湖北,2006年两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分别为25.93亿美元、24.49亿美元;河南、安徽、山西处于第二梯队,2006年分别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8.45亿美元、13.94亿美元、13.4亿美元。
 
        表1  2006年中部各省利用外资简表

  新批外商投资项目(个) 合同利用外资(亿美元) 同比增长 实际使用FDI(亿美元) 同比增长
江西 982 40.3 4.0% 28.1 15.9%
湖南 784 43.8 3.3% 25.9 25.1%
湖北 460 20.1 27.8% 24.5 12.1%
河南 497 33.7 43.2% 18.5 50.1%
安徽 592 25.0 60.9% 13.9 102.4%
山西 150 13.5 22.3% 13.4 71.5%
 
        数据来源:统计局网站 http://www.stats.gov.cn/tjgb/
        1.2实际利用外资总量不大,增长速度低于西部和东北地区。


        2006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68亿美元、124.31亿美元、62.08亿美元和84.57亿美元,分别占全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量的73.92%、11.97%、6%、8.11%,同比分别增长18.57%、38.20%、41.77%和48.42%。
        表2  2006年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较

  总额(亿美元) 占全国比重% 同比上年增长%
东部 768 73.92 18.57
中部 124.31 11.97 38.2
西部 62.08 6 41.77
东北 84.57 8.11 48.42
数据来源:央行上海总部发布的2007年《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
 

        由于西部大开发力度的加大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些优惠政策逐步实施,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成为外资流入的热点,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速度高于中部和东部。
        1.3外商独资比例偏低。
        2005年,中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为44.48%,中外合作占3.34%,外商独资占51.49%,外商股份制占0.68%,外商独资比例首次超过中外合资比例,但仅高于西部地区,略低于东北地区,与全国及东部相比,差距较大。
                    表3  2005年各地区利用FDI方式情况

  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 外商独资 外商股份制
中部 44.48% 3.34% 51.49% 0.68%
东部 21.92% 2.84% 73.59% 1.65%
西部 54.02% 13.34% 31.38% 1.26%
东北 37.6% 8.67% 52.95% 7.82%
全国 24.23% 3.04% 71.22% 1.52%
                数据来源: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6
                    http://www.fdi.gov.cn/pub/FDI/wzyj/yjbg/default.jsp
 
        1.4外资来源和投资领域相对集中。
        到目前为止,港资仍然是中部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1982-2005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部地区的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占中部地区利用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4.76%、44.86%和40.96%。在中部地区实际投资金额排名前十五位的国家或地区,港资对中部地区的投资占全部外商对中部地区投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项目数占80.68%、合同外资金额占89.27%、实际使用外资占90.65%[2]。
        同东部地区一样,外商在中部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1997—2005年,这三个行业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占中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76.43%,其中制造业占55.72%、房地产业占14.19%、服务业占6.52%。同期东部地区的这一比重分别为67.27%、10.53%、3.93%,占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81.73%[3]。
 
        2、中部地区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中部地区在我国区位优势明显,承接东西,贯通南北,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市场空间广阔,且有较好的工业基础。虽然在引资总量上,中部地区高于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但是在增长速度上中部地区却处于“塌陷”状态,中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还存在很多问题。
        2.1 投资环境有待改善
        首先是投资硬环境。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着力于东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改善,1999年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在近几年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利用外资增长速度加快。而中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被忽视,导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公路铁路为例,截至2005年底,中部地区的绝大部分指标均落后于东西部地区,且与西部地区差距较大。2005年年底,中部地区的铁路营业里程、公路里程、高速公路里程分别为17457km、463507km、10476km,分别占全国的23.1%、24%、25.5%,只有铁路营业里程略高于东部地区,其他指标则全面落后于东西部地区。
 表4  2005年各地区铁路公路主要指标比较 单位:km

  东部 占全国 中部 占全国 西部 占全国 东北 占全国
铁路营业里程 16998 23% 17457 23.1% 27594 36.6% 13388 17.7%
公路里程 515791 27% 463507 24% 780339 40.4% 170906 8.9%
高速公路 16724 41% 10476 25.5% 10530 25.7% 3273 8%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

        其次是投资软环境。过多的政府干预增加了外商在中部地区投资的成本。一些地方政府办事效率低下,项目审批环节繁琐复杂,没有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守信用,政府部门设置繁杂,责任不清,加大外商企业运行的难度。2006年11月11日,世界银行公布了中国120个城市投资环境评价报告:《政府治理、投资环境与和谐社会:中国120 个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在政府效率排名中,中部排名最靠前的城市商丘仅列第23位[4]。
        2.2 人才匮乏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外资企业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主要得益于他们雄厚的资金、技术、先进的管理、中国广阔的消费市场等,但更得益于他们的人才战略。正是重视人才的争夺和开发,才保证了他们对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吸引使用优秀人才,实行人才本土化战略也是外资企业在华的重点战略之一。
        中部地区是我国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2006年中部人口总量为3.57亿,占全国人口总量的27.15%,但人口不等于人才,人口多只能说人力资源丰富,人才多意味着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丰富。中部地区是一个人力资源丰富,但人才匮乏的地区。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显示:从人才规模上看,高校较多的湖北和人口较多的河南进入前10名;从人才竞争力上看,排名最靠前的湖北位居全国第9;从人才素质上看 ,中部排名第一的山西位居全国第10位;从人才生活环境上看,中部没有一个省进入前10名;从人才经济环境上看,中部省份全面落后,最好的湖北也仅居全国第9,其余五个省均排在20名之外,这直接导致中部地区的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减弱。
                       表5  2005年中部各省人才指标全国排名

  人才竞争力 人才规模 人才素质 人才生活环境 人才经济环境
湖北 9 5 11 12 15
湖南 12 12 23 11 20
安徽 18 15 26 26 29
江西 21 19 25 24 21
山西 20 18 10 19 22
河南 14 8 29 20 23
                  数据来源:潘晨光.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此外,中部地区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人事部人才市场调查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约有1193万人次到东部人才市场登记要求流动,而到中部登记的仅有194万人次,占16.2 %。
        2.3市场化程度低
        大规模地的利用外资对中部崛起至关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资金的使用效率,短期内资金虽然能刺激经济增长,但若缺乏市场化机制,必然以资金的大量浪费和使用低效率为代价。中部地区之所以在利用外资上处于劣势,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私营经济不够发达,国有经济比重过高,生产要素难以在各省之间顺畅流通,贸易壁垒众多,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各省各自为战,缺乏实质性的合作,增加了外资在中部地区的交易成本,影响了投资者投资的信心。《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报告》对全国各区及各省市场化程度总体进行了排序,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得分分别为8.23、6.01、4.93、6.33,中部地区仅高于西部,落后于东部和东北地区。其中,中部六省中排名最靠前的湖北仅列第12位,而安徽、湖南、江西、河南、山西分列13、14、16、17和23位[5]。
        2.4 产业结构不合理
        资本总是向利润率高的行业或地区流动,外资也不例外。目前,流入我国的外资主要集中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2005年,制造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中部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55.72%,和东部的67.27%仍然有较大的距离。存在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部地区制造业的预期回报率要低于东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地区缺乏优势产业和配套的产业集群的支撑,从而在与东部地区的引资竞争中处于劣势。
        在三次产业结构上,中部地区的第二、三产业比重偏低。2006年,中部地区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5:49:36,第一产业比重过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利用外资不足。如何降低第一产业比重,增加第二、三产业比重,是中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需要解决的问题,反过来,充分发挥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对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有积极作用。
       表6  2006年中部地区三次产业比重(%)

  湖北 湖南 安徽 江西 山西 河南 中部 全国
第一产业 15.2 17.8 16.7 17 5.8 16.4 15 11.8
第二产业 44.9 41.7 43.3 50.2 57.8 54.3 49 48.7
第三产业 39.9 40.5 40 32.8 36.4 29.3 36 39.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各省及全国2006年统计公报. http://www.stats.gov.cn/tjgb/
 
        2.5 科技实力与创新能力不强
        中国加入WTO之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逐渐成为投资主流,尤其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行业,日益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在国内设立研发机构,加快本土化步伐,科技实力逐渐成为跨国公司投资选择的重要因素。很多跨国公司把总部或研发中心设在上海、北京等科技实力较强的城市,由于科研实力上的劣势,中部地区难以吸引高科技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或总部进驻。反应一个地区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的两个重要指标就是R&D投入和专利申请授权数,2006年中部没有一个省份的R%D投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最高的湖北R&D投入也只占GDP的1.42%,其他省份均低于1%,而发达国家R&D投入一般占到GDP总额的2%以上。中部六省2006年合计专利授权数为20719项,仅占全国总数的7.73%。
 
               表7  2006年全国及中部各省科技投入情况对比

  R&D投入(亿元) R&D投入占GDP比重(%) 专利授权数(项)
全国 3003.1 1.42 268002
湖北 94.4 1.25 4737
湖南 53.6 0.71 5608
安徽 59.3 0.97 2235
江西 37.8 0.81 1361
山西 36.3 0.76 1536
河南 79.8 0.64 5242
                数据来源:科技部:200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http://www.most.gov.cn/sytt/200709/t20070912_53073.htm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专利申请与授权状况综述http://www.sipo.gov.cn/sipo/
 

        3、中部地区扩大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3.1 努力改善中部地区的投资环境
        首先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设施条件,在规划布局中全面考虑中部地区和跨区运输的需要, 完善路网布局, 建立综合运输体系, 形成立体交通格局,突出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物流成本;其次要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政府要转变职能,引资前要重视引资工作, 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引资后要做好服务者的角色,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融资环境、竞争环境、市场准入条件等。
        中央政府应该根据中部各省的实际情况,加大对中部地区利用外资的监督管理和扶持力度,严禁地方政府在引资时形成恶性竞争,给与外资企业不适宜的超国民待遇,不从地方经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引进外资。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引资项目,中央政府应给与充分的支持,放宽准入条件,特别是对一些能够发挥中部地区优势的外资企业应在准入条件、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给与优惠,利用外资发挥中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推动中部地区经济的发展。
        3.2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增强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地区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科技实力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是中部地区扩大利用外资的重要前提之一,也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标志和内容。首先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增加人力资本的存量;其次要健全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各地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同时采取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对职工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吸引业内高端人才。对现有的高端人才应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科研条件,防止人才外流;再次,政府应加大R&D投入。与深圳等沿海地区不同,中部地区私营经济不发达,短时期内难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的研发模式,中部地区的研发应该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企业参与科研的形式,通过增加科研投入来增强中部地区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中部地区还应该建立人才合作机制,完善人才流动政策,克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各省之间应加强人才培养合作,通过举行年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人才交流,实现优势互补。
        3.3 适当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引进高科技外商企业的同时,应重点把引资方向放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来。中部地区农业人口众多,劳动力充足,资源丰富,具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条件,而且中部地区科技实力相对较弱,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尚不具备直接跳过传统制造业的发展阶段而直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条件,引进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一方面可以使中部制造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可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三农”压力。因此,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符合中部地区产业更替的规律,也符合中部地区发展的现状,这一发展模式也被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事实所证明。
        3.4 大力发展城市群、都市圈、工业带
        数据统计表明,外资倾向于流入生产要素集聚能力较强的大城市。中部地区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城市群、都市圈、工业带来增强该地区的资本集聚能力,从而达到吸引外资的目的。如湖北的武汉“1+8”(以武汉为中心,包括100公里左右路距为半径范围的鄂州、黄石、黄冈、孝感、咸宁、天门、仙桃、潜江9个省辖市、省管市)城市圈、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江西的昌九工业走廊、安徽的以合肥、芜湖等为核心的带状城市群、河南的中原城市群(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等市在内的城市群落。)、山西的以太原为中心的大字经济带,这些地区工业基础好,产业初具规模,是外资流入的理想地区,通过大力发展这些地区,然后再发挥他们的扩散效应,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3.5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
        市场化程度不高是中部崛起突出的障碍之一,具体表现为国有经济比重过高,私营经济比重偏低。引进外资企业和发展本地私营企业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私营企业主逐利的本性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使他们能够捕捉市场机会,利用外资企业的带动作用,发展外资企业所需要的配套产业,同时也可以学习外资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在与外资企业竞争合作的过程中不断壮大自己,提高中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可以就近采购原材料,选择OEM厂商等,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达到双赢目的。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需要政府转变思想观念,引进外资企业和发展私营企业一样,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要把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切忌为了引进外资而损害私营企业的利益。
上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制定相应的经济发展战略,不要给下级政府下达招商引资的硬性任务,致使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任务,不惜弄虚作假,或给外资企业开出了零地价、几年免税等超国民优惠待遇,影响了本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也给本地私营企业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3.6重视农业领域利用外资
        中部地区是“三农”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解决“三农”问题是关系中部崛起的核心问题。目前,中部地区引进外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而农业领域利用外资长期被忽视,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市场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农业的资金回报率低。2005年,中部地区农业领域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7亿美元,占该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2.21% [6]]。解决中部地区的“三农”问题主要依靠工业化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通过发展工业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农业部门引进外资,可以弥补自身资金的不足,增加农民收入,学习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农业向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动农业改革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中部各省应该重视农业领域的引资工作,利用外资推动中部地区农业的发展。
        3.7 设立中部地区利用外资办公室
        中部地区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一个各省经济联系紧密,互惠互利的经济区,虽然在部分领域展开了合作,但是各自为战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中部崛起缺乏向心力。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加快本省经济的发展,有些省份会不顾本地实际的经济发展情况而引进一些不适宜在本地发展的外资企业,甚至出现几个地区为了争夺一个外资企业,争相开出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条件,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违背招商引资的初衷。因此,建议中央政府设立中部地区利用外资办公室,对各地引进外资进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
 
注释:
[1]郑远强.我国利用外资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财贸研究.2005.3.
[2]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6.
http://www.fdi.gov.cn/pub/FDI/wzyj/yjbg/default.jsp.
[3]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6.
http://www.fdi.gov.cn/pub/FDI/wzyj/yjbg/default.jsp.
[4]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政府治理、投资环境与和谐社会-中国120个城市竞争力的提升[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
[5]樊纲等.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报告[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
[6]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6.
http://www.fdi.gov.cn/pub/FDI/wzyj/yjbg/default.jsp.

 
 
                                                                               责任编辑:  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