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亭:共同富裕示范和新型城市化时间: 2021-04-27信息来源:刘亭随笔 作者:刘亭 责编:SJW
以下文章来源于刘亭随笔 ,作者刘亭
#总952#新观察系列
在历届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浙江在推进城市化方面的确是“勇立潮头”的:1998年,浙江在全国第一个将“不失时机地实施城市化战略”,写入了省第十次党代会的主报告,形成了战略决策;2006年,习近平同志在主政浙江期间,代表省委提出了“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大理论命题,全力推进全省的新型城市化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根据这次中央关于“完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浙江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任务是:“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我觉得这个提法比较符合浙江城乡发展相对比较均衡的实际,也体现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未来新型城市化的战略取向。
现在看来,城市化发展中“城市”本身的问题基本上都有个说法和出路了,譬如城市群的主体形态,大中小相结合的城镇体系,中心城市、县城和特色小镇的发展,等等。但是在“化(化人,转移转化农民)”这一部分,似乎还有点困难。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曾专门系统调研并主持制定了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但同时他也认为,“三农”的问题固然重要,但我们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还不能囿于城归城、乡归乡、城乡“两张皮”的传统思维。照他的原话来说,就是要“跳出三农抓三农、统筹城乡兴三农。”他亲自力推“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结果浙江的农村发展得也相当好。
2020年浙江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397元,虽然浙江的GDP总量远不如江苏,但浙江的人均收入却是长年高出了江苏一头,位居全国各省区榜首。城乡居民的收入倍差为1.96:1,也是全国最小的。现在浙江在规划中将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深度融合,下决心要“率先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率先走出促进浙江全省人民共同富裕之路”, 而这也正是全省健康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的观点,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与其说是推进城市化发展,还不如说是深化城市化改革。因为我国城市化的起点,固然有伴随人类社会工业化发生的共性,但还有破除计划经济僵化模式下体制性城乡分割、城乡对立的个性。事实证明,改革到哪里,城市化的推进也往往就会到哪里。市场化的农业大包干和农民进城打工出现了,城市的面貌随之大变,人口也越聚越多。
但当下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也遇到了一个瓶颈,就是出现了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半拉子工程”。农民工城乡两栖的问题久拖不决,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共同富裕都是极其不利的。当然,这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挑战,也是下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的主攻方向之一。
为此,我们欣喜地看到,省里将“深化城乡融合改革”作为完善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举措之一,单列一条专门加以阐述。要求“实施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要“有效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资源有偿转让。”这也就是要推动一向以来浙江的“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农村产权“活化”改革,坚决落到实处。
农民为什么在整个家庭的迁徙上犹豫不决呢?主要是体现在承包地、宅基地和人均一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就是“三块地”上的合法权益,目前还不能进入政府有效监管的规范市场进行定价流转或公平交易,还得不到价值体现和法律保护,这些方面的配套改革还远未到位。从“人地钱”三要素来看,现实的出路就是一个“三必先”的逻辑:一是“化人(农民)必先化利,不化利无以化人”;二是“化利必先化地(三块地),不化地无以化利。” 三是“化地必先化制,不化制无以化地”。“化制”就是改革。浙江的改革如能在这方面取得全省性的突破,那新型城镇化的最大难题就解决了,连同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最大的难题也就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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