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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

创造人类反贫困历史的中国奇迹—— 改革开放40年我国扶贫工作的重大成就与经验时间: 2018-09-21信息来源:求是 2018-09-20  作者: 中共国务院扶贫办党组 责编:qgy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使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矢志不渝、接力奋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扶贫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加速了世界减贫进程。这既是中华民族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对人类发展进步作出的卓越贡献。

  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扶贫开发的历史进程和重大成就

  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部署和推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施提高农产品价格、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等配套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82年,启动“三西”专项扶贫计划。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从1978年至1985年,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为农村经济的超常规增长和贫困人口的大幅减少提供了强劲动力。按当时标准,有50%未解决温饱的农村人口在这期间解决了温饱问题。按现在的扶贫标准,有超过1亿农村人口在这期间摆脱了贫困。1986年,国家成立了专门机构专责推进有组织、大规模、有计划的开发式扶贫。划定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一批国家级、省级贫困县,探索并实施以区域开发带动扶贫为重点的开发式扶贫。按1984年贫困标准,全国农村未解决温饱的人口从1985年的1.25亿人减少到1993年的7500万人,平均每年减少625万人。1994年,国家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建立东部沿海地区支持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扶贫协作机制,推行入户项目支持、最低生活救助、劳动力转移、生态移民等综合性扶贫措施。1993—2000年,按当时的贫困标准,全国未解决温饱的农村人口减少到3209万人。

  新千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继续推进扶贫开发事业。这一时期,在全国中西部地区确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把贫困瞄准重心下移到村,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全面推进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为重点的综合扶贫措施。2007年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扶贫开发进入扶贫开发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的阶段,国家贫困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0年,按照1196元的贫困标准线,全国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2688万人。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新的扶贫目标和扶贫战略,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扶贫标准提高92%。至2012年底,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深化扶贫领域改革,创新扶贫思路举措和体制机制,颁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标准,确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成绩。2013—2017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从9899万人减少到3046万人,累计减贫6853万人,年均减贫1370万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脱贫攻坚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明显增强,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形成了全社会合力攻坚的局面,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减少贫困人口、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7年的3000多万人,减少了7亿多人。按照2011年购买力平均每天1.9美元的贫困标准,1981—2012年全球贫困人口减少了11亿人,降幅55.1%,同期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7.9亿人,占全球减少贫困人口的71.82%,同时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我国扶贫工作的巨大成就,显著提升了我国的软实力,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

  二、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扶贫工作的基本经验

  在长期的扶贫开发实践中,我国积累了宝贵的扶贫工作经验,这些经验集中体现在以下七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实施跨部门的扶贫工作协调机制,按照中央扶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政策举措,组织实施项目。国家建立扶贫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不断提升扶贫工作队伍的能力。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为扶贫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最严格的考核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扶贫工作责任。

  二是坚持改革开放,将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改革开放40年来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增长,为大规模减贫奠定了物质基础。国家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过程中,始终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作为重要目标。“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单独编制了脱贫攻坚子规划。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连续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三个中长期扶贫规划,分阶段明确扶贫对象、奋斗目标、主要途径、政策措施、组织保障,持续推进扶贫事业。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分阶段确定扶贫标准和目标任务。从国情出发确定扶贫标准,是制定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国家根据贫困人口特征变化,先后三次确定扶贫标准,让改革和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群众。现行贫困标准在基本生存需求以外,考虑了教育、卫生、住房等发展需要。根据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制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的政策。每一次标准调整后,国家规划的目标任务都是逐步减少该标准下的贫困人口。

  四是坚持精准方略,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减贫的驱动力量包括制度变革、经济增长拉动、普惠政策覆盖、专项减贫计划,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致贫因素,这些措施发挥不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贫困人口的大幅减少,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要求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根据致贫原因分类施策,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兜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途径脱贫致富,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五是坚持广泛参与,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社会扶贫体系。组织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逐步形成东部省市对口帮扶中西部省区市的工作格局,同时动员全国支援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定点帮扶贫困县,探索完善行业扶贫政策的有效方式。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促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交流。

  六是坚持开发扶贫,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实施开发式扶贫方针,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和社会各方面扶持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和组织创新,通过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生态建设、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实现脱贫致富。改善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发展水平,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发展贫困地区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为贫困人口建设覆盖各方面的安全网。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摆脱思想贫困、意识贫困。

  七是坚持合作共赢,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我们注重加强减贫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国政府积极响应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减贫目标的实现上作出积极贡献。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引进国际资金、项目和经验,促进国内扶贫事业发展。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在致力于自身消除贫困的同时,积极开展南南合作,发起“一带一路”倡议,力所能及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不附加政治条件的援助,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在中非、中拉和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内,开展考察、培训交流等项目,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共同促进减贫事业。

  以上七个坚持,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球减贫事业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不同政治倾向的国际组织,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对于中国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都给予高度肯定,认为中国创造了有利于贫困人口的发展模式,所形成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进入到攻坚拔寨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重大部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2018—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是今后三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未来三年,我们将坚持改革开放40年形成的扶贫工作基本经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始终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我们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我们将围绕完成3000万人脱贫、680个贫困县摘帽,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联动,一年一个新进展,三年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