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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伟大成就与实践经验时间: 2021-07-14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06-30 作者:振兴司 责编:qgy

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明确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之一,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也是难度最大、投入最多的专项扶贫工程。“十三五”以来,我国用5年时间使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彻底摆脱贫困,有力推动了搬迁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助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重要贡献。这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发生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的又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是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壮举,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民情怀、宏大气魄和英明决策,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一、工作历程

  2015年11月27日,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2015年12月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揭开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序幕。

  五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将易地扶贫搬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每年都深入拟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自然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考察调研,看望搬迁群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打赢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彰显了人民领袖深厚的为民情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先后召开5次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和1次工作推进会,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汪洋、韩正、胡春华等领导同志多次调研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响鼓重锤、扎实推进。

  五年多来,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创新政策,加大投入,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22个有搬迁任务的省、区、市党委政府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攻克当地深度贫困问题的突破口,统筹谋划、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5年,完成政策设计,出台工作方案,筹集建设资金,拉开千万人易地搬迁工作序幕;2016年,广泛宣讲政策,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各级制定规划方案推进实施;2017年,系统规范纠偏,启动专项稽察,对政策执行有偏差、工程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督导,避免系统性偏差和方向性问题;2018年,进入建设高峰,当年完成280万人、累计完成870万人安置住房建设任务,工程建设任务大头落地;2019年,推动工作重心从工程建设转向后续扶持,“十三五”建设任务基本完成;2020年,挂牌督战重点难点地区,决战决胜推动收官,960多万搬迁群众全部脱贫,如期高质量完成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体制机制、顶层设计、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推进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体系全面建立,为决战决胜易地扶贫搬迁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研究出台资金筹措方案、安置住房面积标准、工程质量安全规范、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后续扶持、事中事后监管巡查等专项政策,构建起“四梁八柱”政策制度体系,让地方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创新筹资方式。引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提高住房建设补助标准,让最贫困的群众搬得起、搬得出。五年来,国家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亿元,撬动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低息贷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各类融资资金约5200亿元,加上地方因同步搬迁而投入的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社会帮扶资金等,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充分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需求。各地建立省级投融资主体和县级实施主体,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原则承接下达和管理使用搬迁资金。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查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行为,确保“阳光搬迁”“廉洁搬迁”。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按照“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对项目选址、勘查设计、地灾评估、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工作作出相应规定。项目选址鼓励“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靠景区、靠中心村”,因地制宜确定安置方式和安置规模。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安全经济、环境整洁”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区施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中严把住房面积关、建设标准关、工程质量关,联合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让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舒心房。

  四是狠抓后续扶持。遵循“一年建设、两年入住、三年脱贫”的规律,将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作为搬迁群众近期脱贫、远期致富的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着力构筑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社会融入“六大体系”。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指导地方分区分类精准施策,持续加大对各类安置点的帮扶力度,在扶贫产业培育、盘活资产资源、带贫益贫机制、公益岗位设置、外出务工组织、政策兜底保障、权证办理等方面积极创新实践,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搬迁家庭实现至少1人稳定就业,确保无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群体衣食无忧、应保尽保。

  五是促进社会融入。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适应新生活是一个长期过程。通过党建引领,以服务人、凝聚人、改变人为目的,以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为手段,构建基层党建、社区管理、群众自治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按照均等、普惠、便捷原则,为搬迁群众提供便利可及、全面周到的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感恩教育、公德教育、市民教育,开展文明创建、模范评比、邻里守望等活动,引导搬迁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思想观念和自主脱贫意识,推动各民族搬迁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归属感。

  六是有序拆旧复垦。按照“一户一宅”和“占新腾旧”原则,推动地方政府与搬迁群众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协议,合理约定旧房拆除过渡期,明确不同类型旧房拆除政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开展宅基地复垦复绿,恢复迁出区生态环境。鼓励各地对搬迁后退出的承包地和山林打包开发、规模经营,把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形成搬迁群众的“生态股”,将生态价值转化为搬迁户长期收益。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政策,为地方政府融资还款提供来源。

  七是严格督导检查。2016年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扶贫专项审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民主监督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督导,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群众利益不受损、工作推进有章法。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专项稽察、拉网式大排查、常态化监管巡查、机动式核查等方式,对各地工程建设、搬迁安置、资金项目管理、后续发展等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各地针对反馈问题,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开展整改纠偏,确保工程质量和搬迁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二、主要成效

  五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推动全国近1/5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住房条件实现质的飞跃。全国累计建成集中安置点约3.5万个,建设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0.8平方米。广大贫困搬迁群众从以往居住的土坯房、茅草房、杈杈房、土窑洞、危旧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结构牢固、功能齐全、分区合理、干净整洁的新房。“十三五”全面评估核查国家验收组在80个县核查结果显示,搬迁群众入住率100%,住房质量安全验收率100%。贵州省望谟县麻山乡打务村搬迁群众王永庆说,“我家在麻山住了八辈子,穷了八辈子,到我这辈子总算搬出了穷山沟,住上了新房子,过上了新生活,感谢党中央,感谢总书记”。

  二是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在建好搬迁群众安置住房的同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水电路讯气、绿化亮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卫生服务中心、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搬迁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五年多来,各地配套建设安置点内外道路8.9万公里、污水处理设施5万个、垃圾处理设施5.6万个;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十三五”全面评估核查国家验收组在80个县核查结果显示,搬迁群众就医条件改善率99.87%,小学生就学条件改善率99.02%,初中生就学条件改善率99.01%,安置点内道路通达、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通信实现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搬迁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结婚难等突出困难得到一揽子解决,广大搬迁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发自内心地感恩党和政府。搬迁群众普遍感慨:“从山上搬到山下,虽然距离只前进了十里路,但生活却进步了几十年”。

  三是社区管理服务优化提升。通过配套新建服务设施或依托迁入地中心村、行政村,实现了3.5万个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全覆盖,达到一定人口规模的安置点设立了警务室、便民超市、邮电所、银行、电商服务站、集贸市场,为丰富搬迁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素质教育、促进社会融入提供了良好环境。部分万人以上的特大型安置点还设立了街道办事处。贵州省通过构建培训就业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治理、文化服务、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实现了安置点基层组织、管理组织、文化活动场所和安全防控全覆盖。云南省昭通市构建“街道、社区、片区、楼栋、住户”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创新建立“红黄绿”精细化服务、干部挂包联系、群众教育引导等机制,为搬迁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产业就业前景更加广阔。各地将组织外出务工作为解决搬迁群众就业的主渠道,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与用工地政府主动对接等方式,大力开展劳务输出。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组织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外出务工392.83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43.1万个、依托周边龙头企业带动就业6.84万人,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目标。“十三五”全面评估核查国家验收组随机入户核查的2333户中,户均就业2.09人。

  五是乡村振兴示范作用逐步显现。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一切从搬迁群众利益出发,率先在居住、服务、管理、党建、文化、产业、就业、环境等乡村振兴战略涉及领域进行了探索实践。各地将安置点选址与国土空间布局、乡村布局调整相衔接。五年多来,建设农村安置点约3万个,农业安置人口460万人。按照“搬迁一个村寨、发展一个园区、打造一个景区、激活一个集镇、脱贫一批群众”思路,每个省份都涌现出一批具有乡村振兴示范作用的安置点,形成了以山西省宋家沟村、坊城新村,河南省铭泽社区,湖北省伍家台,湖南省矮寨、老洞,四川省白村、西厢村,贵州省阿妹戚托、野玉海,甘肃省陈家屲村,宁夏回族自治区弘德村,青海省德吉村为代表的一大批美丽乡村新样板。

  六是新型城镇化进程局部提速。充分发挥城镇人口聚集和产业带动作用,鼓励各地把安置点选择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发展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城、产业园区、集镇等地,着力提高城镇集中安置比例。五年多来,全国建设城镇安置点5000余个,安置人口500多万人,占搬迁总人口的52%。西南地区部分省份城镇安置率超过90%,贵州、陕西、广西等省区城镇化率因易地搬迁分别提升了5个、4.2个、3个百分点,云南昭通市、贵州黔西南州、云南怒江州城镇化率分别提升了7个、12个和近20个百分点,大幅提升了贫困地区城镇化率,调整优化了城乡空间和人口布局,提高了城镇资源承载力,促进了“以搬促产、以产促城、以城兴业”产城融合进程,极大提升了搬迁群众平等享受较高质量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的能力,也为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部分少数民族搬迁群众特别是直过民族搬迁群众实现了一步千年的历史性跨越。

  七是生态环境压力得到缓解。广大搬迁群众从生态保护区、环境脆弱区、灾害频发区、严重缺水区、水土流失区、地方病高发区等地区搬迁出来,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复垦复绿、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等措施,使毁林开荒、滥砍乱伐等活动明显减少,使迁出区生态环境压力得到缓解,局部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实现了“增绿与增收互促、生态与生计”双赢目标。截至2020年底,全国复垦复绿旧宅基地100多万亩。山西省复垦复绿旧宅基地7.13万亩,对整体搬迁村腾退土地实施退耕还林358万亩,千百年来荒凉干旱的黄土高原上呈现出“山庄窝铺搬出来、陡坡耕地退下来、荒山荒坡绿起来”的新景象。甘肃省古浪县对3个乡镇58个贫困村实施整体搬迁,复垦复绿旧宅基地3.2万亩,建设了长50公里宽20公里的生态恢复区,营造水源涵养林20.7万亩,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近80万亩,在安置点外围治沙造林63.5万亩,实现了“人退山绿”“人进沙退”。

  八是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有效破解。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涉及22个省份近1400个县。其中,深山石山区800多个县,荒漠化地区30多个县,高海拔地区70多个县。这些特殊类型地区自然环境更为恶劣,安全出行更为困难,信息沟通更为闭塞,发展条件更为严苛,人口分布广小散,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十分突出,面临着消除贫困人口和改善贫困环境的双重压力。易地扶贫搬迁通过鼓励实施整乡搬迁或整村整组搬迁等点面结合方式,阻断人口脱贫与环境致贫的恶性循环。据统计,全国共搬迁2.6万多个自然村组,既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同步解决边缘贫困人口发展问题,使其突破命运重围易地而生。实践证明,将这些区域的贫困群众整体搬迁出来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根本之策。贵州省荔波县瑶山乡从1955年开始第一次搬迁,历经64年共7次搬迁,最终通过本轮易地搬迁彻底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撕下了贫困落后的标签。

  九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各地通过党建引领,在满足条件的安置点新建基层党组织2.1万个,其余安置点纳入属地管理,实现了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安置点已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易地扶贫搬迁锤炼了一批作风扎实、勇于担当、能打硬仗的基层干部队伍,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厚植了党的执政之基。“十三五”全面评估核查国家验收组随机入户调查显示,搬迁群众对政策落实、住房质量、公共服务等满意度达到100%,贫困搬迁群众“人心思变、人心思进、人心思富”的氛围浓厚,“我要脱贫、光荣脱贫”的观念深入人心。搬迁群众在新居中自觉张贴习近平总书记画像和新旧住房对比照片,由衷表达对总书记的爱戴、对党和国家的感激、对新生活的向往。贵州省惠水县多民族聚居的明田安置点,每年春节大家都要照“全家福”,生动诠释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经验启示

  易地扶贫搬迁是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一项伟大壮举,是新时代脱贫攻坚“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践,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有益启示和经验,为其他国家和地区重大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提供了参考借鉴。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是打赢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的首要关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多次深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考察调研,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把舵定向。早在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不但要提出全国方案,而且要精准到省、精准到县,落到实处。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明确指出要解决好“人往哪里搬、钱从哪里筹、地在哪里划、房屋如何建、收入如何增、生态如何护、新村如何管”等问题。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和亲自指挥下,易地扶贫搬迁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和良好态势,最终铸就这一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壮举。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是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的根本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才能有决心有信心有魄力向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方深度贫困问题发起总攻,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迅速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攻克脱贫攻坚战中这座最顽固的“堡垒”,才能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力以赴解决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和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实践,为今后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遵循和借鉴。

  三是坚持强化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是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必要前提。易地扶贫搬迁是涉及领域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只有系统谋划各环节工作、开拓创新政策设计、科学规划实施路径、统筹安排帮扶措施,只有资金供给枪炮子弹充足,政策执行红线底线清晰,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内高质量推进。继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规划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工作百问百答,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和操作细则,印发了安置住房典型户型图集,保证了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的科学有效。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整体搬迁,是破解深度贫困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有效方式。易地扶贫搬迁是铲除深度贫困根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破解区域贫困难题最彻底、最有效的手段。实施村组整体搬迁不仅可以解决贫困人口脱贫问题,也为生活在同一恶劣环境下的其他农村群众提供了享受现代文明生活的新出路,可以极大节约为这些地区通水、通路、通电和安排基本公共服务等投入的资金成本和社会成本,也有利于对生态脆弱地区土地、环境等开展整体治理和修复。实践证明,实施整体搬迁的脱贫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具有明显优势。

  五是坚持城乡统筹、推进集中安置,是提高易地扶贫搬迁质量成效的重要途径。将靠近城镇、靠近中心村、靠近产业园区、靠近旅游景区作为选址建设安置点的主要路径,在经济要素活、聚集能力强、创业就业机会多的地区布局建设安置点和搬迁贫困人口,是实现高质量搬迁的基石。实践证明,把搬迁规划与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统筹,是易地扶贫搬迁需要优先考虑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搬迁群众广增收、快融入的重要前提。相比分散安置,规模化集中安置的综合效益更为突出,不仅有利于提供更加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更加高效的社会治理、配置规模化大产业大基地,也有利于快速集聚资源要素,推动当地新型城镇化进程等,成为易地扶贫搬迁多种安置方式中的优先选项。

  六是坚持加强社区治理、促进社会融入,是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归属感的重要手段。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融入的重要载体。搬迁群众来源多元化,从深山大川迁入新环境,群众之间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陌生感和疏离感,需要从思想观念、知识水平、工作技能、文明素质等方面加以引导和转变。从实践中看,在搬迁工作启动之初,就要系统谋划后期管理问题,抓紧筹备建立社区管理框架体系,明确迁出区和迁入地管理人员责任,并依据安置社区规模,组建基层党支部,设立管理服务中心,统筹考虑公共服务、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等事项,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在社区内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移风易俗、评优扶困、模范引领等融入活动,让搬迁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更快融入新环境,更好适应新生活。

  七是坚持综合施策、强化后续扶持,是解决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后续扶持是搬迁群众实现“稳得住,能脱贫”的根本,也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败的关键。实践表明,统筹各部门各渠道政策和资源,全面做好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等帮扶措施,提供综合支撑,形成叠加效应,是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和持久发展的制度性保障。以搬迁群众稳定增收为着眼点和着力点,持续抓好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工作,探索创新解决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问题,切实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大力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做好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承接工作,鼓励和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是增强搬迁群众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八是坚持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是实现搬迁群众光荣脱贫的内在要求。贫困群众是脱贫的主体,需要将自主脱贫与政府帮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双向努力切实扭转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极力规避弃养父母等道德风险,摈弃生产生活中的不良习俗,让贫困群众直接参与到脱贫攻坚的奋斗进程中来。由于搬迁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搬迁群众依赖性较强,就更需要重视做好精神脱贫工作。实践证明,搬迁后,虽然贫困群众与其他群众在物质基础和发展机会上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但仍需要在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教育培训等扶志扶智上下更大功夫,帮助他们克服思想依赖等精神贫困、补上技能不足等素质短板,坚定自主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实现有尊严的脱贫。

  九是坚持跟踪督导、压实工作责任,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保证。实践证明,只有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巡查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经常性、规范性、动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政策执行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做到按问题建账、按时限整改、按效果销号、按性质问责,才能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为高质量完成“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任务保驾护航。

  总的看,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是一场关系改变上千万绝对贫困、深度贫困人口世代命运的历史性决战,也是贫困地区发展所需、百姓所盼、民心所向。五年多来,成千上万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尽锐出战,为易地扶贫搬迁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探索实践,形成了“搬迁是手段、安置是基础、脱贫是底线、发展是初心”的工作主线,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搬迁脱贫之路。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赓续“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