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时间: 2019-02-14信息来源:《区域经济评论》2018年第6期 作者:王 得 新 责编:qgy 平萍
摘 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释放出强大的制度示范效应,在推动各地产业结构升级、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经过若干年的实践探索,试验区的制度红利开始递减,发展面临瓶颈,亟待转型升级。从中国改革开放的逻辑和现实政策的逻辑分析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转型发展与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高度相关性,发展港区经济接续自由贸易港政策,是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可选择的路径,为此提出几点对策建议:给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授权,形成改革发展新动力;“港”“区”合理分工,实现功能互补;建立灵活的体制机制,激发港区市场活力;立足国际分工,培育产业军团。
关键词: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转型;港区经济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66(2018)06-0071-07 收稿日期:2018-05-20
作者简介:王得新,女,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教授,博士(天津 300191)。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作为促进本国或地区经济及国际贸易发展特殊区域的自由贸易区得到快速发展。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17年4月上海出台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提出要设立自由贸易港区。2018年,广东、天津、福建相继出台方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深化改革、继续探索转型发展之路是当前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状态与发展瓶颈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数量不断增加、布局更加优化,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模式,在推动中国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开放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显著,贡献突出。但随着制度红利的释放,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进入深水区,遇到了一些发展瓶颈。
1.运行状态
目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建设面积和影响范围、多元化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对接国家战略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拓展,已经从传统的以对外贸易为重点的综合保税区发展为具有部分典型自由贸易试验区功能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一,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和影响范围进一步增加。2018年4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海南建设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会议上宣布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4月21日,《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提出,支持以雄安新区为核心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务部正与河北省一起,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总体方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国又接连迎来了两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至此,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形成“1+3+7+2”的“雁阵”格局。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面积不断增加,仅海南省全岛的面积就达到3.54万平方公里,超过了此前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总和的20多倍。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产生了强大的极化效应和制度红利效应,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形成沿海、内陆和沿边地区大开放的格局。2017年,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6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43.2%①,增速领跑全国。
第二,园区产业实行多元化发展。首轮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海关特殊监管区构成,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批复时全部扩至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从原先的综合保税区扩展到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从海港扩展至空港。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部分面积为135.74平方公里,占比仅为10.3%,海南和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入后该比例变化不大,海南省海口综合保税区和洋浦保税港区面积仅为11.1平方公里,更大的面积是非海关特殊监管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产业类型由贸易、装卸、简单加工转向现代金融、高端制造业、物流枢纽、总部经济、农业和旅游等多种类型,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不断涌现。
第三,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各地政府自觉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当地产业升级相结合,前两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把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作为主要目标,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城市的产业结构,尤其是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比如天津第三产业的比重在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后不断上升,2017年达到58%,实现了中心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重庆市政府适时调整产业引导政策,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形成以贸易、金融、物流、高端制造为主的产业集群,2018年4月又印发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等7大产业集群,聚焦总部经济和新兴产业。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先试先行。另外,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促进高新产业发展都是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共同内容。
第四,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衔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往往设在“一带一路”的节点城市,各地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重要平台,推进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腹地企业资金、商品、服务走出去,加快优势产业打开国际市场步伐,提高在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与2017年中国“一带一路”对外工程承包额增长率分别为9.7%和12.6%②,这都得益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平台效应。
2.发展瓶颈
短期的井喷式发展之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红利呈现递减趋势,改革创新的脚步开始放缓,面临发展瓶颈。
第一,浅层次、同质化重复性试验趋势明显。按照国家差异化改革试验的要求,从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始更加突出地方自然禀赋和产业特色。但是从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体方案来看,试验的内容大同小异,存在同质化重复试验的问题。创新成果多数源于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手续、流程再造等政务改革层面,当然,这是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的重要内容,但并不能紧紧停留于此,因为单纯工作流程的再造优化其实无须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头衔同样可以做到。目前,上海在金融领域创新有一定突破,建立了FT账户,但其他地区鲜有创新性成果。总体来看,试验的领域相对比较单一和浅层次,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尤其是电信、金融等领域的开放度不够、经验不足。距离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的投资自由、贸易自由、金融自由以及法律法规保障的基本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第二,机制不活,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创新动力不足。目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基本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是在中国特色与国际高标准间寻求平衡点。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方向不明,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改什么,该如何与国际最高标准规则接轨。究其原因,中央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没有做出明确立法授权,中央与地方权力边界不清,很多事情自由贸易试验区自己“不当家”,还要经过上级部委的审批。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周年评估报告显示,约30%投资自由化措施待批复,约35%贸易自由化特别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措施待批复,约50%金融自由化措施待批复③。此外,国外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十分完善,但国内几乎是空白,迄今为止自由贸易试验区基本沿用了综合保税区“先设区、后立法”的传统做法,由于在国家层面缺少一个专门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系统性立法,各地也就没有配套法律法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创新显得无法可依。现有的法律、法规依然束缚着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手脚,传统的管理体制影响了决策和执行之间的衔接效率。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号召下先行先试自然显得有些茫然。
第三,优惠政策有限,国际竞争力不高。虽然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非常优厚的外汇、税收、金融等政策,但相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当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优惠力度仍然有限,具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以天津的融资租赁为例,国际上离岸租赁的企业所得税率,爱尔兰为12.5%,新加坡为15%,中国香港为17%,而天津则高达25%,与国外同类企业相比,竞争力明显不足。由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多强调内向性改革特点,对外开放税收等优惠力度不够,加之负面清单依然有较大的压缩空间,对外资的吸引力明显不足,据《2016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区内共有企业79669户,其中内资企业62365户,外资企业17304户,内资企业占比达78.28%;内资企业注册资本41403.62亿元;外资企业注册资本2436.86亿美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16180.75亿元),内资企业注册资本是外资的2.56倍。可见,与国外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相比,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仍有较大差距,亟待完善。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现实逻辑
中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基本完成各自总体方案中的目标任务,但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实践中还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试验期结束后改革的目标、模式等都不明确。国际上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成功经验是中国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的重要依据,也是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升级的方向。
1.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发展的改革逻辑
从改革的历史逻辑上看,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改革开放走过了出口特区—沿海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江开放城市—内陆沿边开放城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路径,所以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深化改革的政策工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逻辑延伸和“以点带面、先试点后推广”改革模式的延续。
严格地讲,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是国外的FTZ,因此被冠以“试验”二字,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的特殊历史使命,这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思维和做法。但是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外向型经济经历过一轮阵痛之后,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已经开启,相应的制度、管理和环境等软件和基础设施等硬件亟待升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实践中也面临新的问题,从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完成写入各自总体方案中的目标任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尚有许多遗留问题,在试验主体、选址布局、试验范围、试验方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仍有待科学论证后加以调整。更为紧迫的是,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规定的试验期限一般为3—5年。试验期结束后,继续深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模式如何构建?是否能转型升级到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指明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但这句话该如何解读?自由贸易试验区直接升级为自由贸易港还是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并行?依然不够清晰,改革探索依然在路上。
2.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发展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关联
1973年《京都公约》把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解释为一国境内的一部分区域,进入这一部分区域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费而言,通常视为在关境之外,并免予实施通常的海关监管措施,有些国家也使用自由港、自由仓等称谓。按照《京都公约》的定义,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内权威的自由贸易港的定义来自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一般指处于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便捷、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④。根据这个定义,自由贸易港建设才是国际典型意义上的FTZ或FTP,两者只在地域范围上有细微差别,实质内容差别不大,本质特征都是强调“境内关外”,核心要素是人、财、物的自由进出。
在中国,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显示出不同的开放层次,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于自由贸易港在开放程度上有更多保留,具有“可进可退”的意味。如果说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为全国试制度,突出地方特色和区域带动,那么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则要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的最高贸易投资标准,侧重在国际贸易体系和国际分工体系中争夺资源、抢占市场,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显然,两者既有相关性又有很大不同,而探索设立自由贸易港意味着对标中国香港、新加坡等成功的自由贸易港典范,要求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全方位的开放和优惠政策、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和发达的基础设施等软硬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中包含的制度要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规定相契合,因此两者又是高度相关的。现实情况是,国家明确给予海南省自由贸易港政策,其他地区最接近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是上海提出的“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同时国家默许上海以外的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可见,为国家试制度、深化改革依然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任务,转型发展依然依靠各地在服从于国家改革开放的整体步伐的前提下,自主试验、自主探索,未来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同样要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国际上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成功经验是中国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的重要依据,也是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升级的方向。
三、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引领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路径
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官方定义,具有明显的符号意义,通过开放倒逼改革依然是中国发展的逻辑,因此很容易从逻辑上推演出自由贸易试验区最终可能转型升级为自由贸易港的结论。但是所有的试验区都升级为自由贸易港既不现实也无必要。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都升级为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的选址也可能来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外的区域,两者没有替代关系。又由于两者存在相关性,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之路必然离不开自由贸易港建设。
根据国外的经验,自由贸易港的形式多样,从空间结构上可以是单一的港口型自由贸易港,如纽约港、科隆港,可以是港口和周边地区(自由区或自由贸易试验区)构成的港区,如韩国釜山+镇江自由区,新加坡港+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可以是港口和整个城市,如中国香港自由贸易港。根据主要功能不同,自由贸易港可分为转口贸易型自由港、加工贸易型自由港和综合型自由港几种类型。中国地域广阔,产业多元,可以参照“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经济区”构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升级的路径,即通过发展港区经济实现港产城联动一体化,从而带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向成为更加开放、拥有更高效率和更合理产业结构的经济自由区。港区经济发展模式有明显优势,适合中国国情,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1.港区经济的生命力要优于港口经济
关于港口经济与港区经济的概念辨析,学术上没有特别明确的界定,在实践上,港口经济是以港为核心,充分发挥港口的中转、贸易服务便利化和完成部分加工贸易功能。如中国香港、阿联酋、迪拜在低税率和高便利化下增加投资与贸易中转量。而港区经济是服务于区域产业集群发展,港口更像是一个服务的平台,最大限度地为所在区域产业集群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使该区域整体参与全球价值链并成为引导者,如釜山自由贸易港承载的是镇江自由区的电子制造业集群和电子价值链,釜山自由贸易港具有港区经济的特征。2017年,釜山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140万TEU,超过了中国香港,在全球集装箱港口排名中位居第5⑤。
国外实践证明,港区经济的生命力要优于港口经济。法国马赛和德国汉堡两个著名港口的对比,以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而言,2000—2016年马赛港由72万标箱增长到125万标箱,增长不到1倍;而汉堡港则从373万标箱上升到989万标箱,增长2.5倍以上。1999年法国制造业比重为23.3%,2016年下降到19.5%;德国制造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在同一时段一直保持在30%以上⑥。结论是法国港口经济的停滞源于过去十几年制造业份额的持续下降,而德国汉堡港在2013年取消自由贸易港以后事实上已经实现了港城融合发展态势,德国制造业的份额持续稳定,国际竞争力保持在全球前3名。回顾过去近30年全球港口活跃度和排名情况,可以发现,无论是货物吞吐量还是集装箱吞吐量居前的港口均与其所在国家和区域的制造业的份额呈现正相关关系。而一个国家制造业在全球的份额又与该国产业集群的规模和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呈正相关关系。所以,近30年的全球港口经济发展变迁史表明,缺乏产业集群驱动的港口经济没有持久生命力和竞争力,贸易便利化措施再发达也无法带动实际贸易额扩大。
因此,遵循世界经济的发展规律,结合中国的全球定位,建设自由贸易港以发挥港口在产业集聚辐射效应的核心功能,选择港区经济模式,实现港产、港城联动发展是最佳选择,也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和创新点。
2.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互补发展的基础已经夯实
21世纪以来,中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2017年,中国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出口额占世界的12.8%,居全球第一位;进口额占世界的10.2%,中国正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服务贸易持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2017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46991.1亿元,服务出口增速首超进口增速,高出5.5个百分点,2017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4.5%⑦,大体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中国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夯实了基础,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既要服务于货物贸易发展,又要服务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需要。目前来看,中国进出口货物运量中有80%—90%是通过海洋运输进行的,尤其是大宗商品的运输,欲推动货物贸易自由化和提高大宗商品的国际配置能力,一定程度上仍然需要建设拥有实体港口、具有区位优势的自由贸易港区。而自由贸易港则专注于发展与港口相关的各种国际服务业,“港”与“区”可基于主体功能分工关系形成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
如表1所示,全球前20大集装箱港口排名中,中国有9大集装箱港口入围,分别是上海港、深圳港、宁波—舟山港、香港港、广州港、青岛港、天津港、厦门港以及大连港,除香港港为自由贸易港外,其他的均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据此,可以推测自由贸易港可能会从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而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将随着自由贸易港的试验推进转型升级为自主权更大、开放领域更广的自由经济区。
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7年12月26日商务部出台的《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创新发展的意见》(商资发〔2017〕483号)要求自由贸易试验区下一步不断改革创新,2018年5月国务院相继印发广东、天津、福建深化改革方案,各地明确接下来改革的任务清单,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提供总的遵循,但是总体感觉是在原来基础上的做实和细化,没有实质性内容,缺少抓手和引擎。
下一步,还需从制约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瓶颈因素入手,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落在实处,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转型发展上真正破题。
1.给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授权,形成改革发展新动力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转型发展需要更加开放的制度设计,首先是结合国外经验给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放权,走自我探索之路。随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数量增加以及未来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中国从国家层面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授权的时机已经成熟,自由贸易试验区只有在充分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探索自由贸易港,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自主权,还需要相应的机制加以保障,落到实处。启动立法机制通过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向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授权立法势在必行。通过国家层面《中国自贸区法》排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其他事项向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通过立法充分授权,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相应的行政权力而不仅仅是协调机构,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一定程序在地域范围上进行动态调整,直面自由贸易试验区过去没有实现或未曾碰及的金融、税收问题。只有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扫清立法障碍,才能激发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未来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动力和活力,实现自由贸易港区经济的长期发展。
2.深化改革,对接自由贸易港,实现港区功能互补
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港口(包括空港)政策设计要突出对外贸易功能,以实现港口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和要素流动便利化为目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精耕细作”,深化投资、金融、法治等领域的改革创新,推动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要根据所在区域对外开放的需要,建设货物进出口需要的集散港,为货物储存、加工、贸易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大力探索发展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文化贸易等服务贸易以及跨境电商、租赁贸易、期货保税交割等新型贸易业态;探索各类新经济和离岸贸易,做大一般贸易和转口贸易,为建立自由贸易港提供现实需求。同时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区域在新型国际分工中找准定位,做大做强产业,在开放的环境下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切实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结构,推动对外贸易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现代服务业高度发达的自由贸易港与制造业集群化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发展是实现“港产联动、区港一体化”的理想状态。为了保证货物、人流在自由贸易港区的通达性,自由贸易试验区需广泛采取信息网络手段,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学习和借鉴国外依托国际海港、空港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经验,根据中国各地的产业发展特色,以及海港、空港、铁路港、内河港的条件,积极探索区域内各类港口与沿海港口联运方式,努力降低综合运输成本。
3.建立灵活的体制机制,激发港区市场活力
地方层面要破除僵化,在授权充分的前提下,建立更加灵活的体制机制。发挥地方自主性,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机构既拥有政府机构的权利和责任,又具备商业机构的灵活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加快服务贸易改革、投资便利化改革、金融开放、政府职能转变等,切实改善营商环境。着重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集成创新,积极探索货物、资金、人员进出便利化的监管模式,为与自由贸易港衔接创造条件。切实降低企业运营的成本,进行实质性创新,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提升企业生存环境,改善政府管理经济的手段和模式。引导资金等生产要素进入实体经济并嵌入全球价值链,引领全球经济的发展。大胆试水离岸业务、境外股权投资等业务领域,为企业大幅降低税收。从离岸业务着手,缩小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离岸业务中心在税收方面的差距。降低企业所得税,免征所有间接税,唯有如此,才能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吸引跨国公司或离岸公司在中国的离岸业务。
4.立足国际分工,培育产业军团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切实实现“一线放开”,深度聚焦投资贸易活动的制度创新,形成依托港口的高端对外经济贸易平台,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中塑造国际竞争力。重构基于现代产业体系的价值链和经济贸易产业关系,整合企业的产业链、资金链、技术链,同时整合市场,奠定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现代服务业和制造业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在自由贸易港区经济中尤为重要。一方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结合比较优势,创造竞争优势,将一些在国内附加值相对较低、非核心的制造业生产模块外包给沿线的发展中国家,释放生产要素开发核心技术,强化和巩固核心模块的控制地位,占据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同时,通过自由贸易港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平台,整合全球资源,打破资源短缺瓶颈的限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资源供给;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发挥出口带动效应,扩大市场范围,带动企业形成规模经济,推动产业集群集聚,例如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倡议深度融合,形成了笔记本电脑、汽车产业、高端显示屏几大优势产业集群。另一方面,融入地方区域经济,与自由贸易港区所在的城市群充分融合,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在风险得到一定程度控制的情况下,适度放开,降低管控水平。各地要充分把握自己的地域情况、模式和发展思路。比如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广大的腹地相互借力。脱离腹地经济,没有产业基础,港区经济就无法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升级也就无从谈起。
注释
①《自贸试验区构筑全面开放、协同发展新格局》,《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http://www.chinaidr.com/news/2018-04/119101.html.2018-04-08。②2016年、2017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③《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未竞任务》,《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Info/24552386,2016-09-20。④汪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人民日报》,2017年11月10日。⑤http://www.weiyun
001.com/news/news_content?id=3751.⑥于南平:《中国自由贸易港:定位与路径》,《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3期。⑦商务部官网《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8年春季)》,http://www.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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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Path of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ree Trade Zone
Wang DeXin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Free Trade Zone has released a powerful demonstration effect an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promoting national strategy, etc. But after several years of practice, the system dividend payment of experimental zone began to decline, further development are facing a dilemma, in urgent need of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It is an inevitable trend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ree Trade Zone piloted by the Free Trade Port. “FreeTrade Port +Free Trade Economic Zone”, developing the economy of the port-area, provides an optional development model for transforming the Free Trade Zone into a more open and efficient free economic zone. The realization path is: Give full authorization to the Free Trade Port (Zone) and form the new impetus for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o establish reasonable division of labor between “Harbor” and “area”, realizing the functional complementarity; Establishing a flexibl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to stimulate the market vitality of the port-area region; Based on the 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 to cultivate the industrial cluster.
Key Words: Free Trade Zone; Free Trade Port; Transformation; The Economy of the Port-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