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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哄抬地价的价格剥夺效应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焦建国 作者:admin 责编:

 

       

      国有企业争抢“地王”之冠,不断推动地价攀高,至少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一、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问题。宏观地说,无论是按照现代经济理论的解释,还是按照我们已经确定了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部署和方向,市场经济包括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就是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国有企业争抢“地王”、推高地价的行为,目的显然是获取高额利润。那么,到底是为了谁的利益?企业利益、特权利益还是公共利益﹖着实是非常值得质疑的。要么是,国有企业对“到底应该干什么”这个基本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要么是,虽然理论上是清楚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实际上却不那么做。不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要求,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背道而驰,日益强烈的社会反响也表明其违反民意。

      二、国有企业的主业、辅业问题。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微观地说就是每家企业主营业务的确定。多年来,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一直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框架下梳理、确定每家企业的主业、辅业。迄今为止,每家企业主营业务是什么、辅业是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应该是清楚了的,至少应该是大体清楚的。如果说还没有搞清楚,那么,这么多年改革、调整都干什么了?到今天国有企业还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恐怕说不过去。如果说已经清楚了,目前的127家中央企业到底有多少家可以搞房地产?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一个约束机制?“对号入座”,目前这些制造“地王”的国有企业是不是不务正业?比如中国兵器、中国烟草等强势进场,有法律依据吗?这暴露出国有企业经营取向错位,约束机制无力,监管纪律涣散。国资委多次明确指出,央企要专注主业,不要轻易涉足房地产,但却拿不出有效办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能为力。

      三、国有企业的考核问题。从考核的角度看,是“指挥棒”存在问题,激励机制错位。规范地说,对于国有企业的考核,应该按照“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与适当的利润平衡”这样的目标定位,依据每类或每个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分门别类甚至是“一对一”地制定考核指标,搞“大炮”的与搞“黄油”的显然不一样,市政、军工、尖端技术、石油、钢铁、农业等等显然各不相同。有的要赔钱,有的要赚钱;有的要多赚,有的要少赚。但目前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大而化之,一刀切,“经济增加值”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不管“白猫”、“黑猫”,赚钱就是“好猫”。关键是利润决定企业领导的“乌纱帽”。这就刺激甚至是“逼迫”所有国有企业都追求“短、平、快”。囤地建房,坐等升值,显然比研发那些高风险、长周期的大型实体项目要来得快。刺激诸如军工、烟草、盐业、农资甚至是所有的国企都参与到竞标夺地的行列中来。

      四、国有企业抬高地价的危害问题。第一,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凭借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财大气粗“不差钱”,作为主力角逐于房地产竞拍,任何民营企业都无力以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违反公平竞争。第二,国有企业如此高价“买地”,如果“计”成本,水涨船高,必然抬高房价,带动区域或整个房价上涨,使更多人买不起房,违背“把房价降到合理价位”的宏观调控目标、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如果“不计”成本,则是经营态度不端,故意流失国有资产,损害整个国民利益。第三,加剧土地产权、房地产价格和财政制度混乱。按照《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全民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总之是公有产权,国企是全民所有的公有产权,“地王”不断飙升,无疑与公有产权之间的“体内交易”有关,“这兜挪到那兜”,并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同时“地王”价格给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打了一针“强心针”,有大买主慷慨送钱何乐而不为呢?第四,更为严重的是,由公有产权之间在土地交易这个初始环节无端抬高的“价格”,作为房产价格的基础部分,吹起了房价的巨大泡沫,到私人以“市场价”购房时拿出来的是真金白银,是近乎“空手道”式的价格剥夺。第五,降低政府公信力。在如此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如此多的国企有恃无恐,忤逆民意,不仅有违国有企业的公共价值和社会操守,更有损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形成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更大冲击和挑战。

      从国有企业炒作“地王”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国有企业改革走到今天,关键的两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一个是,国有经济布局到底如何确定?具体到企业就是每家企业的主营业务到底是什么?另一个是,重组后的国有企业如何监管?实际上是巨型企业集团的管理问题。

      第一,重要的前提是真正建立起具有法律效力的国有资本预算制度。通过国有资本预算这个制度平台,整合各方意见、协调各方利益、提供博弈机会。对于国有经济到底应该干什么,到底哪些是“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认识上的不同,有利益上的争执,还有意识形态上的分歧。筛选、确认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问题,要花费很大的精力。

      第二,提升政府能力是个核心问题。当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涉及到对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根本经济制度以及执政基础这些重大问题的理解、判断和把握时,涉及到要改革自身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时,政府能力面临巨大的挑战。此时需要高超的政府能力,包括驾驭社会全局、把握时代前进方向的能力,政府自身的治理能力,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能力,政府与社会沟通协调的能力等多个方面。

      第三,建立多层次的监督考核体系。(1)根据功能定位,分门别类地、“一对一”地确定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该干啥干啥,不能什么赚钱干什么。比如,都搞房地产,炒作“地王”。(2)进一步,分门别类地、一对一地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公共目标、适当利润等因素,形成符合功能定位、业务性质多元化的考核指标,该赚钱赚钱,不该赚钱的提供公共服务。(3)再进一步,根据不同的业绩考核体系确定国有企业领导的薪酬、奖励、升迁或惩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四,强化国有企业纪律,包括行政纪律、财务纪律、市场纪律。第一,通过决策问责制,“硬化”决策责任。第二,拎清国有企业与财政、银行、土地等部门的资金关系。第三,严格成本核算,完善审计监督。第四,强化对垄断的管制,制止违背市场原则、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