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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稳楼市还需提高调控政策水平和效率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廖英敏 作者:admin 责编:

   在一季度宏观经济增速趋缓的环境下,房地产市场比较活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3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7.1%,增速比1—2月份回落12.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1.2%;商品房销售额增长61.3%,增速比1—2月份回落16.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69.0%。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一季度房地产运行的特点:一是,针对去年下半年以来房价上涨的情况,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调控的力度,于年初出台了国五条和国办六条细则。其中为了进一步抑制投资行为,明确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促使多地二手房交易者急于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尽快完成交易,使二手房市场出现短暂的交易高峰。二是,房地产市场销售火暴,推动房价普遍上行。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份70个大中城市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1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6个,最高涨幅为3.1%。三是,虽然3月份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速度比较高,但是比1—2月份有明显回调,调控效果显现。
  
  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突击交易透支了部分自住性需求,已提前释放了未来几个月的交易量。随着各地地方政府落实国五条的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市场将进入观望阶段,短期内房地产市场将呈现“量缩价稳”的态势。要注意跟踪研究房地产运行动态,及时解决突发问题,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
  
  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未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还要注重提高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水平和效率。要尊重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既要严格抑制非合理需要,又要努力增加有效供给;要充分利用房地产市场的各种资源,既要保证住房用地的供给,增加住房供应量,又要督促开发商已购土地的开发利用,盘活土地资源,同时,要充分挖掘社会存量房资源,使之由闲置转变成有效供给;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区域之间和城市之间的差别,当前既存在一二线城市常驻人口增长快、土地供应有限、房地产市场供求偏紧的状况,也存在三四线城市大规模城市建设、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的现象。
  
  因此要认真总结房地产调控的经验和教训,要研究解决根本性问题的政策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将调控措施常态化、制度化。一是房地产调控不仅要使用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手段,而且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信贷、税收各种经济手段,加强各种调控措施的相互协调和联系,发挥调控政策的综合作用;二是注重调控政策的差别化和精细化,防止“一刀切”。不同类型的城市,调控政策应该有区别,在保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目标下,允许地方政府调控政策的创新和探索。对不同收入阶层的购房者,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既要严格抑制投机性住房需求,又要支持中低收入人群首次置业。三是推进财政、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尤其是在摸清存量房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减少那些过多占有房产资源人群获得非合理利益的机会,利用经济手段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存量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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