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经济纵览 > 宏观经济
宏观经济

全面看待我国竞争力(上)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戴慧 作者:admin 责编:

    DRC视点

    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减速,关于“中国制造丧失竞争力”、“中国经济竞争力下降”的说法明显增多。我国的国家竞争力究竟怎样?本报告从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国际竞争力指数入手,分析我国的竞争力优势。该指数从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稳定性、卫生教育培训、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国内和国际市场规模、技术与创新、生产流程与商业模式多角度综合评价国家竞争力。根据该指数排名,我国综合竞争力远高于周边发展中国家,多项分指标高于其他金砖国家。这为我国综合评价与利用现有优势、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提供了启示。

    竞争力研究意义及海外国家竞争力研究概况

    无论是在微观层次的企业,还是在宏观层次的国家,竞争力及其起伏都是决定其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关键。一些昔日工业化强国之所以今日颓势尽显,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一度强劲的经济起飞进程之所以夭折,就是因为其国家竞争力衰减。新兴工业化经济体普遍面临 “中等收入陷阱”,在经济方面的关键就是因为传统竞争力要素衰减而新竞争力要素未能及时成长起来。中国已经从传统农业国晋升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各项要素成本不可避免地随之水涨船高,传统的廉价要素优势已经一去不复返。能否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实现持续赶超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必须直面的首要考验,构建新的可持续的竞争力要素成为我国经济当务之急。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出现广泛的减速迹象:出口同比增速跌至个位数;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自2011年11月以来连续同比负增长 (仅2012年5月例外);2012年GDP增速“破八”。这一切刺激国内外唱空中国经济的声浪上扬。关于 “中国制造丧失竞争力”、“中国经济竞争力下降”的说法明显增多,也越发需要我国全面深入研究国家竞争力,并将成果应用于实践。

    海外对国家竞争力的研究至少从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时至今日,海外相关机构对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国家竞争力的研究都已较为深入、系统。其中,宏观层次竞争力指标体系最著名者首推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指数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世界竞争力指数,非官方机构德勤公司编制的全球制造竞争力指数也有较大影响;微观层次竞争力指标体系知名者则首推世界银行的做生意容易度指数。从1979年开始,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在其编制的全球竞争力指数基础上发布全球竞争力报告,目前已成为该论坛的旗舰出版物,并因其评价方法系统科学、数据来源权威真实、反映一国发展潜力的功能以及各国对国家竞争力的高度重视而颇富声望,并为不少国家和地区政策制定者所参考,在一些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声望尤高。有鉴于此,下文将介绍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构建框架及其各个分项,并就国家竞争力研究作一探讨。

    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整体构建框架

    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最初是在萨克斯的增长与发展指数(反映竞争力的宏观方面)和波特的商业竞争力指数(反映竞争力的微观方面)基础上合编而成。从2004年起基于夏威尔(XavierMartin)和艾尔莎(ElsaArtadi)开发的方法来编制。在新方法下,该指数由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环境、卫生和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技术准备、市场规模、商业成熟度和创新12大支柱及其下属113个分项指标构成。2012年的报告中共公布了144个国家/经济体的指数及排名。各分项指标数据来自多家国际组织统计数据以及世界经济论坛在全球的150多家合作机构协助进行的总裁观点调查结果。该报告认为,各支柱间并非独立,而是互相影响的。

    该报告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增长模式不同而将国家分为要素驱动型、效率驱动型、创新驱动型三类。在要素驱动型发展阶段,国家主要依靠要素禀赋、非熟练劳动力和自然资源开展竞争,其公司在出售初级产品、低生产力和低工资基础上竞争,首要竞争形式是价格竞争。在该发展阶段,为了保持生产力,需具备运行良好的公私制度(支柱一)、基础设施(支柱二)、稳定的宏观体系(支柱三)、优良的健康和基础教育(支柱四)。

    随着竞争力增强、生产率提高、工资上涨,国家进入效率驱动型发展阶段,必须开始开发更高效的生产过程并提高生产质量。因为虽然工资上涨,但他们常常不能提高价格。这时,竞争力更多地取决于高等教育和培训(支柱五)、高效的商品市场(支柱六)、运行良好的劳动力市场(支柱七)、发达的金融市场(支柱八)、发掘现有技术的利益(支柱九)、广大国内和国际市场(支柱十)。

    最后,一国将进入创新驱动型发展阶段,工资已大幅提高,除非该国企业能靠创新或独有商品竞争,它们很难维持高工资和生活水平。在这个阶段,企业必须靠新技术(支柱十二)、更精细的生产流程和巧妙的商业模式(支柱十一)来生产新的不同的商品。

    按照这个思路,12大支柱被划分为3类(3个阶段的驱动因素),分别构成基本要求分指数、效率促进分指数、创新和精细化因素分指数。同时,考虑到不同发展阶段国家之间的可比性,编制总指数时对3个分指数的赋权不同。赋权由各分指数对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最大似然估计回归系数得来。

    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分项构成

    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采用的基本竞争力指数,由12大支柱下共计113个分项指标打分编制而成。兹叙述如下:

    支柱一:制度领域

    包括以下21个分项: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公款挪用、政治家公信力、非正常的支付和贿赂、司法独立性、政府决策受欢迎程度、公共支出的浪费、政府管制负担、争端解决法律体系的效率、质疑监管的法律体系效率、政府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政府提供的改进企业业绩的服务、“恐怖主义”商业成本、犯罪和暴力方面的商业成本、有组织犯罪、政策服务的可靠度、企业的道德行为、审计和报告标准的强度、公司董事会的效率、股东权益保护。

    该支柱实际上主要从影响营商环境的制度方面,评价了一国的竞争力。

    支柱二:基础设施

    包括以下9个分项:基础设施总体质量、道路质量、铁路基础设施的质量、港口基础设施的质量、空运基础设施的质量、每千米航线里程可用的航空座位、电力供应的质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线路。本支柱反映的主要是交通通信电力方面的基础设施情况。

    支柱三:宏观环境

    包括以下5个分项:政府预算平衡情况(或者说赤字/盈余)、国民总储蓄、通货膨胀、政府债务、国家信用评级。该支柱反映的是一国宏观经济稳定性。

    支柱四:卫生和基础教育

    包括以下9个分项:疟疾对商业的影响、疟疾发病率、肺结核对商业的影响、肺结核发病率、艾滋病对商业的影响、艾滋病流行程度、婴儿死亡率、预期寿命、初等教育(小学)质量。

    支柱五:高等教育和培训

    包括以下8个分项:中等教育入学率、高等教育入学率、教育体系质量、数学和科学教育质量、管理学校质量、因特网入校情况、当地专业研究和培训服务可得性、员工培训程度。

    在上述各支柱中,第四、五两大支柱反映了人力资本和公共卫生状况对商业的干扰情况。

    支柱六:商品市场效率

    包括以下16个分项:当地竞争的强度、市场统治程度、反垄断政策的效率、税收的程度和效率、总税率(税负)、开办企业所需程序个数、开办企业所需时间、农业政策成本、贸易壁垒的普遍性、贸易关税、外资所有权的比率、FDI法规对企业的影响、通关程序负担、进口与GDP之比、顾客导向程度、买方精明(sophistication)程度。

    该支柱反映了一国的商品市场竞争程度、税负、贸易壁垒、关税、通关程序等影响出口的因素,以及对外资的态度等情况。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不奉行开放经济而实现发展,这一支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支柱七:劳动力市场效率

     包括以下8个分项:劳资双方合作关系、工资确定的灵活度、雇佣和解雇操作(难度)、裁员成本、工资与生产力、对专业管理的依赖、智囊流失、女性在劳动力中的参与率。这个支柱反映了劳动力流动难度和工资、劳动力市场配置效率、高端劳动力的供求状况、劳动力的生产力等。

    支柱八:金融市场发展

    包括以下8个分项: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服务负担能力、通过当地证券市场融资、贷款易得性、风险资本(VC)可得性、银行稳健性、证券交易管制、合法权利指数。

    支柱九:技术准备

    包括以下7个分项:最新技术可得性、公司层的技术吸收、FDI和技术转移、英特网使用、固定宽带英特网用户、英特网带宽、移动宽带用户。

    支柱十:市场规模

    包括以下4个分项:当地市场规模指数、外国市场规模指数、GDP平价、出口与GDP之比。

    现代支柱产业普遍规模效益突出,而且研发等生产投资沉没成本高昂,市场规模对这些产业能否发挥规模效益和分摊沉没成本至关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盈利、培育新行业和新技术的前景,进而对影响一国的经济规模、产业规模、宏观经济稳定性(因为大国可更多地依托内需抵销外部冲击)。而在国际竞争中,本国的大市场又能赋予一国较强的国际谈判地位,在遏制外国贸易保护、甚至实施经济制裁方面都能起到关键作用。

    支柱十一:商业成熟度

    包括以下9个分项:当地供应商数量;当地供应商质量;产业集群发展状况;竞争优势;价值链宽度;对国际分配的控制;生产过程精细度;营销程度;代表权威的意愿。

    支柱十二:创新

    包括以下7个分项:创新能力、科研机构质量、企业研发支出、研发的产学研(产业—大学)合作、政府对高技术产品的采购、科学家和工程师可得性、PCT(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