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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需求研究时间: 2016-07-30信息来源:肖宏伟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十三五”时期是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能源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对能源需求总量和结构进行预测结果显示,“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28%。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预计达到49.84亿吨标准煤。建议“十三五”时期我国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定为15%左右,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定为50亿吨标准煤左右。同时,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5个维度推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关键词:能源需求  “十三五”时期  消费结构  生产消费革命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2020年GDP相对2010年翻一番的关键5年,也是完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相对2005年下降40%~45%的最后5年。我国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促进节能减排的任务依然很重,对“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进行预测, 分析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主要目标的路径,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国家制定“十三五”能源规划提供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能源消费特征
 
  1. 消费增速逐步放缓。本世纪以来,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从2000年的14.7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4年的42.6亿吨标准煤,以年均7.9%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9.8%的经济增长。其中,2006年~2010年均增长6.7%,比2001年~2005年均增速低5.5个百分点,2011年~2014年均增长4.3%,比2006年~2010年均增速低2.4个百分点(见表1)。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能源消费增速逐步换挡,2015年上半年能源消费增速仅为0.7%。
 
 
 
  2. 结构稳步优化。2014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6%,比2000年降低了2.5个百分点, 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分别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和11.2%,比2000年提高3.5和3.9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增速换挡、市场供需宽松,为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供了契机,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提高。国家能源局全国能源形势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6%,其中,水电、核电、风电同比分别增长13.3%、34.8%和16%;非化石能源发电量约占全国发电量的22.9%,比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
 
  3. 消费强度持续下降。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直致力于推动节能减排行动,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十二五” 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13.4%(“十二五”规划目标为下降16%),完成了5年目标进度的82.5%。2015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9%,而全年的目标是下降3.1%以上,预计能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
 
  4. 节能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单位产品能耗是反映产业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十二五”以来,我国通过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效水平显著提升。201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18克,远远超“十二五”末达到323克的目标。2015年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率降至314克,同比下降3.0%。
 
  二、“十三五”期间能源需求预测
 
  “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满足人口和经济增长用能需求仍将合理增长。根据“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结合《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相关行动计划中的目标,对“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进行预测。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预计达到43.45亿吨标准煤;“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7.23%,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为16%)。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49.84亿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28%。从能源消费结构看,“十三五”时期煤炭比重将下降到59.3%,天然气比重提升至9.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将由2015年的11.5%提升到2020年的15.2%,基本满足《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天然气比重达到10%,非化石能源比重提升至15%左右的目标。
 
  三、对策建议
 
  1.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控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增长。一是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将区域经济增长和行业发展与能源消费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现严格强约束,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省级层面和重点行业层面;省级层面在保证经济发展合理能源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区县。二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的京津冀鲁、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计划。到2020年,京津冀鲁4省市煤炭消费比2012年净削减1亿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三是加快实施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步伐,围绕《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行动计划中的绿色煤炭、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目标,切实提升能源低碳化发展水平。四是推动城乡用能方式变革,实施新城镇、新农村、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开展全民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能源消费模式转变。
 
  2. 推进能源供应革命,引领能源结构向绿色转型。一是科学有序开发利用煤炭。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煤炭产业要遵循新要求新规律,坚持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安排煤炭开发强度。二是坚持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发水电、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安全发展核电。三是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2016年1月起,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从原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境,全国供应车用国Ⅴ汽柴油的时间提前至2017年1月。从2017年7月起在全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从2018年1月起在全国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四是大力发展屋顶光伏、中小型风力发电、小水电发电、天然气热冷电联供、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污水发电、地热发电等分布式能源,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3. 推进能源科技革命,提升能源科技创新水平。一是以绿色低碳、智能发展为方向,推广应用煤炭清洁化利用与洁净煤技术、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技术、AP1000、华龙一号、CAP1400等核电关键技术、特高压输电技术、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液化天然气技术等相对成熟、有市场需求的技术,示范和集中攻关煤炭洗选、煤炭煤气化、煤变电等煤炭深加工技术、大容量相变储能技术、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等前沿技术。二是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智慧能源、储能等能源技术及其上下游产业,实现产业发展与节能减排协同发展,培育带动我国产业升级新的增长点。三是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突破能源大数据技术、分布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等关键技术,通过互联网连接能源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主要信息,实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对接,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四是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能源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共同攻关能源重大科技项目,联合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4. 推进能源体制革命,增强能源可持续发展动力。一是抓住当前能源供需较为宽松的有利时机,深化电力、油气、煤炭等重点领域改革。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的“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总体思路稳步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运输管网建设、生产加工、消费、进出口等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放宽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手段和宏观调控政策在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中的作用。二是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管, 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非化石能源发展等考核目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提高节能减排考核在地方政府考核中的权重。三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等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管。四是加快《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完善修订工作,制定能源产业政策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民营、国有、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领域,消除能源市场准入中的隐性壁垒。
 
  5. 加强能源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一是践行“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源发展新思路,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加强与沿线相关国家在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加工转化、油气管网建设、油气储备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二是积极推动油气、核电等重大合作项目,重点巩固中亚、中东、美洲、非洲、澳大利亚等地区和国家的油气合作,推动与主要合作国之间的跨境油气管道建设,加强与巴基斯坦、英国、南非、阿根廷、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的核电重大项目合作。三是推进能源装备走出去,以《中国制造2025》规划为引领,推动煤炭装备、燃气设备、新能源装备、新能源输电技术、特高压技术、跨区域电网器材、核电技术等技术装备出口,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四是进一步拓宽能源合作领域,鼓励国家电网、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神华集团等有竞争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生产加工、工程建设、销售服务等全产业链合作,增强我国能源产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卢二坡. 我国能源需求预测模型研究 [J]. 统计与决策,2005(20).
  [2]曾胜. 中国能源消费、经济增长与能源需求预测的研究 [J]. 管理评论,2011(02).
  [3]孙涵,成金华. 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能源需求预测与分析 [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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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尹明. “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 [J]. 中国能源,2014(09).
  [6]戴彦德,吕斌,冯超. “十三五”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与节能 [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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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李善同,吴三忙,何建武. “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与发展新要求 [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4).
 
  【该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能源消费结构的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统计研究”(13BTJ022)、国家科技部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项目”“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系统的影响与适应策略”(2012CB955700)的成果】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